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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将于20xx年xx月xx日和20xx年xx月xx日在利和广场进行中山市高层建筑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演练期间市公安交警将对利和广场附近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xx年xx月xx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20xx年xx月xx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
二、交通管制路段:银通街体育路口至中山三路路口;中山三路岐关西路口至银通街路口。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各相关单位、各沿街经营户: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县“一横三纵”道路工程已经开始实施。道路施工期间,将对县城部分路段进行封闭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具体路段
(一)振兴街(文公路—和平路)路段。
(二)振兴街(仪门路—广场西路)路段。
(三)文公路(厢城街—振兴街)路段。
二、封闭和交通管制时间
道路封闭和交通管制自4月12日8时起,至道路工程完工之日止。
在道路封闭和交通管制期间,给沿线各单位和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望社会各界对工程的实施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xx县一横三纵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x年4月11日
20xx年4月11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将于20xx年x月x日和20xx年x月x日在利和广场进行中山市高层建筑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演练期间市公安交警将对利和广场附近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xx年x月x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20xx年x月x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
20xx年x月x日
原告: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被告:牛水英。
根据此鉴定结论,武汉勘测院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996年初,我院从报纸、电视等新闻传媒中得知,被告牛水英编制了一份《最新最实用武汉市商业交通游览图》。经对照两图,此图的各项要素均与我院1992年编制出版发行的《武汉市交通旅游图》基本一致,牛水英的行为属抄袭复制的行为,构成了对我院地图著作权的侵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牛水英立即停止侵害,在全国性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我院的经济损失,没收其非法所得。
被告牛水英答辩称:原告编制的地图未报经有关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根据国家_国测发(1986)42号文第七条、《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原告不仅不应享有该图的著作权,还应受到相应的处罚。我根据相关法规和行业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了地图的编制工作,包括收集选用参考资料、调查落实专题要素、创作象征性注记符号、设计版面、编绘出版原图和设计出版印刷工艺流程。我图的编制基础(地理底图)来源于湖北省_,与该局制印队编印的1993年2月第一版《武汉工商旅游交通图》使用的是同一底图。我图编制后报请湖北省_审批同意,才于1993年6月出版发行。我应享有我图的著作权。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武汉市交通旅游图》的著作权应由原告武汉勘测院享有。
二、被告牛水英立即停止对原告地图著作权的侵犯,并当面向原告赔礼道歉。
三、被告牛水英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牛水英不服此判决,以武汉勘测院出版的地图在出版前未经报批,该院即不享有著作权为理由,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武汉勘测院答辩同意一审判决,要求驳回牛水英的上诉。
二审审理期间,国家_地图审查办公室向二审法院出具了“测绘出版社出版的《武汉市交通旅游图》(书号:125030.新714),确系我办审查批准的公开出版物”的证明。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武汉勘测院根据历年的测绘成果创作完成的《武汉市交通旅游图》(1992年版),应依法享有该图的著作权。该图在国家测绘出版社出版时,已由该社报经国家_批准。而上诉人牛水英进行过实际的地图创作活动的证据不足,其侵犯被上诉人武汉勘测院著作权的行为,有鉴定结论为据。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其判决并无不当。依照《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院于1997年9月30日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东港市自然情况
东港市于1993年6月18日撤县建市。位于辽东半岛东部,地处黄海与鸭绿江入海口的交汇处,隔江隔海与朝鲜共和国相望,是一个沿海、沿江、沿边的新兴港口城市。东港市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16个乡镇,3个农场;17个社区居委会,245个村委会。人口总数65万,面积平方公里。境内有201国道一条,东起丹东市四道沟,西止与庄河市交界处,全长约88公里;省道大盘线一条,南起孤山镇与201国道交接处,北至岫岩县交界,全长约24公里;县级道路10条,全长约314公里;乡级公路53条,约540公里。
全市有机动车45000余辆。201国道是连接丹东市、大连市主要干道,平均日流量可达8000余辆。年至今由于沈大高速公路封路,车流量巨增,平均日流量可达10000余辆。县级公路日流量为3000余辆;乡级道路日流量达1500余辆。
二、东港市目前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状况及存在主要问题:
1999年6月,东港市交警大队按照_和省厅交管局的统一要求,在国道201线东港段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在88公里的路段上组建了3个公路巡警中队,每个中队各配备10名民警和3台警用巡逻车辆。按201国道的里程划分了各中队职责范围,每个中队约30公里。但按区域划分,3个中队的管辖范围分别是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按管辖范围计算,每位民警管辖区域范围约75平方公里。按国省道路、县乡道路里程算,全市共有道路966公里,按公路巡警中队30人毛算,平均每个人管辖公里,按实际上路面每个中队8人计算(有两名民警专门处理事故),平均每人管辖公里。鉴于上述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警力不足。根据实际警力和道路里程情况看,每人平均管理30-40公里路段,很难做到管理到位。
2、无牌照车辆多。尤其是两轮摩托车无牌照占有较大比例,据不完全统计,无牌照摩托车将近1万台,约占摩托总数的1/3。
3、无证驾驶机动车人随处可见。由于警力不足,管理不到位,农村不少人购买摩托车后,不能及时考取驾驶证,无证到处乱骑。
4、农用车、两轮摩托车违章载人。尤其是农村集市,农用车、两轮摩托车载人现象比较严重。
5、交通安全意识差。由于交通安全宣传没有形成社会氛围,只限于交警自身,因此,覆盖面受到局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到位。
6、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农村人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任意横穿道路、骑自行车突然猛拐等。
7、交通安全设施不足。县乡道路,尤其是乡级道路无交通标志、标线。
8、公交车辆少。有不少村无公共汽车,既使有的村通公共汽车,也只限于每天一个往返。
9、乡镇无交通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无人问津。
10、科技管理手段差,缺乏先进设备,主要靠人管。
三、县乡道路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特点分析
(一)交通违章:
在县乡道路交通管理中,违章现象较为突出的行为有:
1、无证驾驶;
2、酒后驾驶;
3、农用车载人;
4、货车超载;
5、拼装车、改型车上路;
6、报废车上路;
7、逆向行驶;
8、超速行驶;
9、不按规定超车;
10、不按规定会车;
11、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12、乘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二)交通事故特点分析:
年,我市县乡道路上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51起,死亡14人,受伤30人,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交通事故主要特点是:
1、从时间分布看,12时至24时为高发时段,共发生交通事故38起,占75%,零时至12时发生交通事故13起,占25%。
2、从路段分布看,乡路事故突出,共发生30起,占59%,县道发生21起,占41%。
3、从肇事车辆分布看,两轮摩托车21起,占41%,农用车15起,占29%,大小货车10起,占%,出租轿车5起,占%。
4、从事故发生形态看,正面相撞、侧面相撞、尾随相撞是全年交通事故形态的主要表现,以上三种形态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45起,死亡12人,分别占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和%。
5、以事故的性质分析,肇事后,不报案逃逸的占多数。
事故主要原因是:
1、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和两轮摩托车违章载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两轮摩托车在农村发展较快。据统计,我市有两轮摩托车3万余台。不少农民因交通意识差,购买摩托车不上牌照,不考驾驶证就到处骑,加之不少农村不通公共汽车,两轮摩托车便承担起接送任务。在县乡道路的临时车站处,常常聚集了一些两轮摩托车搞出租。在21起两轮摩托车事故中,无证、无牌10起,占%。
2、农用车违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个原因。由于农用车价格低廉,发展较快,一些农用车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加之车况差,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比例高。
3、货车超载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在10起货车事故中,因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6起,占60%。
另外,车辆超速、违章超车、违章会车、酒后驾车、不按规定让行、行人横穿车行道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四、意见和建议
为加强县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我们认为:
1、增加警力。根据县乡道路情况看,我市县乡道路近900公里,应设置3个中队,每个中队设10人左右为宜,以强化县乡道路的管理能力。
2、户籍化管理。在乡镇、村设立交通管理警务室,交通民警实行驻村责任制,负责交通安全教育、车辆管理等,并进行跟踪考核。
3、建立群防制度。实行专门力量与群众力量相结合,乡镇、村都要建立由交警参加的专门组织,抓好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
4、在乡镇成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使乡镇政府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日程,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文明村、文明户评比中,作为一票否决内容。
5、县乡道路要增加交通安全设施。
6、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增加农村公交车线路和班次,解决农民乘车难问题,杜绝农用车、两轮摩托车违章载人问题。
7、增加科技管理投入,设置电子监控设备、电子提示设备和自动监测设备和无线电通讯设备。
五、几年来道路交通管理的具体做法
1、强化公路巡警中队建设。1999年6月,组建了3个公路巡警中队,每个中队10人,3台巡逻车,组建了中队党支部,每个中队配备3名领导,修建均为二层楼的办公用房1000余平方米,建立了食堂、浴池、小洗衣房等,实行了警营化管理。
2、强化了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的建设。全市在201国道沿途建立交通安全村21个,交通安全学校14所,民警实行包村(校)责任制,做到了组织落实,活动时间落实,活动内容落实。2001年黄土坎中心小学被省公安厅、教育厅评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
3、强化公路巡警中队值班备勤和事故处理工作。晚上和节假日、双休日,中队都有2人值班,其余警力备勤,对201国道进行24小时监管,做到了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另外,我们在中队配备两名事故处理员,对发生在辖区内的交通事故,先期进行现场勘查。中队对一般以下事故直接进行处理,保证了快速、高效。
4、强化各种预案的演练和培训。大队制定了《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处置预案》、《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交通事故快速救援预案》、《治安、刑事案件先期处置预案》、《各警种联系制度》等,并每年组织1-2次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公路巡警中队的实战能力。
5、强化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先导作用,在市电视台、电台设立专栏,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社区为平台,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图板、挂图、宣传单、宣传车、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警杯少儿书画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万人签名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达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目的。
汉源县乌斯河镇S306线K152段路基坍塌整治工程采取桥梁结构形式修建,该桥梁第19跨暂不具备双幅通行条件,只能单幅通行。为确保桥梁及工程施工安全,经请示雅安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_公路法》、《_道路交通安全法》和《_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该项工程的'施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一、管制时间:20xx年1月21日12:00至20xx年2月6日12:00
二、管制地点:S306线K152段路基坍塌整治路段
三、管制方式:实行24小时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通行车速不得超过10km/h
四、请过往车辆和行人自觉服从交通管制人员的管理,违反规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x市区交巡警大队
20xx年7月1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将于x年4月21日和4月24日在利和广场进行x市高层建筑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演练期间市公安交警将对利和广场附近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x年4月21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x年4月24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
二、交通管制路段:银通街体育路口至三路路口;三路岐关西路口至银通街路口。
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x年四月十九日
最新范文
为确保20xx节期间厂甸庙会、大观园庙会及白云观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月19日起至2月23日止,对厂甸庙会、大观园庙会、白云观周边道路采取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厂甸庙会(陶然亭公园)周边道路
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黑窑厂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北和由北向东方向左转弯。
二、大观园公园周边道路
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大观园路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北方向左转弯(公交车除外)和由东向北方向右转弯。
三、白云观周边道路
每天5时30分至16时,白云观街西段(白云路至白云观东街)和白云观南街禁止机动车通行。
特此通告。
关键词: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用益物权;公路行政;公路法治
《_公路法》对我国公路社会关系的界定,给公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以清晰的利益判断和商业机会。高速公路的法治化进程与商业利用价值紧密相联,也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伴随着高速公路促进经济发展的步伐,一些商家也将高速公路视为宣传商品的优质载体。高速公路两侧的一定空间,正在成为广告主和经营者巨大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竞争区。谁具有合法的高速公路广告行政主体资格、经营主体资格?其收益权分配的制度设计应该如何,值得经济与法学专家探讨。文中,笔者从界定高速公路广告权属内涵与外延出发,通过对高速公路投资及产权历史发展的分析,剖析高速公路广告行政、高速公路广告经营主体的变化走向,进而探讨高速公路广告的收益权归属。通过用益物权理论,来分析高速公路广告经营的理性特征,并以理论假设。抛砖引玉,以期对高速公路广告这一新兴资源权属的规范利用与开发做一有益探讨。
一、高速公路广告内涵的界定
对于广告的定义,在学理上存有争议。有学者认为:“所谓广告,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主,通过大众传播媒体所进行的有关商品、劳务和观念等信息的,有说服力的销售促进和信息传播活动。”也有的学者认为“广告是把由广告主付出某种代价的信息,经过艺术加工通过不同媒介向大众传播,达到改变或强化人们观念和行为的目的。”根据《_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高速公路广告不同于普通广告。
高速公路广告,从广义上理解,应该包括所有形式的以高速公路使用者为主要受众对象的广告,既有以固定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支撑设施的广告牌(匾),又有以车体等流动实体为载体的广告,还有以票据等为载体的广告等;而狭义的高速公路广告则应该是指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包括高速公路服务区、立交桥的互通区、绿化带以及隧道口、隧道口上方等用地范围内,同时还包括一定的空间范围)以及高速公路两侧除公路标志以外的,以高速公路使用者为受众群体的大型广告牌、广告塔、宣传牌、电子显示箱、灯箱、张贴字画、招牌、标牌、实物造型和其他广告标牌设施等。笔者所研究的高速公路广告是指狭义的广告。
二、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的管理现状
高速公路广告的经营具有跨行业、跨部门、跨行政地域的特点,其规划和管理自然涉及不同地域的工商、土地、文化、交通、城建等部门,各系统(部门)执法的惯性,往往习惯于从本位主义出发,制定相应的保护规范,使其利益关系置于一定系统内的调节之中。这些规范位阶较低,涉及自身相关法律关系又难以有效调整的规范与制度,制约了高速公路广告社会关系的正常调整。其主要问题分析如下:
(一)高速公路广告权属及相关规范的缺失
面对高速公路两侧特定空间的广告利用资源与机会,其产权关系如何界定,是当前高速公路行政法治遇到的突出问题之一。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给高速公路广告管理工作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与需要。高速公路广告行政,仅以普通的公路的法律规定及广告法律规范为依据规范,不足以在法理意义内实现权利义务的平衡,不足以在公平价值内体现利益规律。高速公路广告资源属于衍生的特殊资源,其行政法治依据、制度,当然须具有升华到高速公路特殊资源调整的范畴。高速公路有别于其他公路的融资渠道,使高速公路在经营权属及收益的分配机制上有别于其他的公路。作为高速公路衍生的资源,高速公路广告的产权资源,在法理意义上当囊括公路路产、路权的调整范畴。出于对路产资源的安全与价值考虑,高速公路广告行政应与公路路政执法相一致,并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平衡。目前,《公路法》等法律的原则规定,对高速公路广告经营管理具有原则指导价值,探讨其相关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畴,完善高速公路广告设置的工程技术标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工程法学与法制问题。
(二)广告主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性造成路产资源相关权益的流失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广告经营权是收费公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还不能充分保证投资者应有的权益。高速公路广告设置的土地空间,依土地权属关系可分为公共空间和非公共空间两类。前者的地上权属于国家,后者的地上权属于使用单位或其他主体。根据现行法律规范,依法取得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单位,其广告经营权仅在公共空间范围内,即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高速公路广告是直接以高速公路过往行人为受众群体,就是说,高速公路广告的出现,是高速公路投资建设与运营的结果。没有高速公路,就没有高速公路广告收益,两者存在着直接的关系。高速公路广告投资者是因利用高速公路的衍生价值获得了利益,就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其不承担相应的义务,就产生了利益平衡的缺失,是否具有损害高速公路投资者权益的嫌疑,值得思考。一些广告投资者在利益的驱使下,在建筑红线以外(即不在路政管理机构管理的范围内)很小的范围内设置高速公路广告,从而达到逃避义务的目的。综上所述,现有法律规范对保证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方面尚存缺失,不利于保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的权益,造成了投资者资金回收期长,不利于和谐、平等的高速公路社会关系的形成,更不利于高速公路的建设与发展。
(三)规范有序的高速公路广告行政规范尚需完善与配套
《广告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即地方人民政府是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的行政主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县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机关”,有与《广告法》原则相悖之嫌,可能形成户外广告(包括高速公路广告)规划和管理的主体缺失。高速公路广告是否属于“户外广告”的范畴,“户外”和“公路两侧”是否属于同一空间范畴?是否属于同一调整对象?是否应该考虑相邻法律利益关系的问题等,值得推敲。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速公路广告商业利益调整等规范的问题还将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独家审批监管户外广告(包括高速公路广告),调整广告社会关系,是否可以包容所有的广告社会关系,值得思考。如果由规划、交通、环卫、城建、公安等多头行政共管,其法治成本和效率又将引发什么问题?可见,形成统一有序的高速公路广告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具有重要价值。
三、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的历史比较分析
在《公路法》出台前,高速公路作为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是统一的,所有权归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经营。高速公路广告没有纳入到路产的范围之内,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审批,所得收益由国家享有。1987年10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广告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介或者形式,在_境内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均属本条例管理范围。”第五条:“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公路法》出台后,我国公路的投资格局发生了变化,其产权制度和经营管理更具有产权利益保护特征。根据《公路法》规定,为了筹集公路建设基金,加快公路建设速度,国家允许具有特定资格的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高速公路,对已建成的收费公路,国家允许将其经营权有偿转让,这就使得公路所有权与经营权具有分离的特点。由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组织经营高速公路,自然离不开公路权属利益及相关资源权属的界定、开发。根据法理学中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作为路产的衍生资源,高速公路广告依托高速公路获得了经济价值,所获得收益源权基础,理应源于高速公路投资者的相关权益。2004年_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收费公路的权益,包括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应当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这样就明确的规定了高速公路广告的收益权由投资者享有。
在高速公路经营权的界定和转让界定中,有关的法律、规章逐渐将广告经营权纳入其中。1996年10月_的《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对公路经营权的界定有明确的规定,第五条“公路经营权是依托在公路实物资产上的无形资产,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对已建成通车公路设施允许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权和由_门投资建成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设施的经营权。”第六条“转让公路经营权是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所属的公路经营公司,将经批准的规定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公路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外单位经营的一种特许行为。”对于广告经营权的转让范围,第九条也做了规定:“公路经营权转让范围的具体内容为:40公里四车道以上的公路路段及500米四车道以上独立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公路设施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权和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饮食、加油、车辆维修、商店、广告等服务设施的经营权。”
制度设计是高速公路广告行政的基本要求。不规范高速公路广告设置,有可能造成高速公路投资者的相关权益流失,同时给路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也造成一定的隐患。确立交通主管部门在高速公路广告行政中的行政主体地位,保护好公路路产,也是履行《公路法》关于确保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的公路行政要求。2004年修订的《_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对于广告设置的位置,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建筑控制区以外设置高速广告,其行政应该有一个基于路产安全与道路交通安全的广告控制(缓冲带)区。
四、以用益物权取得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的理论设想
作为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部重要法律,《物权法》的制定对于明晰权属,定分止争,物尽其用,平等保护公私合法财产和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从法理上理解高速公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事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以用益物权来获得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存在理论上的可行性。
物权法中所讲的“物”,并不是泛指世间的一切物质体,而是指人体之外,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又能为人力所支配的物。能够进入物权法中的物质财富的多少。一是决定于人们征服自然能力的大小,二是决定于不同的社会制度。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不断扩大,能为人们所控制利用的财富也就日益丰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高速公路也应该纳入物权法中的物的范围。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用益物权作为物权之一种,着眼于物的使用价值。传统的以物的“所有”为中心的物权观念,已经被以物的“利用”为中心的现代物权观念所取代。作为以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的用益物权,正是现代物权法以利用为中心的物权观念的主要载体。可以说,现代物权法的核心在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支配的是使用价值,权利人设立该权利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物的使用价值的支配性使得用益物权人对于标的物没有法律上的处分权,因而用益物权又可称之为使用价值权。用益物权的主旨在于权利人对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进行支配。用益物权的社会功能在于“增进物尽其用的经济效用,即拥有其物者得自不使用,而使他人利用之,以收取利益。无其物者得支付代价而利用他人之物,而不必取得其所有权”。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迎新春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统一安排,春节期间,拟对古城内及周边相关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xxx年2月9日(正月初二)至2月28日(正月廿一)每晚6时至11时,中国xx古都灯会举办期间,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城墙内环路、北都街、魏都大道、平城街、御河西路等路段实行分时分段临时交通管制。
二、xxx年2月9日(正月初二)至2月23日(正月十六)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春节街头文艺表演活动举办期间,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城墙内环路、清远街、和阳街等周边路口路段实行分时分段临时交通管制。
请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并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xx市公安局
xxx年2月3日
一、建立市区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以市政府为主导,市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负责市区道路交通宏观管理和前置审批工作;以梅列、三元两区政府为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具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逐步形成政府领导、分工明确、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运转高效的市区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一)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办负责召集,市政府分管领导、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公安交警、文明办、城管办、_、工商局、国资局、财政局及梅列、三元两区政府的分管领导参加,定期研究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结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涉及跨区,跨部门的市区道路交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小组,建立城市交通问题会诊机制,市城管办、规划、建设、交通、工商、公安交警、市政、城监等部门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城市交通问题研讨会议,全方位、多角度会诊城市交通存在的各种问题,研究、探讨科学的解决方案,并实施各项综合整治措施。
(三)建立交通影响评价机制。由规划部门牵头负责,对市区内大型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组织建设、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参与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和该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建立城市道路与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机制。由_门牵头负责,对市区新建和改建的道路,实行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四同步”(即同步规划设计、同步预算审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使用),规划、建设、公安交警、财政、设计部门齐抓共管,提高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整体配套水平。
(五)建立占道施工、道路挖掘的审批、监管机制。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向市建设局提交申请,由_门审批,占道施工、挖掘道路等施工行为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施工单位施工前,还应当报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施工期间,建设和公安交警部门应对施工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监管。
(六)建立占道修车、洗车、售车的监管机制。占道修车、洗车由_门负责牵头整治,公安交警、城监协管;占道售车由工商部门负责整治,公安交警、城监部门协管。
(七)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机制。由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公安交警部门配合。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机制的通知》闽公综〔2008〕408号文件要求,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各类报纸应将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刊)出列入日常工作计划。
(八)建立市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机制。
1.制定市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由市_门牵头负责,规划、城管、公安交警、工商、财政、物价等部门参与,对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场、住宅区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等停车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市区范围内的停车泊位和出租车临时停靠点,由市公安交警、_门共同确定,并根据交通需求每半年制定一次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由_门进行施划。
3.公共停车泊位市场化运营方案由市建设局负责制定,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公共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权由_门组织市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市场化,产业化经营。招标所得款项按一定比例用于市区道路建设交通技术监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4.市物价主管部门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按照“主城区域高于其他区域、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停车场收费原则,确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做好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告。道路停车场应当逐步采用“咪表”计时收费。
5.由市规划部门负责牵头,建设、城管、公安交警、工商、财政、消防、物价等部门配合,采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对改变使用性质地下停车场开展集中开展清理整顿,逐步恢复市区各地下停车场的停车功能。
6.政府出台相应措施,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停车场(库),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或将空置地开辟为临时收费停车场。
(九)落实门前停车管理责任制。市区商场、超市、酒店、娱乐等经营场所应安排专人负责各自门前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车辆停放管理,确保人员到位、管理到位。城监部门负责监督。
二、进一步明确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职责
(一)市直有关部门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职责
1.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实施工作。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形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大科技投入,做好交通技术监控,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负责市区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临时停车场、公交站点等交通设施的设置审核、技术把关工作;负责对占用、挖掘道路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施工,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进行审批和监管;参与市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评审和该项目的验收工作。
2.市_门:整顿规范出租汽车市场,坚决取缔“黑车”和异地经营;加大对客运汽车站及周围客运经营秩序的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确保客运车辆进站经营、按规定站点停靠;加强对出租车、客运车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促进文明行车,提高服务质量。
3.市_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安全设施及市区道路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的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完善工作;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跨越、穿越城市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施工,进行审批和监管;根据交警部门意见,及时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栏等设施,清除各类遮挡行车视线或影响交通安全的树枝、标志、广告等;参与市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评审和该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实施《三明市城市公共道路临时占道停泊位管理实施方案》,并加强管理,对城市公共道路停车泊位进行招投标,实行市场化运营管理。
4.市规划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公共停车场、公交设施、管线埋设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对市区大型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等新建、改建项目在项目开发前,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牵头组织建设、交警等部门对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进行评审和验收工作;牵头组织建设、交警、消防、工商等部门对市区改变使用性质的停车场进行清理、整治,逐步恢复停车场使用功能。
5.市工商部门:负责机动车销售和物流企业的前置条件审批,对经营场所使用性质、条件做到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范占道经营行为和防止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
6.市城监部门:负责“门前三包”签订和考评,市区道路违法、违规占道摆摊经营、乱设置广告和在人行道上的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管理。
7.司法部门: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8.市教育部门:应当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列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学生的交通安全措施。
9.市宣传部门:负责在各新闻媒体设置专栏,免费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报道交通安全动态,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句、图片、短片、公告、广告等。
(二)梅列、三元两区政府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区级各职能部门,并抓好组织实施,落实目标责任,实行长效管理。
20xx年2月17日博乐市将举办“放飞中国梦,共筑博乐情”-20xx年博乐市万人迎新春庆祝活动。为确保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活动方案要求,20xx年2月17日,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博乐市青得里大街(青得里乡与北环路路口至银座)、北京路(北京路与前进路路口至北京路与建国路路口)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期间请广大司机朋友提前安排好出行路线自觉绕行,因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xx年2月15日
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的的博士生宋德新,于2003年8月4日向郑州市二七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状告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他在起诉状中称,2003年7月30日,他和中牟县某政法机关联系,准备去该处搞调研活动。为了节省路途时间,他决定走连霍高速公路。上午11时许,他驾车从荥阳站入口处进入,交费30元领取通行卡后前往中牟县城。按照原先的估计,以正常时速行驶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够达到目的地。然而让其始料不及的是,从荥阳至中牟不足60公里的高速路上,却有6处路段在维修,其中4处路段是在大修,长约10公里,使其车速基本保持在每小时20至40公里上,最高也没超过60公里,根本无法正常行驶。宋德新花费了一个多小时,才驶下高速公路。由于未能按时赶到调研单位,被调研单位认为他不守信用,取消了此次调研活动,给其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宋德新认为,他已按照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交了过路费,与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形成了公路服务合同关系。作为经营者,应当为所有通行车辆提供一条宽敞明亮、高效优质的高速公路,履行服务者应尽的义务。但由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了瑕疵服务,降低了服务标准,使多处路段维修,造成“高速公路不高速”,损害了他可以合理期望获得的高速通行的权益。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收取的过路费与其提供的服务明显不合理,其只能按照国家普通公路的标准收费。而按照普通公路,从荥阳到达中牟也只需要交20元过路费(两地之间有二个收费站,每站收10元的过路费)。
因此,宋德新要求法院判令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违反公路服务合同,并比照普通公路收费标准退赔其多收的10元钱。
被告:通行正常收费合理
被告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首先对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原告是乘车进入高速公路,而非本人驾车,其只能与驾车人即原告的司机形成公路服务合同关系。故原告并不是案件适格的诉讼主体。
另外被告还认为,原告以“高速公路不高速”为由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10元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指出,实施道路罩面工程是为了改善公路通行条件,使车辆能更好、更快、更舒适地通行,这并不是降低服务质量,相反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这也是被告按照《公路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的义务所在。如果路况有问题而不及时维修,这才构成违约。况且,高速公路仅是为高速通行提供了条件,并不是一上高速公路就应高速。原告在进入连霍高速公路荥阳至中牟路段的目的,不是为了正常通行,而是违章进行调查取证,获取录相资料。在原告违章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其车速已经超过时速60公路,该速度属于法定的高速公路通行速度范围,符合高速通行条件,所以被告不构成违约。
对于收取30元的通行费,被告认为,对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并不是按照通行速度和时间核定的,而是按照通行里程由政府制定价格收取的,他人无权任意变更,也不存在打折问题。原告要求赔偿10元损失,是剥夺被告依法所享有的法定收费权利,并从而扰乱我省国民经济秩序,损害国家以及广大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且被告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堵车,确保公路畅通,在路面罩面工程当天及近期的道路施工中都由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交通管制,并向社会了交通管制通告,对司乘人员进入高速路进行提示。
法院:驳回诉请费用自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向被告交纳了高速公路通行费,原告具备主体资格,双方形成了交通服务合同关系。基于该合同,原被告双方享有及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原告应按照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向被告交纳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告有权遵照国家定价标准收取通行费用,同时有义务提供符合高速公路标准的路况。
本案中,原告已按规定交纳了高速公路通行费,而由被告管理的连霍高速公路荥阳至中牟路段却存在多处维修,给原告的通行带来了一定的不便。但是连霍高速公路部分路面维修,是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河南省交通厅的审批,并由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交通管制,且已向社会了交通管制通告。原告在应当知道连霍高速公路荥阳至中牟段正在限速的前提下,仍然选择从该路段通行,应视为与被告达成合意。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通行速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定,并由政府职能部分依法进行管理,不属于被告应承担的合同义务范围。另外,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是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不经法定程序不能任意更改。因此,原告认为“高速公路不高速”,应按普通公路20元收费,而要求被告赔偿其直接损失10元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故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一、澳大利亚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澳大利亚对银行账户的管理有其自身的特点,澳大利亚没有制定专门的关于银行账户管理的法律、法规,但涉及到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国家的有关法律之中。商业银行与存款人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的行为。
银行账户的种类。澳大利亚商业银行的银行账户大致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结算产,存款人可以使用票据、信用卡、贷记卡、借记卡等支付信用工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二是投资产,存款人的定期存款;三是存折户,存款人不能自行签发支票,只能到开户银行的柜台办理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
开立银行账户的客户身份确认。澳大利亚通过立法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存款人开立银厂行贿户时必须确认存款人的真实身份。澳大利亚在1988年颁布的《金融交易报告法》中专门规定了商业银行有确认客户身份的义务,商业银行在客户前来开立银行账户时,需要取得“签字人信息”。“签字人信息”是揭开立银行账户存款人的身份记录,即存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驾驶执照、护照、出生证明等。如果是企业单位开立账户,除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需要提供具体经办银行账户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根据《金融交易报告法》澳大利亚的监管机构——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制定了开立银行账户的指导准则。指导准则规定,商业银行对存款人开立银行账户时提供的各种身份证明文件实行“100分检查”制度。具体做法是: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分为主要文件和次要文件,主要文件为70分(可提供出生证明、国际旅行证件、居民身份证之一),次要文件按不同的文件性质进行评分(例:驾驶执照为40分,目前工作单位证明为35分,信用卡为25分等),主要文件的得分加上次要文件的得分,为存款人的总得分。当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达到100分时,商业银行准予其开立和使用账户;当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未达到100分时,商业银行可给予其开立账户,但款项可以存不可以取;如果存款人开立账户以后在12个月内仍然达不到100分时,商业银行应按规定向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
析中心报告,依法进行没收。因此,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越多,其得分越高,这样大大增加了犯罪分子伪造身份证明文件的难度,有效地遏制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现象。
银行账户的使用。澳大利亚对银行账户不限制其使用方式,都可以办理转账和现金收付业务。澳大利亚对银行账户的使用管理主要体现在交易报告制度上,商业银行对存款人存取现金超过1万澳元或有可疑交易嫌疑或有汇入、汇出境内外的,必须按规定向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报告。
银行账户的信息。商业银行对存款人在本系统银行机构的开户信息建立数据库,供系统内的分支机构共享。按照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对存款人的开户信息在账户撤销户后至少保存7年。
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的责任。澳大利亚商业银行对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的责任,除恶意串通存款人以伪造、欺骗手段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外,商业银行按照正常的。善意的操作程序为客户办理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将不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存款人对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的责任,法律规定对以假名开户或者经营账户的,以犯罪论处。个人犯罪的,依法处以5千澳元以下罚金或者两年以下监禁,或者两刑并处;法人犯罪的,处5万澳元以下罚金。
二、澳大利亚的反_情况
澳大利亚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_等犯罪活动,在规范开立银行账户的同肘,制定和完善了反_法律法规,组建了专门的反_机构,建立了严格的交易报告制度,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制定反_法律规范。澳大利亚联邦议会与政府,根据国家宪法的授权,制定了若干相当重要的联邦反_法,例如:1987年《犯罪收益法》、1987年《刑事事务相互协助法》。1988年《金融交易报告法》、1990年《犯罪(品与精神药物贩运)法》等。其中《金融交易报告法》的出台,对规范反_行为、建立反_机构作了法律规定。除法律规范外,澳大利亚还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行业自律规范。例如:澳大利亚财政部制定了针对不同金融机构的交易报告法规,用来规范不同金融业务领域的交易报告活动;澳大利亚的银行联合会,其他金融行业组织以及政府监管机构还都制定了一些指导准则等规范。
组建反_专门机构。1988年,根据《金融交易报告法》,澳大利亚联邦议会批准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反_机构——“现金交易报告局”,现已改称为“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AustralianTransactionReportsandAnalysisCentre,简称“AUSTRAC”)。其主要的职能是收集、审核与分析各银行、各金融机构与各现金交易商向其提供的报告。该机构共有80人,其中15人专门从事信息分析工作。“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作为一个金融交易的情报信息中心,在与澳大利亚国家犯罪局和联邦警察署等有关的刑事调查机关协同打击_斗争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建立交易报告制度。建立交易报告制度的依据是《金融交易报告法》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规和相关的指导准则。根据《金融交易报告法》的有关规定,现金交易人(包括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交易商、期货经纪人、黄金交易人、经营人等)在不同条件下应当承担不同的交易报告义务。例:大额现金交易报告义务、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国际资金转移报告义务。
大额现金交易报告义务,是指现金交易人在其从事每一笔金额在1万澳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应当向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提出报告。
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是指现金交易人在进行金融交易业务过程中,如果有“合理的根据”怀疑交易资金的来源为犯罪收益的,有义务向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提出报告。
国际资金转移报告义务,是指现金交易人应当在收到客户关于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_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_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是指公路、桥梁、隧道、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渡口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_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委托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五条公路建设活动及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
(二)监督公路建设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四)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五)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
第七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_负责全国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和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采用中外合资、合作、贷款及BOT形式的公路建设项目,由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履行公路建设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公路建设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以及其他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第三章基本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按职责权限审批公路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十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公路建设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规划,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六)根据批准的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公路建设计划,组织项目招标投标;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告;
(八)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
(九)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项目验收;
(十)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颁发的编制办法编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深度要求。
第十二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办理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四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应当报原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试运营,未进行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试运营;试运营期最多不超过两年,试运营期结束前必须组织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转为正式运营使用;在试运营期限内未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停止使用。
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必须符合_制定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第四章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公路建设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事公路建设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和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从业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必须符合_制定的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公路建设市场进行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禁止地区分割和行业保护。
第十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从事公路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承担公路建设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建设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负责。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依法开展招标活动,不得接受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第二十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公路工程资质证书和资信登记,并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第二十二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_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和安全事故;_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事故;特别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_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含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七条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准侵占、挪用的管理规定;
(二)工程项目是否有擅自改变、扩大和突破建设规模和标准的问题;
(三)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有无将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
(四)资金筹集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及时;
(五)是否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是否按合同规定提取使用建设管理费、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无乱摊乱挤建设成本的问题;
(七)财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备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凭证帐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制约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
第二十八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二)审核、汇总、编报年度公路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审批年度公路建设财务决算;
(三)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拨付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四)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包括年度计划调整)、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财务决算、竣工验收;
(五)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六)收集、汇总、报送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信息,审查、编报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报告;
(七)督促项目法人及时编报工程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七章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开公路建设进展、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信息。
第三十条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示牌应当标明该项工程的作业内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建设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都有权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检举、控告、投诉。
第三十二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公路建设活动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社会监督员聘用办法由_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对举报内容属实的单位和个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资信登记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制改正,视情节可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对收费公路项目应当停止收费。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从业单位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业单位弄虚作假、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任务,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取消1一2年资信登记的警告处理;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能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的,可停止其行使政府监督职能,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或暂停资金拨付;对从业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1—2年资信登记的警告处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法人侵占、挪用公路建设资金,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乱摊、乱挤建设成本,责令限期整改,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将于20xx年4月21日和4月24日在利和广场进行xx市高层建筑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演练期间市公安交警将对利和广场附近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xx年4月21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
20xx年4月24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
二、交通管制路段:
银通街体育路口至xx三路路口;xx三路岐关西路口至银通街路口。
二0xx年四月十九日
由于片区真武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为了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施工路段实行全封闭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
真武路(南路真武桥红绿灯路口至南环路县医院红绿灯路口);
二、管制时间:
20xx年1月15日10时起至x年3月31日24时止;
三、管制措施:
1、施工期间管制路段实行全封闭交通管制,仅保留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通行;
2、对片区周边群众及前往县医院的.车辆请绕道宝龙广场三号路、四号路通行;
3、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施工需要适时调整管制措施,请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并留意相关交通指示标志。
施工期间带来的出行不便,敬请广大群众予以理解和支持,并听从现场管制人员指挥。
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xx年1月10日
为确保重庆融汇半岛5#道桥一期工程的顺利推进和道路安全、畅通,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李家沱南桥头下穿道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李家沱南桥头下穿道路段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二、南桥头下穿道车辆禁行后,途经该路段的车辆需改道行驶。有李家沱大桥北桥头驶往李家沱的车辆,改走李家沱大桥南桥头下穿道上方转盘,经三角碑到达;有花溪大桥、李家沱方向驶往光明村的车辆,改走李家沱长江大桥,经九龙坡隧道,在锦龙路上调头再经李家沱长江大桥到达;有光明村驶往融汇半岛方向的车辆,改走李家沱大桥南桥头下穿道上方转盘,经花溪大桥到达;有光明村驶往李家沱方向的车辆,改走李家沱大桥南桥头下穿道上方转盘,经三角碑到达。
三、在施工区域附近通行的车辆,请自觉按照交通民警和施工现场人员的指挥通行,车辆禁止超车、超速行驶和乱停乱放。如违反本通告,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因工程施工给沿线各单位和居民、驾驶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年十月二十六日
前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不断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目前,竞争机制已经进入了各个领域,在石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也是这样。随着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国际化,竞争更扩大为全球性竞争,项目管理便显得更为重要。按照现代管理学理论,工程项目管理一般由六大控制组成-HSE控制、信息控制、合同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对于业主方而言则是投资控制)和质量控制。其中HSE控制和信息控制是最基本的两项控制[1]。在传统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信息控制是比较容易被忽略的一个环节。但从目前从事的外部项目中可以看出,文控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显露出来。
1文控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文控是“文件信息控制”的简称[2]。文控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文控人员要对信息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准确的传递,他可以将文件及时、准确地传递给信息需要的各个相关方面,既不可以人人都传,这不仅造成混乱,还增加工作量;又不可以少传,因为这样会使信息不够畅通,工作无法顺利执行。同时,要求文控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在日常的工作中,通过与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文件往来,熟悉并了解业主的习惯做法,以利于本单位文件信息的传输和沟通。
文控人员需要对项目整个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形式的资料、文件、信息进行及时、恰当的处理,保证信息流通渠道畅通无阻,使项目各个层次、组织及成员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其应当知道的信息,并能做出相应的和办法。
2.无损检测项目文控管理程序
开工前期,细化分工,提前准备。
根据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对项目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无损检测一般只设一名文控管理人员即资料员。资料员接到监理单位的检测指令后,及时通知检测机组,由机组长根据监理指令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由现场检测人员负责核对现场焊口与监理指令上的焊口有没有差别,如果没有出入,则按正常程序进行检测;如发现现场焊口与监理指令上焊口有不一致的情况,则通知资料员与监理联系进行确认。
在工程项目开工进场报审时,由于施工单位较多,部分项目中业主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力量不是太充分,因此对无损检测单位的报审资料要求的可能不是太严格。但部分报审资料,如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HSE实施程序等文件要进入交工资料,但交工资料的审查有时要比开工时的还要严格。于是,问题就出现了:编制交工资料的时候还得做前期开工时期的工作。如果修改的资料涉及到业主和监理单位的签字,那就更加减缓了后期交工资料的编制进度。因此,进场报审材料要提前着手准备,并且要认真仔细,各种签字及日期应按照规定填写,签名一般要求手签,不要直接打印上去。
过程控制,完整有序。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文控管理的主要工作是登记监理指令,填写检测报告、回执单、日报、周报及月报,整理和回复业主及监理单位的通知,收集影像资料等工作。在以上的工作内容中指令汇总表既是过程控制资料又是交工资料的内容。文控管理员接到监理指令后应及时将拿到的指令填入指令汇总表中,作为过程控制资料,指令汇总表可以帮助资料员了解检测焊口的总量、已完成无损检测的焊口情况、返修焊口情况、接到指令而目前没有完成检测的焊口等信息,这样指令汇总表中的工作量成为上报日报、周报等报表的基础,因此指令汇总表是日常工作中比较重要的一个表格,应该将该表填写的尽量完整、正确。目前,所参与的长输管道项目,施工过程中一般不要求交检测报告(除了开工前焊工考试焊口的检测报告),而是等工程结束后再与交工资料一起移交给业主项目部。因此,个别无损检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形成检测报告的电子版,于是形成了工程完工后还得另外用几个月时间来输入检测报告的状况,既造成了人力的浪费又拖延了时间。项目开工时,业主通常会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各种表格,其中一般会包括无损检测报告等常用表格。有了确定的表格,文控管理员完全可以在施工过程中每隔一段时间将电子版的检测报告输入电脑保存。根据以前参与的几个项目来总结,如果每周处理一次电子版的检测报告还是合适的。因为目前好多项目是按监理指令填写报告(一份指令写一份报告),由于各种原因一份指令中最早检测的一道口和最后检测的一道口可能会有1-2天甚至更长的时间间隔,如果每天处理一次报告的话,可能每天都得在报告中单独记下那些没有检测的焊口,这就增加了工作量并且容易将没有检测的焊口漏掉。因此,将处理报告的时间间隔选为一周还是合适的。另外,由于文控管理员有些是还没有参加过培训的,他们对专业知识还不是太熟悉,可能不能将报告中的工艺参数等数据填的完全正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项目上的师傅帮助检查文控管理员填写的报告内容。至于回执单、日报、周报和月报,都是按照相关规定或监理单位要求的时间内上报的,因此对于这些内容重点是保证内容正确、数据准确、文件编号统一。
交工阶段,认真仔细。
工程进入尾声时,文控管理员的主要任务就是整理交工资料了。按照业主项目部下发的交工资料管理规定或其它通知,将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进行认真的整理,最终形成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交工资料。如果前期工作做得比较完善的话,这个阶段并不会花太长的时间,或许有两个星期的时间就可以完成了。
3.结语
由于文控管理工作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因此要专人负责项目中的文控工作。只要文控管理员做好每个阶段的文控管理工作就可以满足过程控制和交工的要求。
参考文献:
为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避免大范围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_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XX市公安局决定于20xx年2月8日、9日、10日(初一、初二、初三)对本市部分区域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发布通告如下:
20xx年2月8日、9日、10日8:00至18:00,南京路(市府路与南京路交口至新安路与南京路交口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富民路(富民路与钟吾路交口至南京路与富民路交口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新安路(钟吾路与新安路交口至南京路与新安路交口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交通管制期间,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公交车准许进入交通管制道路,其他机动车一律禁止驶入管制道路。请广大车主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出行线路。
XX市公安局
20xx年1月25日
全校师生员工:
因12月20日我校将举行成都大学20xx年环校越野赛的比赛,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将对校园部分道路实施分时段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月20日14:00--15:00社会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将暂时关闭学校第五号门;
3、从当日16:00起,恢复原有的校内交通管理规定。
请师生配合执勤人员的指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成都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年12月19日
夏季来临,世纪公园、汉博广场晚间散步、游玩群众增多,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拟对以下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特公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每晚20:00—00:00
二、管制路段
幸福路与滨河路交界处至滨河路与胜利路交接处
三、管制期间
上述路段禁止车辆通行,请广大市民届时合理做好出行路线安排,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将于20xx年x月xx日和x月xx日在利和广场进行xx市高层建筑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演练期间市公安交警将对利和广场附近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xx年x月x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20xx年x月x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
二、交通管制路段:银通街体育路口至中山三路路口;中山三路岐关西路口至银通街路口。
二○xx年x月x日
[关键词]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规范化
0 引言
近年来,伴随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建设的速度和强度日益加快加大,给城市交通带来巨大的压力。为确保城市建设与交通协调发展,我国各城市逐渐重视并陆续开展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通过全面分析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边未来交通系统的影响,并根据影响范围、程度和方式提出合理有效的改善措施,达到既能使交通系统承受这种影响,又不妨碍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目的。
然而由于我国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起步较晚,技术和经验积累较少,加之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制度和诚信制度尚不健全,使得这一实践性极强的工作在实施中面临操作过程不够规范、评价成果与审查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严重削弱了交通影响评价对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协调作用。本文以乌鲁木齐市为例,探讨更加规范、科学的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制度,以期形成良好的交通影响评价管理机制,保障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有效实施。
1 乌鲁木齐市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发展现状
与北京、广州、上海、南京等大城市相比,乌鲁木齐市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起步虽晚但起点较高。2010年4月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下发了《乌鲁木齐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对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咨询机构的资质、职能部门如何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1)资质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规划资质且有交通规划业绩的机构或交通咨询类资质的机构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同一机构不得从事同一项目的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2)监督管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规划、公安、交通、市政市容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3)审查管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划、公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部门,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专家论证或委托独立的咨询机构进行技术审查。
(4)审批管理: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划等相关部门应当将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其审查论证结论作为审查的主要内容。
交通影响评价管理既存问题
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与规划管理工作相辅相成,规划管理程序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开展的科学性。《乌鲁木齐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规定》虽然对交通影响评价的运行机制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实施过程仍暴露出一定的问题:
(1)由于没有对编制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同时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督,使得一些不具备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单位在各种利益的推动下参与其中,从而无法保证交通影响评价结论的正确性。
(2)由于没有明确规定交通影响评价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开展阶段,有可能导致交通影响评价结果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设计要点相冲突,难以实施有效的改善措施,或者导致交通影响评价达不到应有的深度。
(3)由于没有对交通影响评价的时效性做出规定,对于周边建设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建设周期较长的部分项目,易造成投入使用后给交通系统带来无法弥补的压力等问题,难以促进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
(4)由于缺乏相应的交通影响后评价管理制度,致使交通影响评价的合理性和改善措施的有效性无法得到检验,不利于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完善,同时难以对各参与者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
因此,为确保交通影响评价的顺利实施,乌鲁木齐市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行政制度及规范,以保障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2 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制度
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内容
王元庆等[1]首次定义“交通影响管理”是指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全过程中,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协调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各参与者,最大限度地保证交通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并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的交通影响评价程序,促进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对于一项确定需要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完整的评价过程应包括:开发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交通咨询机构编写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审核部门对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开发商落实改善措施、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检验工作。由此可知,交通影响评价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开发商、交通咨询机构、审核部门和职能部门,且各参与者在交通影响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和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交通影响评价过程及各参与者职责
作为一项实践性极强的工作,交通影响评价各参与者的积极配合、规范操作是该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动力,因此有必要明确交通影响评价各个过程的主要参与者及其职责,并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以促进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制度
根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内容以及交通影响评价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工作可从以下方面开展。
20xx年环崇明岛女子国际公路自行车赛、20xx年国际自行车联盟女子公路世界杯赛将分别于20xx年5月13日至15日和5月17日在本市举行。为确保赛事安全、顺利进行,市公安局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5月13日至5月15日期间,每天9时30分至13时30分,对崇明县的崇明大道、鼓浪屿路、北陈公路、北沿公路、陈海公路、港东公路、宏海公路、江帆路、育麟桥路、一江山路等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管制期间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5月17日实施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8时至12时45分,杨思西路(济阳路至耀体路)、耀体路(杨思西路至耀龙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10时30分至12时45分,泳耀路(耀体路至东育路)、东育路(泳耀路至杨思西路)和耀龙路(耀体路至泳耀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三)10时30分至13时30分,济阳路(杨思西路至华夏西路)、中环路(耀龙路至申江路)、华夏高架路(申江路至川南奉公路)、华夏东路(川南奉公路至G1501上海绕城高速华夏东路匝道口)、G1501上海绕城高速(华夏东路匝道至G40沪陕高速长江隧道进口)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四)11时30分至13时30分,长江隧桥上行线(浦东往崇明方向,长江隧道入口至陈海收费口)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五)11时30分至15时,对崇明县的崇明大道、东滩大道、锦陈公路、陈彷公路、向堡公路、团城公路、鼓浪屿路、北陈公路、北沿公路、陈海公路、江帆路、 育麟桥路、大通路、堡港路、宝岛路、堡镇公路等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管制时间内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三、上述道路在交通管制期间仅允许持有赛事通行证的车辆通行。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现场活动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
因省道S113广高线三洲沧江大桥(旧桥)属于三类桥,需对该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1、从20xx年1月5日零时起,三洲沧江大桥(旧桥)限高龙门架正式投入使用,高度超过米(含米)的车辆禁止在高明大道三洲沧江大桥(旧桥)上行驶。
2、高明大道沧江跨线桥至三洲隧道段实施双向交通管制,大型车辆禁止行驶左侧三条小型车道,严格按现场交通指示行驶右侧车道。
3、请过往车辆及行人按交通指示通行,确保安全畅通,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xx市高明区明和公路联营公司
20xx年12月28日
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县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从1月31日至2月17日对部分路段和路口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1西门路实行从西门路口至饶州大道方向单行
2建设路饶州岗亭红绿灯至东湖大道邮政局路口全程禁止掉头,特殊公务车辆除外。
3芝阳路南段(芝山路口至饶州岗亭红绿灯)非停车位、建设路、东湖大道西段(七条巷路口至绿源茶庄路口)、五一路停车上下客超过1分钟、非必要停车超过30秒则视为违章停车。
4所有客运车辆从长运公司后门进出站,禁止从民政局路口左转。
5严禁中型以上货车进入县城城区(有禁行标志,管制期限为长期)。
6所有三轮车、大中型车辆禁止进入建设路(有禁行标志,管制期限为长期)。
违反本《通告》的,将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学校全体师生:
20xx年11月18日上午,学生处联合四百八十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将在学校旭日广场举行20xx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为了保障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对旭日广场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11月17日07时至11月18日15时;
二、交通管制期间,旭日广场各路口采取封闭措施,禁止任何车辆驶入广场;
三、旭日大楼上课的同学尽量步行,不要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旭日大楼上班的'教职员工的车辆,请停放在旭日大楼后面的停车场;
四、旭日广场停车场已停放的车辆,请车主于11月16日18时之前自行驶离,保卫处将对届时没有驶离的车辆采取措施清理出广场,请各位车主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
保卫处
20xx年11月15日
第二条后评价工作的重点是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路建设项目:
公里以上的国道主干线项目或100公里以上的国道及省道高等级公路项目;
2.利用外资的公路项目;
3.特大型独立公路桥隧项目;
4.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项目。
第三条进行项目后评价的必备条件为:
1.根据预定目标已全部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2.至少经过2~3年的通车运营实践。
第四条后评价管理工作实行_统一领导,分级管理_,进行后评价的项目分为地方、部、国家三个管理层次。地方管理的后评价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第二条及第三条的规定按年度下达计划。编制后评价报告以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为主,组织承担本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管理、审计等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地方政府的有关人员参加,共同开展工作。后评价报告应按照《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办法》编制。_根据本办法第二条及第三条的规定,一般选择四分之一的后评价项目进行部管理,按年度下达计划。国家管理的后评价项目由国家计委确定。
第五条地方管理的项目,其后评价报告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将修改后的报告连同审查意见报_综合计划司备案。部管理的项目,其后评价报告一般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部,由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正式审查,并写出《建设项目后评价审查报告》,报国家计委备案。国家计委确定的后评价项目,按国家计委有关规定组织审查。
第六条项目后评价审查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七条凡属于第二条规定的项目,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建立项目的跟踪管理系统和定期检查制度,并按规定逐步完善各阶段的管理机制,自建设项目立项(即项目建议书批准)开始即填写_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卡_,并建立决策、设计、施工、运营各阶段的技术经济档案,为项目后评价工作积累完整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对待后评价成果,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已建项目,改进在建项目,指导待建项目。
第九条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审核、审查费用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自行解决,可列入项目投资概算,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条本办法由_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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