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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镇政府的要求,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创建移风易俗示范村活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目标任务
1、创建标准。村规民约完善,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健全,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男女平等、诚实守信,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较好,婚丧事不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黄赌毒之风基本杜绝,各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新风大力弘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及文体活动场所齐全,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2、领导体制。成立移风易俗活动领导组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成员具体抓,各司其职。成立道德评议会、禁毒协会等群众组织,并正常开展工作,社区建立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3、工作机制。有办公场所,机构制度上墙,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分解任务;通过宣传栏、党员干部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有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总结,有会议、宣传、等文字、图片资料。
4、道德建设。普遍开展 “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有公益宣传标语牌和宣传栏,且宣传内容经常更新;群众知晓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内容,无道德失范言行。
5、社会风尚。制定村规民约,下发到户,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村家中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婚丧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现象;无封建迷信、非法传教和_活动;无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宗族派别势力;倡导婚育新风,无性别歧视和计划外生育现象。
6、公益事业。文化、卫生、体育、教育等公益事业稳步发展,有农家书屋或图书阅览室,有计划生育服务室,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开展经常,丰富多彩,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群众,大力倡导婚事、丧事简办 ,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平等、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认真做好移风易俗的宣传工作,引导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使文明新风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程,要高度重视,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制定完善移风易俗工作的规章制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切实抓好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严厉打击算命,看风水等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打击_活动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积极引导群众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3、工作机制。有办公场所,机构制度上墙,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分解任务;通过宣传栏、党员干部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有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总结,有会议、宣传、等文字、图片资料。
4、道德建设。普遍开展“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有公益宣传标语牌和宣传栏,且宣传内容经常更新;群众知晓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内容,无道德失范言行。
5、社会风尚。制定村规民约,下发到户,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村家中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婚丧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现象;无封建迷信、非法传教和_活动;无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宗族派别势力;倡导婚育新风,无性别歧视和计划外生育现象。
(一)出台规定,规范行为
1、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和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切实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营造节俭文明办客、廉政公正办事的良好乡村新风,用心用力为农村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增加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8年初,_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下发《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文件明确规定农村婚丧喜庆事宜操办的原则、要求、范围以及操办标准等相关事宜,要求加强对农村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劝阻、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等工作的监督指导,解决出现的实际问题。
2、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破题关键在于发挥村民自治、民主协商的作用,通过建组织、立规矩,推动移风易俗这项“软任务”变成“硬约束”。要以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为总抓手,健全理事会组织,制定工作章程,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办理红白事的标准、流程及奖惩规定。同时,各级要进一步夯实基层责任,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对各村的年度考核,使村规民约这个“小宪法”成群众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硬杠杠”。
(二)加大宣传,教育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移风易俗重要的是改变行为习惯,但关键是改变价值观念。只有观念变了,移风易俗才能真正实现。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栏、墙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婚丧改革的法律法规,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移风易俗的积极意义,鞭挞婚丧嫁娶比阔气、讲排场、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引导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移风易俗,倡树新风。在农村(社区)道德讲堂,将移风易俗作为必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婚丧事办理观念,形成移风易俗的良好社会新风尚。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给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常打招呼、常敲警钟;及时对有婚丧事大操大办苗头的人员说服教育,进行正确引导。
(三)加大投入,强化服务
开展移风易俗,不仅要向旧传统“开刀”,推动形成新规范,还要丰富实践载体,大力倡树文明新风。各地可以通过文艺等多种形式推树典型,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可以设立公共场所,免费为村民提供“一条龙”服务。同时,要搭建文明创建评选载体,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让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四)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定期对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地扎实开展工作,对农村群众违规操办或者违规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依照《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处理,确保治理这股歪风,破解这一陋习取得实效。
种种污浊混沌之气,是文明乐章中的不和谐音符。我们要围绕“移旧俗、除陋习、尚科学、倡新风”,积极倡导勤俭节约,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小办或不办,倡导理性人情消费,抵制各种庸俗的交往方式,推动”软环境”与“硬环境”同步发展,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玉溪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由于受封建传统习俗的影响,目前在我县特别是农村地区,婚丧嫁娶活动中大操大办、相互攀比、讲排场、比阔气等现象时有发生,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婚丧习俗也有所抬头,不仅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阻碍了正常的人际关系,还败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春节即将来临,为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我们在此发出倡议:
农村婚丧嫁娶作为人情往来,其本意是维系情感,但是在一些地方,人情消费逐渐掺杂了一些功利意识和攀比心理,使得一个好的传统习俗变成陋习,助长了奢华之风。有的人家红白事办酒席每桌上千元,动不动几十桌、上百桌,一场下来,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花费巨大。许多村民每年随礼支出占了收入的一半以上,部分人甚至因随礼而返贫,加重了家庭负担,影响了正常生活。各种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活动花样繁多,死灰复燃,带坏了社会风气。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为目标,把移风易俗作为全县乡村文明行动新一轮五年规划重要一环予以分层梯次推进,促进移风易俗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同频共振,涵养社会清风、文明乡风、和谐民风,为建设“生态泗水、活力泗水、幸福泗水”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群众基础。
移风易俗工作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主题,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
要发挥镇村主体作用,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坚持重在正面引导、重在建设养成、重在群众自觉、重在干部带头,充分发挥“四会一约”作用,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破除封建迷信,反对盲目攀比。
到今年底,全县每个镇街建设3—6个道德评议会试点村;全县所有村(居)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普遍提升。
到20xx年底,全县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
到20xx年,实现全县各村村规民约完善,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彻底根治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基本杜绝封建迷信、黄赌毒之风,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一)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县内各媒体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开设专题专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比排场讲面子的负面典型,不断提高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率。在村(社区)文化广场、宣传栏、文化墙等阵地,大力宣传村规民约、文明理事、移风易俗及相关法规政策。把移风易俗教育与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利用乡村儒学讲堂等阵地,开展移风易俗教育。鼓励文艺志愿者通过民间文化剧种、地方戏曲、乡间小调等形式创作一批具有泗水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以健康向上、情趣高尚的文化引领群众。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信用户、文明示范户创建,“好媳妇、好婆婆 ”“敬老孝亲之星”评选和优秀“家风家训”征集展示活动,将移风易俗作为“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
(二)建立完善“四会一约”群众议事理事组织。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修订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开展乡风评议,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泗民字〔20xx〕39号)和《关于印发〈泗水县农村道德评议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泗文明办〔20xx〕1号),加强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建设,在符合当地风土人情、尊重社情民意、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活动章程、明确成员分工,确定办事流程、标准要求、服务规范等,纳入村规民约并公示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发挥作用。立足实际,建立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设立“道德点评台”,开展点评活动,建立评议档案。各镇街加强对群众议事组织的指导,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和为群众服务水平,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建立组织健全、服务规范的群众议事机制。
(三)倡导文明节俭婚俗。一是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节俭办婚宴,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宴请范围,提倡宴请亲友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提倡婚前商议婚礼事宜采取茶话会形式,不摆宴席;提倡并大力推广自助餐式宴席、“十大碗”等宴请形式,喜宴农村每桌不超过300元,城区每桌不超过400元,烟酒控制在喜宴标准的三分之一之内。二是倡导喜事新办,程序从简,不搞豪华婚礼。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喜事堂,由村集体为婚礼、婚宴免费提供服务场所。提倡互送价格不高、有意义的订婚礼物,不索要“万紫千红一片绿”“三斤三两”“一动不动”等高额彩礼,坚决抵制盲目攀比跟风;提倡婚事一天办结制,不下帖、不补场;提倡婚嫁前后晚上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影响街邻正常生活;提倡婚礼当天少燃放鞭炮烟花,多使用音响鞭炮,婚车行驶过程中不燃放鞭炮;提倡低碳环保的迎亲方式,少用或不用婚礼汽车,婚礼车队不超过6辆;提倡露天婚礼、集体婚礼和旅行婚礼,搭建婚庆场所不阻碍交通、不豪华布置;提倡使用音响代替乐队,并适当控制音量;坚决抵制不文明“闹婚”行为,不参与制作闹剧,不丑化新人、不做有安全隐患和破坏和谐的言行。三是其他喜庆事宜不办。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过岁、升学晋升、参军就业等喜庆事宜不通知近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提倡通过一杯茶、一声问候、一个电话祝福等方式表达心意、增进感情。
(六)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移风易俗的意义好处,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事,带头厚养薄葬,带头落实移风易俗各项规定。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把党员带头移风易俗作为做合格党员的具体实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为广大群众树标杆、作表率。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干部作用,推进驻村移风易俗工作开展,切实改善村风、净化民风、涵养家风。
(七)严格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可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予以奖补,有条件的可对选择生态安葬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原有的散葬坟墓,引导迁入城乡公益性公墓,鼓励有条件的镇村由政府或村委免费迁移、提供骨灰安葬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县、乡公益性公墓要在墓区核心位置设立公益安葬区,免费为居民提供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服务。对红白理事会组织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度高、各项移风易俗规定落实到位的镇村,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泗水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下派办、县综治办、县委新闻中心、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泗水广播电视台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县文明办、县民政局牵头,具体负责宣传、督导、协调、考核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发挥部门优势,科学制定本部门单位工作方案。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模板,指导村(居)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各村(居)广泛征集意见,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各项文明理事标准,落实固定办公场所,机构制度上墙,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一镇街一模板,一村居一标准。各镇街操作模板要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注重方式方法。要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推开,不乱刮风、不强迫命令,尊重地方习俗和少数民族风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注重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注重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注重配套服务,落实惠民政策,完善养老就医、社会保障、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制度。
(四)强化责任追究。将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在年底全市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暗访检查中排名倒数50名内的镇街,年度精神文明考核不能确定为“好”等次,排名倒数20名内的镇街要书面说明情况;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取消评选资格。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情况、殡葬市场整治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公开排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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