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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记者拍摄的海秀路某大厦,7层楼每间教室都坐了不少学生在补课。学生成绩短板,家长担心跟不上,培训机构越来越多。记者 汪承贤 摄
近日,记者随机走访发现,海口多数校外培训机构不会主动与家长签订服务合同,即便有机构签订合同,也并未参照示范文本,而是自己制定的文本。家长表示,培训机构制定的合同无法避免会出现霸王条款,权益无法保障。有的培训机构则直接表示,并不会与家长签订合同。
15日下午,记者以家长身份来到海口市海秀中路一器乐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热情向记者推销课程。该培训机构开设架子鼓、钢琴、吉他等课程。平均一节课的费用少则180元,多则300元,每门课每期至少10节课,而架子鼓的课程套餐里有多达160节课的。“必须一次性付完费用。”该工作人员强调,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开发票、签合同时,工作人员表示,一般不提供,记者如果需要也可以签。
在海秀中路工业大厦内有很多中小学培训班,多数机构表示,一般不开发票也不签协议。“我们在这里做了10多年了,收费了会提供收据,但从来没开过发票,也不签合同。”一英语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
记者随机采访了海口各区多家培训机构,绝大部分表示,不会签订合同,也没法提供发票。多数培训班按照学期收费,一次性收取至少4个月的费用。而像钢琴、英语、乐高课程等则往往按年收费。“按学期收费也可以,但按年缴费有优惠,更划算。”在海口琼山五小附近一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表示。
事实上,缺少了合同的保障,不注意审视合同条款,南宁部分家长给孩子报班后,就曾遭遇“哑巴亏”。去年10月,家长刘先生给孩子选择了一家培训机构学数学,入读不到两个月,培训老师突然辞职了。被迫停课两周后,培训机构安排了其他老师来代课。由于对新来的代课老师不满意,刘先生不想再让孩子继续培训,提出了退费要求,却被培训机构拒绝了。“前后沟通了一个月,对方才同意退回部分钱。”刘先生表示,这样的退费过程让他很心累,都怪自己报班时没签合同,维权时口说无凭处于弱势。
去年1月,陈女士给孩子报钢琴培训班时,机构曾给她出具过一份纸质版合同。“与其说是合同,不如说是老师列出来的各种要求,感觉有些‘霸王条款’。”陈女士说,合同上要求很多,比如“一个月不得请假超过两次”“课时必须在约定时间内用完,否则作废清零”等。当时陈女士就隐约觉得不妥,但为了让孩子尽快学习,她没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直接就签字同意了。然而交费后遇上各种假期,导致孩子的钢琴课时没能在老师约定的时间内上完。有一天,陈女士突然就收到机构通知,称她剩下的十多节课时超出时效而作废清零。算下来,直接损失了两千多元。陈女士闷闷不乐地把孩子转到了别的机构学钢琴,也没再追讨课时费用。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黄有宁律师认为,示范文本在合同条款上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进行了明确,若采用示范文本,对规范双方的行为都有积极作用。但该合同示范文本并未强制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使用,只是起到引导作用,能否真正起到规范作用,还要看培训机构是否采用该示范文本,以及家长是否重视用示范文本签约。他建议,家长应提高服务合同的意识,重视对合同的签订,不要采取无所谓的态度。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张庆兴律师也提醒,如果缺乏规范的合约行为,家长在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容易吃哑巴亏,培训机构也容易遭遇一些无理退费。建议家长在给孩子报班时,认清培训机构的资质,确认机构是否持证规范经营,是否愿意签订服务合同。
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建议家长可参考示范文本的条款,要求培训机构提供的合同文本中补充进去,把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更加详细和明晰。这样若发生纠纷,也更有利于维权。
采访中,记者发现,面对培训机构不主动与家长签合同的做法,多数家长并未觉得不妥,甚至有家长表示,签合同太麻烦,自己不愿意签。记者随机采访了15位家长,其中11位家长(超7成)表示,为孩子报培训班并未与培训机构签协议。
“签合同太麻烦。”海口家长冯女士表示,她为儿子报了围棋和速算培训班,但是都没签合同。“围棋学了3年了,从来没签过协议,速算是这学期刚报的,也没签合同。冯女士认为,给孩子报培训班关键看口碑,如果培训机构不诚信,签订合同也难维权,所以,她会选择做过很多年、口碑比较好的培训班。
家长张先生此前为孩子在海口龙华区一英语培训机构报名,一次_了两年的费用,也与培训机构签订了协议,但是因为疫情影响,孩子的外教课后来都变成了中文老师授课。张先生认为教学质量打折了,因此向培训班反映,要求补足外教课,不料,合同中的条款对此并未做出说明,他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现在有了教育部门的合同范本,更利于家长维权,以后找培训班一定让他们按范本签合同。”张先生说。
教育厅:
将开展集中整治,呼吁家长报培训班签合同,遇违规请举报
省教育厅基教处二级调研员樊奕介绍,截至今年10月,海南省合格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约1200家。近期,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对海口、文昌、琼海、三亚等市县校外培训机构签合同情况进行抽查,的确发现有部分培训机构并未与家长签订服务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是用的并非教育部提供的范本。此外,培训机构按学期收费的情况普遍存在,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还有的培训机构为了节约成本,配备的师资没有资质。对此,省教育厅已经向相关培训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
樊奕介绍,目前,各市县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所使用服务合同的收集工作。明年3月底前将完成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所使用的服务合同的法律审查工作。明年4-8月,各市县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执法手段,针对校外培训行业中存在的合同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整治,宣传推广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存在合同违法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对已签订的违法合同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订正或者按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重新签订。
樊奕提醒,家长们要选择有办学许可证、工商执照等资质健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千万不要选择没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若家长遇到培训机构不签合同、不按范本签合同、违规收费等行为,可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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