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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确定劳动关系,乙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作条件。
第三条: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生产(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四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工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实行计量工资的,按计量付酬。
第五条:按技术工种发放工资,工资按天结算。,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直至找到合适交接人,完成交接后予以批准。未按要求离职者,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第六条: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生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第八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第九条: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本合同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生效。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按造成的直接经济和间接经济损失赔偿。
4.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若一方违反合同中的条例,造成的损失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后生效,涂改、冒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第 号
甲方:
乙方: 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成型钢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示信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成型钢筋加工工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二、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工期提前或顺延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生产,有权对乙方加工质量进行抽检。
3、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2、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等有效性技术文件。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段号编制情况,各轴线位置,计划施工进度,以及成型钢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按照双方约定,由甲方组织形成图纸翻样技术小组,负责施工图纸的钢筋计算与翻样工作。
4、甲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5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及合理的工期要求,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5、按照本合同约定提货或接收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产品。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拖欠。
7、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作为本合同附件,明确其授权范围。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对乙方提出的任何质疑或异议,甲方应当在12小时内予以书面澄清或解答。
9、需要乙方现场加工时,甲方应提供满足加工需求的加工场地,并负责将水、电源(符合乙方加工用动力电源需求)接入钢筋加工现场;现场加工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钢筋加工制作设备以及场地内其余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3、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准备生产,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钢筋原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后,应认真校对,如图示尺寸、规格、数量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标牌一张。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6、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协助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抽检工作。
7、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套材降低损耗。
8、乙方保证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不得调换使用其他材料。
9、乙方负责完成钢筋机械连接试样的制作,并及时通知甲方试验人员送样检测。
五、钢筋原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钢筋原材料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规定的标准。
2、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钢筋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工作,并负责将钢筋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钢筋原材料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接记录。钢筋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质保卡、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为交接记录附件交乙方备案。
3、甲方对其所提供钢筋原材料的质量负责,对原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协调材料供应商予以修理、更换。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并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4、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钢筋原材料质量进行重新检验,检验费用计入合同价款。
六、设计变更
1、如遇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加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设计变更后,甲方应重新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商确定合同工期。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补充配筋单,补充配筋单应标注“急配”字样及合理的工期要求。
3、发生设计变更的,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后的成型钢筋产品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规定。
2、对成型钢筋产品的其他要求 。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乙方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九、运输及检验
1、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应当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妥善包装。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后,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安排提货。
3、甲方委派的提货人员应当持有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
4、甲方提货的,甲方应在提货时完成成型钢筋的验收工作。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成型钢筋交付后,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采用乙方送货的,甲方应指定交货地点。成型钢筋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
6、甲方未经验收即接受成型钢筋产品或将成型钢筋产品加以使用的,视为成型钢筋产品验收合格。
7、成型钢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预计为人民币 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1)本合同螺纹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螺纹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2)本合同线材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线材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3)本合同所称加工结算单价包括成型制作费、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不含直螺纹接头加工、套筒费用。
(4)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个(钢筋不分材质、规格加工套丝、不含套筒,并戴好保护帽),按照收货回执单记载的数量结算。
(5)采用乙方送货的,乙方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车费等配送费用据实结算,计入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上述各项金额之和。
十一、结算与支付
1、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交成型钢筋结算单,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3日内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对结算单予以确认。如甲方未按时确认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对该成型钢筋结算单予以确认。
2、合同价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0日前按照结算单记载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定期结算方式)
或: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其余价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 日内支付。(预付款方式)
3、甲方以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之内不计贴息)或银行支票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十二、节余钢筋的处理
1、本合同全部成型钢筋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算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规格、重量。钢筋节余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钢筋节余量=钢筋原材料供应量-成型钢筋重量*(1+损耗系数)。
2、节余钢筋由甲方负责取回或由乙方安排运输,甲方支付装卸、运输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以节余钢筋抵扣合同价款,节余钢筋价款按节余钢筋量乘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图纸应提前10日与乙方协商,图纸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或接收成型钢筋产品,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保管费用,每迟延一日按该笔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终止或停止履行本合同,除向乙方足额支付已加工成型钢筋产品的合同价款外,应按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成型钢筋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用。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每迟延一日按未完成产品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毁损、灭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合理的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附件1: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及联系方式。
附件2:钢筋加工配送服务工作流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_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钢筋加工劳务承包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
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及时清理现场、回收剩余钢筋,每天打扫宿舍内外环境,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3、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
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5、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6、乙方承包人经常擅离工作岗位,或乙方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影响甲方其他工序的。
对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赔偿损失、没收保证金和中止合同等处罚。
(二)由于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原因,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其变更费用在元以外的,由甲方补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在上述金额内的变更费用甲方已在乙方的工价中考虑,不再补偿。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xx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
乙方:____
依照《_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____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____项目位于____,工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加工事宜: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____、____、____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____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第五章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01-69-的规定。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双方确认的图纸或尺寸定作生产。
三、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江阴市邦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仓库,供方代办运输,运费由供方负担,需方负责卸货。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生数量、质量等异议,应在收到货十天内书面通知供方。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货物使用后供方不予负责。
五、合理耗损及计算方法: 按理论计算D5= ∕m2 2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达不到共识的'到需方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
需方: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 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 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 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 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 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 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 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 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 须提前 3 日,数量不得超过 30 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 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 后 )。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 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 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 10 吨。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 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 12 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 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 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 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 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 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 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 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 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中的第五章
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 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 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xx 中的规定。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 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 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 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 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 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 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 C4-5 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 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 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 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 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现货市场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 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 24 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 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 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 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 80%,余款 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 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 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 整价格依据 24 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 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 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 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 3 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 50 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 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 、 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 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 153 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 XX项目钢筋制作达成以下协商条款:
一、制作钢筋的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地点:
一、甲方提供Φ8、Φ10盘元,8-12盘螺原材,乙方负责依据料单加工成型,最终加工量按理论重量结账,乙方先垫钢筋50T进行加工制作,以后由甲方供应钢筋。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必须提供大厂材料:(攀成钢,达钢,水钢,威钢)的盘元及盘螺,否则乙方有权拒收)进行质量验收,如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有质量问题,不得加工生产并及时退货,以确保产品质量。乙方在工地现场加工的成品必须满足有关部门验收要求,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方式:甲方委托供应商交货至乙方,由乙方对原材料进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料单按时将加工材料送到项目,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耽误工期,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加工标准:盘圆Φ为,Φ8为,Φ10为,盘螺12为,盘螺10为,盘螺8为,加工所产生的节约钢材及废旧钢材属于乙方所有,抵扣箍筋加工费及成品运费。若因直径问题造成停工返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按现行《_合同法》执行。甲方工程所有盘元交于乙方加工。若乙方未按料单时间及规格、型号要求加工的,材料及返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还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因甲方提供加工的料单时间及数量有误差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效则由工地所在地区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____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第五章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的规定。
3、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中的规定。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吨,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____日至本月____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_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为了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钢筋加工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双方的权益,依据《_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通过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钢筋加工施工。
二、施工工期:
满足甲方工程进度需要,直至工程竣工。不论任何原因,甲方不再支付乙方超工期的任何费用。
三、施工地点:
具体施工位置由甲方指定,乙方没有异议。
四、施工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施工内容:
1、基础钢筋笼加工:内容包括钢筋验收、卸车、转运、堆码、保管、遮盖、钢筋防锈、下料、截取、车丝、焊接、弯曲、绑扎,钢筋笼胎的加工、安装,垫块及预埋件(检测钢管、封堵钢板)的加工安装,场地清理,场内运输,机械设备拆除及退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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