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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甲方):电话:
承运人(乙方):__有限责任公司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
货物名称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仟佰拾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6)政府征用或罚没;(6)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独立。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
托运人签章:
年月日
承运人签章: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门到门公路运输,自备箱回空事宜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起运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内容包括箱号、箱型、箱量、收货人、联系方式、送货地址等内容。
2. 货物到站:长沙北、收货人:长沙联运物流有限公司转。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必须严格按铁路、_门规定和许可,不得夹运易爆、易燃物品,超重或隐瞒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4. 甲方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费率和结算时间及时与乙方结算费用,不得无故拖延。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令后,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准确、安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集装箱交付时以施封锁完好为准,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承运期间,乙方对集装箱箱体或箱内的货物损坏、灭失负责。
4、 掏箱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将空箱返回甲方的指定的榆次站或棠溪站。未经甲方的同意,发往其他车站,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 运输费率和标准
1、长沙北站蒙牛长沙分仓 20英尺:500元/箱
2、空箱返回: 长沙北榆次 20英尺: 元/箱长沙北棠溪 20英尺: 元/箱
四、 结算方式和日期
1、 每票一结、一次性付清:
2、 方式:
3、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原则。
五、 其他事宜:
1、 若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2、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监证部门留档一份。
3、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水泥运输有关内容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水泥。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运输路线
1、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
2、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运费
1、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
2、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可终止协议。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1、甲方需提前36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
2、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3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3‰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1、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2、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十一条、争议纠纷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三、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响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一)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损失扩大有可归责事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主张其尽到及时通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二)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能够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切实加强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继续履行。当事人以合同履行困难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其请求变更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数额等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支持。合同依法变更后,当事人仍然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当事人存在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补贴资助、税费减免或者他人资助、债务减免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认定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等案件事实的参考因素。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_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7、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3、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第三条、委托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期限为______日,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协议本协议可顺延一年。
第四条、费用与结算
1、运费按_________元/趟次计算,重按照甲方装货承运(以不超载为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某货物,现双方关于此事情特签定本协议,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第一条、运输货物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货物价款: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三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派船装运。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至_________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需在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否则按有关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_________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协议或擅自变更协议,应偿付乙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发包方(甲方):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______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区______路工程石渣运输委托给乙方施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_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相互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合同单价及计量方式
1、合同单价:______县______区______路(工业园运至______路)石渣,合同单价______元/吨(单价已含税、材料、运输费用等),工程量______吨,合同总价______元;
2、计量方式:按实际拉运总吨数计算(每车以过磅的净重为准,过磅费用由甲方支付)。每次拉运后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名确认数量及拉运日期,每月26号前汇总再次确认。
二、工程进度及劳动力约定
施工日期为3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具体以第一天进场计算,计划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施工日历天数不变
三、付款方式
1、每月最后一天前双方确认当月发生总工程量及当月总工程款,甲方须在次月______号前支付乙方方该笔工程款。
2、工程款确认方式:已确认的工程量(单位:______吨)×单价(单位:______元/吨)。
3、支付方式:以开具工资单形式支付。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填好运输道路,确保运输质量;
2、乙方负责派车装运,负责装运车的运输费,确保完成甲方进度要求;
五、其它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双方均无异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上细则执行。
发包人: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_工程石渣运输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_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相互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单价及计量方式
1、协议单价:协议单价______元/吨(单价已含税、材料、运输费用等),工程量______吨,协议总价______元;
2、计量方式:按实际拉运总吨数计算(每车以过磅的净重为准,过磅费用由甲方支付)。每次拉运后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名确认数量及拉运日期,每月______号前汇总再次确认。
第二条、工程进度及劳动力约定
施工日期为_____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具体以第一天进场计算,计划竣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施工日历天数不变。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2、乙方负责派车装运,负责装运车的运输费,确保完成甲方进度要求。
第五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纠纷解决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笼统地认为因为不可抗力的影响就可以免除合同责任。对于具体的合同而言,要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程度,准确把握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影响力大小,具体而言:
1、因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可以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因疫情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合同双方应重新协商继续履行,一方不能仅以合同履行困难为由解除合同;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请求变更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数额等,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支持。
3、因疫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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