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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同(热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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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同(热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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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同 第1篇

相比上一条,这一条虽然不能根除“无偿劳动”的规则,但却能更快、更有效的实现“诉求”。

那就是典型的“违纪”(不按校规来),当然,违纪也有方式方法,常见套路如下:

a.刚正面

这需要家长为学生撑腰,当家长和自己的孩子达成共识的时候,学校大部分情况也无可奈何,毕竟大部分学校不会因为不值日这种“事”将你开除.......

这招的风险在于:有些学校搞扣分制,扣到一定分数会记过,存档,甚至回家反省.....重则开除......采取此招的同学和家长,需做好心理准备。

b.玩阴招

这招也需要学生与家长达成共识,但并不与学校刚正面,而是耍一些“阴谋诡计”,比如说开个病例或诊断报告,谎称自己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再比如行贿班主任,让班主任(前提得是人品差)给你找一个能“瞒过众人”且不劳动的理由,搞个特殊,开个小灶.......

这招的风险在于: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和伪装,尤其是在同班同学和小伙伴面前.......对演技和心理素质要求极高,一旦穿帮,名节尽毁,估计继续念下去的可能性也不大........

c.非暴力不合作

承认值日,也承担工作安排,但就是不玩活,东一铲子,西一抹布,嘻嘻哈哈,装傻充愣,对老师的批评毫无畏惧,对同学的冷眼毫不在意,迫使班主任及班干部将你排除在值日大名单之外.......这对脸皮的要求极高,对情绪的控制也有超乎同龄人的要求。

这招的风险在于:可能会游离于班级之外,对个人评价和学生成长可能存在负面影响。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同 第2篇

这一招的风险在于:可能学校或老师压根不吃这一套,简单粗暴,拒绝嘴炮.........

小结:如果能做到以上几点进而达成自己的目标和诉求,且敢于并甘愿承受相应选择的风险,那恭喜你,你已经超过了你们学校99%的同龄人,就凭这种意志力以及超乎常人的韧性与执着,你还在学校混个P呀,你可以直接毕业走向社会了!

如果你没有以上的决心和信心来实现你的诉求,那我建议你还是重新思考自己的这个诉求是否合理,是否可行.............

总结:

这个问题是个好问题,这个问题背后的情绪未必是好情绪。

我不是心灵法师,不灌鸡汤,只会解惑答疑,有一说一.............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同 第3篇

关于教育,这里我想讨论的并不是教育方式的问题(要不要劳动),而是教育理念的问题。

人性化教育与功利化教育到底哪一个才是”真理”,哪一个才是”方向”,这两种不同教育理念的“碰撞”已经N多年了,从理念角度,人性化教育稍占上风,从实际角度,功利化教育依旧岿然不动。

要不要逼迫学生做学生不喜欢做的事情?要不要强制学生接受不喜欢接受的东西?要不要给予学生自由以释放个性?要不要将教师由管理型变成服务型?

为什么教室卫生由学生无偿打扫?

这个问题背后,是两种理念的碰撞。教育到底是按照“框架”去要求学生,还是应该按照”学生”制定框架?

个别学生不喜欢劳动,要不要逼迫?一些学生不喜欢学习?要不要强求?

我没有资格要求任何一个孩子接受,但我会尝试着询问理由,并有信心最终与学生答成共识。

这个信心,不是来自于强权或单纯的共情,是来自于这样一个道理:”追问”是每个学生的天性。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同 第4篇

对教室的这种潜移默化的感观使学生对这间房间多了一份莫名的感情。任何一个别的班级的同学来到你们班“串门”,你都会感觉多多少少的奇怪,如果他在你们班大吵大闹,你甚至会反感,但换做是自己班的同学,则不会。这是为何?责任感与归属感。

这种责任感来自共同的生活规律、来自共同的奋斗目标、来自共同的价值认同。

那么,任何与这个教室相关的,都属于这个集体,不属于其他人。这种私有属性使得班级的同学更能承担,也更愿意承担(对大部分班级同学而言)。

如果一个陌生人来到你们班级,在拥挤的空间来回走动,在你的座位进进出出,你是什么感受?在你推开班级房门的时候,看见一个陌生人在你的班级打扫卫生,你又是什么感受?排斥和反感会油然而生。所以,自己动手,心满意足。一些平时从来没干过家务的80后、90后,等有了家,也同样不喜欢找家政服务,并不是因为他们变的勤快了,而是他们不喜欢外人进入他们的私人空间..........同理。

同时,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自己污染的教室不需要自己去治理,那么保持卫生环境的主观约束力会明显减弱,这会使绝大部分同学所在教室的卫生环境变得更糟,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同 第5篇

题主认为,学生(高中生)是消费者,所以理应享受消费者待遇,有属于消费者的权益,学校是”卖家”,应向消费者提供”服务”,而卫生环境便是基本的“服务”之一,应由学校提供,不应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对于题主的这个理解,我有话要说。

1、关于消费者。

顾名思义,消费者是消耗产品的人,是区别于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市场名词。而消费者的消费(使用需求)驱动了市场行为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那就是交换(买),而顾客才是买(交换)的人,而交换的人(买家)未必是消费的人........

2、学生是消费者?还是顾客?

学生是消费者(使用产品的人),并不是顾客(购买产品的人)......

换句话说,对生产经营者而言,顾客才是上帝,而消费者则未必是........说直白点,谁花钱,生产者和经营者就会为谁服务.......从这个角度,如果把教育当成商品,那么学校(生产者)的第一负责人是家长,然后才是学生(毕竟消费者也有相关权益).......也就是说,学校应该先考虑家长的诉求,然后再考虑学生的诉求。

那么问题来了,在教育产品(过程)的消费阶段,家长和学生是一条心么?答案很残忍,家长一般情况下都是和学校一条心.........

举例:

a、比如说学校不让学生拿手机,学生不满意,觉得自己的自由被剥夺。没用,因为大部分家长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拿........或者说学校只需要说服家长不同意让学生拿手机即可,根本不需要说服学生是否同意......学生苦逼?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b、再比如,作业的多少。很多家长心疼学生,觉得作业布置太多,到学校去咨询和质疑,结果三言两语被教师说服,老师的有理有据让家长觉得老师说得对,年轻人吃点苦不怕,结果达成一致,学生的感受?咬咬牙就过去了........

c、再比如,体罚,体罚本身是违背教育法的违规行为,但有些教师或学校竟然肆无忌惮,理由竟然是部分家长许可?看到没?家长只要许可,就可以适当体罚,你说这上哪说理去?

当然,如果家长护犊子,一切站在学生立场和诉求上与校规对着干,那么结果很有意思,学生多半会得到其想要的教育产品(特殊化),比如说允许你上课睡觉、比如说可以不写作业,比如说默许你逃课,比如说玩手机装看不见,比如说不给你排值日表,教师和学校睁一眼闭一眼,给了这种学生特殊的对待.......既然顾客想要,那学校也是可以给的。这是个例的特殊化,结果未必对学生有好处,如果不是特例,而是普遍家长的诉求,比如说家长集体去反对某一条校规,一定是有效果的。

而关于学生无偿劳动,学生可以回家问问大部分家长的看法。看看家长会支持谁?

通常情况下,关于这个问题家长基本都会和学校站在一起,因为受教育水平低且望子成龙的家长多半会选择相信学校的教育及管理方法,而受教育水平高的家长也会理解劳动教育对孩子的积极意义。

不光这个问题,很多管理上的问题,家长基本也都会站在学校的一边(即便不理解学校,也会选择支持而非反对)。

学校最恨人的一招是什么?——找家长!如果家长和学生站在一起,学校会找家长?

所以,不想劳动的学生,请先过家长这一关...........如果你侥幸过去了,学校会轻易说服家长让你参与集体劳动........攘外必先安内啊,同学!

3、学生作为消费者,权益有哪些?

费者权益,指的是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与商品相关。那么高中阶段,家长花钱在学校买的到底是什么?

——是教育,而不是服务.........

换句话说,学校不是服务行业,也不会搞什么售后。绝大部分学校,基本都要以教育为核心产品,而服务则仅仅是次要产品。如果教育学生与服务学生产生了矛盾,那么很遗憾,首选教育、服务次之........

这种矛盾非常普遍,比如说,有些高中为了提高学生吃饭的速度,防止吃饭时聊天,以致挤压自习或睡觉时间,故意不在食堂安放凳子,如图:

再比如说,有些学校为了学生下午能有精神学习,强制学生午睡,没有宿舍的学校强制学生趴桌子睡,我精力旺,出去打球行不行?不行,扣分。我睡不着,不睡行不行,不行。必须睡.....

如图:

我擦,上哪说理去?

为何如此啊?学校没人性?没人管?家长为何不去闹?因为很简单,这些规定全是为了配合教育的(挤压休闲时间,提高学习时间和效率),你买的是教育,就花这么点钱,为了提高你所购买商品的质量(其实是应试质量),学校都做到这个份上了,要啥自行车啊?

要说买服务?也不是没有,一般都出现在私立的贵族学校.........

呵呵..........花钱多少决定了你所购买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这是常识。

也就是说,大部分公立高中(学费很低),学生是教育的消费者,是教育的享受者,学校不允许也绝对不应该在教育上“缺斤少两”,差别对待,不能损害学生的受教育权益,说白了,学校要时时刻刻对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负责,也是对家长的负责。受教育权利才是学生的“消费者_权益,至于服务和享受的权益?呵呵,想太多.......如果实在控制不了自己想太多,看看兜里面的钱够不够........

而舒适的、无偿的学习环境,属于服务层面,不属于教育层面,而责任制的劳动,则属于教育层面(素质教育层面),当无偿享受(服务)和无偿劳动(教育)产生冲突,大部分公立学校会选择啥?一目了然啊。

4、打扫教室(学校)卫生的经济成本。

如果学校不找学生来打扫,而是找工人去打扫,从经济成本来看,学校的开支要多出一大笔。

如果连教室都由清洁工人来打扫,由于工作量之大,时间短(在高中如此节奏快的生活,打扫的时间也就1个小时不到),那稍微有点规模的学校(3000人以上的高中)需要至少聘请30名(保守估计)清洁工人来完成日常的清洁工作,不说实际操作能否完成,就谈经济成本,以下是北京市清洁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分布:

怎么也得一个月给人家3000块吧?仅仅就一个学校,粗略估计,一个月就要大约多支出9W......

这还不涉及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

全市这么多学校.......而且最主要的是,学校不是生产部门,不创造财富和价值,羊毛出在羊身上公立学校吃财政,这笔预算从纳税人手里出。私立学校吃市场,这笔支出从家长身上出.......

放着大好的、简单快捷的、方便有效的人力资源不用,花这冤枉钱,哪个高中会这么坑?家长和纳税人同意了么?除了能解决部分人的就业之外,我想不到有任何好处.......至于有些高中生YY有偿劳动,支付工资,先不谈法律层面(稍后会谈),仅谈教学风险,如果这样,那谁还会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全去大包大揽干活了..........这种岗位就会变成“特权”.......不利于学生身心发展。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同 第6篇

根据题主的理解,觉得劳动者应该享有劳动报酬,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以,校园劳动者不该无偿......

校园卫生的打扫需要付出劳动,但此”劳动者”非彼”劳动者”.........

劳动者一词范围宽广,不同领域定义不同,这里仅谈法律层面的定义:

指达到法定年龄(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劳动者,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区别于“非法劳动者”。

简而言之,不是所有劳动的人都是法律定义下的劳动者............核心词: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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