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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经纪合同(必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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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经纪合同(必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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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经纪合同 第1篇

首先这里绝对不是广告,介绍该部分是为了提供一种多样化的信息。

美国CAA(Creative Artists Agency)是一家世界著名的经纪公司,合作的艺人包括汤姆·克鲁斯、汤姆·汉克斯、尼古拉斯·凯奇、乔治·克鲁尼、妮可·基德曼、布拉德·皮特、威尔·史密斯等演员,还有斯皮尔伯格、卡梅隆等导演。歌手有麦当娜、碧昂丝·诺尔斯、贾斯汀比伯。体育明星有勒布朗·詹姆斯、德怀恩·韦德、卡梅隆·安东尼、克里斯·保罗、凯文·杜兰特、大卫·贝克汉姆、C罗。

如果都是全约经纪,那明显不可能。CAA的经纪模式非常灵活,把经纪服务玩到了高阶玩家的阶段。

非全约,部分代理,项目打包,这些都是灵活的经纪模式,总之是将经纪真正做成了一项服务,而不是动不动就要独家签个全球15年独家全约的绑定。这也是经纪分约的魅力,也是真正懂得专业经纪业务的体现。

艺人经纪合同 第2篇

经纪公司提供经纪服务,经纪服务的种类非常繁杂。

宣传、媒体、社交媒体、商业资源、商务谈判、PR公关、法律条款确定、财务税务、差旅、甚至是个人生活管理,这些都是经纪服务的范畴。

经纪公司有大有小,能力有强有弱,如果形象一点比喻,有点经纪公司是千手观音,有的是百手观音,有的是八爪鱼,有的三脚猫。

大的经纪公司触手多,能提供的经纪服务种类多而广泛,所以应当以资源覆盖范围广作为优势;小的经纪公司触手少,能提供的经纪服务种类少,所以应当以专精作为优势。

艺人经纪合同 第3篇

很多朋友可能会觉得,经纪合同好像离自己特别遥远。

面对上面的疑问,到底应该如何回答?

经纪服务的概念长期以来其实被误读了,并不是只有迪丽热巴签约杨幂的嘉行传媒才叫签约经纪公司,经纪服务其实就在我们的日常身边之中。

以下这种情况都算经纪服务:

经纪合约不等于直接卖身了,大家常说的“卖身契”是指全约经纪(具体什么意思后面会详细解释),一个人艺人其实可以同时签约N家经纪公司,行业术语一般把这种合作叫做经纪分约(后面也会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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