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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总结(热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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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总结(热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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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总结 第1篇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今年最重要的工作、最重大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领导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是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应对举措;

二是加强自身安全防护,给执法人员购置了口罩,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应佩戴口罩,确保执法人员自身安全;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文化市场暂停营业落到实处,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战.

(二)加强引导,广泛宣传

一是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群众和游客积极应对,科学防控.确保了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业主在得知疫情后,不恐慌、不传谣,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宣传和防控;

二是在省一级应急响应后,督促各经营业场所业主主动配合对场所落实暂停营业,发放宣传单、通知等1000余份,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参与加禾社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支队全体干部职工持续一线战斗61天不中断,配合卡口执勤、入户宣传、联合排查等,累计派出志愿者19人,志愿服务77人次.

(三)抓住关键,主动出击

(四)收集信息,调解纠纷

疫情发生以来,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密监控文化旅游市场的动态变化,将文化旅业疫情防控有关情况纳入每日值班信息报告内容,对数据认真统计,迅速上报.同时,加大投诉举报问题调处,共调解涉旅投诉纠纷75起.

(五)纾困解忧,复工复产

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总结 第2篇

今年上半年,我们围绕省、宜昌价格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为重点,强化价格监督,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查获违法金额万元,收缴万元。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和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

围绕《_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从5—6月的两个分步实施阶段,一是组织学习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和市场价格监管的有关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通过“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和交流,结合已开展的“规范执法年”和“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及案卷评审工作,每个执法人员写出了书面自查材料,重点查找了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并认真分析了问题存在的思想根源,明确了下一阶段如何加以整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1.在今年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出台以后,我们认真开展了对粮油、猪肉、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化肥等农资价格、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主要景点门票价格等执行情况的市场巡查,做到“三个第一”,即市场价格动态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对倾向性价格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对价格举报查处情况第一时间回复或反馈。

2.在元旦春节期间,我们加强了对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巡查,一是和局职能科室组成检查组,查干预品种的申报及执行情况,查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帮助、指导企业明确价格政策界限,要求企业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充分发挥义务物价监督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四个社区的十余名监督员到四家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三是约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期间,我们共组织各类检查、巡查6次,下发明码标价规定、提醒告诫办法以及处罚规定100余份。

3.在春运期间,我们认真落实了省、宜昌市的春运票价“一律不得提价、涨价或变相涨价”的规定,全面督促各营运公司的站、点、车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落实,同时提醒告诫各营运单位法律责任。在此期间,我们会同交通运管、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了6次上路检查,检查13条营运线路的60多台次的车辆,清退给举报人多收价款120余元。

二.继续深入扎实开展专项价格检查

1.落实惠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我们结合今年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要点,积极配合推进新农村建设,落实国家对“三农”的优惠价格政策,局专门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制定了工作方案,以重点检查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从三月上旬至四月中旬,共检查化肥生产企业2家,流通企业14家,其它农资经营户9家,农村教育收费10家,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2家,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1家,计38家。在检查中,我们确保“五个到位”,一是结合局日监测和日报告重点监管品种价格水平,以及化肥等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的态势,做到认识到位;二是按局办公会研究制定的工作方案,确保检查的广度和力度,做到领导到位;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规定,报告检查进展情况,寻求更有效的方式,及时处理好工作的难点,做到责任到位;四是在总结去年农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拓宽农资价格政策和相关检查规定的宣传覆盖面,利用价格服务进农村的站、点及公示栏(宣传栏),不断更新、置换最新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宣传到位,五是确保检查覆盖面在10个乡镇大的经营户和涉农收费单位要达到50%,重点的批发点、农业部门所属的门市部要达到100%,以确保检查到位。

我们会同市教育局开展了对08春季学期中小学收费及学生食堂开支情况的专项检查,各学校收费公示公开透明,标准按规定执行,票据使用规范,相关收费政策宣传执行到位。各学校食堂管理能严格按照《xx市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学生食堂成本核算范围执行。

我们会同市交通局对我市清江二桥今年元月以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清江二桥收费站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和重建抗冰抢险保电物资的车辆免费5万余元,并及时做到了优先放行,保证了及时、优先、畅通。

市工商局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减免个体管理费的规定,及时公布了减免范围和减免期限,并建立了一本完整的减费台帐。共对82户从事鲜活农产品的个体经营户实行减免,金额7150元。

2.认真做好宜昌下查一级的专项检查和处理工作。

我们配合宜昌市局完成了对xx楚星公司的专项检查,查获了该公司从2月18日以来,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有关规定,未履行调价备案程序;配合省、宜昌市完成了对辖区两家片区批发经销商的检查;配合宜昌市局完成了对市供电公司的电力专项检查;按宜昌市局的要求,落实了对人力资源收费单位的处理;完成了涉企涉房的处理。

三.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价格举报。

为进一步畅通12358价格举报投诉渠道,今年上半年,我们认真实行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制度,值班期间有领导带班和专班人员值守,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价格举报投诉,做到了有诉必应,有应必果。在节假日期间投诉的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实行“先清退,再处理”的方式,即由值班人员将多收价款及时清退给举报人,并对办理情况认真登记在案,待节后上班逐一按程序处理结案。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7件,其中受理价格咨询2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5件,清退万元,罚款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们按照宜昌市局的总体要求路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下半年的工作依然艰巨,我们将克服工作中的难度,拓宽

思路,增强创新服务意识,全面完成全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总结 第3篇

为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以来取得的成果。按照《河南省卫生厅转发_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要求,20xx年,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工作中重点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监督检查、医疗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医疗机构量化监管和依法执业公示、传染病执法专项检查等工作。全年,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车辆900多台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614家(其中市直医疗机构及其分院门诊16家;县区直医疗机构及其分院门诊22家;乡镇卫生院48家;社会办医疗机构8家;民营医院30家;社区服务中心站37家;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共计1450家,其他3家),立案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366件,下达罚款万元,取缔无证行医诊所147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181箱(件),捣毁灯箱招牌83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3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3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家,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家,取缔门诊一家。有力的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规范了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以巡回监督检查为基础,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把查办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全年共受理立案366起(无证行医193起,出租承包科室4起,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60起,医疗广告案件13起,违法处置医疗废物案件45起,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件1起,经营消毒产品宣传疗效案件5起,开展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案件3起,其他案件42件),下达罚款金额91。5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181件(箱),捣毁宣传诊疗场所的灯箱、招牌83块。依法吊销了漯河仁爱妇科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了郾城西区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缔了三五一五职工医院门诊部。对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舞阳县中医院等大中型医疗机构出租科室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为了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彻底取缔无证行医诊所,我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积极与_门进行沟通,进行衔接,将符合司法移交条件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司法移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刑案件13件,追究非法行医人员刑事责任13人。对于查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媒体及时进行报道,震慑了不法行医者,纠正了医疗机构的违法执业行为,保护了患者的`就医安全。

二、积极行动,大力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20xx年10月9日—24日,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对全省各地市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在全省医疗机构执法检查结束后,我市积极响应省卫生厅的行动,迅速制定了《漯河市20xx年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方案》,并于11月3日,组织各县区主管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和17名市、县、区医疗卫生监督骨干人员召开了会议,传达了我市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方案,并由参加过全省医疗执法检查的高松耀副所长对参加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卫生监督人员进行了培训,对检查评分表内容进行了讲解,对检查中需要掌握的技巧方法进行了传授。11月7日—11日,执法专项检查在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冯青柱、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陈延风、副所长高松耀的带领下,分三组对8家市直医疗机构、16家县区直医疗机构、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和部分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较好,县区直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xxx妇幼保健院开展有手术治疗科目,但无供应室;xx区人民医院胃、肠镜室使用同一台检查仪器,胃肠镜检查交叉进行,胃肠镜清洗在同一清洗槽内进行,胃肠镜检查操作人员无证;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医院在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在该医院抽查13例传染病患者,该医院均未进行报告;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院内感染控制不到位,卫生技术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现场均下达了书面监督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对依法执业的认识,增强了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三、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20xx年,我市在去年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把在电子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来抓,监督人员明确责任,实行分工负责,对在市区内电子媒体上发布的医疗广告实行不间断监测,一年来共开展了三次医疗广告专项治理活动,查处违规在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27家,责令整改14家,立案处罚13家。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组织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了医疗广告专项治理会议,要求停止刊播的违规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必须依法进行,发布医疗广告前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广告清样到_漯河市打击非法行医联合整治工作办公室_进行备案审查,以便做到从源头上控制违规医疗广告的发布。

四、大力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为探索更有效的医疗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市卫生局领导的指示,在以往对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管的基础上,参照河南省卫生厅制定的医疗机构量化评分标准,重新制定完善了医疗机构量化评分监管细则。针对医疗机构人员管理制度管理、母婴保健、临床用血、放射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按照整治与规范并举,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登记制度和公告、通报制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不良行为和量化评分结果全部登记在案,并定期通报。今年对963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等级量化评定。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自身管理,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市卫生局于去年年底提出了在医疗机构中推行依法执业阳光公示制度,对医疗机构持证情况、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持证情况、依法执业等级评定情况及执业守则、责任卫生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以公示牌的形式在医疗机构内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此项工作于20xx年12月份在经济开发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中试行,效果显著。今年,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对城区内个体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以及市区范围内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推行了依法执业公示,目前已完成了701家城区内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和市区范围内的26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医院的依法执业公示牌悬挂工作。特别是舞阳县卫生监督所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工作推进有力,对辖区内的384家村卫生室、18家个体诊所全部进行了公示牌悬挂。通过依法执业公示牌的悬挂,加强了医疗机构自身管理,严格了自身依法执业行为,同时向患者提供了就诊医疗机构的基本依法执业行为,为其正确选择医生,正确选择就诊场所提供了帮助。

患者根据公示内容了解到接诊医生的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非法行医行为及时进行了举报,责任监督员接到患者根据公示牌上公示的投诉举报电话后,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给投诉者一个满意答复,赢得了他们的肯定。

五、开展采供血机构以及临床用血单位监督检查,保障临床血液安全

5月份,市卫生监督所对市管采供血机构以及临床用血单位临床用血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范围是中心血站和流动献血车的现场采血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是中心血站(包括流动献血车)的基本情况,血液的采集、检验、储存,血液产品的制备,传染病疫情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处理以及医疗机构设置的血库布局、临床用血、输血科领血、发血情况等。检查中心血站1家,医疗机构25家。通过检查,未发现血站、血库或者其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进行血液买卖、采集冒名顶替者血液的行为和擅自出售无偿献血血液的行为;市中心血站能够按照规定进行体检、采集、化验;临床用血出入库均实行微机化管理,临床用血全部检测合格;在抽查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病历中未发现擅自采集、供应临床用血的行为。但在检查中同时也发现一些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血库布局不合理,无专用房屋。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执法人员及时下达了监督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尽快落实。

六、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防止医疗废物流失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6月,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1614家医疗机构和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查明,目前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均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进行处置。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管理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收集医疗废物不及时等问题。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农村村卫生室存在问题较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45家医疗机构违法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不能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市在医疗市场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部分县区对于非法行医案件司法衔接不到位,无证行医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后的案件移交不及时或未进行移交;

(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县区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到,非法行医行为不能及时进行查处,查办案件数量少。

(三)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止;

(四)医疗废物收集不及时,管理不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在明年的医疗市场治理工作中,加强对县区的督导和稽查,督促其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查办案能力,及时移交涉刑案件;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治理力度,规范医疗机构各类医疗广告的刊播,认真落实广告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监管力度,杜绝医疗废物流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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