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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劳动纠纷上诉状范文(优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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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劳动纠纷上诉状范文(优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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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劳动纠纷上诉状范文 第1篇

1、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举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原告:葛江飞、男、汉族、19XX年11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211XXXX1116XXXX、住址:河北省新乐市

被告:**八达龙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淀区;邮政编码:401336

法定**人:陈X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2005年8月至2010年12月待岗期间的工资共计:38580元。

2、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2005年8月至2010年12月待岗期间工资的赔偿金:38580元。

3、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20010元。

4、请求被告返还原告补交2007年10月至2008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金: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2011年11进入被告单位(**八达龙腾科技有限公司) 从事人力资源工作作,2012年8月被告通知原告待岗,在待岗期间被告未**给原告发放工资并且在待岗期间的2011年—2012年间被告未**给原告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这期间本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一直由原告缴纳。2012年11月8日被告在重庆晨报上**称:原告已于被告**劳动合同。原告认为被告单方面**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并且被告也未**给予原告经济补偿,被告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四十七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低于劳动者所在区县(**县、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发最低工资差额,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欠付时间1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20%的赔偿金;

(二)欠付时间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50%的赔偿金;

(三)欠付时间6个月以上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100%的赔偿金”。的规定,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人民**

具状人:

20xx年 月 日

上诉人:蒋,男,1xx1年x月x日出生,家庭住址:江西省XX市XX县XX镇XX村东宅13号;

被上诉人:杭州X有限公司

上诉人因不服XX区人民法院()杭拱民初字第10号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上诉人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元;

二、判令被上诉人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x1x1元;

三、判令被上诉人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元;

四、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上诉人于x年4月3日应聘到被被上诉人处工作。工作期间被上诉人未依法支付上诉人加班工资,未给予年休假。为此,原告多次向被上诉人交涉,但被上诉人一直不予理会。x年x月24日,原告基于上述理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上诉人于x年x月2x日依法向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x年x月4日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X劳仲案字【】第号裁决书”,上诉人因不服该裁决于x月14日向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x1年1月21日作出()杭拱民初字第10号判决书,现上诉人不服该判决,理由如下:

一、关于诉讼时效。一审法院认为,本案适用一年的保护时效。上诉人认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十三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本案上诉人因被上诉人未及时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而向被上诉人提出辞职,系单方依法提前解除,此时双方合同并未到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故本案应适用两年的保护时效。

二、关于工作年限。一审法院认为,工龄工资不能证明上诉人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上诉人认为,证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从举证责任的公平角度来讲,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显失公平。实践中,劳动者也不可能掌握这一证据。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本案上诉人按照被上诉人的规章制度领取一年享有25元的工龄工资,共计325元,据此,上诉人在被上诉人处的工作年限至少应为13年。因此,无论从本案的事实,还是法律之规定,均能认定上诉人的工作年限为14年两个月(入职x年4月3日,解除x年x月24日)。

另,一审法院判决书查明事实中认为上诉人于x1年x月进入杭州XX公司工作,后文又认为上诉人在XX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但不满五年,前后矛盾,认定事实不清。

综上,根据x年2月份工龄工资的发放情况,上诉人在被上诉人处工作的年限为14年2个月。

三、关于加班工资。一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提供了行政决定许可书,从而认定被上诉人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制,结算周期为半年,薪酬制度为计件+考核。这仅仅是形式要件的认定,无事实基础。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认定。一审法院单从被上诉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就可看出被上诉人根本未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结算周期为半年,薪酬制度为计件+考核”。并从未依法支付上诉人的加班工资。

四、关于年休假。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在XX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但不满五年。可前文中认定上诉人于x1年x月进入工作的。前后矛盾,认定事实不清,因此,上诉人认为,应按照上诉人提供的证据——x年2月份工资表中工龄工资一栏认定上诉人入职时间,即为x年4月3日。故上诉人工作期限为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为10天。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上诉人未休年休假的天数为24天。因此,法院应支持上诉人24天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五、关于经济补偿金。

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诉请应不予支持。

上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未支付x年4、5月份加班工资,因发生争议诉至劳动仲裁委,不违反结算周期为半年的约定。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即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难道被上诉人的约定可以超越这一规定。另外,《杭州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也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即因各种原因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关系后5日内结清工资。中国之大,法律之多,哪一部法律法规规定发生争议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可以不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被上诉人未依法支付加班费和年休假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因此,上诉人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合法有据,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未能依法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1年 月 日

上诉人:名称:_____ 住所:_____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名称:___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性别:__年龄:___ 民族: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 住所:____电话:____ 被上诉人:名称:_____ 住所:_____电话:_____

上诉人因__一案,不服___法院于__年_月 _日_字第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上诉状副本___份。

2、有关证明材料___件。

大家都知道,在法院进行行政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行政判决是可以进行上诉,要求撤销行政判决的。而进行上诉需要递交行政上诉,这上诉状自然是有一定的格式规范的。

被告劳动纠纷上诉状范文 第2篇

(一)首部

1、标题: 写“民事上诉状”。

2、当事人栏:按上诉人、被上诉人、这个顺序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

(二)上诉请求

说明具体的请求目的,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全部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还是要求对原审裁判作部分变更。

离婚案件,相对地说比刑事案件的情节还要复杂一些,因此,请求目的,更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想达到什么目的,就一针见血地提出来,不能含糊其辞地只说:“请求上级法院予以照顾,适当变更原判”,“请求上级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或者是“请求上级法院给我作主”等类的空话。同时,要把请求目的全部写出来,有几条就写几条,不要疏漏。当然,如果属于考虑不周,在上诉审审理过程中再提出补充或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允许的。

(三)上诉理由

离婚上诉状在论证理由上,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说话,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的;民事起诉则完全是论述对方当事人的无理之处,这就是上诉状和起诉在写法上的根本区别之点。我们必须切实加以掌握。否则,如果上诉时,再将给原审的起诉或答辩状拿来,改头换面,照抄照摘,这不仅仅是不符合上诉状制作方法,更重要的是立论指向不明,文不对题,使上诉请求变成没有基础的东西,往往不能被上级人民法院所采纳。

被告劳动纠纷上诉状范文 第3篇

说明具体的请求目的,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全部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还是要求对原审裁判作部分变更。

离婚案件,相对地说比刑事案件的情节还要复杂一些,因此,请求目的,更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想达到什么目的,就一针见血地提出来,不能含糊其辞地只说:“请求上级法院予以照顾,适当变更原判”,“请求上级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或者是“请求上级法院给我作主”等类的空话。同时,要把请求目的全部写出来,有几条就写几条,不要疏漏。当然,如果属于考虑不周,在上诉审审理过程中再提出补充或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允许的。

被告劳动纠纷上诉状范文 第4篇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某)深某法劳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明,具体表现如下:

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是被上诉人辞退上诉人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辞退上诉人的行为属于合法辞退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第二、该邮箱属于被上诉人公司内部邮箱,并非是外部公开的邮箱。被上诉人对该邮箱享有独立的服务器及管理员,被上诉人完全有能力对该邮箱进行修改或者删除。如果该邮件在一审前便已经形成,为何被上诉人在一审开庭前不予提交?

第三、退一步讲,即使该邮件为上诉人所发,那仅依据此邮件也不能证明上诉人在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3月29日这段期间,上诉人没有履行岗位职责,理由如下:

从该邮件内容来看,该邮件仅一句话:“我的观点已经表明,对于上周五不合理的要求不同意执行,谢谢!”。首先,上周五不合理的要求并无证据显示即为2013年3月22日签字确认的CE岗位的工作责职和要求。其次,即使属于,上诉人只是在邮件中对被上诉人不合理的安排表达一下不满的情绪,并不能证明其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没有履行。上诉人上班过程中均有视频监控,从监控中可以看出上诉人在该期间一直是认认真真的工作,但对于该监控被上诉人一直拒绝提供。

上诉人:,女,汉族,35岁,住址:

被上诉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于x年11月12日做出的()X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X民初字第号判决;

2、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从x年x月23日至x年x月30日拖欠的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共计元;

3、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业经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当予以撤销,事实和理由如下:

x年x月1x日,被上诉人《致女士的欢迎函》中明确对上诉人的劳动报酬做出承诺,约定年薪最低为30万元,月薪最低25000元,福利费24000元/年。在此基础上,双方签订了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

上诉人入职后,被上诉人始终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从x年1月起,强行将上诉人月薪降为x500元。上诉人多次要求被上诉人补足差额,均被拒;被上诉人又于x年x月30日与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劳动报酬纠纷先经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仲裁委查明被上诉人出具的《员工绩效管理规定》、《薪酬管理规定》于x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被上诉人根据上述规定提供的作为上诉人同意调整工作岗位及劳动报酬依据的x年3、4季度的绩效考核既没有事实依据又没有上诉人本人的签字确认,真实性不认可;被上诉人也未提供其他证据支持上诉人同意降薪,故认定被上诉人有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裁决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元。

被上诉人不服裁决向XX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讼中,被上诉人出具了多份在仲裁时未提交的证据,多数为被上诉人单方制作,没有上诉人的签字确认。原审法院审理时不顾客观事实,几乎全盘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甚至将仲裁委已查明的“真实性不认可”的证据也予以采纳,作为认定被上诉人没有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依据。

更荒唐的是,原审法院居然以上诉人领取降薪后的劳动报酬未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已就此达成合意,从而认定被上诉人没有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劳动合同法》第35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报酬的变更是劳动合同条款的重大变更,变更劳动报酬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才有效。上诉人从未与被上诉人就劳动报酬变更达成书面协议,也从未认可过被上诉人降薪的理由。原审法院如此违法主观臆测,违法判决,将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不平等推向极致,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引发劳资纠纷,严重违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庭审中原审法院帮助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做工作,希望调解结案,但因调解的数额与仲裁数额差距较大上诉人予以拒绝。原审法院看调解不成,就草草结案,判决书事实查明部分几乎照抄被上诉人提供的《起诉补充意见》,否认被上诉人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仅判决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经济补偿金差额112x元,与仲裁裁决的元有天壤之别,引起上诉人极大愤慨。

上诉人不知原审法院是受案外不正当因素的影响还是对法律条文不熟悉,判决认定的事实漏洞百出,明显偏袒被上诉人。更甚者,原审法院居然以上诉人实际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由,为被上诉人未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寻找借口。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第3x条明确约定:“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乙方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劳动合同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协商后的真实意思表示,被上诉人未请求原审法院调整经济补偿金,原审法院却违背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滥用法律,强行调整,越俎代庖,差强人意。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严重偏袒被上诉人,侵犯上诉人作为一名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故,上诉人恳请贵院依法正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判令撤销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2017)苏1182民初2111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中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加班加点工资人民币元;并改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2013年11月至2017年3月休息日加班工资合计人民币87,元;

2、判令撤销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2017)苏1182民初2111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

3、判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人民币45,500元;

4、判令被上诉人支付拖欠上诉人的2017年1月至3月的工资人民币16,885元,加付欠薪50%的赔偿金人民币8,元;

5、判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2016年度年终奖9,750元;

6、判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每月无故克扣工资(给公司缴纳公司那部分社保)2015年度1,200元、2016年度962元;

7、判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2016年度差额工资人民币18,000元;

8、判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无故克扣工资(周六请假克扣工资)人民币2,元、支付上诉人无故克扣工资(国定假期不上班克扣工资)人民币1,248元。

9、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原审法院对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当。

一、原审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查明事实有误,具体如下:

第一、判决书中第六页第二段第四行“每月工资不低于1480元、1630元、1770元。”事实查明有误。根据上诉人在原审中递交的证据2《工资条》,证明内容为上诉人2014年、2015年、2016年1月至2月原告每月工资为6000元(固定工资3600元,绩效工资2400元),2016年3月至上诉人被开除每月工资6500元(固定工资4550元,绩效工资1950元)。该工资标准有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锁链印证,其他证据包括:1、上诉人在原审中递交的证据1《劳动试用合同》2013年11月4日起试用期6个月,岗位质量部主管,月薪为6000元。2、上诉人在原审中递交的证据3《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牡丹灵通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一本通/绿卡通交易明细(客户)》证明:自2013年11月至2016年12月在被上诉人实得的月工资,可以与证据2相互印证上诉人的每月工资标准。3、上诉人在原审中递交的证据15《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文件编号:XYIP-15,版本:02),系被上诉人总经办档案管理员季xx,通过电子邮箱:xx@于2016年08月29日作为附件群发给包括上诉人在内的工作人员,该程序规定绩效管理中员工工资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年底奖金方案。证明上诉人提供的工资条符合该人力资源管理程序,以证明上诉人真实的每月工资标准。该文件被上诉人曾在2017年8月9日第二次开庭时提交给原审法官,被修改了年终奖等部分,但保存了工资分配和薪资结构的说明。4、上诉人在向原审法院递交的证据16《^v^税收完税汇总证明》,上诉人入职期间自(自2013年11月至2016年12月)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收入额,上诉人的实得月收入,与证据1、证据3、证据15形成证据锁链,相互印证上诉人每月工资的总额及构成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即证明证据2《工资条》的真实性。

第二、判决书中第六页第三段第六行“要求原告沈xx于3月18日前将通知回执填写送达总经办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是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查明事实有误。上诉人在原审中提供的证据4《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证明内容为被上诉人于2017年3月3日将《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交于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即刻签字送达回执,该通知书上写明:“公司愿意维持原条件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请与2017年3月18日前将本通知书回执填写完整后送达至公司总经办人事专员处并签署合同。”上诉人误认为被上诉人会据此续签,即在3月3日当天在送达回执处签字交给被上诉人。此后因双方协商不成,上诉人要回此通知书原件。

第三、判决书中第五页第三段第七行“《奖惩通知单》”系上诉人递交原审法院的证据7,该对上诉人《奖惩通知单》(编号:2017031802)是被上诉人在劳动仲裁中提交的,上载明“事由:经查实,2017年3月15日22:08,通过邮件无事生非,挑拨离间,宣扬不实消息,违反《员工手册》行为规范条例10、23、26条”,“处理措施:依据《员工手册》第10、23、26条规定,给予开除处分。”被上诉人作出该《奖惩通知单》日期为2017年3月16日。这足以证明被上诉人于2017年3月16日以上诉人发邮件无事生非等不合理理由开除原告,被上诉人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证据在判决书中不论判决书第六页“对没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部分或判决书第九页“还查明”、“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部分,原审法院均没有对此予以认定。此系遗漏本案的重要事实。因为这是本案上诉人诉请被上诉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赔偿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判决书中第九页第五段第一行“关于是否维持原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均认为是己方提供的合同文本为续签合同的文本”,原审法院却没有认定哪一份续签劳动合同是真实的。事实遗漏查明。这无法证明《劳动合同》(续签)和原劳动合同或原劳动待遇之间的条件高低之别。

上诉人:唐XX,男,XXXX年10月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090219671004539X,汉族,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小X文化,农民,现住遂宁市安居区会龙镇接官厅村。

上诉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于2013年11月8日收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2013)安居刑初字第83号刑事判决书,现因不服该判决,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上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安居刑初字第83号刑事判决,宣告上诉人无罪。

上诉理由

原判决事实不清。

原判决认定XX建筑有限公司与安居区会龙镇赵XX等九户村民签订了建房协议的事实是错误的。

事实上,与赵XX等人签订协议是吴X与王X,该协议并经公证。

原判决认定XX建筑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6日进场施工的事实也是错误的。

吴X等人组织人员非法进行建筑活动的时间是2012年6月中旬。

3、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制止违法行为的动机还是错误的。

原判决认定“被告人唐XX为达到敲诈XX建筑公司的目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事实上,涛场公司是否存在都是一个疑问。吴X等人作为自然人,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随随便便找了一家建筑公司挂在自己的头上,生拉硬扯地“挂靠”,非发雕刻、使用公司印章,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实施建筑活动,并侵犯上诉人及上诉人所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上诉人对吴X等人的这些行为进行制止,竟然成了犯罪动机,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4、原判决认定上诉人阻扰公司正常施工更是错上加错。

首先,施工是吴X等人,XX建筑公司是吴X等人冒用的,项目部是非法设立的,公章是非法雕刻的,施工是非法的,这一连串行为都被原审法院认定为正常的,让人也是觉得不可思议!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严重错误,除上述以外,建立在此基础上的错误还很多,认定吴X等受影响的施工时间错误、直接损失错误等等。

原判决证据不足。

原判决采用的(2)号证据——即《受案登记表》和(5)号证据——《到案经过》,足以证明吴X等人对上诉人故意陷害。

号证据表明:“2012年6月18日吴X报警:其在会龙镇保山街上赵XX等九家建房,以唐XX为首的人组织村民以阻碍施工的方式敲诈了自己12000元,请查处。”这能证明如下事实:一、吴X报案时间是2012年6月18日;二、建房是吴X等人;三、给钱是吴X本人。

号证据表明:“2012年6月18日吴X来报案称:以唐XX为首的人组织当地村民敲诈了万元钱。经初查,我所发现该事实发生,同日立案,并将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这能证明如下事实:一、吴X报案时间是2012年6月18日;二、本案立案时间是2012年6月18日。

其他证据证明:吴X支付款项的时间是2012年6月21日。三天之后发生的事,提前三天报案,除了故意陷害,怎么解释这一逻辑上的不可能?!其他证据还能证明:上诉人第一次被传唤的时间是2012年7月19日,而不是6月18日。即然受害人吴X报案称自己是建房人,自己被上诉人敲诈了万元,后来怎么成了建房的是XX公司,受害的也是该公司呢?

原判决没有阐述系列书证内容。

原判决书所列的(1)号证据书证(其中还包括公证文书),该证据明确表明实施房地产开发行为的是吴X、王X,与XX建筑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这一重要事实,原判决竟然不作任何阐述。

(3)号证据——《立案决定书》与(5)号证据——《到案经过》自相矛盾。

号证据称立案时间是2012年7月19日,(5)号证据称立案时间是吴X报案的当日———即2012年6月18日。

原判决对(6)号证据内容不仅阐述不清,且该证据直接证明吴X等人对上诉人进行陷害。

赵XX出具收条的时间是2012年6月21日,将钱给上诉人的时间是2012年6月23日,这足以证明吴X于2012年6月18日报案是陷害上诉人,而且还涉及侦查人员([5]号证据足以证明)。B、赵XX从“涛阳建筑公司”领出的钱,该不该算在“XX建筑公司”头上,赵XX是合伙建房户,显然不会连“XX”与“涛阳”都分不清。C、赵XX给上诉人领款,直接写明是为上诉人领取“保护费”,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原判决采用的证据所证明的内容与认定的事实自相矛盾。

号证据————证人吴X证言,吴X报案称:“我承建的保山花园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多次被人阻挠……”该证据明确证明房屋开发是吴X个人,而原审法院却认定从事房屋开发的是XX建筑有限公司。还有,成立房地产开发项目部的只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而不是建筑企业,这是常识,XX建筑有限公司竟然成立了一个“保山花园项目部”,还雕刻了公章,只能证明,这个项目部是非法设立的,公章是非法雕刻的。

证人王X涉嫌构成伪证罪。

号证据————证人王X证言,其称“修房子的手续是有的,我们随时都可以出示”时至开庭之时,都没有出示建筑工程所必须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证人邓子平涉嫌构成伪证罪。

号证据——证人邓子平证言,其称“我们公司在2011年6月与会龙镇9户人达成协议帮助他们联合建房。2012年6月我们刚开工就遇到当地的唐XX带起当地的群众到工地上来阻挠我们施工,我们公司的经理吴X,现场负责人王海X和我就找到唐XX把他和当地的村干部李书记一起叫到遂宁一个茶楼协商……”首先,邓子平证明首次施工时间是2012年6月,与吴X报案称的2012年5月16日相矛盾;其次,邓子平称公司在2011年6月与会龙镇9户人达成协议帮助他们联合建房,与公证文件证明的“与九户人签订联合建房是吴X与王海X”相矛盾;再者,吴X报案时称自己是农民,竟然被他“封”了一个经理干干,咄咄怪事!更有甚者,其称“6月22日,我们到会龙唐XX叫赵XX拿钱我们就把钱给了赵XX”,但吴X报案的时间却是“6月18日”,也就是说,吴X提前4天就报案了,而且会龙派出所也提前4天将案立了,还认为“敲诈勒索的事实已经发生”,现在的科X幻想也只停留在“时光倒流”层面上,吴X等人竟然搞出一个“时光加速”事件,说不定能捞一个“诺贝尔物理X奖”呢!想所别人所不能想之事,至少得到了遂宁市安居区公、检、法的认可,也算为安居人争了光吧!

证人魏银光涉嫌构成伪证罪。

号证据——证人魏银光证言,其称“我是保山花园工程工地工程技术人员,我们公司交来的工程技术人员表上的钱是我们公司财务负责做表,经我审核发后签字,再经公司经理签字发放。2012年保山花园待工5、6、7月份管理人员工资合计表是我统计出来的,机械租赁合同是由公司经理负责签订的,钱是我审订发放的,这些技术人员工人,民工工资及名册、机械租赁合同全都是真实的。”这段证言前后矛盾不说,既然魏银光自称是“工程技术人员”,怎么做起财会人员该做的事?这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公司是Y的,要么他说谎。不论哪一种可能,他均涉嫌伪证罪。

鉴定结论不属于刑事诉讼证据。

号证据——即鉴定结论,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二款(六)项的规定,鉴定意见才能作为刑事诉讼证据,况且,该结论就是根据吴X等人的自我统计,根本就不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反而有足够证据证明吴X等相关人员构成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伪证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根据上述理由提出上诉,希望判准上诉请求。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一、上诉状的概念

上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因不服地方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的期限内(判决或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重审、改判所制作的书状。

上诉状中的当事人双方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可以是一审程序中的原告人或被告人。

二、上诉状的使用范围

1.上诉范围限于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

2.上诉状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才有效。

《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民事诉讼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五日,对民事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日。

上诉期限都从第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算起。

三、上诉状的特点

1.强烈的针对性。

这是上诉状最显著的一个特点。

写上诉状时,要针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对在认定事实、定性、运用法律条款和执行诉讼程序等方面的错误进行上诉。

2.充分的说理性。

上诉状否定或部分否定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除指出在什么问题上不同意加以否定外,还需要指出为什么不同意,这就需要摆事实、讲道理。

四、上诉状的作用

1.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上诉制度的建立,体现了全体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和民主精神。

2.上诉制度的建立,可以加强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五、上诉状的结构、写法

上诉状一般由首部、案由、上诉请求、上诉理由和尾部几部分组成。

1.首部

由标题和当事人基本情况两部分组成。

(1)标题。

应写明案件的性质和文种,如“民事上诉状”。

(2)当事人基本情况。

应先写上诉人,次写被上诉人,并用括号注明二者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是被告还是原告)。

然后分项依次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当事人如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则应写明其全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如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则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务和住址等。

z.案由

写明上诉人不服的判决、裁定的来源,如“上诉人因xxxx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x年x月x日x字第x号判

决(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3.上诉请求

即上诉人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变更一审法院裁判的请求。

撤销原裁判的要具体写明撤销一部分还是全部。

4.上诉理由

上诉理由是论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的。

上诉理由是否充分有力,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

因此,要针对原审裁判的.不当之处,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述。

上诉理由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认定事实方面。

既可以对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方面存在的错误进行论证,具体指出其错误的所在,并提出客观、准确的事实进行说明,用以否定原审裁判认定的事实:又可以对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进行论述,这主要是指出原裁判认定事实的证据不充分。

(2)定性和适用法律方面。

如原审裁判认定的犯罪性质不准、罪名不当,或者混淆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或者具有从轻、从重、减轻、加重等情节,而没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判,均可以提出来,以便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时予以注意。

(3)审判程序方面。

主要是指出原审法院在审理中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影响了案件的正确裁判。

如人民法院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状副本的送达期限,没有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等,凡是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均可以作为上诉理由提出。

上诉理由论述完成之后,可以写一简短的结束语,如“为此,特向你院上诉,请依法撤销(或变更)原裁判”。

5.尾部

注明致送机关:“此致X X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盖章:具状的年月日和附项。

附项主要包括上诉状的副本份数,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物证和书证的件数。

六、上诉状的写作要求

1.实事求是,J洛守法定程序。

书写上诉状必须切实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提出的事实和证据,必须真实可靠,经得起二审人民法院的调查核实。

要悟守法定程序,如有关上诉期限、上诉程序、上诉状内容和格式等。

2.上诉理由要有理有据,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阐明上诉理由时,要针对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不准、不实、不清,使用法律不当,运用程序方面的错误,陈述正确的事实,讲明其中的道理,提出上诉理由,切不能以非为是,无理缠讼。

3.上诉请求必须简明、具体,针对原判的不当之处提出。

上诉人蒙xx,女,19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xx市xx路x号x栋x单元x号。

被上诉人xx市维xx造型婚纱影楼,住所地xx市xx路xx号五一门面x,x号,注册号4502026000xxxxx。

个体经营者陈xx,女,19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xx市xx区xx乡xx新村xx栋。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柳州市城中区人民**作出的(2012)城中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判令撤销柳州市城中区人民**(2012)城中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判决,即驳回原告蒙xx的其他诉讼请求。另行公正判决。

2、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2008年2月1日至2011年9月17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元。

3、判令支付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关系一个月工资2000元。

4、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一、一审**认定上诉人双倍工资诉求超过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是错误的。

一**决认定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支付2008年2月1日至2011年9

月17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元。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不予**。然而,上诉人从来没有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一审**曲解上诉人的意思表示,曲解为上诉人不主动维护自己权益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认定事实有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上诉人至2011年9月17日才被违法**劳动关系,因此双倍工资的请求根本就没有超过仲裁时效。故其主张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没有法律依据,明显与事实和法律相悖。

二、一审**认定上诉人不能基于同一违法行为获得两次经济补的观点是错误的。

一**决认定上诉人已经主张了违法**劳动关系赔偿金。不能因被上诉人同一违法行为获得两次经济补偿为由对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关系一个月工资2000元。的诉讼请求不予**。然而,违法**劳动关系赔偿金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关系一个月工资,是两个不同法律条文的概念并不冲突,前者是补偿性后者是惩罚性。故其主张上诉人因同一违法行为不能获得两次经济补偿没有法律依据,明显与法律相悖。

综上所述,柳州市城中区人民**作出的(2012)城中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此,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提起上诉,请二审**查明事实,另行公正

上诉人: 年3月判决。 此致 柳州市中级人民** 2012 日

被告劳动纠纷上诉状范文 第5篇

上诉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上诉书副本___份。

2、有关证明材料___件。

注:①上诉理由应全面陈述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或错误,提出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上诉的请求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变更原判决。②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劳动纠纷上诉状范文 第6篇

1、标题: 写“民事上诉状”。

2、当事人栏:按上诉人、被上诉人、这个顺序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列写的方法如下:

(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是公民的,写法是:先列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工作单位或住址。

(2)上诉人如有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紧接着另起一行列写:法定(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职务,工作单位或住址,与上诉人的关系。

(3)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列写姓名、职务。上诉人列写后,列被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并根据案情需要,列写他与上诉人之间的关系。

被告劳动纠纷上诉状范文 第7篇

离婚上诉状,在论证理由上,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说话,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的;民事起诉状则完全是论述对方当事人的无理之处,这就是上诉状和起诉状在写法上的根本区别之点。我们必须切实加以掌握。否则,如果上诉时,再将给原审的起诉状或答辩状拿来,改头换面,照抄照摘,这不仅仅是不符合上诉状制作方法,更重要的是立论指向不明,文不对题,使上诉请求变成没有基础的东西,往往不能被上级人民法院所采纳。

针对原审裁判,论证不服的理由,不外乎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对原审认定事实错误的论证。着重提出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是全部错误,还是部分错误;说明客观事实真相究竟如何。上诉状中提出的与原认定的事实相对抗的客观事实真相必须举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实。人民法院处理案件,首先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只要能够把原审认定的事实全部或部分推回了,不言而喻,必然会导致其处理决定的全部或部分改变。

2、对原审确定性质不当的论证。这要具体指出其定性不当之处。民事案件同样存在着定性问题,也就是确定案由问题。如果定性不准,则处理上必然不当。

3、对原判适用实体法不当的论证。这就是指原判引用有关的实体法条文,或者是与案情事实不相适应;或者是在引用有关法律条文上存在着片面性,只引用了一部分有关条款,忽视了另一部分有关条款;或者是曲解了法律条款等等,以致造成处理不当的。要举出有关法律条款,加以具体地分析论证。

4、对原审适用程序法不当,因而影响正确审判的论证。这是指原审在审理案件中,违反了程序法的规定,因此造成案件处理不当的,可以据实予以提出,以作为要求改变原审裁判的理由。如果原审在案件审理中,虽有违反程序法规定之处,但处理并无不当。则不应作为唯一的上诉理由。

总之,上诉理由部分,实际上是对原审裁判的一段驳论文章。明确这个含义之后,我们必须注意两点,一是驳论要有理有据,措词要得体,同样要求坚持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的态度,遣词用语切忌无限上纲;二是对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正确部分,也就是没有争议的部分,有原审裁判可供上级人民法院审阅,因此,在上诉状中一般无须重复叙述,也不必说明对这些部分表示同意,以免造成上诉状文字冗长。在写完上诉理由之后,就写结束语。通常的写法是:“综上所述,说明XXX人民法院(或原审)所作的判决(或裁定)不当,特向你院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或裁定),给予依法改判(或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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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劳动纠纷上诉状范文(优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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