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 >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范文(推荐5篇)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范文(推荐5篇)

小车 收藏 投稿 点赞 分享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范文(推荐5篇)

微信扫码分享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范文 第1篇

一、问题的提出

据调查我国现有盲人500多万,低视力人近千万,尤其是在儿童及青少年当中,患病率极高。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最新数据表明,我国小学生近视眼发病率为,中学生为,高中生为。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近视?仅仅是不良用眼习惯造成的吗?近视,与年龄有关系吗?

二、调查方法:

1.查阅有关书籍并调查询问同学,了解近视的主要原因。

2..通过多种途径,了解近视可能会引发的并发症。

三、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范文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全国_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代表在全国_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分别向_及其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认真研究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

第三条 _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应当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_会办事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代表应当主要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_及其会、_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五条 下列情况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一) 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

(二) 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

(三) 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四) 没有实际内容的;

(五) 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

第六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议,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并亲笔签名。

第三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

第七条 代表应当通过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全国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情况和问题,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此基础上,认真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_会办事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应当加强组织和协调工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供服务。

第八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由代表一人提出,也可由代表联名提出联名提出的,领衔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使参加联名的代表应当确认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第九条 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受理。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_会办事机构受理。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范文 第3篇

黑龙江省全国_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全国_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代表在全国_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分别向_及其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认真研究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

第三条 _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应当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_会办事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代表应当主要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_及其会、_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五条 下列情况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一) 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

(二) 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

(三) 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四) 没有实际内容的;

(五) 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

第六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议,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并亲笔签名。

第三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

第七条 代表应当通过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全国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情况和问题,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此基础上,认真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_会办事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应当加强组织和协调工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供服务。

第八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由代表一人提出,也可由代表联名提出联名提出的,领衔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使参加联名的代表应当确认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第九条 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受理。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_会办事机构受理。

第四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

第十条 代表向_及其会提出的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_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代表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_会办事机构和_办公厅共同交办,具体协调工作由_办公厅负责。

代表对地方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_会办事机构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交由有关省级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代表对_机关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_会办事机构分别交由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或统一做出答复。

第十一条 代表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_会办事机构应当进行整理和研究,提出分析报告,拟定各项建议、批评和意见由谁承办的计划。经_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及时召开交办会议,会同_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具体落实。

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_会办事机构应当及时交办。交由政府及其部门研究处理的,同时抄送_办公厅。

第十二条 _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拟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同_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共同研究后确定,交由有关机关、组织重点研究处理。

第十三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研究处理的,由有关单位会同处理。对会同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时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主办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第十四条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及时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七日内,向交办机构说明情况,由交办机构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并交办。

第五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承办

第十五条 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制度,实行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严格处理程序,努力提高处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第十六条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进行分析,拟定处理工作方案;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的主要问题或者同类问题,应统一研究处理措施。

对_会办事机构交办的需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者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作为重点,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研究处理。

第十七条 承办单位研究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应当加强与提出相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对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研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国家秘密的,承办单位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协办单位应当在收到代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理意见告主办单位,由主办统一答复代表。主办单位答复代表时,应当向代表说明相关协办单位的处理意见。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处理的,各有关承办单位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处理,并分别答复代表。_有关部门因意见不一致,需要上级进行综合协调的,_办公厅应当进行协调。

第十九条 承办单位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将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结果答复代表:

(一)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

(二)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问题,应当先向代表如实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在妥善解决后再进行答复;

(三)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充分说明原因。

第二十条 对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在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予以答复。

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予以答复。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可以通过_会办事机构,向承办单位了解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

第二十一条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应当按照统一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发,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分别答复每位代表,或者商领衔代表同意后请领衔代表转复其他代表。

第二十二条 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将具体意见及时告知_会办事机构,由_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再作研究,承办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

第二十三条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应当同时抄送_会办事机构。

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后,应当及时向_会办事机构综合报告办理情况。

第六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检查督促

第二十四条 _会办事机构应当加强与承办单位和相关代表的联系,督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落实。

_办公厅应当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第二十五条 对确定需要重点处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_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跟踪督办,会同有关承办单位切实抓出成效。

第二十六条 _会办事机构每年向_会报告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并将报告印发下次_会议。

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回眸

代表满意的占建议总数的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及会后共收到代表建议315件,经过逐件分析分类批办,分解为415件。这些建议已办理答复完毕。从办理结果看,代表所提建议已经采纳并纳入工作规划逐步实现的386件,占建议总数的;因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尤其是受我市财政困难制约暂不能或不宜解决的26件,占;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3件,占。从代表反馈意见的统计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377件,占建议总数的;基本满意的21件,占;理解的17件,占;没有不满意件。

为了推进办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的协助下,市人大会各委办不断深入对口联系单位,检查督促建议办理工作,还通过走访、座谈和电话联系等方式,对代表开展回访活动,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情况报到市人大会后,有关工委对其逐件进行审查,对代表不满意的,要求承办部门重新办理、答复。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呈现以下显著特点:

强化领导,责任更明确。各承办单位从坚持和完善_制度、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升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办理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落实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指定专人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

加强沟通,联系更密切。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努力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代表满意度。一是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在办理前,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了解代表建议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提出的背景;在正式答复前,通过面商、座谈、调研、走访等,充分听取代表提出建议的深层次想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加强单位内部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少承办单位针对代表建议涉及多个科室、多件建议涉及同一业务的实际,合理划分主办科室、协办科室,并严格界定职责,保证了对建议的统一、准确答复。

突出质量,效果更显著。各承办单位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目标,认真分析研究并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见成效。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出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实施,尽快予以解决;对应该解决但需创造条件解决的问题,纳入工作计划,以积极态度推进解决。通过对代表建议的办理,一些社会普遍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一些破解改革稳定发展难题的建议,被吸收采纳到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中;一些具体意见被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使正在实施的规划方案和工作措施得到进一步充实完善。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范文 第4篇

1、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普遍的。凡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选举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_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通过间接选举方式,由下一级_选举产生。

3、选举的具体办法是,在直接选举中,按照选民居住状况或者是按照选民生产单位、工作单位划分为若干个选区,按选区提名代表候选人。代表名额由选举委员会按照城乡人口比例分配。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不超过450人,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100人,人口超过13万的镇不超过130人,人口不足的乡、民族乡、镇的代表人数一般少于40人。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推荐代表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代表人数三分之一至一倍。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要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才当选。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范文 第5篇

县财政局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县人民政府:

我局收到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转来的县_会《关于走访人大代表期间收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函》(x人常函[]x号)后,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其中涉及到财政部门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明确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股室(单位)具体办理,办公室将办理情况形成综合材料,经局领导审定后向县人民政府汇报。现将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农业税尾欠问题

《xxx关于做好xxxx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xx工作的通知》(x发[xxxx]xx号)文件对农业税尾欠清收问题作出了要求:“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前发生的农业税尾欠,要登记造册,xx清收,以后再做处理;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后新发生的农业税尾欠,确实纳税困难且符合减免条件的,要予以减免,不符合减免条件的要制定征收计划,依法逐步清收。”根据这一要求,县农税局已经编制了《农业税尾欠缴纳计划表》,并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在xxxx年xx月xx日前全面完成农业税尾欠清理登记造册归档工作,以便于今后依法逐步清收。

定期对干部进行身体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干部所患的疾病,并及时进行治疗,使干部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全心身投入工作,是一件大好事。但因我县是一个xxxxx县,多年来由于经济发展滞后的影响,财政增收缓慢,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县财政还是在将财力主要用于保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社会保障和教育投入等刚性支出,是一个典型的“吃饭”型财政,机动财力微乎其微。若将干部的体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不仅没有相关的规定依据,财政目前也没有这个财力。我们认为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干部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其所在单位自筹,从单位的福利费中解决,比较适合我县当前的实际。

三、关于将乡镇干部的xx安排到位的问题

虽然我县财政十分困难,但为了尽力将政策规定干部享受的工资、补贴发放到位,切实提高干部的.生活待遇保障,县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科学调度资金,在确保工资发放的情况下,今年xx月份,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并报请县_会审查通过,通过调整预算安排将干部的适当生活补贴纳入了财政预算,目前,县财政已将预算支出指标下达到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为确保落实到位,县财政局印发了《xx县财政局关于20适当生活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x财预[xxxx]xx号)文件,对纳入财政预算发放的适当生活补贴范围、标准等问题均作出了相应要求。

四、关于现在干部工资扣交的项目较多问题

由财政部门从干部工资中代扣的各种款项,均是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政策执行的,对没有相关文件规定需财政扣交的项目,财政部门都一律拒绝办理。

联系单位及电话:xx县财政局办公室     xxxxxxx

联系人:xxx。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范文(推荐5篇)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