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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书(推荐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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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书(推荐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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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书 第1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集体资产,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经济收入,甲方同意将属于本单位xx的一块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xx面积xx亩,具体东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xx。

二、承包期限:从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共x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年每亩陆x元计算,每年承包金xxx元。20xx年共计x元,乙方要在中标后x天内交足承包款,否则,甲方冻结投标的xx元按金,同时,甲方可以另行发包。

四、其他事项

1、乙方承包土地后只可以经营种植业,不能在土地上经营改变土地现状的项目,乙方可以将该承包地进行适度的平整,但要保持高出整块地最低点一米以上,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期满后要保持土地现状和现有面积,如数交还甲方。

2、承包地上乱钟偷种的树苗由乙方与有关当事人协议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积极给予协助。

3、乙方应保护承包地内群众祖坟,不得随意破坏,若因种植毁坏的,由乙方负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在土地承包期间,如有干扰破坏现象,甲方积极派人协助解决。

5、承包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转包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6、承包期内,如因政策变更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土地,则变更或终止合同,甲方按所征用土地面积及使用不足承包年限以原承包标准折算金额退还乙方承包金,若国家给予青苗补偿和征地费,则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征地费归甲方所有。

五、本合同双方自愿签订,应共同严格遵守。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承包土地合同书 第2篇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地点在_____ 的农田块,面积_____亩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承包期xx年。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

五、地租价格:每亩每年x斤稻谷。

六、租金交付时间:租金按年支付,于当年xx月前按国家收购指导价折算现金,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由甲方承包的土地;

2.监督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处理产品和获取种植及项目收益;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苗木、设施等相应的补偿;

4.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5.乙方可以建设生产设施和管护建筑,允许起苗带土球,甲方不得阻扰。

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除外。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承包土地合同书 第3篇

依据_X省_农场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 _X省_农场发包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 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 )大队( )号地耕地面积( )公顷承包给乙方。 详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湖南省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 黑龙江省_农场

发包责任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签字): 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责任人身份证

承包土地合同书 第4篇

甲方: 乙方:

为促进果品生产,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增加集体和个人经济收入,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土地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 承包土地的基本情况

二、甲方将土地 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交纳数量和时间:

承包费每亩 元,于每年 12 月 30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技术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管理标准和检查制度,并及时督促乙方按标准搞好土地管理工作。

2、对故意损坏果树,不按果树部门技术要求操作管理,及改变用途(如种地、建厂等),甲方有权依法收归集体重新发包。

3、甲方协同有关部门每年不定期对土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标准要求管理或变相毁坏土地的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时施肥、浇水、打药、修剪等土地管理工作。

5、甲方要根据乙方的要求积极组织新技术的学习培训,为乙方搞好果树生产提供信息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按甲方的标准要求进行土地管理,努力提高果品产量和质量。

2、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内可将土地部分或全部转让,转包户必须承担原乙方承担的一切义务。

3、乙方必须服从国家、集体建设项目用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等项目用地,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包。

六、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改变乙方的土地承包权,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民事、法律责任。

2、承包期内,乙方如不按标准管理或故意损坏果树,每损坏一棵赔偿100元,并由乙方及时予以补植,如长期撂荒或改变用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承包,其预交承包费不予退让。

3、合同期满后,乙方每减少一棵结果果树,赔偿甲方100元,如达不到技术部门规定的果树管理标准(如:保叶率80%以上,枝、干病害率5%以内等),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更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和政策,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报合同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管站存档一份。

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书 第5篇

发包方(甲方):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该村委会主任。

承包方(乙方):系村村民。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_土地承包法》第三章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村民代表参加下通过招、投标确定了本合同承包指标及期限,明确了双方权利与义务,特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面积亩。其四至范围与位置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土地性质、数量为机动地亩;荒沟亩;养鱼坑亩。

承包年限为年,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依据本本合同承包使用土地,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承包范围内。遇有国家地下资源开采应予配合,但有取得青苗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元人民币。交纳时间为每年6月1日前交清当年的承包金,甲方收到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用人自主权,组织种植、耕种和生产权。

(三)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要求依法获得青苗及种植物补偿的'权利。

(四)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建房、建厂、挖坑、用土、采矿以及种植树木、果树等。

(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交纳国家因政策变化产生的税、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该土地。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二)按时收取乙方交纳的承包金。

(三)保障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名、甲方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二)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提出理由并通知对方,经过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者解除。

(三)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金,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权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因国家法律、政策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五)本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是否续订取决于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发包方案,乙方应当在合同届满后无条件将承包地交回甲方。不得以土地投入作为要求赔偿、补偿和拒绝交回的条件;在交回承包地时有种植作物的,甲方不予作价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期限届满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三)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四)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合同法》、《_土地承包法》、《_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

住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书 第6篇

甲方(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本流转合同,保证共同恪守。

一、 标的:发包方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地。

二、 流转形式:租赁 三、 流转承包土地状况及用途:

发包方同意将本(村)组农户的弃耕土地 亩(大写___亩)转包给承包方作为花卉、园林、养殖等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承包期为 年。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的权利:

(1)依法拥有土地所有权;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操守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约定收取土地承包费,若承包方所承包地在依法征用后,青苗补偿费和原田地边的林木补偿费如承包方已付给农户租地补偿时由承包方所有;

(4)依法收回承包地;

(5)合同到期解除后,负责监督承包方对土地的还耕恢复。

2、发包方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占用土地,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信息等服务;

(4)协助承包方,调解本(村)组区域内承包方之间的土地纠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承包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后有权依法获得业主建设设施和经营损失等相关补偿和赔偿;

(3)有权在承包土地上,修建生产经营、管理和休闲旅游设施;

(4)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承包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如数按时交纳土地承包费;

(2)承包的土地和其它集体生产资料,不得擅自变卖,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服从国家、集体建设和规划依法用地的需要;

(3)维持土地农业或休闲旅游用途,不得用于其它建设;

(4)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将耕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5)按合同约定,负责土地还耕地恢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 合同标的及履约方式

土地承包费实行:地600元/亩/年、田800元/亩/年计价,按每年付清当年租金。

六、 保证措施

1、合同期满后,承包方若不再继续承包,或中途承包方要解除本合同,土地的还耕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若因政策调整需变更合同或中途发包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土地的还耕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七、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的;

(4)承包方丧失承包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 其它约定

在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调整,由双方协商,按政策执行。

九、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本合同标的具体数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发包方因非法干预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毁约、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损失,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所有损失。 承包方有下列情况者:

(1)不按时交纳承包费;

(2)荒芜承包地,破坏承包地上集体所有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设施行为的;

(3)不服从国家、集体建设规划用地的;

(4)擅自改变耕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5)擅自毁约、违约,不能按规定履行约定责任的。应分别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相关经济损失,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十、 其它事项

若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_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执行。

若国家征用此承包地,经相关补偿后,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发包方法人、相关农户及承包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此合同具体租用面积由承包方造册给相关农户。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相关农户签字:

承包土地合同书 第7篇

土地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_。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_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_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__年_月__日

承包土地合同书 第8篇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 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 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 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 、保养、平整好每块 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经济价值,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甲方将一处土地有偿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范围:乙方承包的土地位于 处,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总面积为 亩。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每亩向甲方交纳承包金 元,总承包金为 元(大写: )。

(二)承包金交付方式:

四、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保证该土地界限、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该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有关合法权益。

(三)乙方只准在承包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等,不准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另行发包。

(四)甲方有按时收取承包金的权利,乙方有义务按时交纳承包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五)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的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内的一切生产经营投资均由乙方本人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在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的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八)乙方不准在承包范围内进行破坏性生产经营,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准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十)乙方在生产经营该土地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到期后,甲方重新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五、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2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

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

必须严格遵守,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峨山司法所

存档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见证机关:

年 月 日

发包方:东辽县泉太镇新农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_土地管理法》、《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图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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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书 第9篇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落实深化改革,高效益发挥土地利用率,促进经济繁荣,根据中央关于农村深化改革可继续延长承包期的指示精神示范场决定将西马场土地亩例为创汇承包地进行承包,由场内职工房长伟同志以每亩按保资地每亩40元承包,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后协议:

一、承包期定为二十年,即一九九五年 至二O一四年。如承包期满国家政策没有变化,乙方可延续承包合同。

二、土地承包金乙方必须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不得以任何方式拖欠,乙方每年向甲方缴承包金240元。

三、土地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土地使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和保护甲方对土地使用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须认真执行市政府规定:不准在承包土地中葬坟、取土、买卖、建房、转让等条例规定;如有违犯按政策处理。

五、承包期内因上政策改变和国家需要征地,需服从国家政策规定,国家对地上浮着物的赔偿全部归乙方,对土地的补偿费归甲方。如果国家增添农业税等特产税,甲方仅承担农业税,特产税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违返上述款项,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并予以处罚,如甲方违返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诉讼追赔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后果。

七、甲乙双方必须保守合,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修改,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即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书 第10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集体资产,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经济收入,甲方同意将属于本单位XX的一块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XX面积XX亩,具体东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XX。

二、承包期限:从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共X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年每亩陆X元计算,每年承包金XXX元。20xx年共计X元,乙方要在中标后X天内交足承包款,否则,甲方冻结投标的XX元按金,同时,甲方可以另行发包。

四、其他事项

1、乙方承包土地后只可以经营种植业,不能在土地上经营改变土地现状的项目,乙方可以将该承包地进行适度的平整,但要保持高出整块地最低点一米以上,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期满后要保持土地现状和现有面积,如数交还甲方。

2、承包地上乱钟偷种的'树苗由乙方与有关当事人协议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积极给予协助。

3、乙方应保护承包地内群众祖坟,不得随意破坏,若因种植毁坏的,由乙方负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在土地承包期间,如有干扰破坏现象,甲方积极派人协助解决。

5、承包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转包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6、承包期内,如因政策变更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土地,则变更或终止合同,甲方按所征用土地面积及使用不足承包年限以原承包标准折算金额退还乙方承包金,若国家给予青苗补偿和征地费,则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征地费归甲方所有。

五、本合同双方自愿签订,应共同严格遵守。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20xx年X月X日

承包土地合同书 第11篇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和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村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从事种植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共 元(大写 ),每年 月 日交清土地承包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破坏土地。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随意荒废和破坏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承包期到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包的土地,清理干净地上一切种植物。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具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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