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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20xx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违规占用耕地方面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xx〕97号)文件精神,为按要求和时间完成我市的20xx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违规占用耕地方面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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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改措施
(一)依法拆除复耕。对需拆除复耕的项目,依法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二)完善用地手续。对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项目,在依法查处到位后,按照审批权限,依法完善有关用地手续,取得有关用地手续批复文件。
三、任务分工
(一)花博园项目违规占用耕地造景、绿化问题。
整改方式:拆除复耕与完善用地手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改。
具体分工:执法监察 大队负责督促业主自行进行拆除复耕,对尚未消除违法状态的亩违法用地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将项目用地纳入《东兴市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股负责完成用地报批工作。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
(二)东兴市界河带状公园违规占用耕地造景问题。
整改方式:完善用地手续。
具体分工:执法监察 大队负责对违法用地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将项目用地纳入《东兴市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股负责完成用地报批工作。
(三)东兴市312省道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问题。
整改方式:开展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
具体分工:由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股负责。
(四)东兴市江平思勒瑞龙空心砖厂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问题。
整改方式:拆除复耕。
具体分工:由法规和执法监察股、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股、执法监察 大队负责。
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要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将20xx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违规占用耕地方面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要主动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问题整改。
(二)层层压实责任抓整改。要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建立销号备案制度,完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及时收集归档整改材料,逐个问题建立整改卷宗,如期完成整改工作。
为彻底摸清全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核实整改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90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与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数据比对分析,全面核实、整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农用地问题,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实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数据成果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相统一,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到位。
二、基础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根据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成果,梳理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下同)流出图斑,分析本区域内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情况等重点问题图斑、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图斑,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核实整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责任处室: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省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三、深入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占用重点问题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摸清20xx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处置,消除违法状态。
责任处室:厅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全面摸清20xx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以及在城市建设中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情况,依法依规处置,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
责任处室: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全面摸清20xx年以来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的情况,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全面排查20xx年以来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等情况,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四、分类统计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情况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对判定属于非重点问题的耕地流出图斑,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非农化”占用耕地(新增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临时用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情况);符合相关政策占用耕地(已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用地等情况);其他情况(对上述两类之外的,归入其他情形单独统计并予以说明)三大类进行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分析梳理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的原因,提出防止耕地流失的举措,确保耕地流出指向明确、原由明晰、整改措施明确。
责任处室: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耕地保护监督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的通知》要求,省厅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先冻结违法用地所在地区储备库内的补充耕地指标,拆除复耕后解除冻结;对未能达到耕地“进出平衡”的地区,或者耕地流失数量较大的地区,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各地要高度重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核实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要结合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统筹安排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排查和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情况统计工作,如实反映地类变化情况,确保相关数据成果衔接一致。对20xx年1月底之前已排查报部但未整治到位的重点问题,确保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治不实等问题,尤其是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情况。自然资源部将依据上报的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开展抽查,并对抽查结果公开通报。
(三)各地要于6月20日前上报重点问题整治工作成果明细清单(整治明细表格式详见自然资办函〔20xx〕2206号附表),附表1报厅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处,附表2、3报厅耕地保护监督处。6月25日前,上报核实整改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河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工作要求,根据河南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林问题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全省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推动20xx年以来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结合淮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保护耕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进行整治整改。
(二)坚持维护合法权益。严禁拖欠农村土地流转租金和损害农民利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经济纠纷,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坚持依法分类处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整改处置存量问题,从严查处新增问题。
(四)坚持合理把控节奏。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积极稳定有序推进整改,不搞大规模“运动式”恢复,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整改任务
(一)全面加强学习培训
1.整改措施。加强理论政策学习,学习新时代“三农”工作的理论、政策、法规,提高“三农”干部能力水平,扛稳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任。
2.整改时限:学习教育培训活动,2022年9月底前开展并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办)
(二)分类化解存量问题
1.整改措施:各乡镇对20xx年至2022年期间生态廊道超标准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xx年至20xx年期间,全区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565个,占用耕地面积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亩;超标准占用耕地面积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亩。
(1)对符合以下情况的生态廊道予以保留:位于城镇规划区的;位于生态红线内的;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计划的;位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且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的;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按规定建设的沿黄生态廊道,南水北调干渠,大运河等重要水源地;功能区按规定标准建设的生态保护带;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建设的。全区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565个,超标准占用耕地面积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亩。按照廊道类型划分:高铁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35个,占用耕地面积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47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亩;高速公路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73个,占用耕地面积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亩;国道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36个,占用耕地面积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0亩;省道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286个,占用耕地面积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亩;县乡道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135个,占用耕地面积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亩。
(2)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超标准占用耕地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已经移除林木的或流转合同到期的尽快复耕。对流转合同未到期的,各方协商解决,争取5年内复耕。对于林苗一体的,按照政府帮助促销或优先购买的方式,待苗木移出处置后有序复耕。对存在经济纠纷的,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保护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视林情、苗情分类处置。对已经成林的林木,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有序采伐,出售,采伐后有序复耕。其他政策规定允许的方式,通过细化存量对比分析,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存量问题分3类:一是合同(五年期限)已经到期的洛宁高速、周商高速、大广高速、G106、淮周路李集段(S207)、淮西路(S329)、淮柘路(S207)和新淮郸路(s329);二是2018年实施的S324和郑合高铁的土地流转合同将于2022年底到期。三是2019年县乡道合同期限10年(2019-2028年)。
2.整改时限:全区于2022年10月底前,要根据排查成果,逐块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整改协议,分类明确流转合同、整改措施,具体实施设立5年过渡期,逐步整改到位。对确有特殊情况,如流转合同未到期,且存在争议的,存在经济纠纷的,无法视林情酌情分类处理的,纳入国家战略储备林,公益林等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结合淮阳区实际,2022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洛宁高速、周商高速、S329、大广高速和G106两侧,整改面积亩;2023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S329、S207、S324(王店段)等两侧,整改面积亩;2024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S324(刘振屯乡段、冯塘乡段)、郑合高铁两侧,整改面积亩,2025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郑合高铁和S324两侧,整改面积亩;2026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县乡道两侧,整改面积亩。
3.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办)、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从严从紧遏制新增问题
1.整改措施:对20xx年1月1日后新增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挂牌一起、查处一起、复耕一起,并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2.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办)
(四)调整完善政策规划
1.整改措施:区直有关部门全面清理20xx年以来印发的与国家造林绿化,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文件、规划,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废除、终止或修订,科学精准制定年度造林计划,实行造林任务带位置,带图斑下达,对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的,不得享受各类财政支持政策。
2.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有关文件,规划修订。
3.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办)
(五)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1.整改措施: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拖欠农民流转租金的,区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全部额按时发放。
2.整改时限:按照上级要求,原有拖欠款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清欠兑付,以后要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兑付,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否则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
(六)分类规范流转合同
1.整改措施:对涉及的耕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分类规范,对予以保留的生态廊道,按照林地流转合同进行规范,对于退林还耕的,按照土地流转合同进行规范由承包农户耕种。对于逐步退林还耕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退出时间,土地租金等进行约定。
2.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七)妥善处置经济纠纷
1.整改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企业,农户之间的经济纠纷,履行合同约定,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督促指导各地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区自然资源,农村农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各成员单位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每一宗土地的具体整改方案,逐块落实整改方式、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并与企业和农户签订整改协议。要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恢复耕地。
(三)逐年消化存量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限对存量问题设立5年过渡期,并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年度,做到成熟一块,整改一块,5年内基本完成整改。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各乡镇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林地保护,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行为,规范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吸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和田园庄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反面教训,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占用土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巍 (区政府副区长)
韩 钊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晓勇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窦存庆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柳凤国(区红旗乡乡长)
慕 旭 (区柳毛乡乡长)
王道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学文 (区法院副院长)
金炜昌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牟 利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筹推进全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工作,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李晓勇任办公室主任,牟利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安排,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督促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通过结合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新开工项目用地核查、12336微信平台、信访举报等渠道,逐村、逐地开展对辖区内建在农业项目和“农业大棚”周边、附近等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问题明细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指导乡政府对清理整顿工作提供地类认定、是否符合规划认定等技术支撑,对清查出来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拆违行动。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
(二)区农业农村局,两乡人民政府。负责林地、草原、湿地上建设的别墅、休闲度假村、“农家乐”、庄园以及豪华公墓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问题明细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积极配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的集中整治工作,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排查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建筑,就土地承包、流转、备案等相关手续方面进行进一步核实甄别,并建立问题台账,并对建筑性质进行分类,明确各类违法建筑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或是新建违法建筑,由两乡、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并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进行统一拆除。
(三)区人民法院。负责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行政执行案件的依法审查、执行工作。区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申请及时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问题的,明确给出法律意见和指导,给予行政机关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对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对历史遗留的案件已立案的立即进行执行,对应立案而未立案的要立即立案按程序执行。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与区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专门的联系渠道,确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的部门和人员,切实加强执法衔接与沟通配合。在调查占用耕地、林地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要互相协助和支持,要对清查整顿工作中遇到的暴力抗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置,确保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的打击力度。
(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城市规划区内违建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准确掌握违建真实情况,对涉及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违章建筑,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局沟通,建立有效、快速处理违章建筑联动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对已经发现的违建行为,立即控制,防止因违建工程扩大而增加拆除难度。
五、清理整治范围
(一)清理大棚房问题遥感监测疑似图斑确定为大棚房以外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二)清理中心城区周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行为。
(三)清理2018年度卫片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行为。
(四)清理各类工商资本和城区居民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搞非农建设行为。
(五)清理各类城乡建设、园区开发、工矿企业、旅游开发、土地开发等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是否按审批的内容依法使用林地,严肃查处不批就占、未批先占、批少占多、批甲建乙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六)清理违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建设别墅、私家庄园、豪华公墓等行为,坚决禁止违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问题的长期存在,此类设施必须拆除,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六、工作步骤
(一)排查清理及汇总阶段 (4月1日至5月12日)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 林地是最重要的森林资源,是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态安全、生态质量、经济发展与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在全开展清理整顿非法征占用林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整顿目的:
通过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遏制当前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势头,依据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意识,规范林地管理完善林地保护制度。
二、清理整顿内容
(一)林地审核审批程序落实情况
主要根据《辽宁省实施<_森林法>办法、《_森林法实施条例》、《_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规定的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是否存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核,没有《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其他部门违规审批的林地上建设项目。
(二)强占林业用地情况
建设单位未经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审批擅自在林地上施工 的建设项目。
(三)少批多占情况
在经林业部门审核,国地资源部门审批,但是少批多占,蚕食林 地,根据审批的林业用地上建设项目地理位臵图,征占用林地现状图,界定的界限与实际占用林地界限是否一致,如果超出审批面积,超过多少。(四)处罚
对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立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保证清理整顿工作进度。
依据森林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要认真上报违法征占用林地的地块、小班、面积,做到无一漏报,于2005年 月日前上报到林业局。
一、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违法违规破坏、占用耕地的情况日趋严重,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养虾、发展林果业、种植苗木、草皮等问题仍屡禁不止,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良田“非粮化”,必须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工作,主动作为,敢于担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细。确保我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茶陵县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重点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违法违规乱占耕地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
组长:_勇
副组长:刘喜春
成员:县政府督查室、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彭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县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三、整改工作任务
(一)卫星监测耕地数量变化扣减指标整改任务(详见附表1)
20xx年10月以来,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卫星监测发现我县存在村民乱占耕地建房、乱占耕地修建农村道路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地块数共323个,违法占用耕地亩,其中基本农田亩。暂扣减我县耕地指标亩、水田规模亩、粮食产能277292公斤。
(二)卫星监测耕地数量变化冻结指标整改任务(详见附表2)
20xx年10月以来,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卫星监测发现我县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塘养鱼、建设施农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等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地块数共352个,违法占用耕地亩,其中基本农田亩,暂冻结我县耕地指标亩、水田规模752亩、粮食产能676501公斤。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重点问题整改任务(详见附表3)
年10月,自然资源部通过卫星监测发现我县腰潞镇马加庄村存在违法违规占耕地挖塘养鱼情况。并下发了1个耕地卫片图斑,占耕地面积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亩。
年1-10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卫星监测发现我县存在农业结构调整、挖塘养鱼养虾等违法违规乱占耕地情况共55个。其中:属于挖塘养鱼养虾的32个,占耕地面积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亩;属于林果业的21个,占耕地面积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亩;属于草皮的1个,占耕地面积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亩;属于苗木的1个,占耕地面积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亩。
四、整改措施及时限
(一)自查自纠和核实举证阶段(2022年4月15日之前完成)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问题图斑整改台账,县自然资源局统一下发问题清单。问题清单下发各镇、街道后,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清单中的问题进行核实举证,特别是要摸清违法违规实施占用耕地的具体时间以及责任主体,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一并纳入问题清单上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10日之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按照整治任务清单及整改措施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无任何审批手续且不能纳入耕地“进出平衡”的必须整改恢复耕地,有审批手续的提供相关资料至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日完成)
各乡镇、街道完成整改任务后,及时向整改领导小组申请销号,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实行一图斑一审,逐个销号。
(四)整改总结阶段(2022年6月30日完成)
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整改销号情况以及实地抽查核实情况,形成《茶陵县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总结》提交给茶陵县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重点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重点问题整治任务的重大政治意义,将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图斑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大力推进,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制定详细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抓好落实。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开展问题图斑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协同配合,统筹推动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确保衔接。要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力量,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各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强化“统筹”思想,将此项工作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等相关工作一并推进。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技术支撑,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乡镇、街道进行核实整改。
(三)精准把握政策,分类稳妥处置。各乡镇、街道要准确把握整改政策,坚决防止搞“简单化”“一刀切”。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对问题图斑整改态度要坚决、操作要稳妥。既要把政治摆在首位,又要依法依规;既要落实整改任务,又要注重民生民意;既要突出整改实效,又要灵活稳妥。坚决按照问题明细表和整改方案分类施策,逐宗稳妥处置到位。
(四)强化考核监督,严肃问责追责。此次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将纳入2022年度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耕地保护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政府督查室要做好此次整改工作的督查,发现违法违规违纪、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坚决移送县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此次整改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凡当地党委政府未部署研究的,或在整改过程中出现极端性、群体性 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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