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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楼上漏水范文(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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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楼上漏水范文(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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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楼上漏水范文 第1篇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为楼上下紧邻,居住用房格局上下基本一致,乙方因近一段时间洗漱池处屋顶经常漏水,给生活造成严重不便。20xx年3月17号晚上和3月18上午乙方家出现严重漏水现象,乙方父子二人到甲方家查看,发现甲方洗漱池处并未用水,且地面没有水迹。20xx年3月18日下午,经甲方住房装修施工代表张师傅、乙方父子、丙方技术人员温师傅、罗师傅及7号楼楼长翁女士一同在甲方洗漱池处进行了试水,并未造成乙方漏水。最终的查验分析未确定漏水原因。本着相邻和睦,消除误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须在甲方施工前须排除其他漏水原因(如管道原因、其他住户责任等),否则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甲方同意将乙方洗漱池楼顶对应的本屋地面可能出现的漏水处进行防水处理及下水管的`检查,20xx年5月1日前完工。防水层做好后进行防水实验时,甲方将即时通知乙方、丙方配合实验。如乙方洗漱池楼顶不漏水,须在本协议背面空白处签署“经乙方确认防水试验成功,已完全排除甲方可能造成乙方漏水的一切原因,现在同意甲方铺瓷砖”。此项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房屋内的相应检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自本次重做洗漱池防水地面及管道维护后,如乙方再发生相关屋顶漏水问题与甲方无关,丙方及乙方不得就此问题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5、如出现乙方洗漱池部分再次漏水,本着邻里和睦原则,甲方应配合。乙方须支付本协议第2项中所述施工项目费用和日后配合维修费用及一切损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6、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约定时间当面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民事起诉状楼上漏水范文 第2篇

民事起诉状样本「参考」

原 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4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

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王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 杨某

20XX年3月5日

注:1、本诉状供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民事起诉状楼上漏水范文 第3篇

民事起诉状例文参考

这是一篇民事起诉状,我因工受伤后,三水凤铝不仅不积极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在省劳鉴委终止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后也不安排我回原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原告:黎启芝,男,汉族,住广西桂平市。

被告: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三水区河口左田民营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吴小源,该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三水凤铝)继续治疗原告工伤;

2.判令三水凤铝支付从11月10日起至其安排原告回原工作岗位工作之日止(暂算至11月9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共238149元给原告,并加发该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元和加付该工资总额50﹪的赔偿金元;

3.判令三水凤铝安排原告回原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判令三水凤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给原告; 5.判令三水凤铝支付住院伙食费﹑药费﹑工伤取证费及旅差费4316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208月23日,三水凤铝和我建立劳动关系时不依法及时和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依法为我建立社会保险。当时口头约定工作岗位是人力资源部外围电工,月基本工资1500元,每满一年增加10%。自入职后,三水凤铝经常安排我加班加点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算上三水凤铝应依法支付的加班工资,年9月﹑10月我的平均工资为元。2004年11月10日,我因工伤受伤致腰椎压缩骨折和颅脑损伤。三水凤铝只治疗30日﹑在我的腰椎压缩骨折未愈合即终止治疗,剥夺我工伤医疗的权利。5月27日,三水劳鉴委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初评结论后,我不服该结论向佛山劳鉴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复查申请。在复查时发现骨折末愈合。于是多次向三水劳鉴委提出继续治疗﹑确认工伤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的要求。三水劳鉴委以种种理由推辞,剥夺我工伤医疗的权利。底,我也向佛山劳鉴委提出这一要求,至今末果。206月19日佛山劳鉴委送达复查结论给我,我不服该结论于年6月27日向省劳鉴委申请重新鉴定﹑确认工伤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因工伤保险基金或者三水凤铝拒绝支付鉴定检查的费用无法提交指定医院的诊断鉴定材料,省劳鉴委于207月30日终止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工伤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也没有作出确认。对此,我已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至今未果。

《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我因工伤受伤致腰椎压缩骨折和颅脑损伤,根据《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三水劳鉴委《关于黎启芝要求确认工伤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的答复》的认定,应当治疗6个月。三水凤铝因为没有依法为我建立社会保险就只治疗1个月﹑在没有医疗诊断证明我的腰椎压缩骨折完全愈合即终止治疗,明显是剥夺我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权。我要求继续治疗工伤,不是旧伤复发而是因工受伤没有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而要求继续治疗,合情合理有法可依!

我因工受伤后,三水凤铝不仅不积极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在省劳鉴委终止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后也不安排我回原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此,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的规定,三水凤铝应支付从2004年11月10日起至其安排我回原工作岗位工作之日止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给我。三水凤铝没有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给我。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三水凤铝还需加发相当于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资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和加付相当于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资百分之五十的赔偿金。

年7月30日省劳鉴委终止劳动能力重新鉴定,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规定,三水凤铝依法应安排我回原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未给工伤职工缴纳或缴足工伤保险费的.,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工伤诊疗费、工伤取证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所需指定医院诊断鉴定材料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三水凤铝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或者三水凤铝拒绝支付诊断鉴定材料的费用造成无法鉴定伤残等级,理应当由其承担责任——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腰椎压缩骨折最高级别认定我的伤残等级是八级。因此,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或者三水凤铝应支付相当于十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给我。我的平均工资为元即元。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住院伙食费﹑药费﹑工伤取证费及旅差费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三水凤铝支付。

综上所述,我因工受伤后,三水凤铝不仅不积极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在省劳鉴委终止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后也不安排我回原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此,根据民事诉讼程序提起诉讼,请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月28日

附:诉讼材料清单

民事起诉状楼上漏水范文 第4篇

原告: 曹天华 男 1953年1月生人 住新华西路264号  河北世纪大饭店打工******

被告: 河北世纪大饭店(以下简称”被告” ) 本市中山西路145号050071  ***,

法定代表人: 白海军。 总经理

请求事项:

一、退还工装费;

二、 补发拖欠工资。

三、 支付社会保险。

四、 退还罚金。

五、判决辞退曹天华的决定违法。无效。

赔偿由该违法决定给我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事实和理由:

一。我5月10日起在被告管家部PA岗打工。当天被迫交了300元工装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 被告向员工收工装费是违法的。被告已经承认该收费违法,并将该收费无条件全额退还了员工, 当然也应立即无条件退还我的300元,并处以罚款。

二。刚进世纪时, 被告说: 该岗位没有公休, 干一天说一天。入职首月,日工作8小时, 日工资13元。入职次月, 日工作10小时, 每小时3元,日工资30元。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而是违法的。当时最低标准是580元/月(天。 一天8小时) 。按该标准, 一天工作8小时工资是元,一天工作10小时工资是元。我5月10日至8月25日的工资是:*****

被告欠我工资元, 应立即无条件补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第二款, 被告还应给48116元赔偿金(* 。共计 元

三。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交社会保险, 而被告一分钱也没给我交, 说明被告又违法。 我自己每月交390元(养老保险275元/月, 医疗保险115元/月) 。这些款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比例的由被告向我偿还。

四。 被告规定不允许员工把手机带入工作场地, 违者罚款90元。 该规定从多个方面侵害了员工对手机的所有权,侵害了员工的通信自由权(员工的以上两项权利是受法律明文保护的),因而该规定是违法的。根据这个违法规定对员工罚款也是违法的, 应予撤消或改正(改为既严肃劳动纪律, 又不侵害员工合法权益。) 。我7月18日在工作场地只看了一下手机上的时间(当时手机打在静音状态, 只当表用,绝对没对工作造成任何微小损失)就被罚90元。我认为该罚款是根据被告违法的规定做出的, 理应被认定违法和无效。因此,世纪应退还罚款90元。

五。被暴力行凶,又被违法辞退。8月25日, 上级李某与我谈话时头脑昏晕, 失去理智和控制, 对我暴力行凶, 用手狠命掐住我咽喉, 使我呼吸困难, 正当他要动手打人时, 来了两个员工, 员工将李某拉开。李某侵害了我的人身权, 是典型的明显的违法违纪行为, 本应受到饭店规章制度的严肃处理, 被告本应对我表示慰问。 令人不解的是, 被告不但没有给行凶者适当处分, 反而不顾我9月3日把病历交给被告的事实, 反而倒打一爬, 以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捏造出莫须有的荒堂可笑的理由(把我病休的五天认定为旷工,该理由称为”理由1”), 于9月13日(口头宣布)将我辞退。 没有书面辞退通知。 就违反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20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民法通则” 58条第2款”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无法律约束力” ,应认定该辞退决定是违法的和无效的!今年4月以书面形式(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回复函)讲了辞退理由,“曹天华因污蔑主管并从8月26日起连续旷工一个月被我单位辞退”。( 以下简称”理由4” ,这是被告用谎言欺骗市劳动监察大队)。 被告先侵害了我的人身权、劳动权。 又给我制造谣言损害我的名誉, 还侵害了我的经济利益。当然是违法行为。 首先, 未出具辞退书面通知即违法 ,其次, “污蔑主管和连续旷工一个月”的事实根本不存在,连行凶者的材料中都没显示受到污蔑。请被告拿出我“污蔑主管和连续旷工一个月”的具体物证和具体事实!被告有证明自已观点、支持自已主张的最原始、最真实并令人信服的证据吗?肯定没有!如果没有,就足以说明,被告的辞退决定就是违法的无效的!      因为拿不出证据,被告深知理由4站不住脚,在5月<答辨书>中又凭空捏造。 拚凑出更加似事而非。 欺骗性更强的辞退理由(简称理由5),即所谓的违纪积分超过12分和连续旷工己超过三天。该理由和理由4,同样盖着公章,意味着对其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都盖了公章的两理由明显地前后不一,出尔反而,自相矛盾,让人根本无法相信或采信两个理由中的任何一个理由,只能把这两个理由当伪证处理。我己驳斥了理由5(请看驳斥材料)。我认为理由1才是客观的反应了当天的真实事实(暂不提理由1多荒谬),其他理由纯属事后多时胡编捏造,都歪曲篡改了当天事实。我连续多次向各级领导以多种形式申诉。8月31时向管家部经理口头投诉。 并按要求把口头投诉内容整理成文字资料, 与病历和查体结果9月3日交给管家部; 先后向人力资源部及被告总经理申诉,交了文字材料(U盘现存);给总经理及人事部通过Email发送20封邮件(邮箱内现存),主张我的权益(并向省总工会和省电视台申诉,省台记者到被告单位调查了解)。

事实和理由到此结束。以下是起诉说明:

本人因不服石市劳动争议仲裁第367号裁决书,特向桥西法院起诉。

1.被告先后向市劳动监察大队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交了工资表。 考勤表。 回复函。 答辨书等材料(因为有造假内容,出于心虚,未向仲裁委交考勤表)。这些材料错误百出,对同一个问题的`解释自相矛盾?前后不一?出而反尔?自我否定,如答辨书中明明写着“两套工装”, 开庭念答辨书时是“一套工装”等等有很多处。

2. 本人见到被告的材料后,(1)当即以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分别向监察大队某处长和仲裁委十分肯定地指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的材料中有很多歪曲?篡改?捏造事实的地方(如在五月出勤表中把“出勤”或篡改为“培训”,或改为“休息”------等等,请法院到两部门调取被告全部材料查明),因此被告的材料肯定是假证?伪证,肯定不能采信和支持这些假证。(2)请离职的多名员工写了证明(离职员工才敢客观地作证,在职员工肯定不敢讲真话)。(3)。写了数份共一万多字的材料,以尖锐明确的论点和坚实充分的论据逐条驳斥了被告<答辨书>中的虚假理由和错误观点(重点是为违法辞退辨解的全部理由)(4)找到一些足以揭穿被告造假的原始证据。如培训记录,足以证明培训不是象被告造假“出勤表”显示的在五月,也绝不是两天。(5)。将(2)(3)(4)中的证据和材料都在仲裁开庭前交给仲裁委员会

3. 裁决书中虽有部分较公正的裁决,但这是不到位的公正。裁决书有很多瑕丝,只简单地调查了几个问题,没通过法庭辨论使(对同一问题原被告两种对立观点中的)错误观点被充分曝光和否定,正确观点被充分肯定和确认。又毫无道理的采信了被告的(己被当场证实是伪证)的观点。裁决书断章取义地引用双方的言论,又给人错误的心理暗示,使人极容易产生误解。裁决书查明认定的很多事实是错误的。

4. 被告为掩饰其违法行为,先后两次以伪证恶意欺骗市劳动监察大队和市劳动仲裁委,被告还会以假证和谎言继续行骗,极有可能欺骗贵院。对此应有高度警惕和防范。我愿和法官共同努力,剥掉被告掩盖其违法行为的层层伪装和假象,揭穿其事后捏造。拚凑的似是而非的欺骗性极强的种种荒谬理由,还事实本来面目,为公正判决奠定坚实的基础!

5. 辞退原告的决定确有错误,参照其他相同案例,依据高院4月16日司法解释第20条,应撤消该辞退决定,撤消后,从07年8月26日到撤消生效日应视为我工作,我有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辞职或恢复工作。我选前两项(因不满被告不签劳动合同又不交社会保险而辞职),被告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责任。让被告付出违法成本,是严格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

相信桥西法院能查清事实,依法公正地作出判决!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

民事起诉状楼上漏水范文 第5篇

原告文某,男,1973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鹦鹉花园玫瑰湖畔××栋×单元×层×室。

被告曾某某,男,1980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鹦鹉花园玫瑰湖畔××栋×单元×层×室。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排除对原告房屋卫生间漏水的妨害;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2087元;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合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为武汉市汉阳区鹦鹉花园玫瑰湖畔××栋×单元×层×室的业主,被告是其正楼上的邻居。204月份,原告发现其房屋卫生间的塑胶板上出现了漏水情况造成原告及其家人如厕不便且墙上开始渗水,随即原告便告知小区物业公司上门查看,经过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检查发现原告房屋卫生间的塑胶板上漏水的原因是被告房屋卫生间里蹲便器问题造成的。原告多次找到被告交涉要求及时解决卫生间漏水的问题,但被告每次均予以其他理由搪塞,小区物业公司与社区也从中协调多次但无果。为此,原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楼上漏水范文 第6篇

原告:wp,男,13岁。

法定代理人wz(系原告之父)

被告:某研究所

被告:某血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某血液中心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521147元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wp于1987年6、7月间因颅内出血至医院医治,诊断疑为血友病,1988年4月18日,由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儿童医院确诊为血友病甲。自此,根据医嘱,wp开始大量使用凝血第八因子(医学上简称AHG,以下简称八因子)。其中1988年―,使用的八因子由某研究所生产,19则改用某血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因子至今。原告也曾据医嘱少量使用鲜血浆及低温冷沉淀物治病。9月23―29日,wp住上海市儿童医院时,被确诊患有爱滋病及丙肝。

法定代理人认为,wp所患爱滋病及丙肝是由输血制品(包括八因子、低温冷沉淀物及鲜血浆)而引起的,理由如下:根据目前医学水平确定,爱滋病及丙肝的传播途径只有三种,一为_,二为血制品输液,三为母婴传染。对于wp这样一个13岁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说,第一种情况是不可能的,而他的母亲也非爱滋病及丙肝患者或病毒携带者,则第三种情况也无可能,唯一使其染上爱滋病及丙肝病毒的原因,只有他因患有血友病而输过的大量血制品(包括八因子、低温冷沉淀物及鲜血浆)。医学上目前认为,爱滋病的潜伏期是1―,那么对于wp现患有的爱滋病及丙肝就要追及到1988年至今一直在大量使用的血制品,包括八因子、低温冷沉淀物及鲜血浆,而这三种药品中,八因子是由某血制品有限公司、某研究所生产的,低温冷沉淀物及鲜血浆是由某血液中心生产的。

根据《_民法通则》第一百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故要求被告赔偿:

1、原告已用医疗费24227元,营养费2700元;

2、原告亲属误工费(自193月起,再计五年),每月380元,共计26220元;

3、原告今后将用医疗费(计五年)250000元及营养费18000元(以每月30O元计):

4、原告精神损失费00元。

并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请法院依法支持我的上述请求。

民事起诉状楼上漏水范文 第7篇

如何写民事起诉状

如何写民事起诉状【1】

原告: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告: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注: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

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侵权民事起诉状范文【2】

原告: 卢女士(女,汉族,身份证号: )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被告:小陈(男,汉族,身份证号: )

住址:厦门市思明区

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无权占有、使用址在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V 室的房产;

2、判令被告立即搬离上述房产、停止妨碍原告使用上述房产;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承租了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V 室的房产,租赁期间为20**年 1 月 1 日 至20**年 12 月 31 日 ,并一直在居住生活其中。

被告系原告的孙子,已经成年,一直在该房产居住。

被告不尊重原告,甚至有呵斥以至威胁要打老人的情况发生;原告年事已高,腿脚不方便,而被告不顾照原告的饮食起居,因其一直占用上述房产,也给原告子女照顾其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被告生活没有规律,经常夜里十二点以后回来,并且关门的声音很大,类似情形很多,已经严重干扰了原告的'休息,对原告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被告有现成的公租房即址在厦门市高林三里 25 号 B 室的房产以供居住,但几经原告规劝至今不愿办理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V 室的房产。

无奈之下,原告依法具文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贵法院判如所诉。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原告:卢女士

(签字)

土地纠纷民事起诉状【3】

原告:翁俊方,男,1953年1月10日生,汉族,农安县人,农民,现住农安县万顺乡利民村12社。

被告:翁俊超,1960年1月30日生,汉族,农安县人,现住农安县万顺乡利民村12社。

案由:土地纠纷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返还村委会亩土地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于耕种位于万顺乡利民村12社陶家炉门前东西垅土地,于村里收回土地,打入小队机动地,发包给翁俊方耕种,耕种一年,故被告不服,强行耕种土地至今,故此告诉来院,要求被告将土地返还给小队机动地,望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裁决。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4月24日

民事起诉状楼上漏水范文 第8篇

原告:,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凉风娅村小组,身份证号码:。电话:

代理人:徐翠,重庆律师事务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88号美景华联大厦26楼。电话: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号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被告:,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重庆市开县郭家镇郭正路号附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案由:违约(运输合同)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暂定1万元。(最终赔偿金额以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二、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下午5时许,原告作为乘客乘坐由第二被告程军驾驶的公交车,后因车辆撞击造成原告身体受到伤害。经查,公交车下属于第一被告。同时第一被告已支付部分医药费。

原、被告双方之间已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原告未能平安的达到购票终点并受伤,被告构成合同违约。

现因双方就,因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其他各项损失,未能达成一致,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特具状诉至贵院,望盼如所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楼上漏水范文 第9篇

原 告:张xx,女,汉族, 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4 住:xx-xx室。

被 告:肖xx,男、 、 日出生,身份证号: 住:xx-x室。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限期对自家房屋的渗水点进行维修;

2、判令被告限期拆除其私自改装的胶囊房,排除对原告生活的妨碍;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房屋维修费用18660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系相邻关系,原告居住在xx小区二期19栋1单元1502室,被告居住在楼上1602室。8月,原告发现父母房与孩子房天花板,房间墙面不同程度的出现渗水情况,联系物业人员后一起去1602室查看漏水原因,发现此次房屋漏水是1602室装修厕所试水而忘记关闭水阀,水漫至卧室后渗漏到原告家。原告立即让物业通知被告对自家房屋的渗水点进行维修及完善防水工程,并对原告家

漏水的天花板及墙面恢复原状。但原告对此置之不理,此事至今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7月,原告再次发现厨房吊顶有渗水情况,再次联系到物业人员一起去1602室查看漏水原因,发现1602室已被改装成胶囊房,房屋被隔成了6间房3间厕所出租牟利。这次房屋厨房漏水,是因为被告私自改装房屋后没有做防水工程,所以导致日常生活用水渗漏到原告家。被告原本一套房子现在住进了6、7户人家,已经对原告产生了莫大的影响,半夜常常就被楼上的.皮鞋脚步声、吵闹声吵醒,原告家中老人不堪其扰而不愿意住在这里,原告孩子现在是毕业班,面临明年的高考,原告全家人现在连最基本的安宁都得不到保障,更别提存在的消防、安全等各种隐患。

原告要求物业暂时关闭被告1602室的生活用水,联系被告协商补漏事宜。但事与愿违,被告是一请二请再请都见不到人影,连起码的道歉都没有,更别提给渗漏房屋恢复原状。

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再继续受侵害,让物业告之被告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才与原告取得联系,答应原告照价赔偿,但因人在外地办事,被告请求原告给其一个月的时间。原告再一次的答应了被告的要求。一个月时间满后,原告去信息询问双方协商好的赔偿事宜,被告再次出尔反尔要求再次协谈,双方约好9月2日下午1:30在物业进行协谈。

9月2日,由于原告生病在家休息,原告爱人一人去物业与被告协谈。没想到原告从地方找来三车社会闲杂人员,威胁原告爱人,不

予赔偿房屋渗漏所造成的损失,如原告爱人不答应,将把原告爱人强行带走。被告如此胆大妄为,无视国家法律存在,光天化日在公务员小区公然威胁他人人生安全。原告爱人立即将此事情况告之了物业王经理知晓。

被告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工作和生活,对原告的房屋造成损害。《_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武汉市_会通过的《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将“胶囊房”列为危害房屋安全行为。根据上述相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故此,原告特诉至贵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并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22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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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楼上漏水范文(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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