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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政治审查意见范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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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政治审查意见范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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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政治审查意见范文 第1篇

大学生入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5、培养教育(党支部)(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_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4)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10、政审(党支部)政治审查内容: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预审要求:(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3)支委会发表意见。(4)大会讨论。(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3)填写党员登记表。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22、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缴纳党费。

党支部政治审查意见范文 第2篇

xxx,xx年x月xx日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接受为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在预备期内,党支部对该同志进行了全☆☆面、系统、认真的考察。

经考察,党支部认为该同志在预备期内,能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执行党组织的决议,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该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主动征求党内外意见,注意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组织交予的各项工作,得到大家的肯定和好评。该同志在思想上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在学习上勤奋刻苦,力争上游;该同志主动征得党组织和入党介绍人的帮助和指导,进步较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表现积极。该同志政治坚定、思想稳定;工作上勤奋努力,任劳任怨;为人正直、严于律已,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形象,体现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鉴于xxx在预备期内的表现,结合党小组的意见,党支部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正式党员的条件,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提请支部大会讨论。

党支部政治审查意见范文 第3篇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_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党支部政治审查意见范文 第4篇

工作要求

责任人

递交申请

要求入党的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入党人

审查资格

党组织审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资格。

党支部

找入党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全面了解基本情况,给予勉励,提出要求,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党支部

教育引导

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培养教育。

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

1、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6个月以上)。

2、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

1、设立党总支的,由党总支对各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汇总、审议,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不设党总支的,党支部直接报上级党委备案。

2、党委对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查(主要看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将备案意见及时通知党(总支)支部。通过的正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

党支部

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

教育培养考察

1、发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撰写自传。

3、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4、做好教育培养工作,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

5、党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组织委员

分析入党积极

分子队伍状况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等。

2、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分析,及时调整不符合条件的,并报上级党委调整备案。

组织委员

党支部

“公推”

(确定为发展对象)

1、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和上级党委商定“公推”范围。

2、党支部召开公推会议,超半数以上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公推”。党员推荐票和群众推荐票要分别统计,两种推荐票一般都达到实到会人数60%以上(含60%)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公推”结果两年内有效。

3、根据“公推”结果,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党支部

发展对象备案

1、设立党总支的,由党总支对各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汇总、审议,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不设党总支的,党支部直接报上级党委备案。其中,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新社会阶层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由各党(工)委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

2、党委进行审查(主要看人选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下发书面的备案意见。备案同意的人选,正式列为发展对象,发给《发展对象登记表》并填写。党委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3、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党支部

党支部

当年发展计划

1、支委会研究讨论列入当年发展计划,并报上级党委。

2、上级党委根据总体计划安排,通知党支部是否继续当年发展并履行程序。

党支部

严格政审

1、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撰写自传。

2、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

3、形成政审结论性材料,并经党总支报上级党委。(存档的政审材料一般由党支部出具并盖章,加盖上级党委公章,政审材料一年内有效)。

党支部

短期集中培训

1、由基层党委负责组织,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24个学时)。

2、学习内容: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和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等,使其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义务和全力有深入了解。

3、培训结束时要求进行个人总结或统一组织考试。培训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吸收入党前要重新参加培训。

预备党员接收审批

“公评”

1、经党委同意,党支部召开公评会议,超半数以上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民主测评进行“公评”。

2、党员评测和群众测评分别统计,两个测评平均分达70以上者,经支委会(党员大会)集体讨论作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人选。

党支部

“公示”

将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人进行公示,公示有问题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问题的人选报上级党委预审。公示时间一般为7至10天。

党支部

上报党委预审

1、支委会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由党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2、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

3、将支委会讨论通过的发展对象有关档案材料,经党总支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报上级党委预审,主要包括①入党申请书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登记表》③政审结论性材料④短期集中培训情况⑤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⑥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⑦其他材料(包括思想汇报、团组织推荐意见等)。

党支部

党委预审

1、党委组织部门对预审材料进行审阅,材料不齐的要求党支部补报,发现不清楚的应调查核实。

2、党委组织部门要根据发展对象实际情况,听取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意见。

3、党委对预审情况进行讨论并书面提出预审意见,并反馈给党支部,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一般在一个月内完成预审,原则上要经党委会讨论,一般情况下可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把关。

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情况要经党支部审阅把关,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党支部

支部大会讨论

1、发展对象所在单位的党小组酝酿讨论、提出意见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逐个讨论和表决。

2、主要会议程序为:①发展对象汇报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②入党介绍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对其是否入党表明意见③支委会报告发展对象审查情况④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并讨论⑤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态度⑥与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请注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正式党员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会议方才有效。表决中,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数的半数,方可通过决议。

党支部

审批预备党员

1、向党总支上报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并报有关材料进行审批:①《入党志愿书》②入党申请书③《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登记表》④政审结论性材料⑤短期集中培训情况⑥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⑦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⑧支部大会计票单⑨支部大会决议⑩其他材料

2、党总支审查有关材料,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是否符合条件充分讨论,提出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向上级党委报告。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手续不完备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上级党委。

3、党委审查有关材料,如发展材料不全或其他问题,应了解情况或通知补报。

4、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整理好的谈话情况和表明自己的态度的意见,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

5、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党委审批时间距党员大会通过时间一般应在3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党委审批意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清预备期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审批的预备党员要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7、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

党支部

党总支

再上一级党委

预备党员

教育培养考察

1、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被批准的预备党员进行谈话,并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将被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过组织生活。

3、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工作,要求预备党员经常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适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党支部

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期满一年,本人向党支部按时递交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4、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党支部召开答辩会议,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个人陈述、现场问答、现场评议,汇总形成答辩情况报告。

5、支委会进行审查,并在召开支部大会前进行公示。

6、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最终形成决议。

党支部

转正审批

1、将党员大会决议经党总支报党委审批。

2、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一般应在3个月内)。

3、党委审批意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同意按期转正的写清党龄起始日期,同时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

常规管理

纳入党员管理

1、党支部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将其纳入党员管理。

党支部政治审查意见范文 第5篇

1、该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主动征求党内外的意见,注意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较好的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得到大家的肯定和好评。

2、该同志在思想上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在学习上勤奋刻苦,力争上游;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尽职尽责;生活上助人为乐,待人友善;都值得肯定。

3、该同志主动征得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的帮助和指导,进步较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按照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表现积极。

4、x--求学好奇心强,求知欲高,对新生事物有着强烈的兴趣。入党意识也与日俱增,并不断学习提高自己。在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以辩证的眼光看问题,充分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解决问题,是一位新时代党员的理想人选。

5、某某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能从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思想认识有了提高,工作主动性增强,并在党员责任区活动中表现很好。特别是党支部指出他说话不注意方式的问题后,非常重视,努力改进,显示了知错即改的决心。支委会讨论认为,某某本人的自我总结实事求是,的确是其表现的真实反映,与党小组考察情况、与党内外反映情况是一致的。希望再接再励,二季度有新的进步。

根据预备党员某某在延长预备期满后向党支部写出的自我总结和党小组意见,以及两个入党介绍人考察汇报的情况和党内外群众反馈的意见,年月日召开支委会,讨论认为:某某在延长预备期间接受了党组织的进一步考验,认识正确,勇于改正,工作中做出了新的成绩,已经达到党员标准,可以转为正式党员,提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党支部政治审查意见范文 第6篇

1)向社区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人

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②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人员,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 推优

社区团委

推优的对象应在优秀社区干部、文明社工和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中筛选,具体条件、步骤、时间由社区团委制定。

3)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志,一般由党小组推荐,然后经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2名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表格由党支部(联系人)统一保管。

5) 培养教育

党支部

①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小组;

②组织他们上党课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③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④推荐其参加社区的业余党社区培训班。

6) 定期考察

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记实考察一次,填写到《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

7) 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同学、班主任、辅导员等)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8) 政审

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①申请人在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②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③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资料,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合格之后,及时上报总支预审。

9) 预审

党总支

预审要求:①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②在规定范围内公示;③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发放《入党志愿书》。

10) 填写入党志愿书

申请人、介绍人

①确定介绍人;②介绍人指导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志愿书》;③支委会审查志愿书。

11)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党支部

①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②介绍人介绍情况,并发表意见;③支委会发表意见;④大会讨论;⑤申请人对支部大会提出的意见谈自己的认识和态度;⑥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表决,做出决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含未到会正式党员书面同意)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为通过。⑦表态发言。

12)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机关党委)

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召开大会的时间,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大会讨论情况,对申请人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同意和不同意的票数),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上报党总支(机关党委)审批。

13) 发展对象谈话

党总支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群众座谈的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时应做好记录。

14) 召开党总支会议审批

党总支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总支应集体讨论、审批。坚持没有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或政审不清不批;发现有问题需调查,或时间超过六个月未批,应退回支部审议,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15) 预备党员审批

社区党委?

党总支要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报组织人事部审核,组织人事部安排与发展对象谈话事宜,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谈话通过后,报社区党委审批。

16) 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支部?

①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②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参加活动。

17) 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经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应参加社区党委每年“七·一”_员入党宣誓仪式。

18) 继续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介绍人

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介绍人要继续做好教育和考察工作。

19) 预备党员转正 ?

党支部

①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②党小组提出意见;③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④支委会审查;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⑥党总支会议讨论、表决。

20) 转正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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