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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甲方作为出资人之一组建了____公司,现甲方申请自愿将自己在该公司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乙方,经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同意甲方将股份转让给乙方所有,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 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1、对于转让前甲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的责任及公司现有的资产、财务、债券债务、经营状况,乙方已做了充分的了解。双方约定,乙方接受转让后应按《_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甲方转让份额内应承担的责任,由甲方随之转让给乙方享有和承担,双方均无异议。
2、本转让协议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证书、文件、资料等,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本协议生效后,甲、已双方应会同公司凭本协议及有关的法律文件到工商等有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8、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公司存档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还有进行工商变更手续。也可以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下面更多请参考!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1.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 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 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 违约责任:
10.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 争议解决约定:
12.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 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股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辞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职务。
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间的任何盈亏都与_________无关。
1.原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3.股东_________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人民币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变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特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执壹份。
壹份送市工商局办理变更。
股东: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两者所依据的法律程序以及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有差别的,尤其是在无偿转让股权的情况下,以下对有限责任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做一个分析。
案例介绍:
2002年7月,b、c共同出资成立北京xxx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
b出资8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c出资2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0%。
2003年10月,a到b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xxx有限公司工作,被任命为该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因a对公司的贡献突出,a与b在2006年5月24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京xxx有限公司股东b同意将所持股份25万元无偿转让给a。
a同意接受,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因北京xxx有限公司迟迟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007年7月,a向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北京xxx有限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诉讼过程中得知,b单方撤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以25万元的价格将该部分股权无偿转让给该公司股东c。
另查明,2006年12月20日,甲方b与乙方c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b撤销无偿转让给a的股权,同时将该部分股权无偿转让给c。
2007年9月,b向a发出《关于撤销股权赠与的通知》。
该案经过一审和二审,二审法院最终的处理结论为:
上诉人a与被上诉人b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虽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因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设置的程序性限制条件而被一审法院确认为合同成立而尚未生效,二审人民法院对此亦不持异议。
因为b为无偿转让给a股权,a没有支付任何对价,所以此无偿转让行为按着《合同法》的赠与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又因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有撤销对a的无偿赠与的25万元股份的权利,而b将该股权无偿转让给c的行为合法。
本案例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偿对外和对内转让股权的情形。
此情形引发了有限责任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的如下核心法律问题:
一、有限责任公司对内、对外无偿转让股权的区别?
对内无偿转让股权是公司股东对内部其他股东无偿转让股权,对外无偿转让股权是对公司外的投资者无偿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和公司,所以对内转让股份和对外转让股份所受到的法律限制是不相同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自由地在将股权转移给公司内部其他任何股东,《公司法》对其没有限制。
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这些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从实践来看,有限责任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多发生在公司内部,而股权对外无偿转让股权而成功的情形比较少见。
因为按着《公司法》规定,无偿对外转让股权很容易受到内部股东的阻挠和干预,况且在同等条件下,内部股东应该更优先地获取无偿转让的股权。
没有经过内部股东同意的对外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很容易被内部其他股东申请撤销。
上述案例中b在向a转让股权时未完成上述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的程序性条件,股权转让协议依法被撤销。
而b向c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却获得了法律的支持。
二、无偿转让股权协议的成立、生效的风险防范?
(一)无偿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成立的防范
在股权协议的成立上来看,无论是无偿转让还是有偿转让,协议成立的条件是一样的。
无偿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
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兼并这两种情形例外。
约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
转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为防范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的风险,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对其欺诈行为可能引起的未来债务做出保证或提供担保,例如向公证机关提存保证金。
(二)无偿股权转让协议效力风险的防范
除法律、法规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协议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中的国有股权转让。
现有法律并无股权转让协议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的规定,因此,登记不是协议生效的要件。
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附协议生效的条件,例如,约定本协议经转让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或约定本协议自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时起生效,但所附条件应当合理。
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是对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的确认,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
如果股权转让协议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就不可能进行,因此,不得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为附条件。
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无偿转让股权协议的生效是受限制的。
同上所述,对外转移股权需要受内部股东优先权行使的阻隔。
实践生活中,很少有股东向外无偿转移股权而内部股东不行使优先权的。
所以,如果没有经过内部股东的认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无偿转让股权的股权协议是不生效的。
上述案例的判决结果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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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各位业主密切关心“博林学苑”项目近况,我公司认为有必要就对“博林学苑”项目的进展情况向各位业主进行通报。
保定市晨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于2013年开始独立开发建设“博林学苑”项目。我公司与薛刘营村村委会签订的合作拆迁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于2015年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2016年保定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对此项目做出了规划要点,同年12月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上报省人民政府获得批复,并于2017年列入保定市“清遗”项目。20xx年6月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主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遗留问题的意见》(保政函【20xx】15号)及《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主城区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补充意见》(保政函【20xx】14号)相关要求,经区政府授权,各方友好协商,就本项目开发等后续问题达成协议,该协议明确我公司为此项目唯一开发企业,并已经通过了莲池区政府联审会审核。现我公司正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该项目的后续各项手续,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展开。
该项目自从立项开发以来,一直按政府的要求依法合规的展开各项工作,积极按照政府的政策要求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近期有一些谣言传出,影响了业主对本项目真实情况的判断,因此我公司有必要就项目的进展情况作进一步的澄清,希望各位业主不忘初心,不受别有用心的个别人的蒙蔽和蛊惑,以免给自己的经济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在此,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实力雄厚,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完成“博林学苑”项目的开发建设,敬请各位业主放心。同时,我公司也正告那些造谣生事、别有用心之人,如继续散布我公司及该项目的谣言、诋毁我公司声誉、影响社会和谐及我公司正常工作的,我公司将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保定市晨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 9月12日
一、对项目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
根据估计,20xx年我国餐厨垃圾产生量为5000万吨,同时,正在以每年约10%的速度递增,据有关企业推算,全国的餐厨垃圾处理市场规模将达1000亿元。而截至20xx年末全国已有2864座污水处理厂,总的污泥处理处置装置市场大约为140亿。
二、对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或社会发展发挥的作用
餐厨垃圾处理作为一个新生产业在中国还并不成熟,虽然厌氧消化技术在国内研究较多,但针对餐厨垃圾与市政污泥的混合厌氧消化在实际的的工程应用上较少,只有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与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加以消化吸收与改造,才有可能赶上国际领先水*并伺机超越,真正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的混合厌氧消化可以实现现两者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及资源化,有效地保护了环境;减少和防止餐厨垃圾被用来饲养“垃圾猪”和提炼“地沟油”而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安全水*;减少因餐厨垃圾与污泥的不合理处置而可能引起的疫情传播;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和城市市容;促进城市循环经济水*的提高,建成节约型和谐城市。
三、对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作用
研发文件:yf-20xx-h02
湖北博实城乡环境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效益主要表现在:
(1)实现了餐厨垃圾与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2)不产生二次污染,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
(4)厌氧微生物能促进垃圾中油类的分解,耐盐毒性较强,且减少能耗。
四、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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