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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复议申请书格式及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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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复议申请书格式及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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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复议申请书格式及范文 第1篇

省xxx指导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复查复核工作情况的抽查监督、动态分析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实体不公正、处理意见落实不到位、已审核认定办结信访事项的信访人继续信访尤其是进京访情况突出的地方,通过告知情况、重点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对工作中违反信访工作纪律,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按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办理。

各市(州)可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篇3:全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操作手册

全国信访信息系统

复查复核操作手册

目 录 1.

概述- 42.通用功能 ....- 8 .

系统 ......- 8 .

程图 - 13 .信

入口 .........- 14 .填

入口 .....- 16 .对

填写 - .

审查 .......- 29 .

送审 .......- 49 .

审查 .......- 62 .

状态 ....- 74 .

状态 ..- 76

信访复议申请书格式及范文 第2篇

信访复查复核制度构建的目的主要是预防和制约信访权之滥用。但信访事项经过复查复核后,信访人仍然滥用信访权应如何处理?这就成为构建信访复查复核终结制度所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在上访人中间形成了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氛围,更使信访人相信只要坚持到底,就会有“最后胜利”。而我们国家整个信访工作机制并未随《信访条例》的实施而作大的改变,目前仍沿用过去的工作模式,尤其是对进京上访情况的处理,无论有理无理的,

均由受理部门(国家xxx或有关委办局)向信访人所在地党政部门通报,有时通报直送党政一把手。于是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不得不从政治角度、大局高度出发,要求备加重视此事。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信访人走完信访三级终结程序后仍然不服,上访北京,中央各委办局是否接待这些信访人?如何看待他们的问题?这关系到地方所作的复查复核终结意见是否被认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现在信访人热衷进京上访,与我们现有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不无关联。这种体制机制上的缺陷已成了一些信访老户漫天要价的筹码,成了信访工作走向规范化、法治化的顽症。

我们认为,在信访程序依法合理终结的前提下,只要信访部门依法合理地处理了信访人的信访事项,保障了信访权行使之正当性,信访人在信访程序终结之后仍然“重复访”、滥用信访权,那么,应该对信访人在复查复核程序终结之后的“闹访”、“重复访”和其他滥用信访权之行为课以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操作上,应当制定配套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也可以采用准用其他部门法法律责任的方式。这种做法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权威性的要求。

有人担心对这类滥用信访权的人追究其法律责任、施加法律制裁会产生消极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我们认为,法律的权威性和社会的稳定性之间从来就不会有天然的矛盾,相反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法律的权威性在社会中得不到体现,必然会让破坏法律权威性甚至无视法律存在的人大量地出现,甚至形成抗法力量,这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性。反之,如果把法律的权威性付诸实施,不仅有利于法律强制性和权威性的彰显,反过来更会促进社会稳定。

目前,对于信访人滥用信访权的行为并没有体现“法治”力量的介入,相反,根据大量资料和事实,却有“人治”力量介入了,通过“反复做好说服工作”、“劝返”、“思想教育”等人治色彩极为浓厚的非法治手段约束信访权的滥用,这治标不治本。因此,政府应该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坚持原则,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对付那些确实属于滥用信访权、危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当然,如果由于信访人的信访权利确实在信访程序中遭到侵犯,信访事项没有依法办理就进入终结程序,对这类情况应具体分析,作为特例谨慎处理。因为这种情形尽管在表面上是终结了信访程序,但在事实上是一种违法终结,如果当事人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应该重新启动信访程序,以真正维护信访权的正当行使秩序,这应该说是信访终结制度的应有之义。

信访复议申请书格式及范文 第3篇

流程 .......- 77 .

登记 ....- 79 .信访件复查意见书编号入口 .- 80 .复

办理 .........- 85 .材料审查 .......- 86 .

审查 .......- .

延期 .....- 120 .

办结 - 131 .复核事项状态 - 137 1.概述 .定义

1) 认定终结:指国家xxx使用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认定功能”认定通过的所有终结信访事项的最终状态。

只有国家xxx认定通过的终结事项才显示此状态。 2) 程序终结:指未进入国家xxx“待认定终结”列表中的所有业务程序上已办结的信访事项状态。包括四种状态:

① 只有“处理意见”的程序终结状态,称为“处理程序终结”; ② 有“复查意见”的程序终结状态,称为“复查程序终结”; ③ 省级复核通过后的程序终结状态,称为“复核三级终结程序”;

④ 省级复核认定通过后的程序终结状态,称为“复核认定程序终结”。

3) 提交:指复查、复核工作人员使用“提交”的办理方式,将需要复查或复核的信访事项交给登记单位内的部门办理。 4) 要件审查:指复查、复核工作人员对信访人提出的复查、复核申请进行必要材料的检查工作,以确定是否具备受理的基本条件。 5) 补充材料:指复查、复核工作人员对信访人提出的复查、复核申请进行必要材料的检查时,向信访人提出需要提交其他材料的说明工作;或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提出请其提供解

释或说明的工作。

6) 受理审查:指复查、复核工作人员在确认信访人提交的复查、复核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进行是否受理的业务判断。

7) 委托办理:指复查、复核事项受理后,由复查、复核机构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实际的复查、复核工作,并向信访人直接提出复查、复核意见,同时向委托单位提交办理情况说明。 8) 过程信息:用于记录在复查、复核实际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结论信息。

9) 终止审查:指复查、复核事项受理后,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停止复查、复核事项的办理。如:信访人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复查、复核过程中达成了和解的一致意见。 10) 11) 12) 送达申请人:同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术语标准。 延期:同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术语标准。 受理时间:

① 复查、复核登记后,如果在15天内(不含)没有做出是

否受理告知的,则系统视为自动受理,信访事项状态自动变化; ② 在15天内(含)出具告知的,以出具告知时间为准,信

访事项状态变为“复查中”、“复核中”。

13) 受理时间做为计算复查、复核事项办理30天时限的起始时间。 14) 复查、复核办理方式:

《信访复查复核制度作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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