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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是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是教师在充分进行教材分析和学情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的。教学目标的确定和叙写是整个教学设计的基础。但一直以来,教学目标的确定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我们书写教学目标的角度是站在“教师本位”的立场上,选用描述内部心理状态的词语来陈述,只说清了“教师做什么”,至于学生学习后是否切实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能否被观察到,则没有设定。
在不断的学习中,我们逐渐发现:看似简单的教学目标的叙写包含着大学问,教学目标陈述应遵循四个原则:
1,目标的陈述必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不能用“让学生……”、“引导学生……”“培养学生……”等陈述方式,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
2,行为动词应使用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词语,如说出、阐述、表达、展示等等,而不是掌握、领会、理解这样的描述内部心理变化的词语。
3,应陈述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限制或范围。
4,应说明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
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但我们深知“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的研究”我们的认识还很肤浅,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在以后的教研中,我们将继续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继续开展好教学目标叙写的研究工作,具体想这样操作:开展目标叙写比武活动,通过比赛的形式,进一步促进教师对于教学目标的掌控能力,下学期,将开展听评课活动,在课堂上进一步检测教学目标确定的合理性,进一步的完善教学目标。希望通过开展这样的活动,促进体育课堂的效率,将课堂真正的围绕着学生转动,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科学素养。
以上是我们体育组的一些想法和做法,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法庭审理笔录
时间:5月7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第一人民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旁听人数:0人
审判员:江再平
书记员:张涛
庭审原告朱志松诉被告谭代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情况记录如下: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读法庭纪律(略)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已全部到庭。庭前准备就绪,请开庭。
审判员:请坐下。
审判员:(敲锤)现在开庭,根据《^v^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员:请原告陈述基本身份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朱志松,男,生于1942年10月4日,汉族,江苏省**县人,居民,住江苏省**县东沟镇五楼村二组22号,身份证号码:3209231942100****5.
刑事开庭笔录
本文档用于法律类专业同学学习复制交作业或者开模拟法庭。程序经过三次模拟论证,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的学生课本后面有本案的案情。学姐们帮你们省事了哦~呵呵
亲~记得评分哦~
临江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法庭笔录
时间:8月9日9时0分至10时40分
地点:刑事审判庭
是否公开审理:是 旁听人数:36人 审判人员:审判长 周娴 审判员 刘卫娜 徐裴裴
书记员:苏林
审判长宣布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强犯盗窃罪一案。
记录如下: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鼓掌、喧哗、吵闹,如对庭审活动有意见,可在庭审结束后提交书面材料;
4、轻关闭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
书记员:请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入庭就座。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已押到候审,
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庭外等候传唤,请指示。
审判长:临江县人民法院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临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
王强犯盗窃罪一案。
审判长:传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现在查明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姓名?
被告人:我叫王强,
审判长:出生年月?
被告人:1970年6月6日
审判长:民族?
被告人:汉族
审判长:出生地?
被告人:临江县中山路246号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人:中专毕业
审判长:工作单位职务?
被告人:现在无业
审判长:住址?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罚?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是什么时间?
被告人:有,6月10日被拘留,6月23日被逮捕。
审判长:是否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是什么时间?
被告人:是
审判长:宣布法庭组成人员;
合议庭由临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周娴、刘卫娜、苏林组成,由周娴担任
审判长,书记员徐裴裴担任本法庭记录;临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卫娜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王强委托临江县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林出庭为其辩护;
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告人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
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回避。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
审判长: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
向法庭提出证据,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勘验或者检查、鉴定。被告人还享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了?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告知法庭审理的主要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论及宣判。
公诉人是否有异议?
公诉人: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是否听清了?
审判长:(给被告人去掉械具,被告人坐下)被告人,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是否一致?
被告人:一致。
审判长: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无异议。
审判长: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人你就起诉书对你的指控,向法庭作如实陈述。
被告人:六月二号那天,我去找陈会计要钱。他不给,还拿出一张会议通知,说
钱全部抵成修车款了。没找我要钱就是便宜我了。所以我很生气。然后,我出了税务局的大门。看到他的摩托车停在门外。离保安室很远的位置。就想他既然不给我的钱。我就把他的车退走。接着就去门口修车师傅王国那借了把钳子。用钳子把锁弄断,把车退走。在经过门口时被保安看到。他们阻拦我,我没有理他们,强行把车推走了。后来警察来我家把我抓到了公安局。其他就没了。
审判长: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被告人王强,当时车停得很远是不是方便你作案?
被告人:是的,因为也离保安室很远。
公诉人:审判长,我问完了。
审判长:由辩护人对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你当时是为什么要退走陈明的摩托车?
被告人:就是因为他没给我钱。我一时气愤。
辩护人:审判长,我问完了。
审判长:由公诉人向法庭提供证据。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要求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审判长:可以宣读。
公诉人:证人证言,姓名:赵光明 男 29岁 临江县税务局保安 证明内容:我在
6月2日10时30分左右,与同事李健正在值班,看见以前在税务局工作的王强将会计陈明的嘉陵摩托车退走,当时我们感到怀疑,就去上前阻拦他,但没拦住。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证人证言,姓名:李健 男 29岁 临江县税务局保安 证明内容:我在6
月2日10时30分左右,与同事赵光明正在值班,看见以前在税务局工作的王强将会计陈明的嘉陵摩托车退走,当时我们感到怀疑,就去上前阻拦他,但没拦住。
公诉人:证人证言,姓名:王国 男 34岁 临江县税务局门口修车师傅 证明内容:
206月2日上午10点左右,我正在税务局门口修车,王强从税务局出来去我那拿了一把钳子,他只说了句:“王师傅借钳子用一下”因为太熟,我也没问他做什么。就借给他了。
公诉人:证人证言,姓名:张华 女 25岁 临江县税务局后勤工作人员 证明内容:
年3月23日我将我们单位的车牌号为冀AG0123的黑色大众汽车送到临江县华子汽车维修厂维修。25日提车。总过花了2530元,单位出的钱。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公诉人:证人证言,姓名:^v^ 男 32岁 临江县华子汽车维修厂维修工人 证
明内容:2000年3月23日时,有一位叫张华的女士开着车号是冀AG0123的黑色大众汽车送到我们汽车维修厂维修。总共花了2530元。
公诉人:证人证言,姓名:刘庄 男 32岁 临江县税务局局长 证明内容:我单位
在开会后决定开除王强,同时,将未支付的工资俩千元与修车款相抵。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公诉人:审判长,下面要求出示有关物证、书证,由被告人辨认。
审判长:可以出示。
公诉人:来源于现场提取犯罪工具钳子的照片(传阅)
公诉人:来源于现场提取被损坏的车锁照片(传阅)
公诉人:来源于现场提取被盗的摩托车照片(传阅)
公诉人:被害人的陈述(传阅)
公诉人:临江县公安局出具的物证鉴定书(痕迹)(传阅)
公诉人:临江县税务局门口的监控录像(传阅)
公诉人:临江县价格事务所关于嘉陵摩托车的作价证明(传阅)
公诉人:临江县税务局关于开除王强并用工资抵做修车款的会议证明(传阅)
公诉人: 临江县交通大队开具的交通事故证明(传阅)
公诉人: 临江县税务局的修车费用单和发票(传阅)
公诉人: 临江县税务局3月20日公车使用记录(传阅)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公诉人:审判长,控方证据提供完毕。
审判长:由被告人及辩护人向法庭提供证据。
辩护人:审判长,请允许宣读书面证据。
辩护人:临江县中山路宁安小区居委会关于王强无前科、无劣迹的证明。(宣读略)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有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辩护人:审判长,辩方证据提供完毕。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边进行法庭辩论。
首先由公诉人发言。
公诉人;(宣读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我承认我的犯罪事实,是我一是不冷静和长久以来的不懂法铸成的这些
犯罪行为。希望法庭可以宽大处理。审判长,自行辩护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宣读辩护词)
(第一轮完毕后)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有发言?
公诉人: 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还有辩护发言?,
被告人: 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还有新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本案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由被告人向法庭作最后陈述。 被告人:我认罪,我只是为了要回我的工资,我真的不是故意犯罪,在我家里我
最重要的劳动力,老婆身体不好,孩子还小,都需要我的照顾。我是中专文凭,工作很难找。做重体力劳动的工作根本不能养活家里人,孩子
上学要钱,看到孩子和别人家的对比,总是感觉亏欠孩子的。当时我已经三个月没找到工作了,所以那天我没要到钱才很愤怒的想到了推会计的的摩托车。我当时真不知道我的行为是犯罪,我只是想推他的车抵我的'工资,我真诚的政府悔过,希望法庭能给我宽大的处理,能让我早点出来照顾家人。谢谢法庭。我说完了。
审判长:现在休庭,休庭后被告人阅读笔录,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移交有关证
据材料,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将被告人带下去。
(评议后)
审判长:继续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被告人王强休庭期间你阅读庭审笔录没有,是否签字?
被告人:阅读了,也签字了。
审判长:开始宣判。
书记员:全体起立。
审判长: 临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强涉嫌盗窃一案,经过法庭审理,听
取了被告人的陈述,审查了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提供的有关证据,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经合议庭评议,认为公诉人提供的临江县税务局门口的监控录像证据证明了被告人王强的盗窃行为。辩护人提供的临江县中山路宁安小区居委会关于王强无前科、无劣迹的证明证明了被告人是初次犯罪,且主观恶意性不大。本庭予以确认证人赵光明的证言、证人李健的证言、2000年6月2日临江县税务局门口监控录像和,临江县中山路宁安小区居委会关于王强无前科、无劣迹的证明上述证据证明被告人王强犯有盗窃罪。根据《^v^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强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00年8月10日起至2000年9月10日止)
判决书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刑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审判长:被告人王强,是否听清楚了?
被告人:挺清楚了。
审判长:现在宣布闭庭,将罪犯王强带出法庭,送回临江县看守所继续羁押。 审判长:现在宣布闭庭。
审判长:周娴
审判员:刘卫娜
审判员:徐裴裴
二○○○年八月九日
顶着xx月的骄阳,我怀着激动向往的心情,返校参加xx月xx日开始的军训。要知道,为了能尽早适应大学期间的一次军训,我整个暑假没有一次在空调房里睡过。
到校后的第一个早上,xx点还没到,已被窗外小班长集训整齐划一的踏步声唤醒。透过窗户,望着小班长们黝黑而矫健的身影,在惋惜自己当初没有被选为小班长的同时也暗暗下定决心:一定在军训中严格要求自己,以小班长为榜样,争当优秀学员。
军训如期开始。我所在的连队被安排在遮蔽物相对较少的光明体育场进行训练。日晒过,皮肤火辣辣的疼,我只是在休息时抹一抹额头上的汗珠;雨淋过,衣服贴在身上阴冷冷的,我只是在回寝室后默默地把湿衣服挂上衣架;腿酸过,脚痛过,每走一步都很难受,我还是努力将每一个动作做到位。
对我而言意义的是在所在连队的升旗日。我主动请缨担任旗手,手擎国旗正步走过菁菁广场,在朝阳的光辉中与另两位旗手亲手将国旗升起,并在下午大雨到来前及时赶到旗杆下将国旗降下收回。尽管自己后来被雨水淋透,但那一刻,我感到自己尽了一名旗手的责任,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
转眼,短暂的xx天即将过去。在这xx天中,我体会到了责任与使命,磨炼了意志,掌握了不少军事与民防知识,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增强了时间观念与团队意识,体验了忍耐与坚持……感到自己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思想上都得到了一次锻炼与升华。相信这次短暂的军训会给我留下永恒的回忆,使我受益终身!
随笔录作文
随笔录
谁不熟悉
谁不熟悉通往学校道上的商店的名字和每一棵树的形状?可又有谁在意过,时间正悄悄褪去了父母年轻的容颜;霎那间的走神,错过了老师关键的讲解;风凉话,则伤害了同桌的自尊心;视而不见,让你把新开的文具店当成了昨日的服装店。
生活中的“熟悉”让人很容易忽略的往往是很重要的一份情感,一次感悟。
圆明园
这是一个全国人民曾经骄傲的地方小学作文 ,也是全国人民感到羞耻的地方。我们再也无法目睹它曾有的`恢宏、典雅;再也看不到它曾经陈列在大殿中的奇珍异宝。当那几块带着欧式风格的残石断臂向我们诉说着侵略者残暴的时候,我的心在流血。
五味俱全的大自然
大自然是给于我们发现的,是五味俱全的。
也许对蜜蜂来说,花儿永远充满甜意;对花儿来说,露水是圣洁的;对星星来说,没有月亮就是暗淡无光。
不经过风雨怎样见彩虹,大自然就是公平的。就看谁善于珍惜,那么你就是那颗璀璨耀眼的珍珠。
一个瞬间
秒针匆匆往前走,一秒就是一个瞬间,行色匆匆被绊倒。连咽唾沫的感觉也记不住,竟然记住了匆匆驶过的车号,刚凑到同学耳边想说悄悄话,就被后面赶来的同学打断了。“匆匆”很快,我们会用无数个瞬间,收获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
陈述申辩书申辩人:李某,男,1978年出生,汉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申辩事项1.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事实及理由此致**城管局 年 月 日一、申辩人不服**单位下发的07行罚第**行政处罚告知书 ,理由是 。
.二、申辩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还有个权利叫做“陈述”。司法文书中没有“申辩书”这种专门的文书类别,题目中所说“申辩书”没有固定格式,你可以《情况说明》的形式把你的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提交给城管。
三、因为你的具体情况你本人最为了解,所以有关情况说明应尽量由你本人书写。在这里代写的话,很多事实将可能遗漏。
这里拟个格式段落,有关具体内容请你自己充实,希望有帮助。 附: 《关于**违章建筑一事情况说明》 XX城管局: X年X月X日,贵局对本人(你是公司的话的话可以写“本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以……为由,认定本人所建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违法行为。
关于贵局认定的上述事实,本人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本人盖建筑物时是经过的申请的,目前手续问题。
在申请。
但贵局未予核准(把有关申请、未予核准的事实经过进行说明)。以上陈述的事实可以……为证。
本人所修建的建筑物未产生其他的危害。
因此,本人在主观上并非故意违反城管局的有关规定,在客观上……(说明可以减轻的事实理由)。
恳请贵局明查事实,考虑本人的实际情况,减轻或酌情免除对本人的处罚,或在多少日内申请补披的手续。 此致XXX城管局 申辩人:X年X月X日。
案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案号:安监管案 字( )第( )号
_____________:
经查,你单位(个人)的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依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 ______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个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3日内,向__________进行陈述或者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要求组织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政的权利。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知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有关本人自身情况的声明
本人在此声明,本人向公司出示的、陈述的'任何有关本人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学历、学位、技能,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婚姻状况、身体状况等等)的说明都是真实的,若本人就上述自身情形为不实陈述,则视为本人的欺诈行为,公司可以据此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并且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本人的不实陈述给公司造成的损害,由本人承担。
2.有关本人与前雇主关系的声明
本人在此声明:于本声明签署之日起,本人与任何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如因与任何其他单位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纠纷,均由本人自行承担。并且,本人受聘于公司不会违反本人对前雇主的任何竞业限制义务,公司不会因雇佣本人而引发任何诉讼,任何公司因雇佣本人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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