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 >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推荐20篇)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推荐20篇)

小车 收藏 投稿 点赞 分享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推荐20篇)

微信扫码分享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1篇

巩固扩大强农惠农政策督查成果的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_____县对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同时,实践也表明,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是我们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个新的重要抓手,为改进干部作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应高度重视,着力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以巩固和扩大强农惠农政策督查成果。

一、着力建立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教育机制,使政策观念不断强化

强农惠农政策督查发现,产生各种不同程度的问题,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干部和群众的政策观念淡薄。有的干部对政策领会不准、不深、不透,导致在执行政策过程中随意性大,甚至“截留”政策,违纪违法损害群众利益;部分群众对党在农村的各项优惠政策不了解,或一知半解,甚至曲解误解,导致维权意识不强,集体观念不强,甚至盲目上访。因此,要在总结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的好方法好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使干部政策观念不断强化。

一方面,要加强政策对执行主体即党员干部的政策教育。要将强农惠农政策教育纳入廉政教育之中,进行同规划,同部署,并作为廉政教育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党校举办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班,要开设强农惠农政策培训课程,强化领导干部强农惠农政策理论培训。纪检部门要牵头组织强农惠农政策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加强对党员干部强农惠农政策的正面灌输。把干部执行强农惠农政策情况列入干部年终业绩考核,以保证党员干部强农惠农政策理论的学习效果。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政策受益主体即广大群众的政策宣传。要将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要把强农惠农政策寓教于乐,寓教于文,让农民群众在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中受到教育、感染和熏陶。要编印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手册,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强化农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的学习。通过各种政策宣传手段,使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

二、着力建立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制度规范机制,使政策执行快捷有序

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规范了一套制度。我们针对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出来的情况,进行了逐一分析,找出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在整改阶段实行了纠建并举。健全和完善了一批老制度,建立了项目督办、情况反馈等一批新制度,创新改进了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建立了涉农资金流向图,用图表和箭头的形式标明资金来源、资金到位、使用发放对象、使用发放方式、使用情况等走向的详细情况。实行了分类归档,把资金的拨付文件、拨付凭证、使用资金的名册、原始票据等材料汇编成册,做到一看便知,查之有据。

实践证明,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用制度规范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使得政策落实快捷有序,切实有效地防止了政策落实过程中“截留”、“变相”、“肠梗阻”等问题产生。因此,我们要巩固这一成果,着力建立强农惠农政策制度规范机制。不仅要完善现有的制度,如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监管制度、强农惠农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强农惠农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制度等。而且,今后中央一旦有强农惠农新政策出台,我们就要立即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科学有效的落实政策的配套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实现“落地生根”、“惠农强农”的目标。

三、着力落实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机制,使政策贯彻的不打折扣。

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的有效手段和有力措施。因此,要将监督检查的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可采取全面督查,也可采取专项督查,关键要在督查方法上和功能发挥上下功夫。

一方面,要探索出一套好的督查方法。_____县采取“三三制”,成效显著。一是注重三个方位,即铺面,要求自查工作把面铺开,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资金拨付和流向,查资金到位和用途;抓线,要求以各业务系统为主线,疏理其承担的强农惠农政策任务完成及资金落实情况;看点,要求查看受益农户是否属实,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落实情况,查看各项惠农资金补贴领取情况。二是采取三种形式,即分类自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三是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县强农办协调与各部门通力配合原则,做到重点抓、抓重点;坚持专门机构监督与群众参与原则,发动群众参与,并邀请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参加监查;坚持限期自纠和严肃查处原则,一般性问题限期自纠,严重问题从严处理。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功能。一要发挥督查的宣传教育功能,通过督查,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政策和党纪法规的 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执行政策能力。二要发挥督查的整改自纠功能,通过督查,限期整改和自纠督查出来的问题。三要发挥督查的制度规范功能,通过督查,找出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努力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用制度规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四要发挥案件查处功能,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性质严重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强农惠农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原汁原味地落到实处,发挥政策的最大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2篇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存在的几个问题

国家为了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保护农民种粮利益,从XX年起在部分粮食主产省实行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最低价粮拍卖随之产生。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最低价粮收购政策对稳定和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了积极的作用。最低价粮拍卖为购粮客户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但是,最低价粮收购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一、收购环节:收购质量难保证,收购费用较低。

托市收购(最低价收购)不同于一般的市场收购。托市收购是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粮食销售”的原则执行。有收购主体资格的企业在收购时必须公开收购价格,公开质量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满足农民售余粮的要求,同时又要坚持质量标准。但近年随着托市政策的连续出台,农民的质量意识也逐渐淡薄,特别是联合收割机推广使用后,田间初步整晒,除杂基本上简化,给粮食管理工作增加了压力,带来了难度。

为方便农民售粮,XX年湖南大面积增加了委托收储库点和延伸库点,以益阳市为例,XX年收购库点比上年增加60%。托市粮作为临时性国家储备粮,有收购资格主体的企业,为了获得一笔可以维系企业生存的管理费用,在收购季节都想最大限度掌握粮源,从而对收购市场形成竞争态势。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稻谷最低收购价价格底数是固定的(1400元/吨),由于托市企业都敞开收购,掌握了粮源的个体粮商生意火爆,待价而沽,企业在收购环节实际支付的收购费用高于核定的50元/吨,无利润可谈。

二、储存环节:正常损耗无补贴,保管费用较低。

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食,粮权是国家的,托市收购企业无粮食经营权和所有权。企业托市收购赚的是国家50元/吨的收购费用和70元/吨的保管费用。粮食入库后由中储粮系统和农发行联合检查,质量、数量合格后才能验收入库。为争取微薄的保管费用补贴,企业自上至下都是高度重视库存管理工作,基本上都是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来履行存储合同,以确保储粮的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但是粮食在储存过程中的正常损耗如水分减量、保管自然损耗等,得不到额外补偿,全部由企业负担。

再者,临时存储的最低价粮由国家组织拍卖,承储企业难保管1年以上。由于保管费是按实际保管月份拨付的,剔除粮食保管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人员工资后,国家给的保管费用已所剩无几了。

三、拍卖出库环节

1、货款回笼缓慢,承储企业利息包袱重。《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中明确规定,承储库必须凭《出库单》无条件执行出库计划,且对出库费作了严格的界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各粮食承储企业在出库时,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质量、品种、数量交货。但由国家组织粮食拍卖后的贷款回笼十分缓慢,平均在3个月以后,给承贷企业(即托市收购企业)形成了较大的利息差,企业难以承受。

2、最低价粮竞价拍卖中没有完全反映市场价格。主要是部分非国有企业存在恶意抬价、操控竞拍价格行为,使竞拍成交价高于起拍价中拍。湖南省益阳市非国有粮食经营、加工企业非常活跃,其中兰溪粮食市场是全国著名的米市。据调查摸底,益阳市现有各类非国有粮食经营、加工企业304家,其中兰溪市场有141家,占全市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的46%。

XX年实行最低价粮拍卖以来,益阳市累计拍卖成交粮食数量万吨,其中早籼稻34万吨,中晚籼稻万吨。全市参加拍卖的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达60余家,其中兰溪个体户有近50家,占83%。拍卖成交的万吨粮食,被兰溪个体户拍走的粮食有25万吨,占拍卖成交总量的。

有人反映,兰溪片区141家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他们三四个一伙,五六个一群结成了许多个经济利益共同体,在粮食竞价交易过程中互相抬价,抢夺粮源,致使成交价高于起拍价20元/吨以上,有的甚至高于起拍价90元/吨。同等条件下,益阳的粮食成交价要高出其他市(州)成交价30元/吨以上。由于成交价过高,粮食销售无利润可图,他们就想方设法找承储企业的岔子,使众多真正想拍卖粮食的大中型龙头加工企业“有苦难言”。

几点建议:

1、加强对最低收购价粮食的质量管理,明确损耗补偿标准

一是参照储备粮管理,推行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收购及代储资格认定工作。对不具备清粮设备、通风设备及保管条件的企业不认定其收购及代储资格,从源头上把关。

二是尽快制定相应的最低收购价粮食质量管理办法,健全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加强最低价粮食的质量管理。

三是建议在执行预案中明确最低收购价粮正常损耗标准和补偿办法,在粮食拍卖后给企业一次补偿到位。

2、建立和完善最低收购价粮多渠道销售机制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3篇

一、关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定位

1.你县(区)近年来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县近年来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上力度较大,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做大做强,现有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恩达和科龙),省级龙头企业5家,他们成为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一定作用。

2.新形势下,如何重新认识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在整个农业综合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对于促进农业向广度和深度进军,实现小规模经营农户同大市场的对接,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全面推进农业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和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农业产业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带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可以告诉农民种什么。通过“合同”、“订单”等形式,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民的卖难问题,规避市场风险,而且可以解决农民普遍不知道该种什么的问题,使他们能够比较放心地进行调整。二是可以使农产品实现多次增值增效。发展农业产业化,对农产品进行加工特别是精深加工,可以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三是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龙头企业(合作社)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不仅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而且有利于引进和吸收消化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促进提高农产品质量,把农业增长方式真正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因此,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帮助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就是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就是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加速农民增收致富,对整个农业综合开发进程具有重要带动作用。

3.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如何与土地治理项目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利于农村土地进一步流转集中利用,有利于提高土地经营效益,有利于土地的统一规划利用、统一治理,便于土地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土地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反过来进一步促进土地的利用,提高产业化经营效益。因此,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与土地治理项目是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关系。

二、关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方式与对象

4.怎么看待产业化经营项目现行的两种扶持方式?如何完善、充实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方式?

现行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两种方式为财政补助和dai款贴息,两者相辅相成,dai款贴息应理解为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的一种不同方式,是项目先建后补的一种财政补助扶持方式。

两种方式基本解决了龙头企业(合作社)融资难和能融资但难以承受融资成本的问题。目前已较为完善,不需其它扶持方式。

5.如何理解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财政资金能否扶持民营龙头企业?扶持民营龙头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模式以“订单”、“统购统销”、合作等为纽带将企业与农民联接为一个有机整体,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的同时,增加了农民的直接收入,促进了农产品的转化,间接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而带动农业的持续发展。因此扶持龙头企业、壮大龙头企业,就必将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扶持了龙头企业,也就是扶持了农民。

财政资金可以扶持民营企业。

扶持龙头企业具备条件应包括:有固定经营场所和长期性的生产用地;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盈余分配模式、较稳定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产品质量把控制度;切实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等。

6.如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哪些条件。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单可以采用资金扶持,也可以采用技术扶持和销售市场渠道扶持等多种扶持方式。

扶持合作社具应备条件包括:有固定经营场所和长期性的生产用地;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盈余分配模式和良好的产品质量把控制度;切实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农民社员所占比重较大且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等。

三、关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几个比例

7.产业化经营项目占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的比例应如何确定为宜?

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部分,搞好了产业化经营就盘活了农业综合开发整盘旗,可以带动农业综合开发的各方面提升。因此根据重要性原则和辐射带动能力来看,产业化经营项目应占中央财政资金50%左右。

8.是否需要确定dai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类项目的投入比例?如需确定,两类项目的投入比例能否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可以不确定dai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类项目的投入比例。因为dai款贴息是解决产业化经营已建项目融资成本压力问题,财政补助是解决新建或扩建项目融资难问题。无论是已建项目还是新建、扩建项目,只要做好了都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升,都有利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9.财政补助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比例应如何确定?

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因此不需确定比例。

四、关于dai款贴息项目问题

10.目前你县(区)扶持dai款贴息项目的基本做法、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我县dai款贴息项目主要扶持一些种植和加工大米、苎麻、生猪等传统特色产业,有利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

款贴息项目有无保留必要?如有必要,能否全部用于固定资产dai款贴息,不再对流动资金dai款予以贴息?

有保留的必要,因为dai款贴息是解决产业化经营已建项目融资成本压力问题,有利于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更强的生命力。

不能全部用于固定资产dai款。因为农业产业,相对来说经营周期较长,占用流动资金较多。流动资金不足同样会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带来一定的打击,损失甚至终于固定资产建设方面。鉴于,农业项目经营周期较长,占用流动资金较多的情况,建议保留流动资金dai款贴息。

五、关于财政补助项目问题

12.财政补助项目如何做到集中资金、重点扶持优势主导产业,实现扶优、扶强、扶大?单个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应如何确定?

每个县都应选择几个优势产业,在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扶持种植和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而实现扶优、扶强、扶大。

单个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应根据项目规模、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情况确定,一般应在100万元以内。

13.单个项目补助资金规模提高后,能否将提高规模的一部分通过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龙头企业中持股方式对企业职工或合作社成员分红?分红的比例及年限如何确定?

财政补助项目补助资金不应分红,而是用于增强企业或合作社的生产后劲。

14.如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扶持专业合作社的补助资金用途有哪些?

目前对合作社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比例较低,可以适当提高资金规模,按照新增项目的经济规模(销售、效益)及新上项目带动农民就业人数共同致富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项目考评,好中选优,小中选大,确定以奖代补的合作社或者项目进行扶持。

资金用途应扩大,除用于田间设施和生产设备外,也可以用于销售渠道建立、技术引进和技术培训等方面。

六、扶持产业化经营的其它相关政策建议

1、产业化项目与土地治理项目有机结合。

2、加大“以奖代补”扶持方式的力度。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4篇

一、中小企业发展概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通报的xxxx年前x季度中小企业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情况表明,x-x月份,在实现工业增加值方面,我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创造产值xxxxx亿元,同比增长xx%;小型工业企业实现产值xxxxx亿元,同比增长xx%。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相比,在增速上分别高出了x个百分点和xx个百分点。此外,在进出口方面私营企业也增势强劲。前x季度,个体私营经济进出口总额xxxx亿美元,增幅达到xx%,高于全国商品进出口增幅xx个百分点。

截止xxxx年x月底,全国注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近xxxx万户,从业人员超过x亿人。从大概念来看,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提供的就业机会占到全国就业总量的xx%以上,gdp总量占到全国gdp总量xx%以上,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发展对总体国民经济的贡献已占据重要地位。

二、中小企业风险分析

从上述情况分析,作为银行发展转变与中小企业经营合作思想,加快合作步伐显得迫在眉睫。那么,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点主要存在哪些方面呢:

一是管理风险。中小企业很大一部分是家族企业,因此家长制作风在企业管理中盛行,缺乏现代管理制度,并且企业主素质往往不高,造成了企业运行中决策不科学,管理不**,带有很大的随意性,造成了先天性的管理缺陷,难以保证企业正确的发展策略。

二是经营风险。中小企业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行业和服务业等竞争性领域,技术装备水平低,技术改造能力差,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赊销现象严重。并且由于企业规模小,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所以企业的存活期比较短。

三是信息风险。中小企业运行很不规范,银行很难掌握企业运行的各种真实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不少企业未能依法建帐,财务报表不实,各种交易大多通过现金结算,给银行的资金控制带来相当的难度。

四是信用风险。长期以来,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生长在一个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约束不力的环境中,相应地产生了信用观念淡薄、重贷轻还,有的甚至恶意逃债、赖债、废债,损坏了整个民营中小企业的形象。再加上法律诉讼案件执行难,降低了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任。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的贷款一般都没有足值的抵押品,所以给贷款风险控制带来相当大的困难,这样在银行稳健经营,审慎放贷,严控风险的政策下,就形成了所谓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局面。

三、与中小企业建立银企新型合作关系的途径

从中小企业近年来的发展情况来看,已经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那么如何更好地识别中小企业,解决我行与中小企业全面持续合作问题,以及能够有效控制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对我省中小企业所属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研究。即由政府鼓励、宣传或者由企业经过多年来奋斗形成的优势行业,我行在这种客观存在下“择优录取”。

二是对企业的选择。即在比较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下去挑选企业。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成长型,第二类是稳定型。第三类是做大做强型。对于成长型企业,企业对自己的目标和情况往往比较清楚,而对于稳定型到做大做强的企业,企业往往就不一定太清楚,就不一定是在实实在在地去做这个企业,去搞真正的经营。无论是哪一个类型的企业,作为我们银行一定要从企业的所有制、管理、综合收益等方面做到信息收集与认真识别,最大程度地降低贷款风险。

三是要与中小企业建立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型银企关系,实现银企共同发展:第一,要更新理念,共同构建市场型、合作型的银企关系。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生力军,这就要求我行与之合作的理念要迅速地转变,由企业对银行单向的、被动的依赖关系,向平等、合作、互相选择的互利关系转变,从而谋求彼此共同的发展。第二,要不断地创新,这是构建新型合作关系的关键。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对金融创新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银行要不断地提升金融服务的层次和水平,提供企业需要的、有效益的、安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而推动银企共同发展。第三,要银企互利双赢,这是构建新型银企关系的根本。银行与企业作为相互独立的市场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和股东价值最大化,是双方必然的选择,因此,要形成双方长远、良性、稳定的合作关系,互利、双赢是根本。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5篇

去年以来,全省(四川省)法院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的演变及其对我省经济的影响。从目前的情况看,此次金融危机对我省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和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已逐步显现。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已在司法层面上得到初步反映。为主动有效应对金融危机,我院成立专门课题组。课题组组织全省三级法院和部分企业代表就法院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面临的主要困境进行了专题研讨,在此基础上紧扣法院职能,提出法院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金融危机反映到法院工作中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经济危机目前在司法层面的影响已初步显现

相关数据反映,目前,涉金融案件收案已呈现上升趋势。其中,部分增量是符合司法规律的正常反映,而非完全因金融危机所致。这主要是由我省所处区位(内陆省份)、经济结构(外向型经济相对比重较小)、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司法规律所决定。未来上升趋势将更为明显,可以预测,在xx年以及之后较长的时期内,金融危机的影响将大量反映到司法领域。

(二)所涉法院和工作领域较为集中

从所涉法院范围来看,目前大成都经济圈内的基层法院相对反映明显,已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涉金融危机的案件较多,如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等基层法院,而中、高级法院和其他市、州法院尚反映不明显,已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涉金融危机案件较少。从所涉工作领域来看,在民事审判、执行领域已有明显反映,刑事审判领域也有一定程度的反映,行政审判领域目前尚不明显。

(三)五类案件明显上升

一是涉及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明显增多。该类案件涵盖劳动合同、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土地使用费等多种纠纷。二是劳动争议大幅上升并出现新情况。xx年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长,其中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上升势头明显。三是房地产纠纷大幅度增长并出现新情况。xx年全省房地产合同案件同比增长,该类案件涵盖了建筑施工、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预售等多种纠纷。因社会整体经济低迷、房价下滑,出现了购房者按揭断供、开发商交房买方不接受、恶意毁约、违约等情况,这类纠纷敏感度高、易形成连锁反应的群体性纠纷。四是贷款纠纷大幅增长。如成都市青羊区法院xx年下半年贷款案件同比增长,信用卡透支案件增长360%。五是涉及中小企业的传统商事案件上升明显。xx年全省票据案件同比增长,股东权案件增长,证券案件同比增长。

(四)诉讼保全、执行工作呈现新动向

xx年全省法院诉讼保全和执行案件均有明显上升。银行要求收回贷款,以及因资金链断裂导致诉讼保全的案件均已显现。

二、当前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法院自身面临的问题

1.个别审判人员对法院工作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法官认为金融危机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职能部门的事,远离自己的工作生活,表现出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同时,对金融危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金融危机主要是对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影响大,而对我国无甚影响或影响较小。

2.部分法院对如何积极主动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思考不够、行动不力。部分法院认为法院只能被动受理案件,而后在审理、执行中才能服务企业,而不是主动积极地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及经济风险,服务经济发展。

3.对部分企业经营受损是否确属金融危机影响甄别不够。在金融危机中确有部分企业是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而致资金紧张,履约能力受限。但也有一部分企业与此无关,而是借机恶意毁约、要挟、赖债及逃债等。调研显示,在过去的工作中,法院对该类情况的把握和甄别不够。

4.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与难度明显加大。与常态纠纷相比,在金融危机这一非常态背景下,涉金融危机纠纷面临着更多的突变性和非确定性,使法院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与难度明显加大。这就要求法院保持一种稳健和冷静的司法态度,一方面要加强对涉金融危机纠纷的预测研判,做好应对准备;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的专题调研,确保司法应对能动有序。

5.司法解决纠纷面临的难度、风险和成本加大。灾后重建与金融危机背景下,各类纠纷所涉社会因素、政策因素与法律因素多重交织,司法的有限性表现得更为突出,单纯依靠司法解决纠纷所面临的难度、风险和成本进一步加大。如果法院不加分析,全然介入,不仅难以有效和顺利解决纠纷,还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加大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成本的投入。

6.裁判标准的把握及利益冲突的平衡难度加大。由于地震和金融危机因素的介入,司法案件中的社会关系和争议焦点因此变得更为复杂、多样,突出反映在五方面:共性要求与特殊情形并存;法律问题与社会因素交织;历史原由与突变情势纠结;常态调控与应急处置交错;程序选择与实体裁量两难。针对具体个案,特别是广受关注的争议性案件的司法裁量一般化与个别化之间的潜在冲突有所加剧,保持统一的裁判标准、平衡利益冲突难度加大。

(二)相关规定不完善制约了法院功能的发挥

1.司法救助的范围有限。根据我国现行有关司法救助制度的规定,免交诉讼费的救助对象仅限于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而不包括企业。而受这次金融危机冲击较大的是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费缓、减、免时,如果严格依法则不符合条件,即使符合条件也仅能缓、减,而不能免交诉讼费。

2.司法高效的要求与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存在冲突。我国目前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类型已有明确规定,而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尤其在这个特殊时期更显紧张。如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平时民事法官一年人均办案300余件,如要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就需要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3.管辖权下放与基层法院办案能力存在一定矛盾。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经济纠纷级别管辖的规定,将原由中高级法院一审的85%以上大标的民商事案件下放到基层法院。这一规定虽有一定合理性,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且基层法院部分法官的司法能力有待提高,在此特殊时期矛盾更显突出。

4.《物权法》相关规定过于原则。调研显示,商品房地下车库的归属问题以及物业纠纷频发(这类纠纷处理不当易引发连锁性群体纠纷),但因《物权法》规定较为原则,相关实施细则及司法解释尚未出台,致各地法院在处理中把握尺度不一。

5.对“金融危机”是否属免责事由理解不一。因金融危机致不少企业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出现了大量违约案件。但对“金融危机”是否可视为“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目前尚存在不同认识,亟需相关政策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三)司法政策影响了法院功能的发挥

1.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与服务企业“过冬”需要进一步协调关系。中央政法委牵头的“清积”专项活动,目前正在深入开展,而在被执行人中有大量属于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因此,“清积”工作与服务企业“过冬”二者之间必然存在紧张关系。虽然在执行中法院会尽可能调整司法策略,创新执行方法,平衡双方利益,但在穷尽一切手段后,冲突仍有可能存在,法院应如何选择,需要较为明晰的司法政策指导。

2.维护金融安全与服务企业“过冬”需要进一步协调关系。二者均是中央政策的要求,但金融企业追收欠款所涉的一部分企业正好又是受危机影响的企业,法院在穷尽策略和手段后,部分案件间的冲突仍在所难免,法院如何选择,同样需要司法政策指导。

3.维护社会稳定与服务企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协调关系。一方面,金融危机中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效率、实效要求更高;另一方面,受金融危机影响的部分企业又是被告或被执行主体,需要给予一个喘息之机以安全“过冬”。法院工作一方面要考虑人民群众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又要考虑企业的发展,致使法院工作面临两方面矛盾的协调难度增大。

三、人民法院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发展的对策路径

人民法院应密切关注金融危机走势,通过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市场良性发展,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一是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分析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发展、变化态势,以及对我国、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认清法院工作在化解金融危机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探索新的有效应对措施。二是转变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模式。认真研究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变被动为主动。跳出法院没有案件就不能服务经济的狭隘意识,既处理好案件,又积极主动的参与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三是打破思维定势,注重利益平衡。常态思维下,部分企业尤其是房地产、外向型等企业被视为强势主体,但在金融危机这一非常态社会背景下,部分企业转变为“弱势群体”,这就需要改变对案件的惯性思维与判断标准。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要注重考量、权衡案件处理的利弊得失,既要权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又要权衡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对一些涉及面广、成因复杂、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在不违背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坚持突破常规,特事特办,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防止个别纠纷转化为群体性纠纷,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治安或刑事案件,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

(二)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扩大司法服务空间。一是积极建立对企业进行定点法律援助的帮扶机制。为帮助企业安全“过冬”,切实建立对企业进行定点帮扶的法律援助机制,将部分影响严重的企业列为法律援助定点单位。通过对定点企业进行走访和调研,了解我省企业经营状况和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建立联席沟通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将企业因金融危机已经面临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政策问题逐一梳理,邀请相关专家、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三是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对于法院在服务经济、办理相关案件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积极采取司法建议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促使问题得以解决。四是适时开展专项活动。通过开展“进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解困”等专项活动,切实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经济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障金融安全。依法打击侵犯国有资产等各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最大限度保护国有金融债权。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制裁金融违规行为,加大追缴赃款、退赔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二是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最大限度保障国有金融债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资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合理把握涉企业债务案件的审判尺度,妥善审理因资金链断裂引发企业债务的重大案件,防范和化解因企业资金链断裂造成的风险和困难。依法审理涉房地产、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知识产权等类案件,合理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制度,服务经济发展。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服务经济的整治行为,遏制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加大征地、拆迁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促使行政机关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创新行政诉讼结案方式,大力推行协调和解,坚持保护与监督并重,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确保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大力加强金融案件执行力度,着力解决金融纠纷案件难以执行的问题。认真研究执行工作策略,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强制执行措施。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化解“执行难”的综合联动机制。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体系,推进执行救助专项资金的建立,妥善解决特困申请执行企业的困难,帮助企业安全“过冬”。

(四)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法院功能有效发挥。一是建立纠纷甄别机制。各级法院在立、审、执的各环节建立纠纷甄别制度,区分哪些主体确属受金融危机影响,哪些是借危机为己寻利,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采取应对措施。二是健全立、审、执“绿色通道”机制。对需要及时处理的涉金融危机纠纷、涉民生案件,适用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于涉及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企业改制、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出走等产生的群体诉讼以及影响金融经济秩序稳定、社会稳定等特别重大的案件,各级法院实行逐级向上级法院报告制度。四是建立重大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对于涉及当地行业龙头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债务以及涉及群体性纠纷等重大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由省法院统一协调、指定集中审理和执行,统一裁判标准。

(五)加强组织协调,不断提升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依法处理好群体性纠纷案件。在处理群体性纠纷中,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工商、公安、金融监管、劳动保障及相关经济金融政策制定机关、监管机关的沟通协调,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有机结合,有效化解纠纷。二是在应对金融危机中提高法院队伍司法能力。着力提高法院队伍应对金融危机、服务“两个加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及省法院的相关规定,提高广大干警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维护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组织专题报道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四是加强组织指导。省法院切实加强对大要案件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注重认真研究、精心审理、及时总结经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推动经济发展,服务“两个加快”。

四、促进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国家和社会的各种力量,全面加强协调配合,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同做好有关工作,从而形成联动合力,为企业创造宽松环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针对实践中反映较为集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加以修改完善,确保法院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一是建议修改司法救助的主体范围,将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纳入免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范围。二是建议通过修改法律或司法解释的方式,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赋予部分案件当事人在级别管辖上享有一定的选择权。三是建议《物权法》实施细则尽快出台,对“金融危机”是否属民法上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尽快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四是建议出台相关司法政策,统一有关纠纷的应对思路和处理尺度。

(二)由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应对金融危机的协调机构,加强组织协调。由党委、公检法、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等相关人员组成,定期交流,加强信息共享、法律研讨、工作经验交流及工作协作联动。在此基础上,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情况通报机制。

(三)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金融危机的防范和化解。相关单位立足自身职能范围,进一步提高对集团纠纷苗头的敏感性,加大矛盾排查力度。对于有矛盾苗头以及有示范效应、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事件,及时向本级及上级政法委与政府报送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置。

(四)由省委政法委牵头,推动川渝或更多省、市协商形成不同省、市司法机关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各司法机关之间互通案件信息、司法工作协作、社会力量配合等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妥善处理涉金融危机案件。

(五)各级政府在实施各项宏观调控措施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拆迁、环境保护、房地产等领域,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尽量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更加重视通过协调和解的办法解决行政争议,帮助企业平稳过渡,安全“过冬”。

(课题组成员:陈明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沈茂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蒋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徐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本文刊载于《人民司法》xx年第7期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6篇

关于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

随着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农业受自然条件制约大、农业防灾抗灾能力脆弱,“多年致富,一灾返贫”现象日益突出。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针对农业发展现状作出的一项科学决策,对于减轻农业风险、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

二、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这是一项新生事物,尚处于摸索阶段,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保险险种范围较小。省里试点起步阶段规定保险产品目录为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西瓜、柑桔、林木、淡水养殖等9个品种,根据我县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按省定1+4x模式,参保险种原则上不超过5个,我县只能从中选择确定水稻、生猪、鸡、鸭、蔬菜大棚等5个险种,其他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我县传统支柱产业却无法参保,群众对开设这些险种呼声很高。

(二)保险条款不尽完善。一是参保对象条件偏高。现有保险条款倾向于规模化的种养大户设保,其设保“门槛”偏高,如要求水稻种植20亩以上、大棚蔬菜5亩以上、生猪50头以上、肉鸡鸭8000羽以上,使许多未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户失去参保机会。二是事故绝对免赔额偏高。如生猪,规定饲养1000头以下的绝对免赔额是5头,使得养殖规模在几百头的农户认为参保不合算。三是产量减少没有列入赔偿范围。根据保险条款,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对遭遇病虫害、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损失却不在赔偿之列,如去年我县水稻扬花期,突遇低温,致使621亩协优水稻减产5成以上,投保农户至今未能得到理赔。

(三)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政策性农业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有些乡镇、村对这项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政策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解不多,造成投保面较小。二是农户参保意识不强。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加上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对农业影响不大,造成的损失也不多,对农业灾害心存侥幸心理而不愿投保。三是农户收入普遍不高。虽然我县从财政拿出资金对保费给予一定补助,如水稻保费补助80%,其他50%,但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农户,仍认为保费过高,难以承受。

(四)理赔定损难操作。一是责任划分确定难。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主要是农作物和牲畜产品,具有不匀称性特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责任的划分相当困难。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求工作人员既要懂保险的业务知识,又要懂农技的相关知识,给理赔带来许多困难。三是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难防范。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控制下,受被保险人的行为影响很大,农业损失中的主观道德因素难以分辨。

三、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上合中央的决策部署,下遂农民群众多年来的心愿,是一项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应针对xx实际,以加大“四个力度”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一)加大领导力度,在理顺工作体制上下功夫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7篇

我国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实施多年,在促进再就业、改善居民生活和稳定社会发展大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已成为影响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但在近几年的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较多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再就业优惠政策涉及税种不全面。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仅涉及一些地方税种,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中,未能涉及增值税、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等一些主体税种。对个体业户而言,减免的全是地方税收,而下岗失业人员个人经营时大都选择商业零售、加工、修理、修配等行业,从事旅店、饮食、理发等服务行业的相对较少。按现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只定额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增值税,减免税范围较窄,而仅减免地方税种大多不能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每年8000元标准。

2、再就业优惠政策笼统而不具体。部分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后,租借再就业优惠证,按照优惠证上的名字办理新的营业执照,但实际经营者并未改变,经营者使用新的工商执照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由于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税务机关又不得不为其办理税收优惠,具体新办的标准未能明确。

3、对非服务性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支持力度不够。鼓励企业新增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是再就业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现行再就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仅包括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而未能涉及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生产型工业企业,从而影响了这些企业吸下岗失业人员积极性。

4、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对象范围不广泛。在进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的过程中,有不少的城镇无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未能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现场咨询,按照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这部分人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就业和再就业就一个字之差,有的人能享受优惠政策,有的人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就显有悖税收公平原则。而且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只明确规定了国有或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是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而对其他经济类型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则没纳入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这不利于不同经济类型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之间的平等竞争,也挫伤了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积极性。

二、完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1、将税收优惠纳入立法程序。应尽快制定出再就业税收优惠的基本法律,明确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范围,建立一套完整的税收优惠制度,对需要税收优惠的行业、企业、项目及产品,在税收法规中予以明确,并形成量化指标体系。

2、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尽快理顺现有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措施,建立简便、有效、规范化的税收优惠机制,对于一些重点企业,不但要保留原有的优惠政策,还应该给予更多的优惠,从而为下岗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之充分体现我国的产业政策和鼓励再就业的效能。

3、统一税收优惠的条件和幅度。现行再就业税收优惠的差别,不仅表现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即使在企业之间,服务型企业较工业企业不论在优惠的条件上,还是优惠的广度和深度上,都优越许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没有必要制定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不同性质、类型,不同行业的纳税人给予平等的政策待遇,也就是说对企业不论新老、不论行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一定比例或数量就应该给予税收优惠,充分扩大再就业的渠道。

4、扩大优惠的税种范围。现行再就业税收减免的税种不包括增值税,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也不予优惠,造成对个人独资、合伙的工业企业几乎无税可免,对从事商业、加工、修理业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也大打折扣,这样就难以充分发挥税收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作用。扩大优惠的税种范围,只要符合再就业优惠规定的条件,不分行业不分税种,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从而消除不平等的税收政策待遇,将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与税收减免的多少挂起钩,这样既可以全方位多渠道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岗位,也可以消除了纳税人转换身份、设法避税的漏洞,更便于对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

5、扩大享受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群范围。从整个社会来讲,解决就业的压力和再就业的压力都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把再就业的政策适应主体扩大到所有的待就业者(包括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未能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然是社会的大势所趋,必须把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待就业者范围,消除我们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弱势的纳税群体的不平等待遇。但为了解决税收收入减少太大压力,可以先将再就业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从事个体经营的纳税人,逐步放开到所有经济类型的纳税人。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8篇

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深入。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少数地方还出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道的问题。个别村组干部还存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不公开,不公正,不负责,项目落实不透明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栏几乎没有公布惠农政策,只有享受户和区、乡主管部门知道,广大农民群众和不是主管部门的都不太清楚。村干部在宣传时,只是对家族、亲戚朋友个别讲,暗箱操作。如贫困生“两免一补”,大多数是让村组干部家族、亲戚朋友的学生得到。

2.贯彻落实有偏差。由于村组干部素质、精力等因素,导致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扶贫对象、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等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扶持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种粮直补没有实现应补尽补,甚致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长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种粮直补政策。在实施新农合医疗政策上,部分乡镇卫生院管理较差,医生素质较低,服务意思淡薄,重收费现象较突出,导致农民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农民是村组干部垫支参保,甚至有垫支上万元的。

3.预算标准不一致。同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不一致,项目推进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乡镇、同一整合区域,实施同类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致,但投资标准不一致,并且有的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差距还比较大,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京福高铁”建设征地,过境各乡镇甚至同一个乡镇的相邻村组征地标准就不同,造成在推进过程中矛盾突出。

4.资金监管不严格。在工作中,受人力和经费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控,违规违纪较突出。在种粮直补上,部分乡镇的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直补款扣去抵交医保费、村公路建设集资款等。有的村干部不给农户办直补卡,用他人的名字冒领种粮直补款。有的在农村低保中,不坚持原则,亲朋、好友和关系接近的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多。

5.政策执行成本高。要落实的惠农政策多、召开会议多,印制相关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增加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运行成本。上级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经费支出压力大。没有工作经费,为单位、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套取政策资金提供了理由或借口。各项惠农补贴的性质不同,管理的单位也不同,各项补贴发放的依据、要求各不相同,自然就形成了“一补一发”,多头多次发放,造成了发放成本和农民领取成本高。

二、解决办法

1.强化惠农政策宣传。落实惠农政策,要把各项惠农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把主要精神实质和操作程序向群众讲透彻,向村组干部讲清楚,做到家喻户晓,群众明白。要针对当前农村接受政策能力强的人群外出的现实,认真研究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采取更加灵活,更加方便、快速的宣传形式,提高政策入户率。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效果,因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靠村支两委干部去落实。为此,信州区委、区政府及时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违法违纪工作方案》,区检察院还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充分调动了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提高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了村组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服务水平。

3.强化各种关系理顺。在制定政策时,应对强农和惠农政策做一个基本的界定,强农政策应侧重从增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着手,着眼于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惠农政策应侧重于让农民群众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着眼于保障农民群众生活,提升农村生活水平。惠农是基础,强农是方向,应紧密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同时简化程序,加大资金整合力,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综合效益和项目政策效应。

4.强化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各司其职,确保政策落实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落实政策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对各项补贴在村组实行公开化,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户认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5.强化政策资金兑现。针对部分政策资金兑现不够及时的问题,政府要加大惠农政策资金的争取、调度和有关问题的协调力度,把政策资金按规定及时兑现给受益对象。要整合部门力量,深入乡镇明查暗防,有效预防和查处惠农政策实施中的挪用、套取、私分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监督实效。让老百姓充分享受惠农政策带来的真正实惠。

6.强化政策落实监督。区委、区政府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和责任,切实加强政策贯彻落实过程监管。由区纪委监察局总体负责,敦促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等执法部门,将监督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纳入重点,安排人力,落实经费,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惠农政策落实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9篇

关键词:金融宏观调控;区域经济发展;准确定位;着力点选择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12-0041-03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性,决定了金融宏观调控措施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影响力。金融宏观调控是一个复杂的实施过程,它不但对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政策的科学性、前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要求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部门在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依据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找准宏观调控政策的切入点,实现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深入贯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协调与和谐。基于此,作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末梢神经――基层中央银行,如何在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方面进行合理定位,寻找到适合基层央行更好履行职能的着力点,也就是说用什么方法实施调控、如何调控,希望金融宏观调控达到什么效果等,不但是我们基层央行目前探讨的重要问题,也是为更好贯彻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而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把握基层央行宏观调控的准确定位

人民银行职能调整以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成为人民银行最主要的职能之一,而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深入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为央行实施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目的是保持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在执行中也只有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在保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入贯彻的基础上,立足区域实际,灵活运用调控政策,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的健康、稳定,达到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最佳效果。而目前基层央行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的主动性和灵活性还不够,使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不能得到更好的贯彻,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从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在驻马店市的实施效果来看,基层央行要立足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找准实施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在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和金融和谐发展。

(一)正确把握宏观监测的“深度”,找准实施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落脚点。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必须掌握重要的参考依据,这也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能够在基层深入贯彻执行的前提和落脚点。因此,基层央行要充分综合运用工业景气、批发物价、居民收支和问卷调查等制度以及相关统计监测手段,将更多的经济金融现象纳入视野,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对经济金融运行状况进行监测、调研、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前瞻性判断,及时向上级行反馈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宏观调控措施的效应,为货币政策决策及实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使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中能够找到更好的落脚点。

(二)准确把握调控措施的“尺度”,找准贯彻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侧重点。宏观调控政策是对国家整个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矫正,而具体到某一地区,则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在执行调控政策时有所侧重,引导金融机构正确领会和准确把握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意图,避免因“一刀切”而导致宏观调控给经济生活带来较大震荡,影响经济的正常、健康发展,实现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果的最佳化。如2004年下半年开始的调控政策,目的是抑制经济过热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而驻马店作为农业为主的地区,虽然也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范围,但其工业发展现状决定了宏观调控政策的侧重点应是在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基础上,避免因信贷投放减少而对农业生产及能源、设施等基础性行业造成影响,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的企业形成冲击。这就要求基层人民银行要通过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金融形势分析会以及银行行长联席会等方式,及时加大对区域金融机构“窗口指导”的力度,按照有保有压、有抑制有发展的原则,加强产业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调整信贷结构,把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煤、电、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瓶颈行业,力保“三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高科技含量的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组织召开由各商业银行、重点项目单位、民营企业参加的银企项目洽谈会,有效实行银企对接,确保在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保持信贷投放的平稳增长,防止因执行政策造成信贷的大起大落而给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冲击,为实现地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

(三)正确把握政策执行的“力度”。找准落实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结合点。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紧密联系辖区经济金融实际,运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是宏观调控政策深入贯彻实施的结合点。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保持整体国民经济运行的健康有序,具体到一个地区,就是运用调控工具实现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把贯彻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手段,把地方经济的良性发展作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结合点,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对深入贯彻国家宏观政策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基层央行在执行调控政策时要着力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驻马店作为农业地区这一实际,基层央行要借助新农村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家的各种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支持力度,并充分利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积极关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正确理解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处理好宏观调控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毫不动摇地支持区域经济的发展,把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看做是更好地调整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机遇,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实施“中部掘起”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正确把握信贷优化的“广度”,找准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支撑点。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不但要求有完善的实施系统,而且针对某一地区在实施过程中要找到政策实施的支撑点。所谓政策的支撑点,就是基层央行在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时能够有一个实施政策的良好环境,能够得到地方政府和实施对象的理解和认同,使政策在贯彻中能够更快、更深入、更彻底。具体地说,就是宏观调控政策能够得到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政策贯彻的摩擦力和阻力。国家在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同时,对经济中出现的影响经济发展的不正常现象及时进行引导、调控,但涉及某一具体地区的某些部门,由于立足点不同,理解程度不同,执行政策的力度和深度不同,政策的实施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别。结合驻马店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加大信贷投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企业和地方政府最迫切的愿望,国家实行稳健货币政策、抑制经济过热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信贷投放,削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的能力,降低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因此,解决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与区域利益的冲突这一矛盾就成了调控政策能否深入贯彻的关键。作为基层人民银行,首先要作好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使地方政府能够从全局的高度理解央行调控的目的,支持央行的工作;其次是作好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使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为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质量,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增加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央行宏观调控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驻马店地区企业发展的层次,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企业宣传国家的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引导企业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企业产品的优化升级,达到企业的发展方向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为取得更多的信贷支持提供机会,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创造条件。

二、科学进行宏观调控着力点选择

(一)以分析监测引导为着力点,当好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者”。一是完善区域经济金融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为全面、科学地分析金融政策在各地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基层中央银行要充分发挥信息优势,把握宏观调控政策传导过程的各个环节及各种外部影响因素,逐步建立全面反映区域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要跳出就银行论银行、就金融论金融的框框,立足于金融的变化,从宏观经济的高度去认识区域金融的变化,深入分析区域经济的发展趋势。二是改进区域经济金融分析方法。为了提高分析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基层央行要在分析方法上实现三个转变:从事后统计分析向运用时间序列分析转变,提高经济金融指标预测的前瞻性;从偏重存量分析向存量与流量分析并重转变,揭示经济金融指标的变动趋势;从孤立分析向比较分析转变,找出本地与外地、局部与全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差异。三是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信贷结构调整。首先要加强“窗口指导”,优化信贷结构。其次要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再次要发挥利率工具作用。研究制订区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指引,优化利率期限结构,指导金融机构加强贷款风险定价,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二)以完善金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为着力点,当好区域金融稳定的“维护者”。维护金融稳定是《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就基层央行而言,必须围绕金融稳定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货币政策分析、监测、引导上下工夫,提高区域金融运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当前,基层央行要结合辖区金融风险状况,建立辖区金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定期、持续地对金融机构实施监测,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及金融市场的监督与监测,对金融机构风险特别是跨市场风险进行及时分析和判断,协调监管部门,组织和引导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潜在的风险,在对市场进行分析判断时,要牢固树立“三种观念”。一是树立完整的经济观。就是要求基层央行在区域内贯彻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必须通盘考虑全国的经济金融情况,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的动态,协调好区域经济和整体经济的关系,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二是树立全面的金融观。要把工作视野从单一的银行体系扩大到整个金融体系,既要关注货币市场,也要关注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建立更加科学、全面、系统的金融统计口径、指标体系和相应的工作机制。三是树立牢固的市场观。基层央行要更多地研究金融市场,发挥市场手段在金融调控中的作用,从而不断树立基层央行在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中的地位和权威,维护金融稳定。同时,为了确保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基层央行在宏观调控中还必须统筹考虑以下两种关系。一是要统筹考虑金融宏观调控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在贯彻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措施时,既要考虑宏观调控目标顺利实现,也要兼顾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二是统筹考虑保持投资稳定增长与积极扩大消费需求之间的关系。既要保证投资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避免个别行业投资增长过快过热,也要防止“一刀切”,全面压缩投资规模,从而影响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和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进而导致消费增长缓慢或停滞不前现象的发生。当好区域金融稳定的“维护者”。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10篇

固定资产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个地区今后若干年的发展方向,因此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结构,成为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区认真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积极协助上级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通过严格执行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来贯彻落实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

一、**区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基本情况

**区认真按照《_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该做法是投资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彻底改变了过去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由各级政府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从而确立了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对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提供了依据。今年来,**区共审批、核准、备案项目28个,计划总投资亿元。其中审批项目9个,计划投资亿元;核准项目7个,计划投资亿元;备案项目12个,计划投资亿元。

同时,为加强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和重复建设较多、投资过热行业的控制,**区在对项目审查过程中,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行业准入公告,认真执行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对项目的规划布局、技术工艺、节能、节排等方面进行审查,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立项,切实规范行业发展。**区审批、核准、备案的28个项目中,有超审批权限项目1个,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了转报,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3个项目,坚决不予立项。

二、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国家为控制投资过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次清理整顿工作,虽然我区没有国家控制的项目上马,但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开工手续不全。虽然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但由于企业不清楚项目建设有关手续或急于开工等原因,部分项目未完成前期手续就开工建设,造成一些遗留问题。

二是项目稽查难度大。由于中心城区市直、油田、地方单位交错,客观上影响对投资项目的掌握。

三是部门协调有待加强。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不顺畅,也是造成项目手续不全的重要原因。

三、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力度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投资于国家鼓励的产业。加强对行政部门相关人员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培训,提高对相关政策的掌握程度。实行重大项目建设公示,提高项目审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落实。

二是积极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为切实抓好新开工项目管理,把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作为投资宏观调控和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促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要积极建立新开工项目联审机制,进一步明确参与项目管理的各部门在项目审批监管中的职责、程序,建立完善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部门联动机制,在方便企业的同时,加强对项目审批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是切实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基础上,由纪检_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形成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既要杜绝政府行政部门在审批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也要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未履行有关手续擅自开工的给予及时查处和纠正,并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11篇

一是落实包保责任。迅速启动线上包保责任制,广泛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增信心”包保服务活动,向重点包保对象送去优惠政策和“致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

二是创新方式线上问需。开展线上问需包保服务,将纳税人与包保责任人直接关联,提高税企沟通效率,利用平台,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征集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及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是深入开展分析。对收集到的企业复工复产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12篇

一、十年扶贫开发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主要措施及经验

(一)坚持开发式扶贫方式,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扶贫开发、解决群众温饱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扶贫方针、政策,按照“县负总责、乡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扶贫目标责任制,层层明确任务,确保扶贫到村到户。成立了县乡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把县乡各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各级部门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实行了县级领导联系挂钩到乡,科级领导联系挂钩到村委会,部门联系挂钩到村民小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的帮扶制度。

(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_____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_____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_____县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实行项目资金封闭运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坚持项目资金的年度审计、报账制。县、乡、村全面推行了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管。

(三)科学规划,群众广泛参与项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事求是地制定规划,一般贫困群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了以村委会为单位《村级

(四)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整合项

目资金。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各类资金。一是整合扶贫内部各项扶贫资金。易地开发、劳务输出、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安居工程等资金捆绑使用倾斜整村推进村,共整合资金5841万元。二是整合外部门投入,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发改局组建了建设项目资金整合办公室,从水务、交通、电力、林业、畜牧、农业、城建等部门整合到重点村、整村推进村资金累计达9600多万元。

三、目前农村贫困状况

四、今后扶贫开发的政策建议和意见

依据_____县目前农村贫困状况实际,今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此,今后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建议和意见有以下几点:

(一)实施整乡推进建设,尽快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滞后问题。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滞后是农村致贫的主要原因,不解决这一问题,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是实现不了的。要以整乡推进为平台,整合资源,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解决农村迫切要求的吃水、通路、通电问题。

(二)加快农村产业开发,确保农民增收。

农村产业开发是农民稳定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发展农村产业要采取:一是要以有偿信贷资金帮助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解决农村种养业产品销售问题。二是实施农村产业开发村建设。按“一村一品、户户有产业”的原则,选择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已基本改善的村民小组,每村补助10万元,实施种植、养殖、农产品粗加工的产业开发。

(三)继续实施易地扶贫开发,解决已失去生存条件的特殊贫困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四)把农村危房、黄板房改造列为新十纲要的重要目标任务。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13篇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小农生产扶持政策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小农生产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一、兰陵县小农生产的现状和特点

1、区域、层次、结构情况

兰陵县总耕地面积万亩,农村人口万人,人均耕地面积亩。地形主要以低山、丘陵、平原为主。其中,低山多分布于西北部的鲁城、下村、车辋等乡镇,面积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大多数由农民种植花生、地瓜等作物,少部分山地被村集体对外承包,以林果种植为主。丘陵多分布于低山平原之间,面积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以传统小农经营为主,种植小麦、花生等作物。平原多为东、西泇河、汶河及沂河冲积、分洪而成,面积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62%,平原南部农民大多外出打工经商,土地交由亲友种植较多。大规模流转的情况并不多见,全县流转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26个。平原东部地区以种植小麦、大蒜、露地蔬菜为主,基本仍为传统家庭种植模式;平原西部地区主要种植大棚蔬菜为主,以家庭经营为主,少部分由合作社、村集体等流转承包建设大型蔬菜种植基地。

2、建档立卡贫困户小农生产情况

兰陵县共有1084个贫困村,贫困户31724户,主要集中于车辋镇、下村乡、鲁城、矿坑等山区乡镇,少部分位于平原地区。山区贫困村中,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老人、儿童留守,劳动力不足。受限于种植知识、劳动能力、水电等生产条件,大多只能进行简单的粮食、花生等种植,且基本上都将大部分土地转给子女,自己保留1亩左右土地,种植一些蔬菜自用或种植花生用来打油食用。每亩折合收入600元左右,收入微薄。

3、不同行业小农生产、兼业及收入来源构成情况

兰陵县主要有粮食作物区和经济作物种植区。除南部乡镇进行小麦玉米轮茬种植,东部乡镇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大蒜、牛蒡、露地菜等经济作物种植,特点是季节性较强,农闲时青壮劳力多到县城及周边私企打工,农忙时基本上全部回家劳作。以大蒜区种植为例,蒜农收获大蒜后一般种植玉米,闲暇便到县城劳务市场打工,接到活的情况下,一天能得到100元左右收入。蒜农主要收入来自大蒜销售,一般蒜农家庭平均种植在5亩左右,多的承包他人土地能种到10亩。2022年行情下,每亩蒜薹、蒜头销售收入万元,每户大蒜种植收入在6万元上,除去农资、种子、人工,每年大蒜带来纯收入5万元,但总收入与大蒜价格相关性强,2022年大蒜价格在元徘徊,农民投入大于产出,去年扩种的蒜农更是亏损严重。西部乡镇农民收入基本来自于大棚蔬菜种植,多为黄瓜、辣椒、食用菌等品种。辣椒种植区每户平均拱棚300米,3亩左右,轮茬种植大棚辣椒与生菜,一般年份带来纯收入2万元。黄瓜种植区一个大棚5-8亩,一般年份收入8-10万元。常年轮茬种植,基本没有农闲的时候。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

兰陵县省级龙头企业达到10家,市级龙头企业达到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53家,其中蔬菜产销合作组织500多家,家庭农场368家,种植大户26家。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等流转农民土地开展规模化种植,面积均在100亩以上。种植规模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利源、家瑞合作社入选首批上海市外延蔬菜基地,县委县政府积极引导更多的合作社入选后续基地,提高当地蔬菜基地种植管理水平和蔬菜品质,扩大对外销售市场。

二、扶持小农生产、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

1、引导小农发展联合与合作

兰陵县利源、家瑞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组织,流转农民土地后,建设设施大棚发展蔬菜种植,村集体集中收取承包费,农民可分得承包费,也可承租开展蔬菜种植。合作社统一管理、农资供应、收购销售。一方面对原有家庭种植模式的提升,提高了蔬菜品质。另一方面,入选上海市外延基地后,合作社统一收购销售,农户种植的蔬菜可以直销上海市场,蔬菜销售收入进一步提升,农民受益。会宝山生态产业专业合作社流转会宝山流域山地,发展特色果木种植,开展生态旅游农业、农家乐等,农忙时节雇佣农户参与相关农业生产,保护了山区生态环境,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扩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2、发展社会化服务,引导小农参与适度规模经营

县供销社与鸿强合作社开展蔬菜育苗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提供育苗嫁接、蔬菜植保、农资直供、蔬菜收购等服务,减轻了农户种植负担,农民可以在家庭劳动力承受范围内扩大种植面积。近年来,向城等蔬菜区农民除种植自家土地,逐步开始流转外出务工人员土地增加种植面积,平均种植面积扩大了2亩,年收入提高2万多元。

县供销社与众利合作社合作,加强产业化经营的引导带动,在新兴镇太子堂村,流转农民土地1650亩开展规模化种植,发展周边农民、农机手等入社,面向社员提供粮食联合收割、测土配方施肥、粮食烘干销售等服务。农忙时节,集中承接农机作业订单向农机手分配。规模化、产业化种植,降低了种植成本,密切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三、小农生产在提升传统农耕文明水平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小农生产在中国传统农耕文明中发挥了基础作用,以此构建起来中国传统的社会秩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文有家族一章提到,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担负,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为了要经营这许多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传统的农耕文明,基层家族实现了很多社会治理的功能,而且稳定持续了千年。近代以来,农村社会格局发生很大的变革,合理有效的利用这种传统秩序,作为农村基层治理的补充或对农村基层证券的有效监督,可以在农村生态文明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另外,传统的小农生产,投身农业生产的人员多,不同于西方农场的形式。农民闲暇之余,自发组织形成了很多文艺形式,如东北二人转、扭秧歌、柳琴戏等,正是在农闲时节,丰富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因此,合理的利用农村传统治理结构,有效补充、监督农村基层组织。引导和丰富农民文艺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对于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四、小农生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小农生产酒香也怕巷子深。小农生产,相较规模化生产,农民投入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更多。农民对待农作物有着更深厚的感情,对农业有感情的农民会以工匠精神对待自己的庄稼,更容易种植出一些原生态精品。但是相对于规模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掌握的宣传渠道少,生产的特色精品没有宣传、销售的渠道,只能依靠远近的口碑和上集市摆摊售卖。这一方面需要政府相关的服务部门,提供公益性的宣传推广渠道。

2、地块分散。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承包地大多保留,临时性将承包地流转给亲友等耕种。对于种植户来讲,他们仅仅耕种自己的承包地,规模太小,收入过低,流转亲朋邻里的承包地后,规模扩大了,耕地却不能连片成块,耕作十分不方便,机械化成本较高。

3、对社会化服务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不高。 农村基层社会化服务体系效率低,农民对社会化服务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不高,面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无所适从。以兰陵种植合作社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推广的情况看,很多农户接受程度慢,只有看到别人用过,有了效果才会接受。对新事物接受程度不足,农业新技术应用推广较慢。

4、村社集体统的功能弱化。使农民共同生产事务难以解决。取消农业税前,村社集体可以收取共同生产费,从而可以为单家独户提供诸如灌溉、机耕道建设、植保等等服务,现在村社集体权力弱化,农民集体行动难乎其难,小农产中环节不得不各自为政,农业生产的成本大幅度提高,生产难度大幅度增加。比如集体灌溉解体,农民就只能打井灌溉,以前每亩地灌溉成本为20元,现在可能100元还灌不好。部分山区土地不通水不通电,农业生产条件无法得到改善。

五、相关意见建议

当前生产力条件下,小农生产是农业稳定的基础,地方干部、基层群众关于把握好鼓励适度规模经营与扶持小农户关系,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1、基层政府部门提供更多便利小农生产的服务。

比如在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基层政府部门要更多的挖掘当地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手工艺品等,组织农民进行电商培训,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第三方平台等积极推广,使更多的具有工匠精神的小农产品走出农村。

2、引导村集体发挥更多积极的作用。

强化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使村集体在提供基层公共服务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如修建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具有一定的决定权。发挥引导作用,协助村民自愿调整零散的土地,形成连片成块,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14篇

公共政策效果即为政策执行后的对政策客体及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定义公共政策效果评估,要将其与公共政策评估、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区别开来:政策评估是对政策全过程的评估;政策绩效评估则是指基于结果导向、运用科学的方法、规范的流程、相对统一的指标及标准,对政府公共政策的投入产出进行综合性测量与分析的活动[2]。政策效果评估只是政策评估的一部分,绩效评估与效果评估也是不相同的,而学界当前对于政策效果的评估也少有涉及。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15篇

性别结构的平衡是社会总平衡的基础,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的失调,必将殃及子孙后代,危及国家人口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央11个部委于是2002年1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之后,2003年8月,在中央、_《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指导下,全国11个省市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专项活动。

“关爱女孩这项任务,同总人口和各个亚人口及其变量即人口的规模、增长速度、出生和死亡、结构、分布、迁移、质量等,同属公共管理的对象,各自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关爱女孩行动”涉及国家人口安全及国家长远发展目标的大问题,具有了公共利益的特点。

政府运用权威、公共政策进行管理、制约、导向,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重要特征之一,这也是人们认识“关爱女孩行动”政府行为的一个大背景。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针对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抓住“专项治理出生性别比”这个关键,综合运用宣传、法律、教育、行政等手段,关注、尊重、维护和发展女孩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出生性别比失衡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

根据政策功能可以把这些政策划分为三种类型,即:鼓励保护性政策、打击控制性政策、宏观调控型政策。

(一)、鼓励保护性政策。

出台鼓励保护性政策的目的在于倡导、张扬先进、积极的价值观而否定、摒弃落后、愚昧的婚育观,进而在社会上树立起具有时代气息的新风尚。

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各地出台的鼓励保护性政策主要是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物质利益的诱导;主要是体现在对生育独女或二女孩的家庭或女孩本身的切身利益获得与维护方面。

这一政策的制定主要是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关爱女孩行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加、以党委和政府的名义公布的、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物质利益导向的扶助措施。

以江西省为例,省人口与计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省人口与计生委制定的《关于为农村独生子女办理健康平安保险的指导意见》等等,都较好地体现了对农村二女户及家庭的关爱。

另外,全省共有70%的县(区)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基金,各地卫生、教育部门实行了女孩就医、就学方面的多项扶助政策、积极开展“一帮一”等结对帮扶活动,加快女孩户家庭脱贫致富步伐。

在党委政府统一指导下,教育、卫生、工商、共青团、妇联和涉农部门积极发挥行业优势,把本部门日常工作与落实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政策结合起来,使每个部门都能在其中发挥作用,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人口与计生部门、财政部门做好计生家庭的一次性奖励工作;农村信用社、农业开发办、农业局等提供资金、信息、技术方面的优惠,优生扶助农村计生户发展生产;劳动就业部门、劳务输出单位和用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录用农村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独女户、二女户孩子就业;_门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独女户、二女户小孩在本辖区内公办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减免,免收挂号费,酌情减免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

二是精神情感方面的鼓励与支持。

如江西一些县进行“十佳女孩”的评选,对优秀的女孩及家长披大红花,颁发奖状,以示荣耀,对评上的女孩支助其上高中、上大学。

从社会影响的角度上说,鼓励保护性政策的实施,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扶助对象直接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为人们更好地理解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起到了宣传、示范的作用。

在看到“关爱女孩行动”鼓励保护性政策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还要清晰意识到以下两点:其一是,鼓励保护性政策实施效果的好坏,关健在于财力的支持,没有经济做后盾,这一政策在执行中就可能打折扣,政策受益者的人权益就可能打折,刚刚树立起“好政府”的形象就会受损。

因此,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家庭的经济利益的扶助资金必须足够到位,财政预算一定要有足够的预留。

换言之,要实现我国在2010年出生性别比基本平衡的目标,鼓励保护性政策的力度只能加强,决不能削弱。

在实际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由于现有的物质利益诱导的政策其力度还非常小,如一个小学生,本应该交学杂费是210元,能免的只是杂费部分,如果一个家庭有两女孩同时读书,真正减免的金额还是小的。

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财力薄弱,根本无力垫付这些的公共服务支出。

希望即将开始国家“十一五”规划将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对农村公共服务条件的改善带来福音,肯定也能为“关爱女孩行动”营造更良好的环境。

(二)、打击控制性政策。

针对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严重损害女孩权利的行为和歧视女孩的偏向,制定一些强制性措施对一些行为如“两非”行为、弃婴、溺婴等等加以打击、控制是行政手段的一种。

我国广大农村有着几千年封建思想的统治,“男尊女卑”、“养儿防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封建落后观念仍深藏在人们的心灵深处,再加上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家庭生育观发生巨大冲突之时,没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控制人们的生育行为,是不行的。

尽管《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母婴保健法》、《_刑法》等法律条文中相关条款、_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计生委、_、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都对保护女婴和女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贯彻好这些法律法规,还必须要有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这个办法也就是当地的“政策”。

当然,各地的措施必须是在不违犯上位法的前提下制定的,是有法可依的行为,特别是在当前强调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

打击强制性政策与法律、法规相比,它有反映更及时、迅速和效果明显的特点,这也是政府履行行政职能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打击强制性政策主要是针对“B超”的使用。

这是因为,绝大多数人们认为,“私人诊所B超机的使用,或者某些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对B超机的滥用,都使流产中的女婴数量多于男婴。

这是出生性别比失调的最直接原因”。许多地方,成立了由行政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有的地方甚至于开展跨省际的合作,如九江市与湖北、安徽等周边省的多个县建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区域协作制度,经常互通信息、联合行动,还建立了超声和染色体检查技术准入制度鉴定胎儿性别监督制度、16周以上终止妊娠申请审批制度,对B超使用实行严格准入、挂牌上岗、持证检查、建立了监督、详细登记等制度,有效地堵住了管理的漏洞,为打击“两非”起到了威慑作用。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执行政策时,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如果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合力,那专项治理活动只能是走过场而已。

从现有的B超使用部门来看,一方面是人口计生部门计生服务站需用B超为优生优育做合法的孕产期检查,另一方面是农村医疗部门需用B超做一般性的医疗诊断的检查,但由于管理上的不严密与部门之间的配合出现漏洞,就可能出现即使发现了有人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之后有堕胎行为,但查处起来非常困难。

因为,很难判断是哪个部门人员造成了这一事实。

这也就是在一些地方,尽管出生性别比非常高,但却很难找到查处的对象的原因之一。

(三)宏观协调政策。

这一政策的主要功能在于从根源上消除人们的生育偏好,真正实现性别公正。

“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调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家庭生育的有计划与国家生育控制的有计划之间的矛盾。

在这个矛盾中,国家控制住了人口数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但家庭生育影响了婴儿的性别比结构,导致了女婴的短缺”。说到底,出生性别比失衡是长期以来封建思想“男尊女卑”、“养儿防老”没有清理的反映,也是长期以来我国“男女不平等”思想观念的积累。

因此,从源头上遏制出生性别比失衡,光靠短期专项治理只能是治标而不能治本。

加大国家在宏观政策层面上的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男女平等意识才是找到了遏制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真正原因。

“我们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是1995年在北京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上_向世界作出的庄严的宣言。

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有“男女平等”的意识、有性别分析的眼光,使各种法律、法规在制定中能着眼于长远公共利益、着眼于社会公平与性别公正,从根源上消除出生性别比失衡,对我国来说,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所以,“关爱女孩行动”不能仅仅是为满足女孩或女孩家庭争得一些物质利益,而是要立足于解决妇女发展的阻碍,立足于妇女的战略利益的实现。

若只是解决了女孩或女孩家庭眼前的经济困难,社会上却大量存在女大学生(研究生)就业受到歧视、女性劳动报酬低与男性、女性角色主要定位于家庭、属于社会的“第二性”等诸多男女不平等的现象,那“关爱女孩行动”的鼓励保护性政策、打击控制性政策是不可收到预期效果,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生育偏好和对两性评价的标准。

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也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

宏观协调政策是应该锁定在消除男女不平等根源上,它不仅仅是营造一种氛围,宣传一种价值观念,更重要的是为具体政策措施提供法律保证。

穆光宗先生所言:“关爱女孩”重在“公正赋权”。

“关爱女孩行动”宏观协调政策的目标应该是重上提高妇女的能力建设上。

当然,没有具体配套措施与之跟进,宏观调控政策将变为符号政策或是象征政策,写在纸上,搁置在法律文本之中。

同理,政府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上没有具体措施,改变“重男轻女”观念没有物质利益作为保障,那就会掉入唱高调、玩空转的怪圈。

“关爱女孩行动”最终目的是要为妇女们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而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眼前的困难。

为深入贯彻_、_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xx县税务局凝心聚力,推动各方面工作向减税降费聚焦、各方面资源向减税降费聚集、各方面力量向减税降费聚合,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落实生效。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16篇

(一)增强评估重要性的认识

从思想意识上巩固提高认识是实现效果评估的第一步。特别是作为国家领导核心的政党和政府,工作重心不仅要放在制定执行政策方针上,更要关注政策产生的系列效果,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政策质量的评估态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收获成效、汲取经验,推动地方政府对评估工作的重视,从而自上而下地促进全国性的效果评估。当然,普及政策评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了意识的支持还要实践的助推。

(二)评估标准:事实与价值标准

坚持事实标准,用经济学知识对政策效果进行定量分析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政策执行结果对政策制定目标的实现程度、反映政策是否以最小的投入获得了最大的产出。但同时,价值标准是评估标准中绝不可抛弃甚至应给与更多关注的内容,包括公平性、回应性、充足性等,政策是否有利于人民、政策是否惠及一般民众、政策是否对群众的迫切需求做出了回应,这些都应该是在评估时应该考虑的问题。

(三)建立评估项目

“项目建立起一种手段-目的的关系,借此可以打造问题的初始条件和导致变化的未来政策之间的‘因果关系链’”[9]。为了长期而有效地掌握政策效果,做出科学的评估,需要构建评估项目,即针对某一政策进行立项研究,设置独立的评估机构、制定评估过程规范和原则、配备相应的专业评估人员、以预先设定的评估标准,长期动态地实地考察情况,寻找“因果关系链”。

(四)多元主体参与

提倡公民参与、社会媒介、社会组织等的参与。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评估是适应当代公共行政民主理念的必然趋势,罗森布鲁姆将“代表性”作为衡量政策评估的一大标准,斯图亚特.内格尔从政策过程评估的角度提出了“公众参与度”大标准[10]。同时,公众参与政治的意识和热情已经觉醒,参政议政的能力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政府需要做的,就是拓宽公众参与政策效果评估的渠道并给与法律保障,建立政府与公民互动的评估机制,接受公民的监督、批评和信息反馈。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17篇

摘要: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不理想主要不是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市场基础与制度条件方面的问题。文章从宏观调控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通过比较内生安排与外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不同绩效,给出了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对政策边界的明晰界定,从理论上揭示了短期的总量稳定与长期的经济增长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地把握宏观调控政策的问题。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础政策效应政策边界

与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如果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与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研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关于宏观调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认识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作用的认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峻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关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作用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如果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与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与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与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与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与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安排,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安排,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与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安排,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作用,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与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不良的主体,由于它们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过大的监督成本,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又往往不愿与其发生借贷行为,所以形成银行普遍的“惜贷”或“慎贷”现象,货币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也不明显(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与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与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与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与体制收缩的矛盾。如果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与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如果到此为止,则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如果宏观调控作用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问题;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问题,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与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关于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引诱,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与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此时如果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与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附近,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关于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凯恩斯主义关于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与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如果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认识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如果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与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关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与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作用对象与目标。关于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认识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与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与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安排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如果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作用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如果依据作用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安排(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政府安排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如果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安排,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如果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与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但结构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关于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如果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讨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认识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现实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讨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如果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特别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关于长期经济增长要依赖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安排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问题上的认识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问题的基本认识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如果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特别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作用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问题。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18篇

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方支持的良好氛围。采取专题汇报、邀请指导、大型活动等机会向与会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召开人大减税降费座c谈会,汇报减税降费政策,尤其加强与财政、社保、经信委、人行等部门的联系,最大限度争取支持。借助当地特色活动,用好用活活动载体。xx县税务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领导小组,紧抓减税降费主线,提前制订第28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框架,实现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与当地牡丹花卉节等大型活动对接,让减税降费新政策走进群众生活。创新宣传方式,倾力打造“线上+线下”宣传模式。通过制作3-5分钟微课堂系列动漫做好税收政策引导。制作系列税宣特色产品和品牌栏目,讲“好”政策,讲“实”政策,讲“惠”政策。截至目前,已制作特色《xxx税收微课堂》系列动漫5部;举办纳税人学堂17期政策辅导班,参训1400多人次;

上门辅导2000余场,培训人次3000余人;开展志愿者服务22场,培训人次1500余人;发放“普惠”政策一本通30000余份;利用税企QQ群、12366、微信等渠道,提供个性化政策推送30000余条。利用税收宣传车流动宣传,进社区、公园、企业,成立税宣小分队,建立“税宣驿站”,为纳税人提供面对面的税收宣传指导,制作“减税降费”主题系列税收文化创意产品,开展趣味减税降费知识竞答活动,随机派发税宣纪念品,寓教于乐,寓宣于学,让减税降费政策深入人心。在县电视台及世纪广场滚动播放减税降费宣传标语和“小罗微课堂”培训短视频,多方联动,取得了良好成效。聚焦税企交流,确保包保到户“实打实”。在全县税务系统推行减税降费包保责任制,通过包保服务,改善税企关系,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提升税务机关形象。县局机关股室及分局共同包保全县9483户纳税人,通过实地走访、电话、税企微信群等多种途径为纳税人讲政策、送资料、问需求、帮享受。截止11月底,已发送纸质及电子资料34763份,收集意见建议82项,全部完成9483户包保工作,实现包保全覆盖。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19篇

a.本报告分析的房地产政策所盯三个目标,即“民生(房价上涨),风险(资金链和房价下行),经济(增长和就业)” 的情况在发生变化。其中,房价上涨压力转为下跌压力,资金链压力仍未好转,潜在就业压力上行或共同对政策持续 改善形成支撑,我们预计销售同比 4 月份见底,但这个底部预测是基于历史数据规律的,部分研究 认为政策维持现状房地产行业就能自然见底 V 形反转是有问题的,因为预测所依赖的历史数据已包含了历史政策宽 松的贡献,也即,没有政策持续改善,后续复苏的曲率可能很平,我们判断政策的改善仍在路上;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 第20篇

[关键词]数学工具;本科生;宏观经济学;课程体系

[基金项目]2019年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改项目“双一流背景下提升本科论文质量的实践与探索”(2019xjyxm018、2019xjyxm025);

2017年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改项目“高等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研究”(ww6020000020)

一、引言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民众对更高层次的教育需求日益加强,同时,伴随着国家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加深,提升高等教育水平成为一项较为迫切的要求。另外,隨着知识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为了适应社会对新型综合性人才的需求,高校应当担负起培养具有现代化知识体系、创新化的高素质人才。因此,高等教育体系需要做出适当的改革和创新,以更好地教育和培养优秀人才。其中,作为高校最大的学生群体,本科生教育具有基础性、必要性的地位,设计合理有效的本科生课程教育体系,对促进高等教育水平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宏观经济学是社会科学的主要分支之一,在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宏观经济学主要研究社会总体的经济行为及其带来的结果,即研究如何使国民收入稳定地以合适的速度增长,这表明了宏观经济中常见的问题如经济波动及与此关联的就业、失业问题,价格水平及与此关联的通货膨胀问题,经济增长问题等都是宏观经济学的主要研究问题。对于各种经济变量,它们之间有没有内在联系,一个变量的变动会在多大程度上、以怎样的方式影响另外的变量,都属于宏观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因此,宏观经济学囊括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通过观察经济现象、分析经济变化、发现经济规律,最终用经济结论指导现实社会,宏观经济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但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学的发展起步较晚,现有的宏观经济构架主要借鉴西方的宏观经济体系,虽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有所取舍,但更为适用的宏观经济体系仍待进一步完善,这就需要更多未来学者的努力。宏观经济学不仅限于经济学的范畴,随着学科之间的交叉和发展,该学科的覆盖面也包括了金融学、管理学、供应链管理等多方面,掌握宏观经济学的概念和知识对相关学科的本科生知识体系的构建十分必要。

本文以宏观经济学教材中LM曲线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为例,通过阐述图形分析的缺陷,并列举借助数学工具帮助解决经济问题的优势,说明将数学工具引入本科宏观经济学教育的重要性,最后,针对我国本科生宏观经济学课程设置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二、宏观经济学教材案例分析

货币政策属于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指中央银行通过控制货币供应量以及通过货币供应量调节利率进而影响投资和经济体的行为,其目标包括充分就业、价格稳定、经济持续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货币政策的效果指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对国民收入的影响,其大小受到IS曲线(产品市场均衡,投资等于储蓄)和LM曲线(货币市场均衡,货币需求等于供给)的斜率影响。

在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第十五章宏观经济政策分析中,关于货币政策效果的LM图形分析部分,教材指出,在IS曲线斜率不变的情况下,LM曲线越平坦,货币政策的效果越差。由图1可知,IS斜率相同,货币供给增加使LM曲线从L时,LM曲线较平坦时,国民收入增加较少;而LM曲线较陡峭时,国民收入增加较多。

其原因是LM曲线较平坦,表示货币需求受利率的影响较大,即利率稍有变动就会使货币需求变动很多,因而货币供给量变动对利率变动的作用较小,从而增加货币供给量的货币政策不会对投资和国民收入有较大影响;反之,LM曲线越陡峭,货币政策的效果越强。上述表述可总结为:LM曲线越平坦货币政策的效果越弱,实际上,这样的结论不够严谨。

根据LM曲线的表达和h的取值对斜率的作用方向相反,因此对货币政策的效果影响也相反。具体而言,当k不变时,h减小,LM曲线越陡峭,货币政策效果越好;当h不变时,k减小,LM曲线越平坦,货币政策效果越好。因此,教材上的表述严格意义上是指第一种情况,即“当k不变时,h减小,LM曲线越陡,货币政策效果越好”,原表述缺少了一个前提条件,即“k一定时”。

从另一个角度看,LM曲线对货币政策的效果影响可以从数学上得到证明。观察货币政策乘数,货币政策乘数是从数理角度出发,对经济等式经过一系列数学推导得出的结果。首先得出产品市场均衡条件:

-α+(1-β)y=e-dr+g(1)

及货币市场均衡条件:

ky-hr=m(2)

分别在控制实际货币供给量m和政府支出g的情况下对两式进行微分,化简得到财政政策乘数和货币政策乘数。根据货币政策乘数:

可知k和h的取值对乘数的作用方向相同,因此在k(h)取值一定的情况下,h(k)的减小将引起货币政策乘数增加,表明此时货币政策效果较强,与实际分析的两种情况相符。另外,借助货币政策乘数,也可以直观看出凯恩斯极端情况和古典主义极端情况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除此之外,龚六堂的高级宏观经济学教材中也提及针对复杂的经济问题,应善于利用数学工具予以解决。例如,同样在分析给定价格水平下决定利率和国民收入水平时,通过求解IS-LM曲线隐含的消费—投资函数和货币需求函数,可以得到均衡时的产出和利率水平。引入微分方程:

其中式(6)等号后第一项为Jacobi矩阵。然后进行Laplace变换并通过Cramer法则得到:

实际上,在解决复杂的经济问题时,可能需要从数十个等式中得出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此时构建Jacobi矩阵使用Cramer方法给予解决相当高效,因此,借助数学工具解决经济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相对于数学工具,单纯利用图像来分析经济问题可能存在较大的缺陷,不仅难以将问题解释清楚,在遇到三维或多维问题(变量)时更是难以通过图像表达,因此借助数学工具是较为明智的[5]。

从LM曲线与货币政策效果的例子可知,相较于图像表达和分析,数学公式推导的过程更有逻辑性,结论更加严密。因此我们可以直观地感受到把数学工具引入本科宏观经济学教育的重要性。

三、优化本科生宏观经济学教育的建议

1.加快课程内容的更新。针对主要参考教材中的欠缺部分,本科宏观经济学教育过程中应对课程内容做出适当的更新和改进,在解决经济问题、说明经济规律时,除了理论阐述之外,可以引入数学工具,使用数学方法给予相应的证明和分析。通过这种改进,可以促使本科生在学习过程中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提高对知识点的掌握能力,也使教材相關内容的结论更加严密和具有逻辑性。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政策分析范文模板(推荐20篇)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