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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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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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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1篇

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类别:□1,重点2,一般

承担单位:

主要完成人员:

主持验收单位(盖章)

组织验收单位(盖章)

验收日期: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制

一,简要技术说明及合同指标完成情况

二,取得的主要成果及简要说明

三,推广应用情况及市场前景

四,专家验收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说明:一般项目可由主持验收单位直接出具验收意见.

五,验收专家组名单

工作单位

六,主管部门意见:

七,专项计划部门意见

八,综合计划部门意见*

*厅重点项目报综合计划部门审核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2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全国,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由基金委员会负责实施与管理。基金的评审有着规范的程序,比其他项目申请更公开、公平、公正,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申请者的学术地位。科研人员申报基金项目中标主要靠其多年知识积累和潜心研究,非一蹴而就;但国家资助的唯一依据只有一个申请书,在相同的申报条件下,掌握基金项目申报方法学能大幅度提高立项的可能性,提高基金项目的中标率。

1 背景概述

了解基金的背景资料可明晰申报的范围,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

资助类别

基金资助类别包括:①资助人才(青年科学基金(< 35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45岁)、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在线申请);②资助项目(面上项目(自由申请、青年基金、地区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含面上、重点));③其他资助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又包括面上和重点等、专项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随时受理)、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

资助力度

基金资助力度:1986~2006年,运用国家投入的约180亿元资金,资助了10万余个项目,仅2006年就资助亿元。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资助体系中主要部分,占>60%基金总经费(2006年达);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率>自由申请的资助率(2006年达 );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资助期限3年;2007年平均资助强度提高,但项目资助率与2006年持平。

机构设置

生命科学学部有10个处。申请者要了解每个处重点受理什么和不受理什么内容,以免好的项目申请投错了“门”。比如:六处主要受理畜牧、兽医学、水产学和动物学的申请项目。七处预防医学学科负责受理预防医学相关的申请项目。生理学与病理学学科负责受理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运动医学和内科学的申请项目。营养学科只受理人类营养相关的研究;儿童与少年卫生学科只受理与少年儿童正常生长发育及其影响因素相关的项目,不受理儿科及妇产科疾病项目;毒理学科不受理药物毒理项目;流行病学科只受理人群研究的现场或现场与实验室相结合的项目,不受理单纯的实验室研究项目;地方病学科只受理克山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项目,其他病种须申报其他相关领域,如传染病学、寄生虫病学、毒理学等;传染病学科只受理有关由病原微生物感染人体后具有传染性的疾病研究项目,不受理不具传染性的一般感染性疾病研究项目,也不受理有关细菌耐(抗)药、抗生素、动物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除外)以及与病毒性肝炎无关的肝纤维化等消化内科研究项目;肿瘤学科只受理肿瘤流行病学项目,不受理肿瘤病因学、诊断和治疗相关的研究课题;不受理医疗管理和卫生经济类项目。另外,涉及人体研究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关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材料。运动医学中关于运动性损伤与康复研究,是指研究由于体育运动造成的损伤及其相应的康复治疗,不包括骨科疾病和创伤造成的损伤与康复治疗研究。八处负责受理临床医学基础学科的申请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诊断与治疗学基础、外科学及其分支学科、老年医学和康复医学。本学科“诊断与治疗学基础”申请代码及其次级申请代码“物理诊断学”“实验诊断学”不受理有关发病机制的研究申请,请相关申请在其他代码下申请。九处。为报批新药开展的常规研究和制药工艺研究不属于本基金的资助范围。凡是未提供具体方药或穴位的(以保密函件形式列出并提交本学科保存者除外)、或对于仅以某中药或成分为“名”,而无中医药理论思维或研究内容之“实”的申请项目,一律不予评审、资助。十处。资助范围包括:妇科学、生殖医学、围产医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法医学、特种医学和肿瘤学。不受理抗肿瘤药物药理学相关的研究申请。建议口腔软硬组织损伤修复、牙齿生长发育及再生方面的研究在现有的口腔内科学代码下申请,有关颞下颌关节疾病研究在口腔外科学代码下申请,有关种植义齿相关研究在口腔修复学代码下申请,以便于集中评审。

2 申评程序

了解基金的申评程序可明晰申报的环节,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

申请者填写申请书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称项目)是指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安排,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第三条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并严格按《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专家咨询等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五条 项目立项一般应包括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

第六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在启动项目申请工作前,应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发布项目指南或优先领域,并依据计划的性质、宗旨和功能定位,明确申请项目的选择范围、领域、性质、规模、目标方向等,确定项目申报的时间、渠道、方式。

第七条 项目指南和优先领域已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并符合招标投标条件的,应当依据《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暂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申请项目的申请者(包括单位或个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的主体资格(包括法人性质、经济性质、国籍)等方面要求;

(二)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三)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四)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六)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第九条 申请项目应符合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

第十条 申请项目应提供以下三部分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由科技部统一印制);

(二)项目建议书(由申请者按照科技部要求的内容框架编写);

(三)项目建议书的附件(与项目建议书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专家评议意见、相关单位的项目推荐意见)。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框架一般应包括:

(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现有研究基础、特色和优势;

(四)应用或产业化前景、科技发展或市场需求;

(五)研究内容与预期目标;

(六)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七)年度计划内容;

(八)主要研究人员和单位简况及具备的条件;

(九)经费预算;

(十)有关上级单位或评估机构的意见。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不同类型项目的建议书可有所侧重,或根据需要增加新的内容。

第十二条 项目申请,必须严格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渠道、方式、时间执行。申请渠道可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汇总、审核;或由申请者经有关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后直接申报,最终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受理。

第十三条 经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或由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对项目建议书进行讨论、咨询和审查后,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查的项目,可以进入可行性论证或评估。

第十四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论证或评估工作。

第十五条 可行性报告内容和框架一般应包括:

(一)项目的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开发现状和发展趋势(包括知识产权状况);

(三)拟承担单位的技术优势和条件;

(四)项目目标、研究内容和关键技术;

(五)技术路线方案、课题分解;

(六)经费的预算;

(七)年度进度和目标;

(八)预期成果;

(九)项目负责人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介绍;

(十)有关上级单位的意见。

第十六条 可行性论证或评估报告应对项目给出可行、不可行或需作复议的明确结论意见,并交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负责审核。对论证结论“需作复议”的项目,申请者应对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然后将修改完善后的论证报告送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进行复审。

第十七条 对通过可行性论证审核的项目,科技部将以部发文的形式给予批复,并根据管理公开制度在相关范围或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列入计划项目公告。

第十八条 对符合评估条件的项目,应当依据《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应根据不同计划的性质,通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形式,确定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实行统一编号,有关标准由科技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项目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文本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统一设计和印制,由项目承担者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经签约各方共同审核后,方可履行签订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项目密级;

(二)合同甲方或计划任务下达部门;

(三)合同乙方或计划任务承担单位(人)和任务责任人;

(四)立项背景与意义;

(五)主要任务、关键技术;

(六)验收考核指标;

(七)实施方案、技术路线与年度计划进度;

(八)经费预算和用途;

(九)承担单位的保障条件与经费配套;

(十)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归属和管理;

(十一)涉密项目的科技保密义务;

(十二)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的不同性质和目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可增加有关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第三方,第三方有保证任务完成的责任和监督项目实施的权力。

第二十四条 对于执行结果可测的项目,合同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量化;对于执行结果不可测项目,合同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有准确含义的定性说明。

第二十五条 对项目执行中的有关国拨经费、条件保障和经费配套条款,必须明确签约各方的责任,并明确出现一方违约时,其他方应有的权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条 对_交办或科技部决定所需紧急立项任务,可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紧急立项程序条款进行立项。

第三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八条 国家科技计划一般按项目、课题两级管理,不设课题的可按项目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和授权或委托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十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基本职责是:

(一)确定项目组织实施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

(二)审聘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审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的预、决算;

(四)组织或委托其他组织或机构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或评估;

(五)组织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 受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授权或委托,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对项目目标的实现、项目任务的完成、关键技术的突破及涉密项目的科技保密等,承担组织实施的责任。

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是:

(一)匹配项目约定支付的科技经费;

(二)定期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年度经费决算,协同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进行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或评估,协调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保密的实施管理;

(三)实施项目的统计调查,督促项目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四)向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报告项目实施中难以协调的问题。

第三十二条 项目承担者的基本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二)真实报告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

(三)接受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接受并配合科技部委托的有关中介机构所进行的中期评估或验收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五)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六)填报由科技部制发的科技计划统计调查表和科技成果登记表;

(七)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三十三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必须及时报告。

项目承担者必须在每年1月中旬提交项目上年度执行情况,经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于2月中旬报科技部综合计划部门和专项计划部门。

第三十四条 项目实施时限一般为三年,并可以逐年滚动立项,超过三年的项目,应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项目执行中因人为因素致使项目难以实施或在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合同,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可以采取警告、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直至取消合同任务的处罚。

第三十五条 各类国家科技计划必须建立相互兼容的数据库,实现信息、数据资源共享。统计、调查和成果登记的科技指标应有一致的概念和内涵,指标及数据具有可比性。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三十六条 各类国家科技计划可根据计划自身的特点,制定专门的验收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委托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组织进行。

对跨行业(部门)、跨省市的重大项目验收,应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负责主持。

第三十八条 项目验收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合同文本或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应作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三十九条 项目验收程序,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项目验收工作需在合同完成后半年内完成;

(二)项目的承担者,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基础上,向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合格的向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四)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批复验收申请,并委托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组织验收,验收一般应委托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对研究开发成果完成客观评价或鉴定后进行;

(五)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负责批准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四十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供验收组织或评估机构审查:

(一)项目合同书或项目计划任务书;

(二)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三)项目验收申请表;

(四)科技成果鉴定报告;

(五)项目研发工作总结报告;

(六)项目研发技术报告;

(七)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含成果登记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号等);

(八)研制样机、样品的图片及数据;

(九)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十)建设的'中试线、试验基地、示范点一览表、图片及数据;

(十一)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十二)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十三)项目验收信息汇总表。

第四十一条 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在组织项目验收时,可临时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有关专家成员由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提出并经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批准后聘任。项目验收小组应由熟悉了解专业技术、经济和企业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11人。

验收小组的全体成员应认真阅读项目验收全部资料,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收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独立、负责任地提出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

第四十二条 参与项目验收工作的评估机构,应遵照《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项目验收方式和验收活动安排,应在验收工作开始前15日由组织验收部门通知被验收者。被验收者应对验收报告、资料、数据及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验收小组/评估机构,应对验收结论或评价的准确性负责,应维护验收项目的知识产权和保守其技术秘密。

第四十四条 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根据验收小组/评估机构的验收意见,提出“通过验收”或“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的结论建议,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审定后以文件正式下达。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一)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任务不到85%;

(二)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四)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五)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

第四十五条 需要复议的验收项目,应在接到通知3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者接到通知半年之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计划及文件资料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再次未通过验收,项目承担者三年内不得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第四十六条 除科技部事先合同约定科技成果归国家所有外,项目所产生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科技成果完成者所有,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十七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当按照科学技术保密、科技成果登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学技术奖励等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第五章 专家咨询

第四十八条 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参谋作用,提高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及社会参与程度,项目管理应当引入专家咨询机制。

第四十九条 国家科技计划在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审查、招标投标、评估、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环节可以组织专家咨询活动。专家咨询意见应作为科技管理与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五十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应根据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特点确定咨询专家条件、构成,咨询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

(二)熟悉咨询项目所在领域或行业的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在本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咨询专家的群体组成应具有代表性和互补性。人数、年龄和知识构成应具有相对合理性。专家群体应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状况,掌握技术、经济、市场、产业政策等方面情况,并具有一定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以下人员不宜作为咨询专家选聘:

(一)与咨询对象有利益关系的人员;

(二)咨询对象因正当理由而事先正式书面申请希望回避的人员;

(三)在以往咨询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第五十二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应在聘请专家时向专家阐明咨询的目的、咨询的工作原则、咨询专家的职责与权利,明确咨询的任务与要求。专家同意后,方可聘为咨询专家,正式参与咨询活动。

第五十三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应向咨询专家提供与咨询工作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数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费用,对有关咨询内容和项目背景作必要的介绍与说明,还应当对咨询专家的具体意见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十四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不得向咨询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故意引导专家的咨询意见。不得伪造、修改咨询专家意见。不得向咨询对象及与计划管理决策无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扩散咨询专家和咨询意见。采用咨询专家意见后的决策行为,其责任由决策者承担。

第五十条 咨询专家在为项目进行咨询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一)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个人负责任的意见,不受任何影响公正性因素的干扰,应按照管理者的要求按时按质地完成咨询任务;

(二)应维护咨询对象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应妥善保存咨询材料并在咨询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将其全部退还管理者,不得复制与咨询有关的材料,不得向管理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扩散咨询有关情况;

(三)当咨询事项与专家有利益关系时,必须主动向管理者申明并回避;

(四)在咨询期间,未经组织者允许,咨询专家个人不得就咨询事项与咨询对象及相关人员进行接触。更不得以各种方式收取咨询对象的报酬和费用。

第五十六条 在咨询活动中若咨询专家存在违规行为,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可视情节轻重,采取记录其信誉度、专家意见无效直至公开取消专家咨询资格等方式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应对专家咨询活动的重要内容进行记录存档,其主要内容包括咨询任务、内容、方式、程序、咨询专家意见使用方法和规则、咨询专家名单、咨询专家个人意见、综合分析结论、组织咨询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以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等。

第五十八条 必要时,科技部有关专项计划、综合计划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咨询专家动态数据库。根据咨询任务的需要,聘任若干较为稳定的咨询专家群体参与项目管理全过程的活动,以增强咨询专家的责任和提高咨询工作质量。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计划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做必要的补充,并报科技部综合计划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4篇

一、项目企业摘要

创业策划书摘要,是全部计划书的核心之所在。

_投资安排

_拟建企业基本情况

_其它需要着重说明的情况或数据(可以与下文重复,本概要将作为项目摘要由投资人浏览)

二、业务描述

_企业的宗旨(200字左右)

_主要发展战略目标和阶段目标

_项目技术独特性(请与同类技术比较说明)

介绍投入研究开发的人员和资金计划及所要实现的目标,主要包括:

1、研究资金投入

2、研发人员情况

3、研发设备

4、研发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及发展趋势

三、产品与服务

_创业者必须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创意作一介绍。主要有下列内容:

1、产品的名称、特征及性能用途;_介绍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及对客户的价值

2、产品的开发过程,_同样的产品是否还没有在市场上出现?为什么?

3、产品处于生命周期的哪一段

4、产品的市场前景和竞争力如何

5、产品的技术改进和更新换代计划及成本,_利润的来源及持续营利的商业模式

_生产经营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新产品的生产经营计划:生产产品的原料如何采购、供应商的有关情况,劳动力和雇员的情况,生产资金的安排以及厂房、土地等。

2、公司的生产技术能力

3、品质控制和质量改进能力

4、将要购置的生产设备

5、生产工艺流程

6、生产产品的经济分析及生产过程

四、市场营销

_介绍企业所针对的市场、营销战略、竞争环境、竞争优势与不足、主要对产品的销售金额、增长率和产品或服务所拥有的核心技术、拟投资的核心产品的总需求等,

_目标市场,应解决以下问题:

1、你的细分市场是什么?

2、你的目标顾客群是什么?

3、你的5年生产计划、收入和利润是多少?

4、你拥有多大的市场?你的目标市场份额为多大?

5、你的营销策略是什么?

_行业分析,应该回答以下问题:

1、该行业发展程度如何?

2、现在发展动态如何?

3、该行业的总销售额有多少?总收入是多少?发展趋势怎样?

4、经济发展对该行业的影响程度如何?

5、政府是如何影响该行业的?

6、是什么因素决定它的发展?

7、竞争的本质是什么?你采取什么样的战略?

8、进入该行业的障碍是什么?你将如何克服?

_竞争分析,要回答如下问题:

1、你的主要竞争对手?

2、你的竞争对手所占的市场份额和市场策略?

3、可能出现什么样的新发展?

4、你的核心技术(包括专利技术拥有情况,相关技术使用情况)和产品研发的进展情况和现实物质基础是什么?

5、你的策略是什么?

6、在竞争中你的发展、市场和地理位置的优势所在?

7、你能否承受、竞争所带来的压力?

8、产品的价格、性能、质量在市场竞争中所具备的优势?

_市场营销,你的市场影响策略应该说明以下问题:

1、营销机构和营销队伍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5篇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基本职责:

(一)确定项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方式;

(二)审聘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三)审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的预、决算;

(四)定期进行项目进度及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项目的咨询或中期评估;

(五)督促匹配项目约定支付的科技经费;

(六)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

(七)帮助协调项目执行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第十七条 项目承担者的基本职责:

(一)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二)按时填报进度表,如实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年度经费决算;

(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接受并配合项目管理部门和市级有关管理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接受并配合项目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的咨询、中期评估或验收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六)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七)按时填报市科技计划统计调查表;

(八)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变更、关键技术方案变更、不可抗拒因素等情况,必须及时向项目审批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每年1月中旬,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提交项目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的时限为3年,但可以逐年滚动立项。重点项目的实施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未能通过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的,市科技局有权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整改,决定终止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并视情况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部份或全部退还所拨经费。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6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海洋与渔业科技管理工作,提高管理质量,促进科技进步和成果产业化,根据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海洋与渔业科研项目计划与成果的管理。

第三条海洋与渔业科研项目是指围绕海洋与渔业产业的发展而开展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以及为提高行业综合管理水平而进行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第二章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第四条申报原则和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及我省海洋与渔业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及产业发展的需要,符合我省及本地区海洋与渔业开发与综合管理的计划目标,有利于促进海洋与渔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有利于培育海洋与渔业经济新增长点,带动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促进海洋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申报项目须是我省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或对决策部门有重大科研(参考)价值的,或对行业科技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并在全省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进行探索、研究,其研究成果能较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较明显地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明显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的发展,并能带动周围区域经济发展或行业科技进步,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作用。项目实施后能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申报项目单位须是海洋或渔业管理部门和经有关部门核准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海洋或渔业开发和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并具有承担项目相关的基础与条件。

第五条申报程序

(一)凡是申报我局科研项目,由第一申报单位填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填写时必须实事求是,并同时提供项目说明书,内容包括:1、项目立题依据(包括目的、意义、国内外概况和发展趋势);2、研究开发内容和预期成果;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技术经济指标(说明具体研究、开发内容和重点解决的技术关键问题,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社会、经济、生态效益);4、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5、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进度;6、资金筹措和匹配落实情况及资金用途;7、其它应提供的有关材料(如承担单位背景材料,药物、饲料等特殊行业的生产资质证书等)。项目说明书使用A4纸,装订整齐后,夹在《申请表》中,一式三份全部打印。

(二)各市、县项目需通过所在市海洋或渔业主管部门申报。市级海洋或渔业主管部门对申请表和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项目是否有匹配资金、申请单位资产情况等实事求是签署具体意见。国家和省属单位申报项目,可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申报。

(三)同一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已获资助的项目在完成之前,一般不再受理原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申报新项目。为确保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能在研究与开发的全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开发)与协调工作。

(四)项目上报时间:项目一般每年申报一次,须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下一年度的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项目说明书等材料三套报送我局。

(五)各市海洋或渔业主管局和直接申报单位应对项目进行严格筛选,按项目的重要性和可行性集中排序形成汇总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

第六条项目初审

(一)我局科技处负责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请手续不完备,相关资料不齐全。

2、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未按要求打印。

3、不符合省海洋与渔业科研项目安排范围和有关规定。

4、申请经费过多,我局无力支持。

(二)凡要求我局转报上一级(国家_、农业部、省政府等)科研计划的项目,按上一级单位要求的程序与规定办理项目申报手续。我局对项目材料审核,备案后统一报送。

第七条项目评审

(一)申报项目经初审后,我局将组织局技术咨询委员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立题正确性、技术先进性、指标合理性、技术路线可行性和承担单位基础条件、课题组人员组成、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的评审。

(二)技术咨询委员成员对本人参加的项目实行回避制度。

(三)对技术咨询委员会评审确定的项目,将由我局综合平衡、经局领导批准后编制并按规定程序下达年度计划。对列入市海洋或渔业主管局科研基金的项目,我局在综合平衡时给予优先考虑。

(四)对重大科研与开发项目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新上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与我局签订项目合同(附件二),项目合同按规定的格式要求填报。(应在计划下达1个月内向我局报送合同草案,认可后打印并盖章,一式五份报我局科技处)。

第九条项目合同是计划执行、检查、项目验收、评审、鉴定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更改,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更改,应由承担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市海洋或渔业主管局(国家和省属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我局批复后生效,否则仍需按原合同执行。

第十条各市海洋或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项目年度检查制度。各市海洋或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本市年度项目计划进展情况,落实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相应的年度检查表(见附件三)、经费决算表(见附件四),并审核、汇总项目年度检查表和年度经费决算表。于次年1月10日前一式三份汇总上报我局科技处。并同时报送WORD软件打印的软盘或E。国家和省属承担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直接报送我局科技处。

第十一条各级海洋或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随时掌握进展、督促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为确保项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每个项目经费采取一次审定,分期下达办法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分期下拨比例和时间视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第十三条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停止下一年度拨款,或不安排第二年度的项目计划。

(一)不按规定格式、时限上报项目材料(包括不上报计算机软盘)。

(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例行检查时不予合作甚至拒绝检查。

(三)弄虚作假和贪污、浪费、挪用经费等,除撤销资助外,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项目结题管理

第十四条项目验收

(一)省海洋与渔业科研项目验收由我局科技处负责受理,并组织验收。

(二)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任务完成后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文件资料,经所在市海洋或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我局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必要时,委托市海洋或渔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三)项目验收原则上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由七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参与项目实施的专家不得作为验收组成员。项目验收意见由验收专家组组长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项目结题

项目结束后,承担单位应及时撰写课题完约报告(说明指标完成情况与经费使用情况等,详见合同条款第七条),整理课题资料,并将完整的课题资料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我局科技处审查。对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由于资料不齐的,限两个月内补齐后重新报送。两个月内不补齐的视同不报材料处理。

(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未完成合同书预定的目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由承担单位领导审阅、单位盖章,连同结题项目材料,经市海洋或渔业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局批复、备案。

(三)由于主观原因未能按计划合同书进展和质量要求开展项目工作或完成质量极差者及不报送任何课题完约材料者,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或该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报。

第十六条项目鉴定

对全面完成合同指标的项目,其成果要求鉴定的,项目承担单位向我局申请科技成果鉴定。

(一)鉴定范围:列入我局科研计划内的技术成果,少数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二)申请鉴定的条件

1、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要求;

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人员名序异议和权属争议;

3、资料齐全并按规定建立科技档案;

4、应用技术成果已经过必要的试产、试用阶段,其测试数据准确、完整、符合有关要求。

(三)申请鉴定资料要求:提交鉴定的技术资料及其文件名称应根据不同行业、专业和领域的特点而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合同书、课题工作报告、技术研究总结、工业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标准及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化审查报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报告和应用情况证明等,其中检验报告是指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用情况证明须由成果直接使用单位出具详实报告。企业生产的新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企业的产品标准应经标准审查,并按有关规定,报当地标准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填补国内外空白及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应有经国家科技部和_有关部委、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信息(情报)机构出具查新结论报告,非国家、省认定的科技信息(情报)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无效。

(四)鉴定申请程序

1、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由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提出,并按统一表式填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申请书》(附件五),附全套提交鉴定的技术资料,向我局科技处申请鉴定

2、我局科技处在收到鉴定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并在三十天内作出是否同意鉴定的答复。对同意鉴定的科技成果,批准并以鉴定许可证形式通知申请鉴定单位。不同意组织鉴定的,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申请鉴定的成果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同意鉴定:

(1)不属于本办法成果鉴定范围的;

(2)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申请的;

(3)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鉴定申请条件的;

(4)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情况不清楚的;

(5)一个项目成果分拆成几个不能独立应用的成果,要求分别鉴定的;

(6)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人员有名序异议和权属争议的;

(7)有剽窃行为或弄虚作假的;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

(9)其它不够科技成果鉴定条件的。

(五)鉴定组织单位和主持单位

科技成果鉴定由我局负责组织。必要时可委托市海洋或渔业主管局主持鉴定。国家特殊专项产品的鉴定,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产品归口管理省级主管部门组织鉴定。

(六)鉴定形式

1、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作出结论的,应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2、函审鉴定:指由同行专家组成函审专家组对科技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以书面形式进行审查、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附件六)。

(七)鉴定委员会和函审专家组

1、科技成果鉴定实行专家负责制。鉴定委员会和函审专家组是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鉴定的专家组织,专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占三分之二以上。

2、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由我局选聘,申请鉴定单位可提出建议名单,但不得自行聘请。参加鉴定工作专家的增补或变更必须征得我局的同意或认可。

3、鉴定委员会由七至十三人组成。鉴定结论必须经过鉴定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4、采用函审鉴定时,函审专家组由五至九人组成。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专家组专家四分之三以上多数意见形成。

5、聘请的同行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该行业或该领域的高中级技术职务;

(2)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6、对于专业技术职务偏低或没有专业技术职务,但确实学有所长,并被同行专业技术人员所承认的人,经我局认可并聘请,可以作为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聘请非专业人员担任鉴定委员会或函审专家组成员。

7、成果完成单位、任务下达单位或者委托单位的人员和其它与该成果有密切关系的人员以及不具备对该成果进行技术鉴定能力的其他人员,不能作为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

8、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全面认真的技术评价,并对通过的鉴定意见签名负责。

9、鉴定委员会的权利和责任按国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八)鉴定内容

1、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是:

(1)审查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统一,并符合规定;

(2)审查是否完成科研合同要求的指标;

(3)对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作出评价;

(4)对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前景及其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

(5)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对不写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鉴定意见,应退重新鉴定,予以补正。

2、鉴定结论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或有明显失实的,我局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将提请鉴定委员会或函审专家组补正。

(九)通过鉴定的成果应形成科技部统一格式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由我局签署意见,盖章后生效。生效后的鉴定证书是我局颁发的证明文件,是技术成果通过专家鉴定的唯一合法证明。鉴定证书签发一式五份。

(十)鉴定管理

1、提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应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有两个以上计划任务来源的科技成果鉴定,均应取得计划下达部门的同意。

2、与省外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可向我局申请鉴定。鉴定申请书须由完成单位共同填报。

3、鉴定未获通过,不能形成相应的鉴定结论的,由主持鉴定单位将鉴定情况如实记载,以纪要形式报我局备案。待该成果具备鉴定条件时,可重新申请鉴定。

第十七条软科学成果、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等的评审

(一)评审范围

1、列入我局科研计划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2、未列入我局科研计划,但对我省海洋与渔业的决策产生重大作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或重大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软科学等成果由我局组织评审,评审不实行委托。

(三)申请程序

1、项目按合同要求完成之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评审申请,填报统一格式的《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申请书》和附上全套资料。由项目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送我局审查批准,以评审许可证形式通知完成单位。

2、提交评审技术资料,应根据不同类别的成果特点而定,一般须包括:

(1)软科学研究成果:任务合同、研究报告(总报告、分报告、计算机程序和软件)、成果采纳应用单位以及有关背景材料等;

(2)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任务合同、研究报告、已发表一年以上的主要论著、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国内外论文引用情况、计算机程序和软件等;

(四)评审形式

1、成果评审采取会议和通信两种形式,我局根据成果特点选择采用。对跨地区、多学科、协作规模大、技术难度大的成果,采用会议形式评审。通信评审通过评审有关文件资料对成果做出评价。评审委员须填写评审意见表(见附件七),我局安排专人对评审意见进行整理、汇总。

2、评审结论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审委员多数通过。

(五)评审委员会

1、评审实行委员会制。委员会应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1)评审委员会由我局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总人数,应视成果的具体情况决定,一般为7-11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应占1/2以上。

(2)成果完成单位人员、参与该成果研究的人员、顾问不得进入评审委员会。

(3)评审委员会的权利和责任按国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2、评审委员会承担下述任务:

(1)对提交的全套资料进行审查,以任务的执行情况、成果作出的结论、阐明的现象、特性或规律、所提出的决策方法、政策建议和实施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并对成果的水平,创新性、可行性和适用性,科研效率以及研究方法或推广应用情况及前景、产生的效益作出确切、科学、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

(2)指出成果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3)通过评审结论。

(六)通过评审的成果应形成统一格式的《科技成果评审证书》,由我局签署意见,盖章后生效。生效后的评审证书是我局颁发的证明文件,是项目完成通过评审的唯一合法证明。评审证书签发一式五份。

第十八条成果权益和保密

(一)我局科研项目的成果权益属我局和承担单位双方。承担单位在进行推广、转让时,应先征得我局同意。

(二)其它单位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由我局鉴定或评审的,除按前述条款以外,还需经项目下达单位审核同意并提交有关单位立项的材料。

(三)科技成果的保密要求,按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7篇

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审对象和组织方式

评审对象:

本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我省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和评审依照重大专项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完成。

组织方式:

二、组织分工

厅发展计划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领域项目的评审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评审分组、确定评审专家入选条件、评审指标和权重确定,以及评审监督指导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按专家入选要求确定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受理有关纪律投诉。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协助计划处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承担具体的评审事务工作。具体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社会发展、产学研合作、成果推广、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8篇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深南科验字[]第号

项目名称:

完成单位:资助形式:

验收单位:

验收日期: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

二○○五年三月

简要技术说明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推广应用前景与措施

主要技术文件目录及来源

主要研制人员名单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对项目创造性贡献

科技项目完成单位情况

完成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通信地址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9篇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提高科研水平、加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营造积极健康的科研氛围,树立正确的科研导向,依照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的原则

为引导、支持、鼓励医疗卫生领域科技人员加强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市科技局设立了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作为一般性科技计划项目(有应用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助的项目)的一项补充,采取市科技局立项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保障实施的原则。

2、科技创新的原则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选题必须围绕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战略,符合相应行业操作与管理规范,有利于推动医疗卫生领域的科技创新,提升医疗水平。项目研究内容应具有新颖性与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指导临床或应用临床的作用。优先支持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广、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研究或应用项目。

3、资源整合的原则

鼓励市属及县(区)医疗卫生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开展联合研究,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优先支持围绕“公益、共性、关键”技术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和集成创新的项目,以及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一般包括:市科技局申报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医卫人员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内部评审并推荐(县、区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由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推荐);市科技局审核及受理申报材料;市科技局批准立项下文;双方签订项目合同书。共六个基本程序。

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所申报项目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内容要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的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在报送材料时提交推荐汇总表和评审推荐意见,作为立项参考依据。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市属、县(区)医疗卫生机构,驻昌高校、部队附属医院,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医院等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包括:较强的科研能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管理能力,自筹、配套相应的科研经费能落实到位等条件。

2、项目组负责人要求

项目组第一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并具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科学意识。

项目组负责人,已申报并立项了当年的一个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再申报当年的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对于承担了我市科技计划项目,正在实施或实施完成但未鉴定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的新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3、项目研究内容要求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的选题要围绕我市人口与健康急需解决的医疗技术难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市卫生系统“三名工程”建设的要求。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清晰、预期成果先进、应用前景广阔、社会效益显著,有助于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经检索查新,显示国内有技术要点完全相同研究文献报道,研究结论已经明确了的研究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虽有技术要点完全相同研究文献报道,但在不同对象或扩大范围内推广应用,改进临床操作技术的项目除外)。

申报书中对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的描述需要明确具体,即要有定性的阐述,也需要有定量的参数。

4、申报材料要求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10篇

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提交验收组织单位;

采用会议验收方式的,由验收组织单位确定验收组技术和财务专家,举行验收会议;

采用现场验收方式的,由验收组织单位确定验收组技术和财务专家,进入企业现场考察,根据企业准备好的验收材料,审核验收后,给出评价。

验收专家可从专家库中选择,并必须由项目验收组织单位负责通知。

1、项目合同书

2、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报告

3、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或者财务决算报告

4、与项目成果相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5、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6、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申报书、发票复印件(只需提交经审计确认的)。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11篇

第二十条 凡列入计划管理的项目,项目承担者应按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约定在完成项目30日内,向市科技局报送《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项目验收由市科技局负责,以批准的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实施情况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二十二条 项目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项目承担者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基础上,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二)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验收资料及数据,确定和通知验收时间,组织验收;

(三)项目验收工作应在《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报送之日起60日内完成。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供验收组织或评估机构审查:

(一)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

(二)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三)项目验收申请表;

(四)项目验收信息汇总表及项目完成书面总结;

(五)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六)根据不同计划和项目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二十四条 项目管理部门可聘请熟悉专业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科技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第二十五条 项目管理部门应在验收工作开始前5日内通知被验收者。被验收者应对验收报告、咨询、数据及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验收小组和评估机构,应对验收结论和评价的准确性负责,应维护验收项目的知识产权和保守其技术秘密。

第二十六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一)完成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任务不到70%;

(二)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四)擅自修改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考核目标、内容;

(五)超过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约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报告的。

第二十七条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者可在接到通知3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也可在接到通知90日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计划及文件资料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再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局视情况有权要求项目承担者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拨经费,项目承担者3年内不得再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二十八条 除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事先约定科技成果归属外,项目所产生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科技成果完成者所有。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12篇

第三十三条 项目管理应充分发挥内部纪检监察及财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按项目管理要求进行过程及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各级财政、审计等相关监督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管理的部门监督,确保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高效。

第三十四条 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实行监督员、监理员、_等制度,加强项目管理的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研究中弄虚作假或有截流、挪用、挤占、骗取财政资助项目经费的行为,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相应处理。

第三十六条 严禁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项目相关实施内容和指标,在项目验收过程中降低验收标准或虚假验收。

第三十七条 咨询专家在咨询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市科技局可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记录其信誉度、专家意见无效直至取消专家咨询资格等方式处理。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13篇

浅谈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体制创新

近年来,随着科技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作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重要载体,对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是科技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可以对各项科学计划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完整的记录,因此,对我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进行严格的管理,建立完善档案管理机制,是我国科技项目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的重要措施。

一、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体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缺少实际的主管部门

对领导与组织关系进行明确是管理体制的核心,但从我国现在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的制度来看,恰恰忽略了这两个至关重要的核心因素。从项目管理体制的“条块”来看,专业主管机关是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领导的主体,主要建立在行政隶属关系之上,经济体制转变之后,行政领导关系受到了大幅度的削弱,对以行政领导关系为主的

“条块”型的体制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专业型“领导”的范围也受到了很大的局限,难以发挥效用。就科研档案管理体制而言,该体制只对各级档案管理、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过程中检查的职能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其管理执行的力度却比“条块”体制执行力度低,特别是,科技档案管理信息部门被撤除之后,档案管理就成了一个孤立的部门,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也没有得到落实。

2、运行机制缺乏科学性,管理体制得不到落实

确保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是落实管理体制的重要条件,是如何实行管理体制的决定性因素,但就目前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体制落实现状来看,正缺乏一套科学的运行机制。就“条块”制度来说,其体制发挥的功能,基本都是由专业主管的“领导”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决定,且该体制中并未提出该如何解决实行管理体制的问题,管理制度的实行取决于专业主管机关领导对档案管理的'重视,致使整个档案管理体系失去了生机。[1]

而对于科研档案管理制度来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管理内容,即“四同步”管理、各类项目负责人归档责任管理。其中“四同步”管理的实现,是由项目承担领导者的档案意识决定,不管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还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不会花过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对具体单位项目档案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项目负责人的归档责任制管理中,各类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应该严格履行自己在档案中的义务,如果在科技项目的委托合同里没有将这一点充分的体现出来,项目负责人的档案义务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起不到任何作用。

二、新型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体制的特点

1、落实具体措施,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中介管理的实行,是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表现,传统的科技计划档案管理制度,由于监管措施得不到良好的落实,管理制度的作用难以真正的发挥出来。因此,将政府一部分管理职能外包给第三方中介机构,留下更广阔的空间进行专业化监督管理,这是政府管理职能发生转变的主要表现,也是未来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实现规范、法制化管理的具体要求。[2]

2、领导职能和主体更加明确

在全新的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当中,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执行项目档案工作的地位权力得到了明确,明确了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职能,让其有了更好的依据来执行管理,不仅能够较好的履行项目管理的职能,还增加了项目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提高了管理的效率。

3、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更加合理

转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业务指导方面的职能,突显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具备的领导权限,对各构成要素间的关系进行合理化管理。长期以来,国内的科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是基层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承担者。而这一情况已经难以与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因此,新型的科技计划档案管理体制,应该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能放在客观位置上,确保新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与落实。

三、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体制的创新发展对策

1、对项目档案进行归口化管理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是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总目标和质量管理标准,对单位档案工作执行单位人员的配置、机构的设置及运行经费等进行合理的控制,引导该单位制定科学的项目档案管理体制,并严格落实制度中有关科技项目管理的规范;对委托中介监管的项目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实行项目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因此,对项目档案实行归口化的管理,有利于“条块”体制的转变,可以让各行各业、各种类型以及隶属关系中的项目承担者,都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直接进行归口化领导。

2、对项目档案进行实时监管

当前,政府的职能出现了很大的变化,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也在项目档案宏观管理层面上充分体现出来,微观上的管理交给了外部的社会力量,即相应的中介机构执行。但值得关注的是,项目监管部门在性质上虽然是中介机构,但它依旧还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项工作职责的执行者,所以,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领导和监督其工作过程。[3]

3、采用有效措施,处理项目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与相关的科技行政管理部进行适当的交流和沟通,制定出合理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和标准,对中介机构档案管理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并实时监督其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工作的情况,保障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范都能得到真正落实,确保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不再和微观层面中的档案业务有所接触,而是更加注重宏观层面上的管理。

4、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的实施,首先需要从制度建设方面进行,科技管理部门应该建议制定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相匹配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并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与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人员以及各级计划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要明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文件的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并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形成积累、归档验收、立卷整理以及信息补充等进行规定。对不同的科技计划项目,应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定出合理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以确保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能够适应相关科技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构建出一套科学、合理、配套的有机体系,将体系中的指导、约束以及保障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推动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14篇

一、立项依据

公司目前应用的OA办公系统于正式上线运行,是基于DOMINO数据库,前端开发工具为lotus的OA办公系统,功能主要包括收发文管理、邮件管理、公告管理等几个方面。OA系统的应用对于加快公文流转、信息流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缺乏工作流、协同工作、知识管理、公文处理、行政办公等处理能力,导致企业的办公效率无法提升。同时,基于DOMINO的架构升级难度大,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技术关键与创新点、预期目标 1、项目研究内容

建立统一的OA办公信息平台。

基于大型关系数据库技术的查询、打印、归档等。 基于权限的工作流、公文流的无纸化处理 电子印章的应用

基于.NET、JAVA等技术开发的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2、技术关键及创新点

通过WEB方式登陆,进行日常的工作流、公文流等信息处理。

利用JAVA、.neT等技术开发,便于系统的部署及升级

办公系统与移动终端的无缝对接

3、预期目标

4、应用或产业化前景与市场需求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15篇

时间:年月日

济源市科学技术局制

科技计划项目完成情况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承担单位

计划类别

项目负责人

单位性质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技术人员

中高级技术人员

工业总产值

销售收入

研发经费

项目完成基本情况

计划完成时间

实际完成时间

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其中拨款

计划新增产值

(万元)

实际新增产值

(万元)

计划新增利税

(万元)

实际新增利税

(万元)

预计主要成果

新产品(项)

实际主要成果

新产品(项)

新材料(项)

新材料(项)

软件(项)

软件(项)

新技术新工艺(项)

新技术新工艺(项)

新成套设备(件)

新成套设备(件)

研究论文(篇)

研究论文(篇)

成果鉴定情况

能否鉴定

鉴定单位及日期

知识产权情况

是否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号

授权公告号

其他说明事项

项目技术水平及推广前景

评审指标

A―分值

B―分值

C―分值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按期保质12

□基本完成6

□完成一般1

技术经济指标达标情况

□达标12

□基本达标6

□勉强达标1

市场前景及工程化,产业化前景

□很好6

□较好3

□一般1

关键技术突破程度

□重大8

□较大4

□一般0

取得科技成果的重要程度

□重大6

□较大3

□普通0

技术先进性

□先进5

□较先进2

□不先进0

科研设备条件改善程度

□高6

□较高3

□一般1

研究开发经费匹配与执行情况

□好6

□较好2

□一般1

成果转化效果

□显著8

□较显著4

□一般1

产学研联合(攻关)紧密程度

□高6

□较高3

□一般1

对行业科技进步的贡献

□大5

□较大3

□一般1

增强经济竞争能力程度

□高6

□较高3

□一般1

项目产品(服务)的商品化,产业化程度

□高6

□较高3

□一般1

经济,社会或环境效益

□好8

□较好5

□一般0

总分(A B C)=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16篇

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

一、目的意义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提高科研水平、加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营造积极健康的科研氛围,树立正确的科研导向,依照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的原则

为引导、支持、鼓励医疗卫生领域科技人员加强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市科技局设立了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作为一般性科技计划项目(有应用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助的项目)的一项补充,采取市科技局立项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保障实施的原则。

2、科技创新的原则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选题必须围绕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战略,符合相应行业操作与管理规范,有利于推动医疗卫生领域的科技创新,提升医疗水平。项目研究内容应具有新颖性与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指导临床或应用临床的作用。优先支持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广、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研究或应用项目。

3、资源整合的原则

鼓励市属及县(区)医疗卫生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开展联合研究,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优先支持围绕“公益、共性、关键”技术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和集成创新的项目,以及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一般包括: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医卫人员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内部评审并推荐(县、区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由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推荐);市科技局审核及受理申报材料;市科技局批准立项下文;双方签订项目合同书。共六个基本程序。

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所申报项目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内容要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的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在报送材料时提交推荐汇总表和评审推荐意见,作为立项参考依据。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市属、县(区)医疗卫生机构,驻昌高校、部队附属医院,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医院等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包括:较强的科研能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管理能力,自筹、配套相应的科研经费能落实到位等条件。

2、项目组负责人要求

项目组第一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并具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科学意识。

项目组负责人,已申报并立项了当年的一个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再申报当年的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对于承担了我市科技计划项目,正在实施或实施完成但未鉴定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的新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3、项目研究内容要求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的选题要围绕我市人口与健康急需解决的.医疗技术难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市卫生系统“三名工程”建设的要求。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清晰、预期成果先进、应用前景广阔、社会效益显著,有助于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经检索查新,显示国内有技术要点完全相同研究文献报道,研究结论已经明确了的研究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虽有技术要点完全相同研究文献报道,但在不同对象或扩大范围内推广应用,改进临床操作技术的项目除外)。

申报书中对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的描述需要明确具体,即要有定性的阐述,也需要有定量的参数。

4、申报材料要求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17篇

1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课题)名称:

承担单位:

技术负责单位:

参加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

起止年限:

填报时间: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填写说明

一,本报告系项目(课题)验收的主要材料,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办法》要求,实事求是填写.

二,本报告代申请验收文件,须经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及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一式六份及附件报送省科技厅确定主持验收单位及验收方式,时间,地点,待省科技厅批复后分存省科技厅计划分管处二份,计财处一份,承担单位二份,科技主管部门一份.

三,主持验收单位及验收方式等确定后,由组织验收单位通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将本报告及附件分送验收委员会成员.

一,概况

参加单位总数

项目(课题)组人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项目(课题)负责人

出生年月

1.研究生2.大学3.大专4.中专其它

1.高级2.中级3.初级

4.其它

第一承担单位

1.大专院校2.科研院所3.企业4.其它

1.国有经济2.集体经济3.私营经济4.联营经济

5.股份制经济6.外资经济7.其它经济

其它主要参加单位

单位名称

参与形式:1.合作

2.协作

技术来源

1.国外技术2.国内技术3.自有技术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3.国家攻关计划4.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5.省攻关计划6.省科计厅列题资助的`前期研究7.其它

成果形式

1.论文论著2.研究(咨询)报告3.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4.新装备

5.新材料6.新工艺(新方法,新模式)7.计算机软件8.其它

所属技术领域

1.信息技术2.生物技术3.新材料4.能源技术5.激光技术

6.自动化技术7.航天技术8.其它技术领域

二,项目(课题)合同要求的主要研究开发内容及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项目(课题)实施的主要研究开发内容,结果及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项目(课题)实施解决的技术关键,其技术水平与国内外同类研究开发的比较

五,项目(课题)实施所获成果情况

1.已鉴定的科技成果数及获奖情况

已鉴定成果数

获奖成果数

获何种奖及等级

2.所获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前景预测

六,项目(课题)实施所获经济效益情况

新增产量

新增产值

出口额

直接效益

社会效益

转让成果数

转让费

注:新增产量为历年工业增加产品量,农业为增产农产品总量万公斤;产值,利税万元,出口额万美元;农业成果推广增产增值除直接效益外,填在社会效益栏.

七,科技论文及著作发表情况

发表论文(篇)

出版著作

已发表

待发表

其中外刊

其中外刊

八,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

单位:项

专利申请

授权数

其中国外

其中国外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九,人才培养情况

单位:人

博士后

参加项目(课题)

后晋升职称

成果推广应用培训人才情况

已获学位

已获学位

其中:中职晋升高职:人

初职晋升中职:人

十,投入各类科技人员及工作量情况

投入的科技力量

各类科技人员投入情况

原计划投入

工作量

实际投入

工作量

十一,经费落实及偿还情况

(含有偿)

部门匹配

银行贷款

自有资金

计划投资额

实际落实额

应偿还数

已偿还数

偿还计划

十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劳务费

设计费

设备费

外协费

差旅费

管理费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18篇

第七条 项目立项一般应包括申请、评审、审批、签约四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 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实际需要,于每年下半年发布次年《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确定项目申报的方向、时间、渠道和方式。符合招标投标条件的项目,应当依据国家《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暂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主体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属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与我市合作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二)具有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地位、技术优势和研究积累;

(三)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人才和配套经费,必备的场地、设施、设备等条件;

(四)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六)是项目的直接实施者。

第十条 申请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和科技政策,符合市科技发展规划,并以当年《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所确定的'支持方向为主。

第十一条 项目申请者经有关行业或基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后,向市科技局申报,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由市科技局提供统一格式);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项目可不提交);

(三)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项目评审由市科技局按照发布的《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对申报的重点项目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条件的专业机构进行立项评估。

第十三条 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编制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会同市财政局审定、并下达项目计划。

第十四条 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下达后,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

第十五条 市财政局根据资金拨付管理规定及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拨付科技项目资助经费。

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 第19篇

一、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培训重点。

按照“专家进大户、大户带小户、农户帮农户、辐射千家万户”的技术培训思路,围绕我市水稻、小麦生产,以骨干农民培训为重点,构建提升广大农民科技能力的示范新体系。在全市选择20名常年从事农业种植生产、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技术、有一定的种植规模、能带头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在当地起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骨干农户,组成40个教学班进行重点培训。组织全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配套技术,对骨干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和面对面、零距离的全程挂户培训,通过农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培育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懂经营、善管理、辐射能力强的骨干农民,简单地说,就是动员市镇两级农技人员,结对挂户20名骨干农民,辐射带动200名一般农民,促进我市稻麦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构建市、镇、村三级服务的长效机制。

培训内容重点围绕我市优质水稻、中弱筋小麦2个优势主导产业,以3个优质水稻新品种、2个专用中筋、2个专用弱筋小麦新品种,针对作物生长周期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优质稻米无公害高产栽培技术,机插秧、麦套稻、水稻小苗抛栽,水稻条纹枯病防治技术,中弱筋小麦优质高产栽培技术,小麦精量播种技术,稻套麦等技术以及农业产业化,市场营销,农业法律法规,创业等培训。

二、狠抓措施,精心组织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一)建立组织体系,打牢项目实施基础。

1、建立项目领导小组。

我市成立了“江都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袁中飞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农林局、财政局、团市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由分管科教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资金筹措、监督管理等项工作。各镇围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中心,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分管农业的领导要亲自抓,农业助理、农业农机服务中心主任要具体抓,并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建立市镇两级培训体系。

建立市级讲师团。项目聘请扬州大学农学院院长王余龙教授为技术总监督;聘请扬州农科院院长马谈斌研究员任技术培训监督。从市级农业技术人员中挑选34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勤奋敬业、业务精良的同志组成市级讲师团。市级讲师团负责对各镇的师资培训和骨干农民为主要对象的`重点班培训。讲师团成员要因地制宜,根据作物生长进程结合生产上出现的问题认真备课,授课要通俗易懂、形象生动、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小麦、水稻生长期间,对骨干农民进行5次现场指导和跟踪服务。市级讲师团的成员要常下乡、常在乡,要求在1年中至少要拿出三分之一的时间下乡进行技术培训、指导。

建立镇级讲师团。各镇要从农技人员中选择具有一定技术水平、推广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讲师团,每镇4-8人。镇级讲师团负责对各镇的骨干农民进行现场指导,以及对一般农民进行普及性培训,并进村入户对骨干农民、一般农民进行巡回指导。镇级讲师团成员每人负责3-5个村,实行分片负责、包干到人。

成立教学班,明确班主任。为便于管理,集中统一培训,我市将20__名骨干农民分成40个教学班,每班50人,从各镇讲师团成员中选择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较高的农业技术水平、熟悉农业推广工作和了解农民需求的农技推广人员担任骨干农民重点教学班的班主任。班主任按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好培训,做好教务管理、学员管理、考试考核等项工作,及时发放培训教材、明白纸,做好教学日志、考勤记录。班主任同时兼任巡回技术指导员,每人承包4-5个村,联系挂钩40-50个骨干农户,在生产关键时刻深入田头巡回指导。

(二)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序时进度实施。

1、合理确定项目实施区。根据省培训方案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我市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将全市13镇、211个行政村列入实施区。镇级项目实施率达到100,村级项目实施率达到70。确定仙女镇、大桥镇、宜陵镇、吴桥镇、浦头镇等5个镇为中弱筋小麦高效栽培技术培训的项目实施区;确定小纪镇、邵伯镇、武坚镇、樊川镇、真武镇、丁沟镇、郭村镇、丁伙镇等8个镇为优质水稻高效栽培技术为重点培训的项目实施区。

2、科学安排培训计划。根据农作物生长周期,结合农时季节、农村生产、生活特点安排培训内容,保证培训内容具有相对连续性和适应性、实用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优质水稻和中弱筋小麦培训的时间,次数、地点和方式。

中弱筋小麦培训项目实施镇骨干农民重点教学班,集中培训5次,第一次安排在20__年9月,内容是中弱筋小麦优良品种介绍、种子处理、群体质量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第二次安排在11月,内容是中弱筋小麦无公害生产技术,苗期管理及化除技术,企业经营与管理;第三次安排在20__年3月初,内容是中弱筋小麦拔节期管理,增磷补钾技术;第四次安排在4月上旬,内容是中弱筋小麦“两防一喷”技术,农村政策法规;第五次安排在5月上旬,内容是中弱筋小麦适期收获和贮藏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巡回指导5次,指导内容是中弱筋小麦种子处理,麦田化除技术,苗期、返青期、拔节期、后期管理技术,小麦病虫害防治技术等。

优质水稻培训项目实施镇骨干农民重点教学班,集中培训5次,第一次安排在20__年4月,内容是水稻优良品种介绍、种子处理、水稻生产标准化技术、育秧技术、轻型栽培技术(含麦套稻、直播稻、机插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第二次安排在5月中旬,内容是水稻秧田管理及病虫草防治技术、水稻高产群体质量栽培技术;第三次安排在6月下旬,内容是水稻搁田及中后期管理;第四次安排在7月下旬,内容是科学使用穗肥及中后期病虫防治;第五次安排在10月上旬,内容是水稻收获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农产品加工。巡回指导5次,指导内容是秧田管理、水稻搁田、水稻促花保花肥的使用、水稻中后期水浆管理及病虫害防治、水稻收获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各镇要认真按项目集中培训实施进度和方案安排好组织和实施工作,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几个适合本镇推广应用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让农民掌握2-3项实用新技术。组织好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做到通知不漏一个、培训时不少一人,同时选择好培训地点,尽量减少农民出行的时间,方便农民就近参加培训,同时兼顾培训和辐射带动作用,骨干农民重点教学班培训地点可以镇农技学校为主,一般农民普及性教学班培训地点可选择在村农民学校、田间地头。

(三)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整个培训工作采取“五个一”培训模式,即为骨干农民发放一张专家咨询卡、一本培训记录薄、一张明白纸、一本技术资料、一份专业技术生产光盘。在培训方式上要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巡回指导相结合;室内与田间地头相结合;请进来与派下去相结合;教师授课与现场示范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

1、编印培训教材

市农干校要认真按照培训内容组织有关业务技术骨干编制科普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很强的培训教材,结合本市实际,重点围绕优质水稻和中弱筋小麦生产的各生育阶段,从田间准备,播种期,生长期、成熟期等不同生育阶段的管理技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不同栽培方式高产栽培技术,选择2-3个优良品种,编写技术手册、明白纸、生产流程图等培训资料,印刷2万份,发放到人,做到人手一册。

2、建立农民科技书屋。

为进一步拓宽为农服务的广度,挖掘为农服务的深度,结合项目实施,在全市13个乡镇选择学习热情高、能率先应用农业先进技术、对周围农户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农民家庭建立30个农民科技书屋,以便周围农民查询,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和新信息。

3、实施创业培植工程。

以此次项目培训为契机,推进农民培训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从骨干农民中选择20名年龄较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有一定产业基础、有一定创业欲望、自愿长期参加培训的优秀学员,进行创业培植试点工作,到我市农干校进行集中培训一个月,对他们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培养出一批新型农场主、农民企业家。

4、采取多种培训方式。

针对培训对象的文化水平、接受能力、培训内容以及地域分布等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办法,全面开展培训工作。一是多层次开展培训。市以农广校为主阵地,着重对市镇两级讲师团成员,按计划进行提高性培训;乡镇以农技校为阵地,由市级讲师团成员对骨干农民进行培训;镇级讲师团对一般农民进行普及性培训。二是多形式开展培训。在“五个一”培训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要求,采取集中办班、专题讲座、进村入户、发放资料等多种培训形式,做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现代化教学手段与传统方法相结合、项目培训与送科技下乡活动相结合,在各镇建立试验示范基地,作为现场培训指导农民的试验田,由单纯指导农民变为带着农民干的新方式。三是多渠道开展培训。培训过程中,除利用确定的挂户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外,继续开展农技110咨询服务,24小时开通热线电话,帮助农民解疑释难,利用江都市电视台《农民电视课堂》节目,介绍新品种、新技术,播放无公害栽培技术、病虫草防治技术等,及时解决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以提高培训效果,扩大培训的辐射面。

三、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管理

1、加强制度建设。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讲师团成员工作守则》、《班主任工作守则》、《项目实施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优秀学员评选办法》等管理规则。各镇、各部门、讲师团成员要严格遵守

2、建立培训师资、学员(骨干农民)档案。设立专门的档案柜,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档案管理,由市农广(干)校专人负责。乡镇一般农民普及班的档案由各乡镇确定专人负责,并及时报市农广(干)校汇集存档。

3、建立讲师团成员评价考核制度。通过对农民的访谈和由骨干农民填写评价表等方式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评价和考核,听取骨干农民及一般农民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得力的先进单位、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从而确保20__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4、建立学员考试、考核、发证制度。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课后,参加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定的考试和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经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农业部、财政部、共青_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合格证书。

同志们,我们要以这个项目实施为契机,营造项目实施的浓烈氛围,整合现有资源,组装现代农业新技术,进一步加大农民培训的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我市农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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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项目申请书范文(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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