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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术期刊;期刊评价;基金论文比;基金论文;非基金论文
“基金论文比”是指某学术期刊所发表的文献中各类基金资助的论文占全部论文的比例。目前,我国一些关于期刊的大型评价系统已将“基金论文比”作为期刊评价的一项指标。例如,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的《中国学术期刊综合引证报告》分别在2001年和2004年即开始统计“基金论文比”。《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也新增了这一指标。
将“基金论文比”作为学术期刊质量的评价指标,是中国期刊评价领域的独创。其源头可追溯到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于1994年颁发的《科技期刊学术类质量要求及其评估标准》。该文件规定:学术类科技期刊刊出论文属国家和省、部级基金资助的比例,超过40%的,期刊可以评为“优”;在5%-40%的,期刊可以评为“良”;小于5%的,期刊评为“差”。而在推动“基金论文比”产生广泛影响的还是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制的“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对“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的选取。该所每年推出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均认为:“基金论文比是衡量期刊论文学术质量的重要指标。”
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这根强力指挥棒的指挥、导向下,“基金论文比”这一期刊评价指标越来越受到重视和追捧:首先,我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期刊评价体系,已有不少仿此模式将“基金论文比”作为一个评价指标;其次,一些研究者受其影响,也不断人为地拔高“基金论文比”的评价作用,甚至认为“基金论文往往代表了某研究领域的新趋势、‘制高点’,在各项评价指标中,应该适当增加‘基金论文比’这个指标的权重,因为‘基金论文比’比‘影响因子’更能代表科技期刊的学术质量”。《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增设“基金论文比”评价指标后,将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也全部纳入“基金论文比”的无形制约之中。
由于该评价指标在期刊评价中占有一定权重,因此,各期刊对此都予以高度重视,对基金论文趋附倾向明显。例如,不少期刊以优先录用、不收版费、高额稿酬、快速发表等措施来吸引基金论文;一些期刊在其《征稿启事》中就注明“优先录用国家基金项目和省部级基金项目的科研论文”;有些期刊甚至明确表示非基金论文一律不予刊发。
“基金论文比”评价指标设计者的初衷和思路大概是:基金课题是经过研究者申报和专家评审以及基金主管部门批准而最终确定的,从外在程序和过程看,是比较规范、严格、认真的,而且基金课题的确定是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而产生的。因此,作为基金课题成果表现形式的“基金论文”必然也是高质量的;也因此,刊载“基金论文”的数量越多,其刊物的质量应该越高。“一般来说,各类部级科学基金或资助项目均是通过严格的评审,并且定位于重大的基础研究或科学前沿研究的项目,因而各类重要的科学基金或资助产生的论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
这一思路看上去颇为科学合理,但却是一种想当然的推论,并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近年来,也有一些研究者对“基金论文比”提出一些疑问;但总体而言,仍是充分肯定这一评价指标,而只是在“人为影响因素”等操作性、技术性层面提出一些修正的意见。笔者认为,尽管前两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已在综合评价体系中降低了“基金论文比”的权重,《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给予“基金论文比”指标的权重还不太大,但将“基金论文比”作为学术期刊的评价指标,不仅在操作性方面会产生一些弊端,而且其整体思路是欠科学、欠合理的,故其不宜作为期刊评价的指标。其理由如下:
(一)“基金论文比”指标使评价主体与评价客置倒错,评价逻辑关系混乱
目前,我国对基金课题项目的评审和确定,主要只是评审课题项目的价值、课题研究团队的研究水平和能力、研究的进程计划、研究成果的预期目标、研究经费的数目等,而不是对最终研究成果内容的评定。而课题项目最终能否通过鉴定、予以结题结项,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和依据,是看成果论文能否发表和在何种档次期刊发表。论文不仅是基金项目或课题研究进展的“计程器”,是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基金项目结题结项的重要理论性依据。而学术期刊审选稿件时,面对的是有着实实在在内容的论文,且一般都要经过几轮审选;同时,期刊的档次越高,对所_文的要求越高,把关越严,所以自然将论文的发表情况,作为课题鉴定结题的一个重要标准和依据。这在很大程度上实际是将课题成果质量的评审和鉴定交给了期刊。
(二)“基金论文质量高”之说,实际是将课题产生优质成果的可能性与必然性划上等号
为什么会出现将基金论文刊载的数量与期刊质量划等号的情况呢?在基本思路上,这主要是将基金课题的申报、评审中所提供的可能产出优质成果的外在条件与成果产出的必然性划上了等号。
对通过评审并获得基金资助的课题,只能说由于该课题的选题具有一定价值、有一支达到相应水平的研究团队,或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还有一定的经费支持,因此有可能(但绝不是必然、必定地)获得较好的预期研究成果。这里必须着重指出,决不能将可能性与必然性划等号,将预期的成果与必定的结果划等号;决不能认为具有可能的条件因素,就必然产出预期的优质的成果。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
道理。而且必须指出,这个非常简单的道理还建立在这样的假设性基础上,即假设课题项目的评审确实都是客观、科学、公平、公正的(在当前社会大环境中,尤其是在对基金课题评审本身缺乏评审和监控的情况下,这只能是一种假设)。
而即使认可这一假设是成立的,但在具体课题的研究过程中,由于可能出现的种种不确定的变数,也都可能使成果达不到预期的质量结果:一是课题价值的变化。即在本课题研究过程中,已有他人的同类型、同性质、同内容课题(包括非基金课题)的高水平成果问世,从而使本课题的研究价值大大降低、研究难度大大提高,其成果甚至成为价值很小或毫无价值的无效劳动。二是课题研究团队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主客观因素的变化。就其主观因素而言,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的重视程度、愿意投人精力的程度等对课题成果质量具有很大影响。常有一些课题主要负责人对本课题并不重视,仅是挂名而已,自身投人精力很少,具体研究完全交与普通研究人员甚至研究生完成。就其客观因素而言,研究过程中主要负责人的身体素质下降、其他工作压力增大、各种原因(如出国、出差、会议)挤占时间过多,等等,也都可能使之力不从心难以认真对待本课题,从而使成果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结果。三是课题执笔者的变数。执笔者本身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研究态度等因素的不同,也都可能使课题各部分的论文水平迥异。
(三)有关数据和研究表明,基金论文刊载的数量与期刊质量不存在正相关关系
目前,已有一些研究者指出,科技期刊基金论文刊载的多少,与国际公认的代表期刊质量的“影响因子”没有内在的关联。例如,《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显示:2001年和2002年影响因子位列前20名的期刊中,其“基金论文比”超过50%的仅有9种,有的期刊“基金论文比”还不足10%。有研究者对影响因子灰色关联分析的讨论结果认为:“基金论文比’对影响因子的关联度比较小,也就是说,基金论文数的多少并没能对影响因子起决定作用。”“据报道,中国学者在国际著名期刊Science和Na-ture上发表的论文中一半以上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这表明,获得国家大量资助的基金论文在Science和Nature上与自力完成的非基金论文仅平分秋色而已。而且,如果以中国产的“基金论文比”指标来评价Science和Nature的话,那么其评价结果必然是:这两份期刊不如中国某些“基金论文比”为100%的期刊“质量高”。此外,还有不少的统计研究表明科技期刊基金论文刊载的多少,与“影响因子”没有内在的关联。而且,退一步说,即使“基金论文比”与“影响因子”正相关,则既然有了“影响因子”这项指标,就不必重复叠加“基金论文比”了。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财政责任
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发展,国内学者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政府的责任研究越来越深入,从所查阅文献可以看出,论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论文达到了1 500多篇,论及“农村社会保障的政府责任”的有119篇,专门论述“农村社会保障的政府财政责任”的有30篇。财政支持是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必要条件,深入探讨农村社会保障的地方政府财政责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对近年来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以对该选题的研究进展有一个更准确的把握。
一、关于政府履行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理论依据的研究
(一)基于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是学者们论述政府履行社会保障财政责任最基本的理论依据。陶知翔(2007)[1]认为农村社会保障属于准公共产品,由市场配置必然存在失灵,指出由政府发挥资金支持的主导作用具有必然性。农村社会保障包括农村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三项基本内容,每项内容受益范围和指向对象、属性各不相同,因此一些学者如庹国柱等(2009)[2]选择进行分类界定,认为政府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的广度和深度应以项目属性为依据。总体来看,学者们对农村社会救济和农村社会福利的公共产品属性其态度是一致的,但是对农村社会保险的属性界定却存在争议。马雁军(2007)[3]认为纯公共产品特性是农村养老保险的本质属性,但在政府现有财力的约束的特点条件下产生了其准公共产品特性。仇晓洁(2012)[4]将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归为准公共产品,所以农村社会保障就整体来说是准公共产品,政府应在这些准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承担责任。
(二)基于公共财政理论
鉴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公共产品性质,公共财政范畴继而成为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的另一支撑点。其一视角是从公共财政的各种职能探讨其与社会保障的关系。杨术(2007)认为,社会保障活动是一种满足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公共财政正是政府提供资金以满足公共需要来定位的,社会保障是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和收入分配职能的体现,因而公共财政应是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而且社会保障和公共财政的作用主体都是国家,其目的都是为了弥补市场缺陷[5]。
(三)基于福利经济学与福利国家理论
以新、旧福利经济学为基础的福利国家理论,主要探讨社会福利对政治经济产生的影响。米什拉(2003)认为社会福利机构在增强公民参与政治进程的能力和保护人们权利方面起作用;威尔斯基和蒂特马斯认为,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再分配是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的本质,所以不管是哪种福利模式都试图致力于对资源的调节,实现宏观经济的平衡发展。国内学者主要探索的是福利经济学与福利国家理论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启示,包括对福利模式的借鉴与创新(王思斌,2009;邓智平,2012)[6] [7],以福利国家为借鉴明确社会保障的政府责任边界(钟洪亮,2012)[8],对福利国家社会保障财务模式的借鉴(詹伟哉等,2000)[9],等等。但是对福利经济学与福利国家理论的相关基础理论的研究,国内学者涉及不多。
二、对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财政责任定位的研究
(一)对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财政责任界定的研究
学者主要通过分析社会保障的公共产品属性和公共财政行政性质与职能、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共财政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将农村社会保障财政支持的基本内涵界定为: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是指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为农村社会保障所进行的资金投入、资金配置和资金管理等安排(毕红霞,2011)[10]。从查阅的文献来看,学者们在探讨农村社会保障的政府财政责任时,并没有对_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进行精确的划分。
(二)对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财政责任定位的研究
一是关于农村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资金筹集责任的研究,主要是分别针对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的不同层次,确定资金的承担者。(1)大多数学者认为,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处于最低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且由于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按属地进行管理,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所以地方政府应承担主要的资金筹集责任,_给予适当补助(陈少晖,2008;谢东梅,2009)[11] [12]。(2)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因其资金需求量大以及政府财力有限,必须依靠社会共济、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来筹资,由个人(家庭)、集体、各级政府共同出资(杨翠迎,2007)[13]。(3)农村社会福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对必须建立的福利制度,所需资金应由国家或集体提供。
二是关于地方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与运营责任的研究。首先涉及的是将财政支持资金用于法定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对象,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主要包括待遇支付条件和支付标准。从待遇支付条件来看,主要是探讨如何对保障对象进行确定(童星等,2011)[14]。在待遇支付标准方面,地方政府根据辖区内的实际,如何依据科学方法确立支付标准,包括农村低保标准、新农合的大病医疗补偿标准和门诊费用补偿标准以及新农保的最低基础养老金的水平、个人缴费水平和档次(王枝茂,2007;李冬妍,2011)[15] [16]。其次是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管理与保值增值,以降低资金被截留被挪用的风险。童星等认为,应坚持进入资本市场的理念,完善其委托制度,同时在实现省级统筹基金的归集、管理和投资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行省级特种社保债券和_特种债券的试点。
三是关于地方政府履行对农村社保资金的监管责任的研究。学者建议,主要是建立行政监督系统,以日常监督方式为主,即将农村社会保障事务纳入一般工作范畴,并按照本部门的工作程序、工作手段行使监督权。除了民政部门行使监督外,财政部门、审计部门、_门都要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
(三)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履行财政责任的效应研究
随着国家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学者在肯定财政支持给农村社会保障带来深刻变化的基础上,运用实证研究方法,辅以数据说明,对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的效应进行研究,证实了社会保障对农村居民消费行为有引致效应,能够促进农村居民消费(余官胜等,2011;尹华北等,2011;段景辉等,2011) [17] [18] [19]。
三、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履行财政责任现存的问题及原因的相关探讨
(一)对地方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现存问题的探析
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中财政责任现存的问题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现存的主要问题有:第一,政府投入少,保障水平低;第二,各主体责任不明确, 分工不明晰。这既包括政府、企业和家庭的责任不明晰,还包括政府各部门之间责任分工不明确。第三,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有待理顺,管理水平亟须提高,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第四,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我国农民对农村社会保障缺乏必要的了解,社会保障意识淡薄,对社会保险的参与不积极(孙亦军,2007)[20] 。
(二)对地方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于淑文等(2009)[21]认为,我国农村经济总体水平落后,即便同一省的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也是不平衡的,这给地方政府在对农村社保的投入与政策制定方面带来了困难。李沫等(2011)[22] 认为“分税制”的财税体系划分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但社会保障事权的下放并没有带来财权的下移,造成地方政府由于财力有限使社会保障难以实现收支平衡。现有的激励机制在调动地方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积极性方面具有局限性。_强(2009)[23]认为,地方政府是具有自身利益的行为主体,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水平对地方政府的政绩需求缺乏吸引力。金海和等(2010)[24]认为现有法律法规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相关内容做了规范和要求,但从总体上来看,对社会保障的立法仍处于落后状态,从而造成农村社会保障领域发生纠纷时无法可依,同时现行法律体系对地方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责任缺乏约束力。
四、地方政府如何更好履行相关财政责任的制度安排与政策建议
(一)资金筹措责任的政策建议
许多学者认为广开筹资渠道可以扩充资金的来源。渠道之一便是开征农村社会保障税,郭海清(2008)[25]对此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其次是创新农地制度。张守玉等(2007)[26]等提出以土地股份换保障的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模式,佟茹等(2011)[27]提出重新分配土地出让金,允许从农民土地补偿款中优先支付其应承担的社保资金。学者们还提出变现国有资产、发行社会保障长期债券(黄玉荣等,2003)发行养老保险、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等途径。
(二)资金监督管理与保值增值的建议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关系到参保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通过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其安全。学者们认为,第一是要建立和健全一个多主体参与的监督体系,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的技术性与专业性(赵红彦,2009)[28],重视财务监督、风险监督和资质监督。第二要加强信息公开化建设,提高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的透明度,使农民有知情权(_社会保障审计司,2003)。
发达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纷纷将社会保障基金投向金融和资本市场,因此国外学者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有较多的研究。Blake(1999) [29]指出,为了在有效边界组合中选择一个最恰当的组合,基金有必要将资产转换为风险较低的债券。博迪和帕普(Bodie,,1992) [30]指出,养老金基金的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资本市场上各种创新产品的出现,如不附息债券、担保投资契约。在投资组合中,一般认为,养老基金应该持有国内政府债券。近年,我国许多学者也开始关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由于信托投资公司是唯一可以同时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三通式特殊金融机构,其投资渠道广泛、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有利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由于指数化投资具有非系统风险低、管理成本低等优点,章鸽武(2005) [31]建议我国社保基金投资于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基础上的指数基金,进行指数化投资。
五、简要评述
综观国内外学者既往的研究成果发现,学术界对于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的财政责任,提出了充分的理论依据与现实依据,同时对_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分工进行了初步的探析。现有研究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多数学者对该问题的探讨以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较少;由于偏重于从不同理论和不同角度对问题进行揭示与发现,其研究结果对政策层面的实用价值总体不够高;较少以地方政府为研究对象,对地方政府财政责任的定位研究不深入。因此,如何合理而清晰地界定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精确划分各级地方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财权与事权的边界,精算农村社会保障中各级地方财政应投入的具体规模,以及探讨地方政府如何更好地进行社保基金的统筹管理、监督运营、保值增值等,都是值得进一步探索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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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等农林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是高等院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 为学生设计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以及怎样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1]。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社会对金融人才的需求标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原有的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挑战。变革目前高等农林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是适应学科生态建设,满足社会需要,提高办学质量的当务之急。
一、高等农林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现状
(一)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是整个人才培养模式的纲领。现有的高等农林院校金融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的理论基础,掌握金融、证券、保险、投资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商业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基本业务技能,能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与金融或资金有关的宏观管理或实际工作,并且有一定的决策、协调和组织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
金融专业学生毕业时要求系统掌握银行、证券、投资、保险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相关金融业务的基本训练,熟悉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掌握在金融领域从事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中外金融理论与实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握国内外金融业发展动态;(2)熟悉国家有关银行、证券的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金融业中通行的规则和惯例;(3)熟练掌握金融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具有一定的从事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分析的能力;(4)掌握计算机基础知
识,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一定的计算机软件维护和基本的硬件维护能力;(5)掌握经济学的基本
方法,具备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科学研究能力;(6)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专业外语学习,掌握阅读专业文献的词汇和能力。
(三)课程体系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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