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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审查报告范文(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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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审查报告范文(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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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审查报告范文 第1篇

一、加强议题审查,严把程序关口

议题审查是办事机构的一项基本职责。《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下称《组织条例》)第17条规定了办事机构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或事项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虽然议题审查属于受理环节的程序性审查范畴,但作为一种前置程序,既能够滤除不属于或不需要检委会讨论的案件或事项,使检委会能够集中精力审议重大议题,又能够确保提交的议题达到主题明确、内容清楚、材料齐备的要求。

一般来说,办事机构可从以下方面加强对议题材料的审查:

一是审查议题内容是否符合检委会的议事范围。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下称《议事和工作规则》)第3条详细规定了检委会审议议题的范围,办事机构应严格按照范围要求审查议题,认为不属于议题范围的,要及时向检察长报告。

二是审查议题的提请及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承办部门提请检委会审议事项或案件,应当实行“三级审批制”,即承办人提出办理意见,承办部门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分管检察长审核。办事机构受理审查认为议题符合议事范围及报批程序的,应当填写《安排检委会会议申请表》,报检察长决定是否提请检委会审议。如议题系检委会委员提出的,也应报检察长同意方可提请。

三是审查议题材料是否符合议题标准。办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题标准(试行)》(下称《议题标准》),认真审核承办部门提交的议题材料,并根据议题的具体类型审查是否符合相应的议题报告格式和主要内容、附件及议题制作要求等技术性规范。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议题要及时向承办部门提出修改补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加强与承办部门、承办人的沟通,加强引导和帮助,共同做好议题准备等基础性工作。

二、规范文书制作,确保议事质量

检察文书是实现检察职能的重要工具,也是检验检察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尺。检委会在审议决定案件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工作文书,大致可分为表格式和叙述式两大类,其中:检委会决定事项通知书和检委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反馈表属于表格式文书,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议题报告和会议纪要则属于叙述式文书,不仅其格式与要素必须符合既定的形式要件,而且需要精心制作确保其实体质量。办事机构是起草检委会工作文书的责任主体之一,规范制作检委会工作文书,应当作为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中的工作重点。

二是增强检委会会议纪要的说理性。检委会会议纪要[4]是由办事机构负责制作的用于记载和传达检委会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的工作文书。过去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检委会决定事项文书普遍使用“检委会决定”,在高检院下发《议题标准》后,统一以“检委会会议纪要”取代“检委会决定”。检委会决定是“一案一决定”,即会议审议几个议题,就有相应的几份决定文书。而检委会会议纪要则是“一会一纪要”,即一份会议纪要记载本次会议上所有议题的审议决定事项。从高检院《议题标准》对会议纪要的制作要求来看,无论是文件类议题还是案件类议题,涵盖的内容均非常全面。但目前实践中大多数检委会会议纪要制作中都存在“只写结论性意见和决定,不写决定依据或理由”的倾向,而承办部门或下级检察院根据检委会决定事项制作法律文书时,往往无法直接引用或说明检委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且将检委会一次会议讨论的不同案件和不同事项综合在一起的会议纪要,也不宜在办案过程中随案移送。我们认为,这种“条目化、捆绑式”相对简单的文书制作方法,既不符合高检院《议题标准》的规范要求,也不具备法律文书的功能作用,更不能适应执法办案需要。为此,首先,建议分类撰写会议纪要。根据所决定的案件、事项是否而分别制作会议纪要,凡需要全院或下级检察院统一遵照执行的执法办案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会议纪要;凡需要诉讼阶段保密的在办案件,则可以单独制作会议纪要并随案移送。其次,增强会议纪要的法律属性。会议纪要表述案件决定事项的,应当突出办案法律文书的基本特征和制作重点,具备办案文书的基本内容和要素,如包括简要案情、诉讼经过及会议决定理由等。再次,强化会议纪要的说理性。会议纪要要在明确检委会审查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争议焦点重点阐明相关事实、法律、法理依据,便于承办部门或者下级检察院能够全面准确理解和执行检委会决定。

三是提升汇报案件的质量。目前,检委会审议议题的主要方式还是看材料、听汇报。因此,除了要确保议题报告的制作质量外,承办人的汇报方式和汇报质量也非常重要。实践中,承办人在会上往往照本宣科通读一遍议题报告,由于议题报告已在会前分送检委会委员审阅,上会再宣读一遍,尤其是对一些案情疑难复杂且议题报告篇幅较长的案件,既占用会议较长时间又无必要,汇报效果也不佳。为此,我们建议采用书面报告与口头汇报相结合的方式。检委会委员会前侧重于审查议题报告,会上侧重于听取承办人口头汇报案件。具体而言,承办人在会前准备一份汇报提纲,列明汇报的重点,并预测检委会委员可能提问的相关问题。开会时,先由承办人汇报请示问题、基本案情、争议焦点,以及承办人的意见或观点,力求做到叙述事实到位、列举证据到位、论述分歧到位、阐明观点到位、分析法理到位。之后,可由检委会委员针对案件提问或质询、承办人答辩,这样有助于检委会委员深入了解掌握案件情况和议题内容,为检委会科学、高效地作出决策奠定基础。

三、强化督办落实,维护检委会权威

根据高检院《议事和工作规则》规定,办事机构还承担着督办落实检委会决定的职责。检委会审议议题作出决定后,先由办事机构起草检委会会议纪要和检委会决定事项通知书,其中会议纪要报检察长或者受委托主持会议的副检察长审批,并印发各委员及报备上一级办事机构。检委会决定事项通知书则以本院名义印发本院承办部门和有关下级检察院。检委会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承办部门和有关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为保证检委会决定得到及时全面正确地执行,切实维护检委会的权威,办事机构应当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一是实行检委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二次反馈机制。办事机构应向本院承办部门一并送达检委会决定事项通知书和检委会决定事项执行反馈表(下称反馈表)。承办部门在决定事项执行完毕后五日内填写反馈表,连同反映执行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印发的相关文件原件或者诉讼、工作文书复印件等)送办事机构。如果议题所涉事项或者案件系由下级检察院具体承办的,下级检察院有关部门应将执行情况层报上级检察院议题提请部门,再由议题提请部门填写反馈表送办事机构。这就是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第一次反馈,其中不或撤销案件、不支持抗诉、不提请抗诉等案件,一般只需一次反馈即可。而对于提起公诉、提出抗诉、支持抗诉、提请抗诉等案件,办事机构应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办理期限,适时向承办部门或督促其向相关办案单位了解案件的进展阶段。当案件有了最终处理结果后,承办部门应再次填写反馈表,连同反映案件最终处理结果的相关材料送办事机构。设置执行检委会决定情况二次反馈机制,不仅保证了检委会决定得到及时正确地贯彻执行,也通过全面了解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进一步检验和提高检委会决策的科学性。

纪律审查报告范文 第2篇

(一)持续深化“三转”,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对自身职责进行了梳理,重新修定了《驻厅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坚决退出了与履职监督工作不相符的一些议事协调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监督执纪检查的重点目标、重点内容、重点检查环节和检查频次,突出主业主责,聚焦监督执纪。为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对包括纪检组长在内的驻厅纪检组成员按履职要求,划分工作重点和履职监督责任区,明确各人日常联系对象和单位、所承担的主要工作、牵头事项、对上对外联系单位和具体承办要求,规定驻厅纪检组成员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组长反馈、报告自己履责监督执纪情况,驻厅纪检组汇总研究后视情况向厅党组或省纪委反馈、汇报。

(二)积极主动作为,强化监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一是抓早抓小,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提醒、督促。开展了纪检组长与厅、处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驻厅纪检组成员不定期与所联系处室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沟通交流谈话等,努力把廉洁守纪的关爱提醒融入到日常工作行为的养成中,从早从小防风险,从细从微促廉洁。二是强化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警示、问责。2016年,驻厅纪检组先后4次组织开展了对机关处室单位执行厅机关规章制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省纪委的要求,对报送审计中心、白云宾馆、机关食堂等厅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和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期间转来的举报信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对机关干部职工借用公款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两次以书面形式就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处室单位管理松懈、规章制度不落实、主要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向厅党组和主要领导进行了报告,并在厅党组会和厅务会上进行了专题通报。两次对厅机关承担审计项目的处室执行审前廉政承诺规定情况进行了通报。一次以函形式就厅机关处级职位民主推荐工作存在的不完善之处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有关职能处室履职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现象进行了问责。

组织召开了监督执纪问责情况通报大会,向全厅干部职工通报了在监督执纪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告知了驻厅纪检组的监督职责和监督权限,对监督执纪问责中遇到的沟通、配合、协调不畅等问题和当前厅机关党风廉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分别进行了指出、问责和警示。做到自觉主动接受厅党组和厅机关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健对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表示坚决支持,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对通报指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强调厅机关要进一步改进管理,不断强化廉洁建设。三是理清职责,确保两个责任有效落实。2016年,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分别按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关职责划分,制定了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内容具体、责任到人的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驻厅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及驻厅纪检组各成员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开展举报查办工作。2016年,重点加强和规范了举报工作,建立了举报登记和台账管理制度,公布了驻厅纪检组举报邮箱和通讯联系方式,对近年来举报事项及线索进行重新梳理、排查,了结历年来遗留件3件,办结举报件6件。在认真开展举报查办事项的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对举报信中反映和暴露出的工作管理问题,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函询谈话20人(次),纪检组长提醒谈话28人(次),驻厅纪检组成员与联系单位沟通交流谈话73人次。

(四)狠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从强化自身建设入手,建立和完善了驻厅纪检组周例会学习研讨制度,每季度交流汇报工作和组长点评制度。选派专人参加中、省纪委组织的专项业务学习培训,添置配备了一批纪检工作业务书籍和器材;明确了纪检组成员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等。这些做法,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批示转省纪委、监察厅各领导同志传阅。

二、2017年驻厅纪检组工作安排意见

2017年驻审计厅纪检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安排,认真履行派驻纪检机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有重点地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执行情况,《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中国_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其他有关制度规定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内监督,严肃问责追责,促进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纪检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要求,开展对厅机关党组织、处以上党员干部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组责任落实,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结合监督执纪要求,重点检查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情况、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有关制度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要求,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落实,紧盯“”新动向和不严不实问题新表现,及时发现和纠正,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强日常提醒警示,紧盯年节假期和干部岗位变动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对查处的“”问题进行通报。监督检查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督促审计组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审计组审前廉政承诺、审后廉政小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登记备查表等制度,适时开展廉政回访。

纪律审查报告范文 第3篇

2018年,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视察广东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会议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和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严格履行职责,对照“六大纪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贯彻落实惩治涉黑涉恶和“保护伞”专项工作及扶贫领域腐败专项工作,扎实做好对各授权管理单位的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监督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进一步严明纪律,多措并举督导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落实开展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工作。一是深化党风廉政监督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会同驻在部门制定《市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要点》《市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二是抓好学习宣贯,强化思想认识。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纪律要求,要求干部员工做到“七个严禁”。通过及时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要求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对照检查,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干部员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谈治国理政第二卷》、《_监察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重点党风廉政教育书籍的学习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及自身廉政建设的重视,筑牢思想底线。三是加强党性教育,严防节日腐败。认真组织学习《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中国_党纪处分条例》、《中国家规》等党纪法规学习资料,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求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带头防腐,管好下属,教育引导家人,厉行节约,树立廉洁家风。重大节日前编发廉政建设短信,督促驻在部门全体干部员工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廉洁意识。

二、落实执纪监督责任

落实市纪委监委《东莞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试行)》的片区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重点工作并逐步推进。一是配合市纪委监委四室认真开展监督对象相关情况统计工作,摸清授权管理单位的党组织、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数目、基本信息等情况,为今后纪检监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认真研究学习并落实市纪委监委对口处室的工作部署,草拟《驻市商务局纪检组开展执纪监督和督导工作内容及流程要点》。驻市商务局纪检组召开授权管理单位执纪监督工作会议,向授权管理单位传达《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会议精神,强调各授权管理单位认真落实执行相关工作措施,要求将相关工作部署及时向单位一把手汇报。三是落实执纪督导工作重点的工作部署,对驻在部门属下的口岸服务中心、促进中心和各分局,授权管理单位如市经信局、东莞检验检疫局、中石化东莞石油公司、东莞盐业公司、经协办等,以听取汇报、重点谈话、查阅资料、参加会议等方式开展执纪监督和督导工作。四是督促授权管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开展提醒、函询、诫勉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将谈话提醒作为加强教育和监管的常态化手段,并将开展情况定期报送我组汇总,要求各单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防微杜渐,我们同时及时转发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发挥警示作用。五是组织单位按时填报中央巡视组、省巡视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汇总相关情况上报市纪委监委;六是组织授权单位报送市管干部名册,督促单位做好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的前期工作,为今后搞好廉政生态建设打下基础。七是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购买《纪律教育读本》、《镜鉴》有关资料并分发各授权单位,督促单位抓好“自查自省自律”教育,取得一定效果。八是牵头开展对市商务局公共服务“吃拿卡要”整治工作。组织驻在部门的科室对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落实,形成整改报告经局党组审查后报送市纪委。

三、认真开展执纪审查工作

我组认真落实执纪审查相关制度,强化办案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工作,派员到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协助上级部门对所辖片区的信访举报问题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着力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市纪委的部署,对授权管理单位的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基层正风反腐情况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对驻在部门的12345投诉热线、政府信访、局长信箱、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的投诉问题及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并报送线索统计表。组织授权单位开展排查已受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追究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情况,定期汇总及时报告上级,并跟进相关后续工作。

全年上级纪委转来信件问题线索均按依法依规处理。同时注重从审计报告和内审资料中发现问题和相关线索,及时找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形成初步处理方案请示上级,做好谈话或函询工作,注重谈话安全及信息保密,调查核实及时报告市纪委监委及局党组。

四、认真落实惩治涉黑涉恶和“保护伞”腐败专项工作

(一)按照上级部门对专项工作部署,召开对授权管理单位的执纪监督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市纪委监委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涉黑除恶专项工作及扶贫领域腐败专项的相关工作,并纳入执纪监督日常工作内容,作为本单位执纪审查重点,从八个方面的措施重点落实执纪监督及督导相关工作。

(二)组织驻在部门和授权管理单位认真落实涉黑涉恶腐败相关工作。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派驻纪检组和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管理、专项登记、建立专门台账。二是按照《东莞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大起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排查2013年至今涉黑涉恶腐败的案件线索,并将驻在部门和授权管理单位的排查情况汇总上报。三是要求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更新本单位(企业)岗位廉政风险点,重点加强对敏感岗位的党员干部及其他行驶公权力的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落实监督职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要求授权管理单位对2013年至今所查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执纪监督工作。继续按照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及流程重点要求,运用听取报告、参加会议、重点谈话和查阅资料等途径对驻在部门和授权单位进行督导。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问题发现长效机制的指导精神,在驻在部门和试点单位探索建立中层正职干部问题线索活页本;在驻在部门和试点单位探索建立中层正职干部廉政档案;定期收集驻在部门和授权管理单位《纪检组授权管理单位工作情况周报》、《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等相关信息,建立政治生态数据库。

纪律审查报告范文 第4篇

****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政法委及上级院指导精神,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和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强化内部监督和执法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务督察工作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制定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检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措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首的领导小组,积极动员,迅速开展学习教育和清理工作,通过自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对上下班、日常值班、私人会所、高级消费娱乐场所、执法办案、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今年来,我院共组织检务督察25次,对组织纪律涣散、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5项问题进行了整个。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四、强化执法监督和外部监督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我院加强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自侦案件、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等重要办案环节进行实时监督,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形成依托内部监督、开展家庭监督、发动群众监督、深化舆论监督的工作合力,把对干警的教育监督落到实处。今年来,我院共进行执法办案监督22次,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五、信息工作

我院狠抓纪检监察信息和调研工作,撰写文章二十余篇,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采纳并在内刊发表信息及文章4篇。

六、加强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

今年来,我院协助邢台市检察院调查案件1件,及时高效的完成了协查工作。我院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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