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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与转让案例(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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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与转让案例(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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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与转让案例 第1篇

设计图纸中的小问题,设计单位一般不给走“设计变更”,虽然会帮你重新画图。

因为一旦认定了设计变更,就会影响设计院的业绩,也影响设计中心的业绩,还要产生一系列的变更手续。

大家都嫌麻烦!

于是,很多图纸小问题,就不走设计变更了!

但是,一旦涉及到合同金额变化,你再不走变更就不合理了,尤其是合同金额变动还非常大的情况下。

比如一次审计,设计变更引起合同金额变动20万。

我们初时认为:施工单位没按图施工,造成工程造价增加。

施工单位当然不认:“你们有设计变更,当然得付工程款!”

向他们要设计变更,他们说:“现场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都认可的变更,变更图纸也有!”

确定有变动后的图纸,但是没有变更文件和手续啊,理论上我们审计是不会认可随便拿来的图纸的。

现场工程师告诉我们:没有走正式设计变更,确实是要求图纸变更了;

当询问设计中心时,他们压根儿不知道有这一项设计变更。

这就神奇了!

最终查出来是:施工单位和现场工程师直接与设计院联系的,然后画了一版新图纸,没有经过设计中心复核!

负责的设计师最后也说,他只是听人说了这么一回事儿,因为没有正式文件和后续,也就没上心,毕竟原图纸确实有错误!

最新的图纸,连公司设计中心都没有,有点扯!

对于设计师来说,你听说了,不需要跟进一下吗?这还涉及到了一部分提升成本的工程量呢?那可不是简单的图纸小错误啊!

设计变更为啥不分发给成本部门一份?等到结算时,才说有这回事?

解释更奇葩:“这又不是大金额,不用走变更!”

“20万不是大金额?”

“相对于近2亿元的总合同金额,20万就是小钱!”对方解释。

可20万真的是小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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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与转让案例 第2篇

若是二三十年前,公司管理不规范,税局也不细查,付款时只认老板,不认合同,也可以说得过去。

当前市场都过了繁荣期了,你还这样整?

那是一份设计合同,小合同,半玻璃半石材的幕墙二次设计(8元一平的设计费),钱倒没有多少,但是合同签订单位和收款单位却不是一家。

这种低级错误,财务一定能看出来,事实上,财务也知道,但不控制。

问:“乙方都不一样,不应该作废原合同,重新签订新合同吗?”

设计中心答:“其他内容都没变,而且中标单位和“原来的合作单位”的老板是一家的,所以直接就用原单位设计了!”

我们在天眼查中看过两家单位的注册信息后,压根儿不是一家,于是再问:“这么说,中标单位和老单位是一家老板?”

刚开始他们还说,老板应该是一个人,只是注册信息不一样。

后来让他们提供证据,才解释:“合同是新中标单位,是一家新单位,但是设计中心觉得他们方案不行,水平也低,就让原来的一家单位承接了设计工作,合同内容没变。”

这不仅仅是没签订补充协议的问题,而是上升到“私自变更中标单位”的问题了,审计要按舞弊处理时,分管设计的副总裁出面了。

副总裁说:“这事儿我知道,两家单位的老板,是兄弟俩!合同转让是双方都认可的!”

有副总裁的背书,自然不能直接按招标舞弊问题处理,只能按“没有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没有变更乙方单位”来处理!

好在,设计成果和设计单价并没有出现大问题。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案例 第3篇

一次营销审计,活动推广类合同的合同价50多万,但实际支付的款项超出80万了。

问营销部门:“你们原合同约定的工期只是6个月,合同已经到期了,为啥还继续执行?”

项目营销总解释:“我们觉得效果好,就按原单价一直执行下去了。”

再问财务部:“合同金额已经超支了,你们为什么没有控制?”

财务回答:“营销部门有发票、有验收手续,他们还说可以当作单价合同,单价没变,我们财务也不能不付款呐!”

再问项目公司总经理:“合同额可以超支吗?”

总经理说:“理论上是不可以的,但特事物办!也要根据营销需要啊!”

以上回答,就算说得通,但还有1个问题没法解释:“原合同约定,搞3次活动免费赠送一次,如果原单价是2万,一个月算4次,算下来单次也只有万元,你们合同期结束后的活动都是单次2万元,这是怎么个说法?”

他们也只有硬解释:“这些后续的都是按合同单价计算的,没说赠送的,下次我们会注意!”

他们一直在回避一个核心问题:“原合同结束了,为啥不续签合同?”

只给了一个草草的解释:“签订新合同审批周期长!”

说白了是嫌麻烦!

审计又追查他们的“效果好”都好在哪里,让他们提供具体引流效果、成交效果,但他们只有花钱的记录,没有推广效果的评价。

事实上,也不会有什么效果评价,一年内的成交客户,80%都是分销带来的,约18%是全民经纪人和老带新,只有极少数成交客户是自己的渠道!

结论甚至可以这样做:成交额与该活动没有半毛钱关系。

只是这种结论太极端,毕竟还有品牌宣传的作用,不一定是直接成交。

无论怎样,效果并不会太好,但合同却一直能够执行,这可不止是项目营销部、营销总的问题,财务、项目总经理就没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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