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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于xx年xx月xx日在xx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为:xxx,婚后于xx年xx月xx日育有xx,名为xx。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婚后生活期间,家庭矛盾持续不断(根据自身情况写明具体的离婚理由,如家暴、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等),夫妻感情破裂。现原告依据《_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本人签字、捺印)
xx年xx月xx日
赡养协议书样本
协议书
一、甲方要求办理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合法手续,并且赡养父母的职责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同意甲方要求,并自愿放弃同等条件下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权利。
三、甲方负责父母赡养、生活、养老的问题。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计生部门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单位盖章: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第二篇:顺德区农村五保供养协议书(样本) 900字
顺德区农村五保供养协议书(样本)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五保供养对象)
根据_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_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_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甲方对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养内容
1、甲方按月供给乙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顺德区政府当年度公布的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执行。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如对象没有住房则订立该条款,有则不需要)
3、甲方为乙方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4、甲方对乙方的门诊开支给予适当补助,门诊次数较多或金额较大的,就诊时应经甲方同意,否则不给予补助。
5、甲方在乙方死亡时负责为乙方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甲方保证乙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乙方是未成年人则订立该条款,否则不需要)
二、供养时间、形式
从200 年 月 日开始,采取在家分散供养的形式,由甲方提供照料。
三、乙方财产的处理
1、乙方在申请入五保供养前,应将自有的财产情况向甲方如实申报,订立本协议后,乙方应将其财产交由甲方代管;
2、乙方的股份分红、土地补偿款或其他形式的'收益,由甲方进行代管,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协议签订后,如无特殊原因(除孤儿到未成年解除五保供养协议外)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协议,如乙方要求解除协议或乙方擅自以转移、转让、抵押或其他形式处理其所有的财产,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的财产(包括申报的财产及新增的财产)归甲方所有。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在供养期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并以查实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再承担供养义务,乙方必须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2、乙方入保时是未成年人,除残疾人外,到其年满18周岁时(最迟可延至其完成普通高中学业),本协议自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
年 月 日
原告于xxxx年xx月xx日进入被告处工作,双方曾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原告担任经理职务,月薪xxxx元。但被告从未支付工资,原告于xxxx年xx月xx日离职。xxxx年xx月xx日,原告向桐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告支付工资xxxx元。同年xx月xx日,桐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劳动争议裁决,对于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原告现对该裁决不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诉请。
赡养案件答辩状
赡养纠纷答辩状一
答辩人张三,男,XX岁,XX族,住XX县XX镇XX街XX号。
被答辩人李四,男,XX岁,XX族,住XX县XX镇XX街XX号。
因被答辩人李四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
1.被答辩人李四与被继承人李甲之间无收养关系。
被答辩人自称其过继给李甲做养子,无任何书面凭证,而法律也不承认新中国成立前嗣子的合法性。
被答辩人虽然于20XX年X月李甲去世时自称为养子并参加了葬礼,但事实上,40多年来,被答辩人未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过,且李甲晚年时,被答辩人李四也未尽过任何赡养义务,被继承人也不承认有这个养子。
2.答辩人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理应继承李甲的全部遗产。
答辩人是被继承人依法经公证收养的养子,来一直承担着对被继承人的赡养义务。
被继承人父母早已去世,又终生未娶,被继承人没有其他合法继承人,其遗产应该由答辩人全部继承。
请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并根据我国继承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要求。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附:1、民事答辩状副本X份;
2、李甲收养李四的公证书及附协议书复印件X份。
赡养纠纷答辩状二
答辩人杨______,女,___岁,汉族,______市人,本市_________厂工人,现住本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
因原告李_____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我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有权继承遗产。
原告在起诉书中诬告我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长期婆媳不和,事实恰恰相反。
我自______年嫁到李家,______年后丈夫、公公相继谢世。
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眼见婆婆年老体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顾,一直未再婚。
此后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关系很触洽。
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
来,我与婆姿相依为命,对婆婆照顾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边,给了她极大的安慰,从未发生大的争执。
家里的主要家务由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请人修缮。
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时主动干点家务也是正常的。
______年姿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起诉中诬告我只顾自己快活,要婆姿为我操持家务,以此证明我未尽赡养义务,实属居心叵侧。
倒是原告未对自己的母亲尽应尽的.义务,长大结婚都是我与婆婆一手操办,婚后专顾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亲的生老病死漠不关心, 人一死就吵着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
二、关于遗产的分割,原告在起诉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继承,我可以继续住在东屋,对此我坚决反对。
我与原告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考虑继承份额时,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考虑继承人对死者在生前所尽的义务。
我负担全部赡养责任,尽了应尽的义务,理所当然应继承较大的份额我要求继承堂屋与东屋〔86平米)。
总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担负了养家的重担;第二,我对婆姿尽了全部赡养义务:第三,我负责对房进行了必要的修缮。
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根据《继承法》第12条规定之精神和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
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书:本市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赡养纠纷答辩状三
答辩人 齐××,女,46 岁,汉族 ,辽宁省鞍山市人,鞍山钢 铁公司××厂工人,住鞍山市××区××路 46 号院。
电话: 因原告刘××诉我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我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有权继承遗产。
我于 1976 年嫁到刘家后, 就承担了家中的主要家务。
1982 年、1983 年丈夫、公公相继去世,使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
由于当时婆婆年 老体弱,小姑子刘××尚需人照顾,我操持起了繁重的家务,使一家 3 口和睦相处、生活美满。
1984 年原告出嫁后,我与婆婆相依为命,对 婆婆照顾周到。
为了使婆婆能安度晚年,我一个承担了全部家务,包 括房屋的修缮等重体力劳动。
由于不忍婆婆一人独立生活,我一直守 寡未嫁。
年底,婆婆病逝,是我一人操办料理后事。
原告在起诉 状中诬告我虐待婆婆,对婆婆未尽赡养义务,与事实不符。
事实上,倒是原告对自己的母亲从未尽过义务。
原告结婚时,婆 婆和我共同张罗操办;其婚后只顾自己的幸福快乐,对其母亲的生老 病死漠不关心,从不过问;婆婆刚一去世,原告就来找我吵闹,要求 由他一人继承全部房产,表现得十分不道德。
根据《继承法》第 12 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 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公婆的财产。
2、我应分得房产的大部分。
在对房产的分割问题上,我与原告同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1- 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应当考虑继承人 对死者生前所尽义务的多少。
我对公婆负担了全部赡养责任,尽了全 部义务,理所当然应当继承遗产的绝大部分。
因此,我要求继承北屋 1 间和东屋 2 间,共计 平方米,其余北屋 2 间(共计 54平方米) 由原告继承。
总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承担了养家的重担;第二,我 对婆婆尽了全部赡养义务;第三,我曾出资对房屋做了必要的修缮。
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根据继承法上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对 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无理的诉讼请求。
宁国市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答辩人齐××
20XX年 4 月 30 日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据《_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有所养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一)被赡养人自由选释单独居住或与赡养人同住,由一位赡养人赡养或由几位赡养人轮流供养以及其他生活和供养方式。
(二)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的住房不破漏、不潮湿、采光好,能及时维修,维修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2.被赡养人有四季适用的衣服、鞋袜、被褥、蚊帐、席子以及其他生活必须品。
3.被赡养人有足够的粮食、食油及燃料(柴草、煤炭、煤气或天然气)。
4.被赡养人有一定数额的零用钱,由赡养人视其情况分付。
5.保障被赡养人的生活用水用电。北方地区保障冬季取暖。
被赡养人:___________
赡养人:_____________
浅析赡养案件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石,孝的一般表现为孝顺、孝敬等。孝顺指为了回报父母的养育,而对父母权威的肯定,从而遵从父母的指点和命令,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赡养案子却逐年上涨,究其何故导致父母子女对簿公堂,浅谈几点意见;
一、经济贫困导致。赡养案件大多发生在经济条件相对困难的家庭出现,由于赡养人自身家庭负担较重,生活有一定困难,因此在赡养老人上不愿承担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引发赡养纠纷。
二、多子女现象引发赡养纠纷。多子女家庭中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易出现儿女间、妯娌之间互相攀比、推诿,导致老人无人赡养。
三、子女长年外出务工致老人生活无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人员外出务工,其中有部分外出人员未妥善安置家中老年人,使老人失去生活来源,只好依靠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
四、法律义务观念缺失引发。部分人的.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较差,把市场经济中一些商品交换的概念带入家庭生活的范畴。由于老人大多无固定收入,有些人便认为老人吃穿用住、疾病治疗都需要自己经济上的花费,把老人当做家庭包袱,漠视对老人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五、分家析产矛盾产生。中国老人的习惯是在子女成家后分家独自生活。一些老人不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将家产全部分割给子女,不给自己预留后续生活及自身所需,而把家产全部分割给子女,自己今后的生活则完全依赖于子女供养。在分家过程中,由于受家庭实际状况及老人主观上的因素等影响,难免在财产分割上存在不平均或财产争议,这种状况极易引起日后在赡养问题上的矛盾。
六、子女对老人缺乏关爱。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也越来越忙碌,而老人为其子女劳碌一生,到了晚年,确只能空等家中,有少数老人为了引起关注,无理取闹将其子女诉至法院,引发赡养案件。
七、单亲家庭未尽抚养义务。夫妻离婚后,一方未尽抚养义务,在其无生活能力后要求子女抚养,遭到拒绝,引发赡养案件。
针对赡养纠纷较为突出的现状,我本人浅析认为要解决该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这一美德在逐渐淡化。因此,有必要对这一传统美德大力弘扬,形成敬老养老的良好道德风尚,彻底铲除滋生不赡养老人现象的土壤。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对赡养人的范围和赡养的义务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此,各级组织要相互配合,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使有关赡养的法律规定普及,使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明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可结合案例实际,配合宣传计划生育国策,改变“多养儿女好防老”的旧观念,树立“少生子女更易养老”的新观念。
3、健全社会保障机制,鼓励更多的人加入社会养老保险。相对于依赖子女赡养这种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赡养方式来说,改革滞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推广社会养老保险无疑更适应目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社会爱心人士多办好养老院,成立养老基金会,保证老人享有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民政等有关部门也应发挥作用,通过系统工程,使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4、人民法院妥善处理赡养纠纷案件,扩大办案社会效果。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对赡养、遗弃等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案件的调研。法院对赡养纠纷案件要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生活困难的、给予司法救助,在审理过程中,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争取调解结案,为老人解除后顾之忧。使双方避免矛盾激化,影响感情。
赡养老人是孝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发扬中国优良的传统敬老、爱老 ,有事没事都要抽出一些时间去看望老人,让老人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能够与儿女相聚谈心也是每个老年人所期盼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备的重要因素。
被赡养人:王**
性别:女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赡养受赠人:王允莲
年龄:**岁
住址:*****
一、基本情况
王洪莲、女、家住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10号楼3单元401室。现年68 岁。因其身体衰弱,行动不便,儿女无力照料,遂由外孙女王允莲,外孙女婿郑磊给予赡养照顾。
王允莲、郑磊保证继续悉心照顾王洪莲、李士泉、负责其日常饮食起居,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让老人安度晚年。王洪莲去世后由王允莲、郑磊负责送终安葬,并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照料王洪莲之子李士泉,直至李士泉去世(具体责任义务另行协商)。
二、赡养受赠人、赡养人承诺
1、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负责被赡养人生活、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必要时陪同被赡养人出行和外出活动,并提供交通便利;
3、被赡养人生病,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负责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负责联系医院,陪床照顾;
4、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歧视、虐待或遗弃被赡养人,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5、代理被赡养人的外部事务,帮助其领取村委(大队)等社会外界发放的补助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等;
6、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个人、组织不得干涉;
7、被赡养人去世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
8、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事宜;
为感谢王允莲、郑磊的悉心照顾,王洪莲愿将自己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 16号楼1单元401室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赠予王允莲、郑磊。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王允莲、郑磊享有王洪莲在法律范围内对上述财产的一切权利。
三、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王洪莲、王允莲、郑磊各执一份,证明人 保存一份。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受赠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2021年12月5日,被告一驾驶贵xxxxxx小轿车行驶至xxxx时,违章行驶至非机动车道,轧到原告的脚,导致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桐梓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该事故由被告一负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后,原告被送往xxxxx医院住院治疗。该起事故造成原告各项损失共计xxxxx元,其中,营养费xx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xx元、误工费xxxxx 元、护理费xxxx元、交通费xxx元、治疗费xxxx元、后续治疗费xxxx元以及鉴定费xxxx元。另查,被告一在被告二处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xx万元(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协议,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诉请。
( ) 字第 号
兹证明被赡养人______(男或女,出生年月,现住___省___县___乡___村)与赡养人______(男或女,出生年月,现住___省___县___村)、______(男或女,出生年月,现住___省___县___村),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愿签订了前面的`《赡养协议》,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协议上签名(盖章)。 当事人签订上述协议的行为符合《_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_婚姻法》的规定。
_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签名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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