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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检公刑不诉〔〕1号
被不起诉人陆勇,男,1968年4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196804062830,汉族,大学本科,私营企业主,无锡振生针织品有限公司和无锡绿橙国际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紫金门花苑5号501室。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于11月23日被沅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经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沅江市公安局执行逮捕,3月30 日由沅江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同年12月24日,经沅江市人民法院决定,1月10日,由沅江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同月29日,由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辩护人张青松、张宇鹏,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由沅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陆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销售假药罪,于204月1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于同年5月12日将本案退回沅江市公安局补充侦查,沅江市公安局于同年6月10日将本案重新移送起诉至本院,同年7月10日本院将本案审查期限延期15天,同年7月22日,本院对陆勇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销售假药罪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沅江市人民法院受案后,因陆勇经传唤不到案,于同年12月23日裁定中止审理,次日对陆勇作出逮捕决定。201月10日, 陆勇被沅江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同月27日,本院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撤回起诉,同月29日,由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沅江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认定的犯罪事实:
自2013年以来,陆勇销售这几种药物的金额达300余万元,期间又多次按照Jainsanjay的授意将这些钱款汇给浙江省义乌市从事外贸的张金霞账户上。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核心提示:字()xx号xx犯罪嫌疑人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民族___,籍贯_____,文化程度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法犯罪经历:____________________……
字()xx号
犯罪嫌疑人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民族___,籍贯_____,文化程度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法犯罪经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的行为触犯了《_刑法》第条第款,涉嫌罪,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129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x年x月x日
(1)犯罪嫌疑人xx现。
(2)附本案预审卷宗共xx卷xx页。
XX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犯罪嫌疑人王广庭,男,19xx年7月23日出生,xx省xx市人,身份证号码:21010519xx0723xxxx,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住xx省xx市xx镇河西村。20XX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x月x日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我局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广庭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由xxx报案至我局。我局于20XX年9月6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广庭于20XX年9月7日被抓获归案。本案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20XX年9月6日晚8时许,犯罪嫌疑人王广庭携水果刀作案工具,与巩广启、张振炎一行人在城南乡电影场看电影时,受巩广启教唆指认了受害人黄朝杰后,以教训受害人黄朝杰为名,张振炎与犯罪嫌疑人王广庭将受害人黄朝杰拉出电影场实施了殴打,因受害人黄朝杰身强力壮遂进行了反抗,王、张二人因此没有占到便宜。后犯罪嫌疑人王广庭气急之下掏出了装在裤兜的水果刀,朝被害人黄朝杰大腿上恶狠狠地炸了几刀,致使被害人黄朝杰股动脉被刺破,顿时流血不止。巩广启、张振炎、及犯罪嫌疑人王广庭见势就逃离了现场回到自各自家中睡觉。此时被害人黄朝杰被当地群众送至xx医院抢救,后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至9月7日凌晨死亡。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报案记录、现场勘查笔录,被害人尸体、现场提取检验材料检验报告,作案用的水果刀,犯罪嫌疑人王广庭亦供认不讳。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王广庭采取暴力手段,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致他人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经触犯《_刑法》第xx条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xx条之规定,特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1、首部
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涉嫌罪名、案件来源、侦察过程中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以及犯罪嫌疑人归案的情况。
2、正文
包括公安机关依法查清的犯罪事实,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写明案件的有关情节以及制作起诉意见书的理由。
3、尾部
写明拟移送的检察院的名称或本院公诉部门、制作文书的日期,并加盖公安局局长和公安局印章或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公章。
4、附项
写明移送卷宗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现在的处所、随案移送的`物品、被告人是否已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1)标题。由制作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分两行居中写,上行写制作机关名称,即“×××公安局”;下行写文书名称,即“起诉意见书”。
(2)文书编号。由公安机关代字、办案部门代字、文书代字、年度号和顺序号组成。如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队制作的第15号起诉意见书,其文书编号可写为:“石公刑诉字15号”。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这部分内容分为两个自然段。
①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事项。应依次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单位及职业、住址。其中,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应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书即户口簿、身份证为准,与犯罪有关的别名、化名等可用括号注明。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的,应写明其国籍及汉语译名,并在汉语译名后用括号注明其在本国使用的姓名。单位及职业,应合并为一项列写,如“×××公司经理”。无单位的,只写其职业名称。
②违法犯罪经历。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前科劣迹,一般应写明犯罪嫌疑人因何种违法行为,于何时受到何单位何种处分。同时,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因本次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4)过渡语。
用过渡语引出正文。具体表述为:“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
正文部分应写明两项内容,即犯罪事实、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1)犯罪事实
犯罪事实应写明经侦查终结认定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即写明犯罪嫌疑人在何时何地,在何种情况下,出于何种动机和目的,采取何种手段实施犯罪,涉及哪些人,具体犯罪的情形,危害后果,事后态度等。
特别是应当写明证实犯罪嫌疑人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关于证据的写法有多种形式。可以边叙述犯罪事实,边列写证据;也可以在叙述完事实之后,另起一段,列写证据。如采用后者,也应该达到列写证据有针对性、目的性。而不应该简单地套用惯用语,使列写证据失去了证实犯罪事实的作用,仅仅是作为一种程序性用语。如“上述事实,有书证、物证、现场勘查笔录等证实,犯罪嫌疑人亦供述在卷(或供认不讳),足以认定。”
(2)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①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的《刑法》条款,以及涉嫌什么罪。
②制作起诉意见书的《刑事诉讼法》依据,即《刑事诉讼法》地一百二十九条。
③处理意见。
这部分内容的格式较固定,按照统一的格式填写即可。具体可表述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_刑法》第×条×款,涉嫌××罪。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件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1)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名称。分两行写明,上行写“此致”;下行写“×××人民检察院”(此项顶格写)。
(2)公安局长印章。此项在右下方注明“局长”,然后用印。
(3)制作日期并加盖公安机关的公章。
(4)附注事项。在文末左下方写明附注事项:①犯罪嫌疑人现羁押于×××(处所,或住在何处);②附本案预审卷宗×卷×册×页;③附送赃物、证物情况。
尊敬的法官:
我代表某公司向您提交起诉意见书。我公司认为,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我们的知识产权,导致我们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公司决定向您提出起诉,要求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我公司的经济损失。
我公司经过调查发现,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我们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而且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公司认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必须得到严厉的打击和惩罚。
为了证明某公司的侵权行为,我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据和资料。这些证据和资料包括商标注册证明、专利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侵权照片等。这些证据表明,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我们的知识产权。
我公司认为,某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并且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公司请求您依法判决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我公司的经济损失。同时,我公司也希望您能够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最后,我公司再次强调,知识产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我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您能够依法公正地处理此案。谢谢!
敬礼!
辩护人:xxx
十月二十九日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奥援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朱家庆及其母亲赵福兰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贵院正在审查起诉的涉嫌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朱家庆的辩护人。根据会见犯罪嫌疑人和有关人员,辩护人根据所了解的本案案情比较轻微的事实,现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供贵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考虑。
建议人民检察院对朱家庆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1、20xx年8月2日下午4时许,朱家庆发生故意伤害受害人崔宝利的行为事发突然,没有事先预谋、涉嫌犯罪的行为因一时着急偶然发生。从实施伤害行为和造成的伤害后果看,虽然给受害人造成轻伤后果,但情节相对轻微。事发以后本人立即表示悔意,尤其是在公安机关羁押期间,本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一时冲动给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自愿认罪。本人已经通过辩护人和其家属向受害人表示赔礼道歉。
2、事发后,通过嫌疑人家属、辩护人与受害人积极沟通协商,当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嫌疑人通过其家属就受害人本次受害损失予以赔偿,即赔偿受害人医疗费1000余元,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5000元。同时就朱家庆的错误行为已经取得受害人崔宝利的谅解,崔宝利表示放弃追究朱家庆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受害人同时也希望司法机关不再追究朱家庆的法律责任,撤销案件或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结合本案的基本事实和朱家庆到案后的全部表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2条,辩护人认为对于犯罪后,加害人能够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认罪悔过、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视为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的降低,没有采取羁押措施的必要,甚至于失去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特殊预防意义,对其决定不起诉就很有必要。为此,建议检察机关在对本案审查起诉期间,本着维护法律尊严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对本案嫌疑人朱家庆做出不予起诉决定。
移送审查不起诉意见
书检 移不诉[ ] 号
一、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写清其身份),工作单位、职务、现住址。
前科情况。
二、案由和案件来源,立案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三、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
四、提请不起诉意见的理由、法律根据和对犯罪嫌疑人及扣押物品的处理建议。
五、落款:此致单位。
提出不起诉意见单位(章)
六、附:随案移送案件材料、证据;
犯罪嫌疑人现在处所。
起诉意见书格式
×××字第号
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
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
第二部分:案由和案件来源。
第三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
第四部分: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人民法院
检察长(员):×××
×年×月×日
起诉意见书(一)
犯罪嫌疑人秦×,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省×县人,初中文化,无业,住址:××市××街×号。
违法犯罪经历:××年×月×日因抢劫、盗窃罪被×市×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年1月18日释放; ×年×月×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市公安局逮捕。
犯罪嫌疑人秦×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月×日×时由本市××派出所公安人员抓获已送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月×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秦×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年×月×日17时许,秦×和其女友等人酒后准备到田×家玩,行至机械家属院194号时,遇到帮助别人料理丧事的黄×,黄×说“敢从这过我就弄死你”。()秦×将其女友送至21排房后,遂即叫田×等人返回原处,用随身携带的剔骨刀照黄×腹部猛刺一刀,尔后逃窜,黄×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黄×系被他人用刀刺伤腹部致胰十二指动脉破裂及下腔静脉破裂大出血性休克循环衰竭死亡。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证人王×、李×等证言,刑事技术鉴定,现场勘查笔录,作案凶器剔骨刀一把,秦×对所犯罪行亦供认不讳。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秦×的行为触犯了《_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实现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市公安局(印)
核心提示: 字 号 犯罪嫌疑人_______,男(女),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生,民族 ___,籍贯 _____,文化程度______ ,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违法犯罪经历:______________字() 号
犯罪嫌疑人_______,男(女),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生,()民族 ___,籍贯 _____,文化程度______ ,单位及职业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经我局侦查 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 的行为触犯了《_刑法 》第 条第 款,涉嫌 罪,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129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
局长(印)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被告王XX,男,现年XX岁,XX市人,X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XX市南郊区双港乡双港村。被告王XX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务农。19XX年XX月XX日被拘留,19XX年X月X日被逮捕。
被告人宫XX,别名宫XX、宫大X、男,现年XX岁,XX省东阿省人,X族,初中文化,原系XX市红旗运输场工人,家住XX市河西区大沽路1325号内24号。被告人宫XX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到红旗运输场做工。19XX年XX月XX日被拘留,19XX年X月X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XX,男,现年XX岁,XX市静海县人,X族,高小文化程度。原系XX市南郊区建筑公司工人,家住南郊区南羊乡南羊村。被告人张XX,自幼上学,后在乡里务农,1985年参军,4年后复员到XX市南郊区建筑公司做工。19XX年XX月XX日被拘留,19XX年X月X日被逮捕。
被告人王XX、宫XX、张XX轮奸一案,经本局自19XX年X月X日至19XX年X月XX日的预审和调查,证实上列被告人犯有如下罪行:
19XX年XX月XX日下午,被告王XX将被告宫XX、张XX纠合到家中,计议外出拦截妇女。当日晚8时许,被告王XX身带菜刀一把,伙同被告宫XX、张XX骑两辆自行车沿津沽公路东行,至后辛庄双洋渠桥上等候拦截妇女。当未婚女青年宋XX与对象季XX骑车经过时,三名被告上前将宋、李截住,被告王XX、宫XX以诬陷李是“刘二”,与刘有仇为借口,将宋、李劫下自行车,王、宫二被告对李恫吓,被告张XX上前一拳将李打倒,抢走李的军帽。在宋、李二人苦苦哀求时,被告王XX掏出菜刀威胁,并用刀背猛砍宋、李背部。将宋、李劫持至桥南后辛庄稻场内。被告王XX用菜刀拍李的头部,进行威逼,并伙同被告张XX将李看住,被告宫XX将宋带至稻地沟内,以暴力捺倒,强行_。尔后,被告王XX、张XX将宋轮流_,三名被告为了发泄_,各将宋轮奸两次,并在轮奸时以下流言语、_动作肆意蹂躏。被告宫XX还对宋百般侮辱、毒打。宋被害后痛不欲生,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摧残,后果极为严重。被告王XX等三人轮奸宋XX后,约晚10时许,行至双港大队附近又遇上正在谈恋爱的男女青年古XX、赵XX,三被告欲对赵进行污辱,后因王XX与古相识未得逞。被告人王XX品质恶劣,流氓成性,从19XX年至19XX年先后与刘XX等三人进行流氓活动,并有结伙盗窃工业用铜400余斤、橡胶200余斤等犯罪行为。在轮奸妇女犯罪活动中积极纠合同伙,并手执凶器,威逼被害人,以暴力强奸妇女,是轮奸集团的主犯。被告人宫XX一贯打架斗殴、流氓、盗窃,先后被拘留教育两次,在轮奸妇女犯罪活动中,积极参与拦截妇女,首先进行强奸,并毒打、恐吓被害人,是强奸集团的从犯。被告人张XX一贯目无法纪,因拦截妇女,殴打民警、保卫干部,分别受过开除团籍和行政拘留处分。在轮奸妇女犯罪活动中,趁机进行抢掠、毒打、恐吓被害人;并参与强奸蹂躏妇女,是轮奸集团的从犯。
综上所述,被告王XX、宫XX、张XX三人一贯为非作歹,屡教不改,竟以暴力胁迫手段持刀轮奸未婚女青年,情节极为恶劣。其行为触犯了《_刑法》第139条的规定,构成强奸妇女罪。为此,将本案依法移送你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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