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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研究是经济法学学术研究的起点,而应用研究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目标。基础研究重点在于探究经济法现象的本质,研究经济法的价值,通过对经济法现象的研究,得到经济法律的基本规律,揭示经济法现象的本质原因。而应用研究重点在于探究经济法的具体问题。它通过对经济法具体问题的深入探究,探讨出一套适合特定法治情况的可行方法。经济法学学术的基础研究,重点在于抓
住经济法现象的普遍规律,找到法治情况的通用法则,以便于发生法治问题时有理可依,有据可查。经济法学学术的应用研究,则侧重于寻找到经济现象的具体对策。一般情况下,通过对某些具体问题的分析,找到关于该问题的具体经济法对策,应用研究相对于基础研究来说,针对性更加强烈,对问题的处理更加细致化。我国经济法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联合起来,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不断强化基础理论,深入探讨实际情况下的法治应用问题,是解决经济法问题的必要途径。
19世纪,随着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全能政府”开始向“守夜人”[1]方向发展,经济法理论开始形成。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陷入经济危机。同期,罗斯福新政开创了资本主义经济政府干预模式,而为限制政府权力,经济法学进入控权时代。与西方发展相比,我国经济法具有特殊性,这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有关。而从计划经济向改革开放变更的过程中,经济法也应实现有“市场调节”向“权力控制”的转变。但目前,我国经济法学在权力控制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本文以此为视角,分析我国经济法的控权困境并提出问题解决路径。
一、新时期经济法困境分析
我国新时期经济法困境主要变现为控权能力不足,具体可分析两方面,一方面:经济法学缺乏相应的控权理论;另一方面:经济法学缺乏关于相应控权制度配套措施的研究。
从控权理论角度分析。经济法控权理论的核心在于明确权力内涵与边界。而我国经济法由于历史与现实两方面原因导致经济法缺乏相应控权理论。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为建立其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同时由于政府完全干预,使得经济法缺乏控权空间。而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依据特殊国情逐步建立其市场经济制度,而由于发展环境特殊,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采用了与西方“自然形成”相反的“顶层设计”模式。这使得经济法在一段时期内受困于国家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不能发挥其控权的能力。因而,我国经济法自建立起,其主要职能变为市场干预,其制度设计也以市场干预为主,缺乏相应控权理论。而随着我国逐步进行政府智能改革,构建“有限政府”。学术界也开始了关于经济法控权理论的讨论,形成了以市场自由调节为主要观点的“市场派”与政府干预,设定权限,进行监督的“政府派”[2]。目前,学术界未能就控权理论达成一致。而依据不同的学术理论将设计不同制度成果,因而目前我国未能建立其相应制度。综上,我国经济法缺乏相应控权理论。
从控权配套措施角度分析。我国经济法学缺乏关于控权制度相应配套措施的研究。具体表现为:缺乏控权实施机构的相关研究、缺乏控权监督机构的相关研究、缺乏关于经济法与其他法域联合控权的研究。笔者认为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为缺乏相应的.实践支撑,我国经济法缺乏控权经验,司法实践中缺乏相应案例可用于理论分析。因而理论界无法做出有效实证分析,从而無法对上述实证与类实证问题做出分析。第二为我国法律具有特殊性,我国法律的法理学基础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同于西方自由、民主、平等的法治理念,我国的法治理念体现出我国特殊国情。因而,西方配套措施建设经验只能起到参考作用,无法形成有效支撑。
二、新时期经济法学困境解决路径分析
综合上述分析,我国经济法学目前面临的主要困境为“控权困境”。而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应从两方面入手。
从控权理论缺失角度分析。笔者认为应结合目前发展趋势建构经济法发展理论。目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型处于深化改革阶段。因而,经济法学控权理论应从主体与权限两方面进行明确规制。首先应明确干预主体。针对行_力分散干预市场的情况进行整合。其次应明确干预权限。在明确干预主体的前提下,应针对不同干预主体做出规范,明确不同干预主体的干预权限。
从控权配套措施角度分析。笔者认为经济法学研究需遵守法学研究的基本路径——即法律实施的有效性应来源于其对法律实践经验的遵从性。因而,笔者认为建构有效的配套措施应从理论与时间两方面入手。理论方面可结合我国其他部门法经验构建经济法学控权配套措施。其可行性依据在于:法律小前提的客观性使其可以被不同法律从不同视角进行解读。因而经济法学也可对行政法领域内的控权问题进行干预。同时为验证理论假设的可行性,国家可通过设立试点的方式获得实践经验,为理论发展提供有效支持。而需要说明的是:区域实践具有区域特殊性。因而在分析实践经验时应充分考虑区域特殊性问题。
三、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新时期经济法在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综合分析控权理论缺失与控权配套措施缺失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界定干预权限与界定干预主义的解决路径,为经济法在控权领域的发展做出理论贡献。
参考文献:
[1]雷玉红.新时期生态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研究[J].中国商论,2016(8):178-180.
[2]杨紫烜.经济法学发展中的理论问题研究[J].财经法学,2016(4):5-14.
加强对经济法可诉性实现模式的研究有助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从更新经济法诉讼理念的高度对其加以综合并创新,以利用现有诉讼机制和创设经济法特别诉讼机制相结合的模式来加强经济法的可诉性。
一、经济法可诉性的概念
对经济法可诉性的理解应当建立在对法的可诉性理解的基础上。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规范所具有的、可由一定主体请求法律公设的机构来判断纠纷的属性。与此相对应的经济法的可诉性是指为了解决经济法纠纷权利主体可诉求于法律公设机构的属性。换言之,在国家调节经济领域发生的法律纠纷,其主体应当有权将之诉求于司法途径解决。
二、我国经济法可诉性现状及其缺陷
第一,有实体权利义务,而无诉权的救济;或规定有法律责任,而无规定责任的适用。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而,由于我国没有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由谁追究、如何追究董事、监事、经理的责任无明文规定,该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也难以落实。
第二,有实体权利义务,也有诉权的规定,但诉权规定很不周全。如《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从法条上看,该条似乎赋予了股东直接诉讼权。然而仅就这一条,亦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仅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而未包括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形;二是未规定该行为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三是根据该条,股东起诉仅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的情形,并且以“决议”侵犯股东合法权益为前提,这就把股东为公司利益而对董事等人的不法行为起诉的股东派生诉讼排除在外。
第三,在有限的经济诉讼中,没有公益诉讼、派生诉讼的规定。经济法律法规即使规定了司法救济,亦只限于当事人(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提起经济诉讼的权利。而就公共性不正当行为来看,由于其损害的利益没有直接落实到具体的社会个体上,不存在民诉法上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因而在诉权的行使上存在梗阻。基于现有规定,没有适合的主体可以对此类不法行为提起经济诉讼,除非行政机关有效执法,否则此类行为仍将逍遥法外。
三、完善我国经济诉讼的建议
1.创设经济公益诉讼制度。所谓经济公益诉讼,是指针对侵害国家经济利益、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经济违法行为,允许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代表国家起诉经济违法行为人的`诉讼制度。在经济公益诉讼中,原告可以是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社会公众,也可以是负有相关职责的行政机关。社会公众和行政机关都能够成为控制经济违法的主体。
2.建立行政程序前置的经济法诉讼规则。起诉一般应以行政先行处理为前置程序。为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权能,避免滥用诉权,社会公众对经济违法行为应先向行政机关举报,只有行政执法机关不予受理或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处理,才可提起经济诉讼。这样做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主动性和快捷性的优势,及时制止和处罚经济违法行为,把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虽然经济诉讼与行政诉讼都可能适用行政前置程序,但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行政诉讼确立的是“民告官”的诉讼机制,其原被告的身份具有恒定性,法院审查的是行政机关所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经济诉讼对原告及被告的主体资格并没有限制,任何有直接利益关系或无直接利益关系的主体都可以提起经济诉讼。法院的审查的范围也十分宽广,不仅局限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也包括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所有主体的行为。
3.关于原被告的规则设计。首先,扩大原告的范围。不仅受害人有权起诉,而且其他一切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组织和个人也享有起诉权。经济诉讼在理论或制度设计上,可能是个人、特定的群体或特定的国家机关,都可以享有起诉权,但起诉的名义可以有特别的规定。其次,扩大被告的范围。包括一切对社会经济整体、全面、长远利益构成威胁或造成损害的组织和个人,不同于行政诉讼将被告严格限定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4.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被告大多在信息、经济实力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而提起诉讼的原告则一般处于弱势,若要求其承担举证责任,显然难度比较大。因此,有必要在举证责任上做出有利于原告的设计,以防止当事人提出的许多经济诉讼案件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社会的公共利益也因此不能获得救济的后果。可见,在经济诉讼中,举证责任应当由被告承担,并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被告必须举出反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不存在违法行为,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原告只需列举发生经济冲突或经济违法的现象即可。
综上所述,经济法的可诉性是一种应然属性,建立完善经济法的诉讼制度将为我国适应司法救济宪法化、国际化、社会化的趋势,探寻经济法上权利的司法救济提供有力保障。
招投标风险。
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一些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采用各种不合理的方式进行竞标,甚至一些政府部门还会对工程招投标进行干预,导致招投标原则不能表现出来。虽然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对工程招投标作了一些规范,但是我国没有对工程法定定额进行明确规定,导致很多单位在施工中出现很多拖欠款项以及故意压价等各种不良现象,最终使工程项目工期过长,对工程经济管理造成一定风险。
合同签订中的风险。
工程在施工之前,需要依据当前的经济以及技术条件等对工程的工期进行预测,还要在这一基础上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在这一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风险:
(1)延误工期。这一风险在实际的施工中经常出现,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风险因素。
(2)合同本身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风险。有些合同没有制定清晰明确的内容,有些条文没有进行准确、清晰的说明,导致合同本身存在很大的风险。另外,有些单位虽然获得了合同,但是由于使用的是非法手段,给双方都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3)材料采购风险。这是由于合同没有对材料的采购作出明确的规定所造成的。首先,材料在市场上的价格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化,但是合同没有对这方面进行合理的规定,导致材料采购价格风险只能由承包人进行承担。其次,随着竞争的愈发激烈,有的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在进行商务谈判时,对价格进行有意的压低,导致材料质量不能得到保证,最终对工程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成本控制中的风险。
有些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成本超过了预算的成本,这就是成本控制风险,也就是投资无底洞现象。这一风险对工程的整体效益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工程质量差以及延误施工工期等都会增加工程成本,因此,在对成本进行控制时,必须要与工程的质量以及工期进行结合。另外,为了做好工程成本控制工作,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控制程序以及财务管理制度。但是实际情况是很多企业都忽略了这一点。
工程质量以及工期风险。
一些施工人员没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也不了解施工的相关规范,从而导致工程质量差,甚至出现返工现象,不仅延误了工期,也增加了工作量。因此,要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并要求他们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施工工作。从目前情况来看,很多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没有对施工人员就专业技术进行培训,导致施工人员不能对设备进行熟练操作,不能了解施工工艺,这样使得工程不能顺利通过质量验收,造成工期的延误。
施工方案风险。
工程在施工中会受到自然条件等各种不可控因素导致的各种风险。因此,在施工之前,经常会通过比较之后,选择最佳的施工方案。比如,对于陆地工程来说,在施工前要将水文地理条件以及设备材料和规范要求等都考虑在内;而对于要在水中进行作业的工程来说,不仅要对上面的要素进行考虑,还要考虑到截流以及排水与季节性的洪水等方面的影响。很多工程在实际施工中,经常会运用到新的工艺和技术,对施工的要求以及难度都提升了,从而也就导致了风险的增大。
2、防范措施
将投标的水平提高。
在工程经济管理中,投标报价水平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首先,选择可行的经济合理工程技术方案,并依据合同要求以及工程本身特点和质量标准对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合理的设计。然后,要考虑自身的管理水平,进行合理的工程成本预算。最后,进行合理报价,报价必须要将企业技术优势体现出来,也要将工程中的各风险因素考虑进来。在进行投标时,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各项投标要求执行。要严格审查各个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以及实施施工计划与其他各种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因为他们不仅了解技术,还有着丰富的现场经验。如果在投标的各个环节中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提出并进行整改,以期逐渐的提高投标的水平。
做好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管理工作。
(1)相对于签订合同之前的工作中,为了避免出现报价不实的情况,要仔细审查、监督施工材料的各种具体事项。由于当前实行的是招投标制度,企业之间的投标竞争很是激烈,因此,企业首先要将投标前期各项信息进行收集并分析,其次,要制定正确的投标策略,比如企业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合理的编制,在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施工成本,利用投标报价的各种技巧等。工程预算的内容主要有工程造价以及劳动力费用和施工材料费用与机械费用等。要将这些方面的成本进行正确计算,从而将工程的目标成本以及利润确定下来,对工程施工成本进行有效控制,保证企业经济利益的提高。
(2)在对合同进行签订时,必须要始终坚持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双方在都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能够尽量减少纠纷以及索赔等各种情况发生。
(3)在签订完合同之后,要对合同进行审查和监督。
为了使企业利益免受损害,企业必须要有相关索赔意识。一旦发现施工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实际施工,就必须要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向其索赔。如果合同出现了变化或者是解除的情况,就必须依据相关的合同法规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明确,各方也应该掌握对自己有利的相关证据资料及时提出索赔申请,减少企业损失。如果损失是由企业造成的,就必须要将原因找出,并运用有效措施进行控制,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将工程经济管理制度完善起来。
为了使企业的工程利润得到提高,风险得到降低,就必须要将工程经济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制度具有较强的规范性以及约束性,能够保证工程经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进行实施。还能够在施工时,成立监督小组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这样就能保证施工的纪律,提高相关制度的执行力。
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
要想实现企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要有较高的人力资源,它对企业的经营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只有保证施工人员有较高的施工技术水平,才能保证工程的良好质量。因此,要加强所有施工人员的相关专业素质,并对其加强安全施工与科学施工的宣传教育,还要对老员工的专项施工技术进行培训,老员工有着丰富的经验,要将他们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由他们对新员工进行帮带,从而使新员工能够尽快对施工的技能进行掌握。在工程经济管理中,要重点抓好人力资源的建设。比如,有的企业邀请专业技术骨干定期进行相关经验交流,帮助施工人员提高自身的施工技能与素质,从一定程度上使工程的风险得到了降低。
对施工材料价格进行合理控制与管理。
要想对施工材料进行合理控制,就要将国内外市场的各种状况进行综合考虑。企业要合理地对材料价格变化进行预测,并对价格上涨造成的各种风险做好应对措施。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材料出现了价格上涨的现象,首先,要保证工程的质量,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能忽视工程的质量。然后,对施工的工期进行相应的调整,也可以对施工人员进行适当增加。总而言之,在遇到价格上涨时,要在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其对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等加强监督和管理。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费用直接影响了工程施工成本。要想实现施工成本的合理控制,就必须要对设计变化以及现场签证的审核进行严格控制。因此,要建立起相应的控制与管理体系。第一,将体系中的相关操作流程进行合理制定;第二,将各个环节的责任方进行明确;第三,将管理权限进行合理分配;第四,对不同流程环节的相关确认时限进行设置;第五,将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完善。施工单位要将控制与管理体系进行灵活掌握,并做好落实,从而保证工作效率,降低工程施工成本。
3、结语
对跨国银行进入一般动因的研究很早就在理论界展开。最主要的成果就是邓宁的“折衷理论”(ILO理论)。这一理论最早产生并应用于国际直接投资领域,后来有关学者将这一理论延伸到跨国公司领域和跨国银行领域。根据这种理论可以认为,跨国银行的进入是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和所有权优势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区位优势(Locationadvantages)。这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存在的阻碍出口而不得不选择直接投资,或者使直接投资比出口更有利的各种因素。前者如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后者如劳动成本相对便宜、优惠的吸引外资政策等。区位优势是造成对外直接投资的充分条件。跨国银行的区位优势可以细分为:管制框架、有效的利率差异、不同的经济状况、银行的国别性、社会经济差异。在银行的跨国经营中,区位优势只是作为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发挥作用。其无法单独解释跨国银行为什么能与国内在位银行展开有效竞争。
在以上这三种优势的基础上,学者们又不断提出了各种理论来解释跨国银行海外投资的动力,如“追随客户(Clientfollowing)”理论等等。这些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跨国银行进入的基本动因。
二、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动因
用以解释跨国银行海外投资动因的理论有很多,但是并不完全适合中国的现实情况。鉴于我国对外经济开放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的状况,笔者试图对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驱动力进行简单的定性分析。
客户服务的需要。中国市场的发展潜力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外资银行必然更快地进入中国市场。正如前面的内部化优势里讲到的,银行业作为一种虚拟程度较高的经济形式,无论如何对实体经济都存在着依附关系,实体经济对外投资的增长必然会带动商业银行跨国经营的发展。银行业是一个信息敏感性行业,在银行业市场开放初期,外资银行往往出于为其所在国客户服务的需要,跟随客户进入中国市场,为其客户提供比中资银行更加完善的服务,以维护其长期所形成的客户关系。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取决于其在中国潜在市场的大小,潜在的市场份额主要来自于其所在国企业在中国投资的企业数量和规模。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及全球产业经济的调整,使得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日益增强。我国对外市场开放的步伐逐步加快,对外国资本进入的地域、数量和股权的限制逐步取消,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国际资本大规模进入中国,成为国际银行抢滩中国最为直接的动因。如美国摩根大通银行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与德国西门子公司、日本东京三菱银行与日本丰田公司等。
全球布局,抢占市场。如果东道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较高,而且社会平均资本收益、预期经济增长率和股票市场资本化程度较高,但银行业税率、东道国国内银行的平均效率较低,跨国银行就可以充分发挥其自身的比较竞争优势,利用高效率的经营在东道国取得高额利润。因此,外资银行正是在看好中国市场良好的发展潜力和投资环境的情况下,利用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银行业经营效率低且不良资产率高,难以与外资银行形成有力竞争的机会,抢占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作为其全球资产配置中具有增长潜力的业务单元,以延续其盈利的增长期。
广泛的经济联系和文化联系。母国和东道国之间地理位置、人文环境、双边贸易量等均对国际银行决定是否进入存在影响。在中国外资银行市场上一直非常抢眼的汇丰银行,与其总行起源自香港不无关系;同样,作为东亚经济圈内重要的经济主体,亚洲的跨国银行尤其是韩国和日本的跨国银行构成了我国外资银行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
分散经营风险。按照马科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随着跨国银行在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投资范围的扩大,原先在一国经营时的某些系统风险在国际范围内可以通过国际投资组合变为风险系数有效降低的非系统风险。考虑到银行本质上经营风险的特征,降低风险水平显然有利可图。中国持续了二十余年的稳定发展造就的经济和政治的稳定态势,尤其是中国经济在亚洲的金融风暴中的优异表现,无疑提升了中国在国际投资者心目中的地位,这种信息的提升对于跨国银行选择中国作为全球风险战略的重要环节无疑非常具有影响力。
[关键词]经济学引文分析CSSCI出版社学术影响
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经济学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和诸多的研究范围,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济学在各个研究领域产生了形式各样的研究成果。图书是传承知识和记载学术成果的重要载体,在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统计数据,在CSSCI的论文引用文献中,图书(包括著作、汇编、法规文献、标准)的被引比重高达60%左右,而在经济学领域,图书的被引数量仅仅低于期刊论文的被引数量,大大超过其他类型文献的引用数量。图书(包含汇编文献)总被引频次占所有文献被引频次的%。这说明图书文献是经济学领域中较为重要的学术资源,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学术价值。
近30年来,国内出版业发展迅速,2007年全国五百多家出版社出版图书十三万余种,码洋600多亿元人民币。但是在高速发展的背后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出版社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学术著作的出版;社会评价更多是用定性方法研究出版社的学术影响机制和影响深度。针对上述问题,国内学者对出版社的学术评价研究正由定性描述逐渐转变为定量分析。苏新宁等基于CSSCI的引文数据对高校出版社的学术影响力进行分析,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雷二庆基于期刊引文计量分析对中文科技图书的学术影响进行评估,进而分析各专业出版社的学术影响。孙宇、武士华应用h指数评价出版社的学术影响力,方法简单,但效果良好。本文采用引文分析法,以CSSCI(2000-2007)的引文频次作为原始数据,统计图书的被引情况,进而得到所属出版社的被引频次,从中选取被引频次前100名的国内出版社进行分析,最终对国内出版社在经济学领域的学术影响进行评价,并为学者出版及选择经济学研究资料提供参考。
1样本选择及数据处理
本文基于CSSCI的引用数据,对2000-2007年间经济学论文引用图书的出版社进行统计,在此基础上分析各出版社的被引频次和分布特征,从而选取被引频次排位前100的我国大陆出版社进行详细介绍,同时列出被引较多的18家中国港澳台地区出版社和31家国外出版社。
在统计经济学论文引用图书的出版社数据时,我们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出版社存在中英文两种著录格式,同一国内出版社有多个中文著录名称,同一国外出版社存在多个出版地点。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对部分出版社的图书被引数据进行数据合并,一是将具有不同外文名称和中文翻译的同一出版社合并,例如Oxford University Press和牛津大学出版社;二是将具有不同出版社的同一出版社进行合并,例如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和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三是根据出版社更名和合并的情况,对更名和合并的出版社数据进行合并,例如将华中工学院出版社、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和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的数据进行合并;四是对一些出版机构不做合并,例如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视做三个不同的出版单位。
经过数据处理,对经济学最有学术影响的出版社分析基准数据定为国内外的4430家,总被引频次296334次。
2经济学论文被引出版社概况
被经济学论文引用的图书涉及4430家出版机构,其中内地(特指中国大陆地区)1786家,占%,排位第二,但是被引频次和平均被引频次分别为256480次和次,都大大超过中国港澳台地区出版社和国外出版社,位居第一;国外出版社在出版社数量上处于领先地位,一共有2467家,占总数%,大大超过中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的出版社,其被引总数和平均被引频次为38908次和次,这两项指标均排位第二;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出版社数目、被引频次和平均被引频次均排位第三,分别为177次、946次和次。
从表1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一是对经济学研究影响最大的是国内出版社,这一方面是因为国内出版社出版了大量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著作,包括国外学者著作的译本,另一方面是因为对国内经济的研究占据我国经济研究的主流地位;二是由于国内学者对中国港澳台地区图书的获取渠道存在一定问题,所以出版社数目、被引频次和平均被引频次都只排位第三;三是我国经济学学者越来越注重对国外经济学成果的学习,尤其注重对英文文献的获取,所以国外出版社对我国经济学研究有着重要的学术影响。
3国内出版社对经济学研究的学术影响
在2000-2007年经济学论文被引图书的1786家国内出版机构中,被引频次超过100次(包含100次)的有209家,我们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从中选取排位前100的国内出版社,如表2所示。
为了便于讨论国内出版社对我国经济学研究的学术影响,笔者从两个方面对国内出版社进行分类。按照出版社的专业属性进行分类,分为综合类、财经类、高校类、人民类、其他类,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科技类、教育类、法制类、翻译类、古籍类等出版社的入选数量较少,所以将这些出版社统一归入其他类;按照出版社的所属地区划分,包括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等。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分类过程中遇到分类的标准问题,部分出版社存在多类别属性的状况,例如高校类出版社。要想清晰地从各个角度把握不同类别性质的出版社对我国经济学研究的学术影响力,这样的分类也是必需的。由于国内出版社均由国家统一管理,出版范围相对固定,改革开放后才逐渐放开,但总体上说,知名出版社主要专业范围变化不大。由于每个省市自治区都有所属的人民出版社,因此,我们专门设立人民类进行讨论。
专业属性分类
入选的100家国内出版社,按专业属性进行分类,分类结果如表3所示。
我们从表3可以看出,综合类出版社对经济学研究的学术影响最大,该类出版社入选数量和总被引频次都排位第一,财经类出版社由于其专业特性,对经济学研究也产生特殊影响,其平均被引频次排位第一,高校类出版社和人民类出版社的数量和被引频次都超过15%,说明这两类出版社在经济学研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综合类出版社
在入选对经济学最有学术影响的百家出版社中,有27家综合类出版社,被引频次66537次,在所有类别中排位第一,其平均被引频次次,仅次于财经类出版社排位第二,综合类出版社对经济学研
究的影响之大由此可见。被引频次在3000次以上的有7家,分别是商务印书馆、上海三联书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华夏出版社;被引频次在1000-3000次之间的有7家,被引频次在500-1000次之间的有7家,被引频次500次以下的有6家。下文具体介绍被引频次较多的几家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被引频次14387次,在综合类出版社中排位第一,在百家出版社中排位第二,是国内对经济学研究影响最大的出版社。该社出版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经济发展理论:对于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经济学原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改造传统农业》《城市地理学》《各国的经济增长:总产值和生产结构》《高级宏观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工业区位论》《经济解释》《产业聚集论》等图书被经济学论文大量引用,对经济学研究有着重大影响。
上海三联书店被经济学论文引用9602次,在综合类出版社中排位第二,百家出版社中排位第五。该出版社出版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审计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的背离》《演化经济学》《社会秩序的经济分析导论》《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工业化与经济增长的比较研究》《集体活动的逻辑》《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产权的经济分析》等图书受到经济学领域学者的较多引用。
关键字:关键字;检索;中国;发展方式;转变
中图分类号:Z8 文献标识码:A
一、课题分析
该课题属经济学领域一般层次的理论型研究,通常情况下需要首先检索时间跨度为5年左右的文献,再视具体情况回溯5~10年。信息类型涉及中外文期刊、学位论文、会议文献等。
(一)选择检索工具
根据检索课题的学科范围和研究的方向性质,确定需要查找的检索工具如下。
1)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2)万方《中国科技文献数据库群》
3)CNKI《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4)CNKI《中国重要会议论文集全文数据库》
5)中国国家知识_专利检索
(二)确定检索词
首选检索词:中国经济形势(Chinese Economic Situation);发展方式(Development Mode);全球经济形势(Global Economic Situation);
(三) 分类途径
从课题分析可知,本课题的学科分类是属于经济学。根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类目设置,可选用分类号S作为大类检索入口。
二、拟定检索式
CNKI检索平台基本检索式:(中国经济形势OR全球经济形势OR通货膨胀)AND(发展方式OR增长方式OR宏观调控);
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的检索式:k=(中国经济形势+全球经济形势+通货膨胀) ˆ(发展方式+增长方式+宏观调控);
外文数据库通用检索式:(“Chinese economic situation”OR “gobal eonomic suation” OR inflation ˆ)AND brakˆ and (development mode OR increasing mode OR “macro-control)。
三、筛选检索结果
经济法教学时法学的主要教学课程,也是法律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的关键知识,对学生的日后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为了提高学生的经济法学习成绩,增加学生对经济法学习的积极性,教师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利用任务驱动教学具有较好的教学意义,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实现经济法教学的最大目标。
1、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应用
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准备阶段
为了保证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应用的有效性,首先要增加对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准备阶段关注度,给出满足当下经济法教学要求的任务,保证学生可以接受任务并良好的实行。教师在利用任务驱动教学方法进行经济法教学时,首先可以利用情境问题的建立,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把与经济法知识相关的内容,贯穿到整个任务中,使得学生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增加对知识的认识,掌握重点难点知识,提高自身的经济法学习能力。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应用,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教学准则。其一,教师要保证任内容和知识点选择的合理性。其二,教师于任务驱动教学的实践性和实际意义。其三,要保证任务驱动教学的层次性和创新性,增加任务驱动不同环节的吸引力,来博得学生的关注,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信心。
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关键环节
任务的分解是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关键环节,关系着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的教学效果。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首先要对任务驱動教学进行准备,在准备的基础上,保证任务驱动教学的有效性和创新性,对任务进行分解你,把一项大任务划分为不同的小任务,保证学生可以良好的对不同任务进行执行。教师在利用驱动教学方法机进行教学时,可以利用多美媒体信息技术来辅助任务驱动教学,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对学生进行指导,把任务驱动教学的`不同板块在多美媒体信息平台进行显示,增加任务驱动教学的趣味性。
例如;教师在进行任务驱动教学时,首先教师要对经济法知识进行任务的构建和划分,在此基础上,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把整体任务目标进行不同板块的划分,增加学生对任务理解。学生可以依据大屏幕来对划分的不同任务进行观察,对不同板块的经济法知识进行学习,不仅可以提高任务驱动教学的效果,也可以降低经济法教学的难度,增加学生对不同知识的理解度和掌握度,实现任务驱动教学的效果最大化。
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实施环节
对于经济法教学来说,教师利用任务驱动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教师在建立合理化的任务教学目标后,要对学生进行实际的教学,来完善经济法教学的新课程教学要求。教师在进行任务驱动教学时,首先,教师要对任务驱动教学的经济法知识进行讲授,增加任务中新知识和旧知识得联系性,带来学生进行旧知识的回忆和复习,引出新的学习知识。其次,教师在讲授完毕后,要经济法的新知识和旧知识贯穿到任务中,增加经济法知识和任务的联系性。教师在进行知识任务布置时,可以适当的夹杂就知识,但要注意的是以新知识为主。其次,教师要奥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的探究,引导学生独立的完成任务,在任务进程过程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学生对经济法重点和难点知识的理解。最后,教师在利用任务驱动教学方法进行经济法教学时,要倡导协作学习理念,针对不同学生的学习能力和任务完成能力进行分组学习,保证任务驱动教学的有效性,增加学生之间的知识交流性,巩固学生的知识记忆度,实现现代化经济法教学的目标,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能力和实践能力。
2、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式教学法效果
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活动中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满足大当下现代化教学的要求,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积极作用。首先站在经济法角度来说,经济法知识与法律具有紧密联系,因此学生学习起来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压力。其次,教师利用传统单一的课堂教学方法,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经济法学习成绩较不乐观。教师利用任务驱动教学改变这一教学弊端,教师在建立合理任务的基础上,把经济法学习知识与任务紧密关联,。学生在进行任务实践时,就可以进行经济法知识的学习,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也增加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了传统单一的课堂机械学习的弊端,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教师刘任务驱动教学方法进行教学,也增加学生之间的协作性,提高了之间的协作能力,满足当下素质教育要求,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报效社会。
结论:
任务驱动教学法在当下教育领域应用较为广泛,具有较好的教学效果。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师利用任务驱动教学方法机进行教学,首先教师要做好前期的准备,保证任务内容不布置的合理性,增加任务教学的趣味性和创新性,创设具有吸引力的任务环节,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在任务教学过程中,及时对学生进行指导,增加任务驱动教学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当前对马克思主义有很多评价甚至是批评,有代表性的是认为马克思主义是经济决定论或者还原论的反马克思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将一切事物全部归结于经济因素,马克思主义只不过是经济决定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而已;道德、艺术、法律、政治、宗教、战争、历史的变迁……所有的这些都被单一地视为阶级斗争或经济的反映;一心沉迷于经济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归根结底不过是他所对抗的资本主义的影子。马克思主义的反对者还认为,当代世界的人知道这个世界多彩丰富的历史经验不能被强硬地塞进一个刻板而且单一的框架中,可是马克思本人却未能认识到这一点。
马克思的确尤其强调经济因素在人类生活中的基础性地位。但这种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批评是否真正理解了马克思强调经济因素重要性的理论实质呢?我们不能作简单的是非判断,需要作具体的分析和驳斥。
一、 经济活动具有基础性地位,
但并不否认其他社会要素的反作用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论述道:“人们为了能够 ‘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1]用于满足人类物质需要的生产是历史的第一个活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整套理论就是构建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没有物质生产谈不上文明。虽然这是一个常识,但西方思想家意识到这一点很困难,西方社会具有高度发达的非物质文明,指出物质生产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并不容易;另外,即使意识到这一点,要将整个理论体系构建在这一基础之上却不容易。马克思的理论之所以能被称为科学的理论,不仅在于其理论抽象是建立在对人类历史的实证考察和研究的基础之上,其理论本身是一个严谨的逻辑推理体系,更在于其理论体系的构建是以这样一种常识为基础、为基点的。常识具有公理的意义,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也具有这样的特征。
如果能从人类发展的过程中找到一个根本的推动力的话,那么这个推动力显然是物质利益。但这个答案还是显得过于单薄。历史是存在整体性的,然而其中物质的匮乏、强迫劳役、暴力和剥削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但人类所有现在的文明都是基于这个基础。这种简单的轮回恰恰是人类的历史具有极强的整体性的重要原因。就指出了这一点而言,马克思的理论的确堪称宏大叙事。因为马克思指出了有一种事情在人类历史的漫长岁月中一以贯之地存在,并起着决定性作用。这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是一种人类的悲哀。正如西奥多?阿多诺所说:“从古至今唯一保持不变的――可能偶有例外――就是痛苦的绝对性。”阿多诺用“从弹弓到_”来概括人类走过的历史。虽然人类的武器已经由原始时期的弹弓升级为现时代的_,但这不能如实说明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进步了。无论是强迫劳役、暴力或者是剥削,都并非偶然发生的事件,而是人类用来延续自身物质存在方式的长期特征。
马克思把物质生产活动视为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但是马克思对于物质生产或经济因素的重要性的强调,并不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
即便如此,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者都不会单一地认为世界万物都是由这些造就的。物质的强大力量偶尔的确可以直接对社会生活、政治和艺术有很大的影响,但在多数情况下,物质因素的影响经常是更加长期而隐蔽的,在有些特殊的情况下,物质的影响甚至可以忽略。科学、文化、政治、观念和社会存在并非仅是经济的表象。无论是科学、文化、政治,还是社会观念和社会存在,都沿着不同的道路发展沿革,都有着不同的现实情况,也都有内在发展逻辑,不断有力地、实实在在地塑造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并且,经济基础与社会上层建筑之间的互动不是单向的。马克思主义并不是某种机械的决定论。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决定作用”实际上指的是一种“限制作用”。有人理解马克思所说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说法时,似乎认为在马克思看来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必然产生什么样的上层建筑。而事实是,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创造物质生活的方式对他们建立的文化、法律和政治建构其实是一种“限制”。所以,任何认为马克思主义只是简单的经济决定论的论断都是肤浅的、不科学的。
二、物质生产决定社会文明的形态,
但并非只适用于市场经济范围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形象地描述:“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机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2]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物质生产极端重要,并不仅仅是因为无物质生产便没有文明,更重要的是因为物质生产将最终决定文明的性质和程度。这二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当然,一般说来写作的工具不可能决定写作内容,但是马克思明确指出,物质生产的水平决定社会文明的性质。
马克思提出了“生产决定文明的性质”的观点,就连众多的马克思主义的反对者也表示认同。例如,英国政治学家和哲学家约翰.格雷,他本人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是他曾经写过这样的话:“在市场社会中……经济活动不仅区别于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并且决定――有时还支配着――整个社会。”[3]区别在于约翰.格雷仅仅将这一理论局限于市场经济社会范围内,而马克思推的更广,乃至整个人类历史。
诚然,马克思坚持(狭义上的)经济因素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核心作用,但抱有这种观点的并非只有马克思主义。西塞罗认为,国家的作用就在于保护私有财产。历史的“经济”理论在18世纪启蒙运动中司空见惯。一些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将历史视为不同生产方式的接续,并认为可以利用这一点解释社会等级的高低之分、因人而异的生活方式、社会不公正现象以及家庭或政府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亚当斯密认为,历史上每一个物质生产的发展阶段都产生了独特的法律、财产所有制和政府组织形式。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提出,财产所有制一旦确立,战争、剥削和阶级冲突便会尾随而至。在卢梭看来,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将枷锁加于弱者而将权力献给富人,而这些权力将“不可挽回地消灭天赋的自由;它们把保障私有财产和承认不平等的法律永远确定下来……为了少数野心家的私利而迫使全人类忍受劳苦、奴役和贫穷”。卢梭说,财产是人类不满的根源。19世纪爱尔兰经济学家约翰?艾略特?凯尔恩斯认为“经济只是匮乏的产物”,感叹“人类的物质利益在决定他们的政治观点和行为中影响何等之大”。他还在《奴隶势力》的序言中称:“历史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是经济因素的产物。”以上这些思想家更多的是在说明经济因素在市场经济中起着决定性作用,都没有像马克思那样把这一理论推广到各个社会形态。
三、推动社会的力量中经济因素起决定性作用,但并非一切都可还原为经济因素
马克思的反对者把马克思关于经济活动和物质生产的强有力的主张看作是一种还原论。而真正的还原论主张将高级运动的形式还原成为低级运动的形式。他们的观点是:实际生活中所有现象都可以被认为成更基本、更低级的现象的组合,故可以用低级运动形式的规律替代高级运动形式的规律。还原论这一理论所派生出的方法论手段其实就是对研究对象持续不断进行分析,恢复研究对象最原本的状态,变复杂为简单。还原论的这种思维方法一度成为哲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还原论的信念是在还原论方法的解释下,世界的图景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简单性。早在19世纪,德国物理学家亥姆霍兹认为:“一旦把一切自然现象都化成简单的力,而且证明自然现象只能这样来简化,那么科学的任务就算完成了。”[4]还原论的信念从某种特殊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关于实在的态度与观念,或一种本体论的预设。预设“表面上不同种类的存在物或特性是同一的。它声称某一种类的东西能够用与它们同一的更为基本的存在物或特性类型来解释”。牛顿力学风靡的18―19世纪是还原论信念的高峰时期。还原论信念反过来又强化了还原论的方法,并对科学的方法论产生巨大的影响,即各种复杂的现象被认为总可以通过把它们分解为基本建筑砌块及其相互作用的关系来认识;不同科学分支所描述的是实在的不同层次,但是最终都可建立在关于实在的最基本的科学――物理学之上。
很明显,这种还原论的思维方法实际上就是马克思_所批评的机械唯物主义方法,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方法。还原论实际上也是一种分割论,认为万物均可通过分割成部分的途径了解其本质。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很明显是与辩证法的思维方式相抵触的。辩证思维强调事物之间普遍存在的联系,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例如人体生命)而言,一旦被分割了,会导致丢失信息而失真,事物的复杂程度与失真程度成正比。
这样一种思维方法在自然科学发展的一定阶段具有积极意义,但是随着自然科学的进步,这种研究和思维方法已经越来越显示出自身的局限性。现代科学或者说后现代科学已经从强调分析开始转向强调综合,开始注重对于事物的系统性、整体性、复杂性、不确定性以及科学研究中的主体性等问题的研究,由此产生了系统论、结构论、突变论、协同论、耗散结构理论、统计学、模糊数学(人机识别,智能化)、混沌学等等非线性科学、综合性科学。
历史科学是以人类生活及其历史为研究对象,就研究对象的复杂性而言,任何自然科学都是不能与之相比的。对于人类历史这一如此复杂的研究对象,当然是不能采用还原论的方法将其归结为某一简单的因素来加以理解。
在马克思主义的批评者看来,马克思主义理应遭到批评,理由是:其一,用还原论的思维和研究方法来研究人类历史肯定是不对的;其二,马克思对于人类物质生产的基础性地位的强调,以及所谓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论断就是一种还原论,或者说是一种经济因素一元决定论。对此,我们需要认真地加以辨析。批评者所说的第一点是没有问题的,用还原论的思维和研究方法来研究人类历史是不对的。但是他们把马克思主义对于经济因素的强调指认为还原论,则值得商榷了。马克思主义真的是将世间万物都还原为经济因素了吗?马克思真的认为一个社会的政治、文化、艺术、宗教、法律、道德等等一切的本质都是经济因素吗?马克思试图将一切现象都还原为经济现象吗?显然,马克思并没有这样的想法。马克思只是认为,在推动历史运行的诸多力量之中,经济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并非试图将一切事物都还原为经济因素。但是,就这一看法而言,马克思的批评者同样是反对的。他们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被多种因素所决定的,而不是被某一种因素所决定了的,也就是说他们只认同一种多元决定论。笼统地讲多元论也没什么错,马克思也不一定会反对。
四、经济因素在不同社会阶段地位不同,
但并非痴迷经济问题
马克思认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非经济因素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并不是说在任何一种社会形态,或社会阶段,经济因素在整个社会结构中都占据最重要的地位,或者说占据支配性的地位。而是说,一个社会的经济状况决定社会中的什么因素占有支配性的、统治性的地位。比如在前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的因素就占据统治性的地位;就经济、政治、文化三大因素而言,在计划经济时代政治就容易占据统治性的地位,甚至出现以政治为统帅;到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领域开始发生分离,经济因素开始成为一种主导型的力量,一切都被商品化,货币成了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甚至一个国家的法律、政策、制度都受到金融大亨和财团的操纵。
有人认为,可以把中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分别称为政治中国、经济中国、文化中国。也就是说,在过去政治因素在社会中占据主导性的地位,现在经济因素占据主导性的地位,而未来的中国文化因素将占据主导性的地位。总的说来,经济因素决定着一个社会的什么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里所说的决定作用实际上也就是限制作用的意思。在一个物质匮乏的社会,必须通过政治的力量来分配社会利益;在经济悬殊过大的情况下,政治力量即使想重新分配社会利益,也无能为力,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这样一种状态。共产主义社会将大大减弱经济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当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类共享物质财富的时候,文学、艺术、思想等等将成为人们首要追求和崇尚的东西。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马克思并非一味地痴迷经济问题,只对经济问题感兴趣,而是他强烈地意识到经济问题是人类实现自身价值的一大障碍,对于经济问题的顾虑导致了人性的扭曲。在他所期待的世界里,经济问题将不会再占据我们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人类将获得更多的自由时间。在马克思看来,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
五、真正奉行还原论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本身,
并非马克思主义
实际上,在经济上奉行还原论的,恰恰是资本主义而不是马克思主义。“为生产而生产”是资本主义所遵循的信念,但资本主义对所谓“生产”的理解是非常狭隘和片面的。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经济法逐渐成为中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中的重要课程,在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因此,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是当前中高职院校的主要任务。而在经济法教学中案例教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浅谈了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实施案例教学的必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应用案例教学。
关键词:
经济法;案例教学;必要性;有效应用
一、经济法和案例教学的认知
经济法是中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的必修课之一,具有较强的社会应用性和实践性。它的社会应用性体现在经济法调整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它的实践性则是体现在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对实践的指导以及经济法的社会效果等方面。基于这两大特性,传统的教学模式已无法满足课程的教学需求。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为主体,采用“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教师一味地讲授,学生被动地接受与存储,不能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参与课堂教学,思维被限制在教材上,一旦在实际工作或科学研究中遇到与课本上不相符的事例,往往手足无措,一筹莫展。
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案例本质上是提出一种教育的两难情境,没有特定的解决之道,而教师于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工作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在教学中通过让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来分析、判断并解决现实工作情境中发生的事件和问题,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管理结论或管理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或者他人的思考来拓宽自己的视野,从而促进学生进行知识技能迁移,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1.案例教学有助于提高课堂的可感性。
相对于单纯讲解理论知识的传统教学,案例教学可以使课堂生动形象、直观易学。案例教学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具体可感性,由于教学内容是具体的实例,加之采用形象、直观、生动的形式,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易于学习和理解,有利于引导学生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便于学生了解经济法案例分析环节,提高其深入分析案例的能力。
2.案例教学能够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
教师在课堂上不是“独唱”,而是和学生一起讨论思考,学生在课堂上也不是忙于记笔记,而是共同探讨问题。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消化,然后查阅各种必要的理论知识,这无形中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而且是主动进行的。捕捉这些理论知识后,学生还要经过缜密地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一步应视为能力上的升华。同时学生的答案随时要求教师给以引导,这也促使教师加深思考,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理解补充新的教学内容,这一过程强调了师生的双向互动关系。
3.案例教学可以贯彻先进的`教学理念。
案例教学的特点就是将枯燥抽象的理论知识通过具体实际的经济事件,促进学生对有关案例经济法知识点的了解和识记,从而为学生营造一种可感知具体的理论学习环境氛围,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贯彻教师和学生对主动思考、以学为主教学理念的认识和深刻理解,进而推动经济法教学模式的改革,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
4.案例教学有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
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一般以死记硬背为主,并不注重理论的内涵和价值,在分析具体经济案例时,不能透彻的进行理解和分析,不能很好的将经济法理论知识灵活运用,绝大多数为了应付考试而学习,导致学生在经济法行业创新能力不足,实践应用能力和意识薄弱,这也阻碍了经济法教学的进一步发展,教学水平受限。案例教学注重学生自主思考和互动,对现实经济案例进行拆解分析时,引导学生进行发散性思考,打破传统的学习观念,不注重分析的答案的唯一性,各抒己见,能够自圆其说就可以进行案例解释。
因此,这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增强学习综合能力,最终培养出更多的创新型经济学人才。综上所述,经济法案例教学的最大优势在于以案例为基本素材,将学生引人一个特定的真实情境中,通过师生、生生之间的共同研讨、深入剖析,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批判反思意识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由此可见,在经济法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具有很大的必要性。
三、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的有效应用
1.合理选择案例。
案例教学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就是要选择好的案例,在选择案例时要注意:案例真实,所选择的案例应该是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事情,例如法院一些判例或者一些法律杂志,只有真实的案例才能取得学生的信任;案例典型,典型性是法律案例的中心,典型的案例涉及的内容相对全面,包含的法律理论知识较多,能够使学生从一个案例中学到多方面知识;案例科学,选取的案例要与所讲授的内容密切联系,同时对案例中出现的模糊知识进行筛选,使案例更加科学合理。
2.注意教学方式。
在整个过程中教师都应该创造和维护良好的讨论环境,使学生展开充分的讨论和争辩。在讨论中,教师要营造出和谐的教学氛围,在学生讨论和思考中,教师不宜打断学生的陈述,不急于纠正,不宜过早定论,积极鼓励学生发表有新意的观点,注意对学生独立思维状态的培养与保护。
在讨论中,教师应适当激发学生自主思考,参与讨论和发言的积极性,适当强调案例中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对案例的讨论,能使学生主观能动的从多层次、多侧面地了解一个经济法案例的复杂性,开阔了学生的视野,而且同时也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口头表达与沟通的能力。
3.防止以偏概全。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教学方法层出不穷,例如情境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等,教师要正确对待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方法。教师要明确不同教学方法的优点和缺点,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灵活的运用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并不能替代其他教学方法,否则,就会出现以偏概全的现象。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知识内容都适合使用案例教学,在实施案例教学过程中,要充分依据不同知识的学习和理解特点,与其他教学方法结合起来,以最大程度的提高整体经济法教学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因此,这就需要经济法教师在实际教学中,根据学生和不同知识体系的具体情况,灵活利用案例教学,充分结合多种教学方法,实现学校和教师对于经济法教学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经济法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能够有效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自助分析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比较先进的教学方法,不但丰富了教师的教学手段,还可以改变现有的学习理念,培养创新型经济学人才。不过在经济法教学的应用方面还有待逐渐完善,针对问题及时调整,以促进案例教学的作用和教学效果。
教师需要端正自己的教学态度,选择真实的、科学的、典型的案例,引导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课堂中,使每个学生都能够在案例教学中学到知识,从而推动案例教学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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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能源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联系
摘要:伴随社会的进步,农村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里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快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对我国未来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本文探究了农村地区的能源建设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农村;能源建设;经济发展;关系
1农村能源的概念
在中国,农村能源具有两方面含义:第一,基于能源角度,农村能源指的是基于农村地区的发展需求,就地开采可以使用的能源,这些能源包含了石油,煤炭,核能以及天然气等一些能源,同时还有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以及风能等一些自然性能源。
不仅如此,还有一些生物能源。
基于当前的发展来观察,一些非常规能源尚且不可以大规模使用,将这些能源称作补充能源或者说辅助能源。
基于经济角度来讲,对于农村能源的建设包含有能源的开采与利用,同时还有能源的具体利用问题等。
2农村能源的特征和分类
农村地区具有丰富的能源,能源种类数目比较大,并且分布也较为广泛,这些能源可以再生。
基于能源种类数目来看,不但包含有生物能源,例如说生物质能以及非生物性能源,同时还有地下能源,例如说地热能等。
基于分布范围来讲,在我国地区到处都存在着一些可利用能源,分布十分广泛,然而由于各地区能源分布得不平衡,因此呈现出地域性。
并且,能源具有不稳定性以及间歇性,能源之所以具备这些特性,是因为能源受到了该地区自然条件以及地域环境的影响,所以在开采的过程里,一定要注重多能互补。
生物质能源以及自然能源均是可再生能源,这种能源是消耗不完的,并且对环境无污染,例如说太阳能。
基于能源互换层次来讲,例如说可以将太阳能置换成生物质能,而水能则可以被置换成机械能。
农村地区的能源主要分为如下几类:一,常规性能源,这种能源又可分为可再生能源以及不可再生能源两大类;其中可再生能源有水能与电能等,而不可再生能源包含了煤炭,石油,天然气能源等。
二,非常规性能源,这种能源包含了一些传统能源,例如说畜粪以及秸秆等,另外还有太阳能与风能等一些能源。
3农村地区的能源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推动了农村地区的能源建设,同时为农村地区的能源建设做好了铺垫。
但是,农村设施的改善及时地满足了农村地区能源建设的条件。
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对农村地区的能源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则会带动农村的能源建设速度,反之,则会阻碍农村地区的能源建设发展。
不仅如此,能源发展速度和消费速度是一种正比例关系,能源消费水平反映了我国农村地区的现代化水平。
伴随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我国能源的消费量会慢慢减少。
4农村经济发展对能源建设的要求
通常来讲,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能源数量是一种正比例关系。
基于某种时空条件下,二者之间的关系会出现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农村地区对能源数量的需求增长速度比该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慢快;其次,农村地区能源数量需求的增长速度和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一样;最后,农村地区能源数量需求的增长速度慢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
第一类情况往往产生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开始,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当时生产力的水平较低,管理技术落后,并且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比较高。
第二类情况往往会产生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中间阶段,在这个发展阶段,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在不断提升,使得他们对能源数量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
最后一类情况往往是产生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平衡期,在这个时期里,农村地区的生产水平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度,并且管理技术也有了巨大地更新,而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量也降低了不少,所以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经不需要增长能源需求的数量,甚至有可能会减少。
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对能源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有着较高的要求,不同类甚至同类的不同产品均有可能会出现质量差异;假如能源产品的质量提升了,那么它们的利用率也就会提升,进而会带动经济效益的提升;而当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较快时,那么就会对能源质量有着更高的要求。
农村地区的能源建设带动了各领域的发展,所以加快了农村地区能源需求数量的提升。
5农村能源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
农村地区的能源建设不但包含了开发使用,同时还有节能以及服务工作方面。
农村地区的能源建设对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第一,加快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
能源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地物质保障,使得农村经济实现了跨越性发展。
第二,能源作为农产品结构的一个构成要素,基于本质来讲,农业的生产过程实质上就是一种能量转化过程。
第三,能源建设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确保农村发展保持着平衡态势。
第四,提升了农民生活质量。
第五,加快了农村地区的劳动生产效率。
第六,推动了农村生产技术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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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洪波.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发展农村经济[J].农民致富之友,2013,09:177.
无论是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当中,经济运行过程中各种宏观经济总量在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性质,并且这些性质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阶段性地重复出现,这就是经济周期体现出的特定现象。在人们对经济周期进行关注的100多年中,对经济周期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周期性的过程。目前对于经济周期的理解和认识,已经从原来的古典型经济周期发展到目前的增长型经济周期,这意味着已经将长期过程中的经济增长,与短期过程当中的经济波动,在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下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对经济周期在不同阶段的性质,人们在检验大量典型化事实(stylizedfacts)的基础上,普遍认为经济周期具有两个基本特征(Zarnowitz,2000):一个是经济波动体现为宏观经济变量与长期趋势的偏离,另一个是经济周期当中诸多宏观经济变量之间存在着协同变化和非线性关联。由于在20世纪90年代西方大多数国家的经济增长比较稳定,政府采取的各种形式的积极政策干预收到了比较明显的稳定经济的效果,在这个时候,关于经济周期的研究出现了“经济周期过时了”,甚至怀疑“经济周期消失了”等观点,这时已经将“经济周期扩张期长于收缩期、收缩期的幅度明显低于扩张期的幅度”等作为基本的经济周期特征进行分析,并且对于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提出了各种假设,其中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等均是主要的经济增长驱动力量,也有很多经济学家认为这是“新经济”框架下经济周期的新体现(Romer,1999)。这些研究均表明,经济周期和经济波动还是存在的,但确实出现了与Burns和Mitchell(1946)开始系统研究经济周期时不同的新现象。
本文所研究的经济周期问题,是经济周期过程中的一个最为基本的现象,即经济周期是否具有非对称性及其形成原因。一个具有对称性的经济周期,它的扩张期与收缩期的反映像应该是基本重合的,但是自从人们注意到经济周期这一带有重复性的现象时,就已经发现经济周期并不是这样完美的,周期一词具有的定时和规则性已经给人们带来了概念上的混淆,其实Burns和Mitchell(1946)早就已经将经济周期的非对称性作为定义加以描述,Hicks(1950)已经给出了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具有确定性的非对称周期的例子。随着经济计量技术的进展,人们发现了经济周期当中的多种合成成分都具有非对称性,并且经济周期当中的非对称成分可能是主要成分,而且当随机性成分比较显著的时候,经济周期的非对称就越加显著,为此,Hamilton(_)在非线性随机时间序列模型中,检验发现在实际产出周期中确实存在非对称性。
关于经济周期是否存在非对称性,一些研究认为它依赖于宏观经济变量时间序列的分解方式,即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将时间序列当中的趋势成分和周期成分分离开来。体现经济周期性质的是变量序列当中的周期成分,如果周期成分是具有对称分布的随机扰动,那么周期将具有对称性的特点,因此利用高斯-马尔可夫假设下的线性时间序列模型检验经济周期的非对称性存在一定的欠缺,因此在本文当中我们采用H-P滤波和时间趋势分解方法,然后直接对周期成分进行偏移度和波动深度检验,这样可以避免一些统计方法导致的伪非对称性。
对于经济周期普遍出现了明显的非对称性和经济波动出现平缓的特征,目前主要的观点是认为采用了比较广泛的宏观经济政策干预的缘故,但也有经济学家认为,对于经济周期阶段性的划分和非对称性的形成,并不是源于经济周期本身的属性,而是由于采用的统计数据,特别是统计数据的阶段性和区域性导致的(Romer,1986)。因此本文当中得到的统计结论虽然已经注意到数据和方法的稳健性,但是还需要更为广泛的统计检验,这些需要对照更多样本和更多的时间变量序列进行分析,才能弥补一些由于统计推断方法相对于数据灵敏性所造成的伪结论。
本文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将提出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当中的一些重要的典型化事实,并且将这些典型化事实作为检验经济理论和政策分析的实证标准,这是中国宏观经济分析当中比较欠缺的一种实证性研究。由于经济波动和经济周期中的典型化事实,也依赖时间序列的不同趋势分解方式(Fabio,1998),因此在本文的分析当中,我们也使用了几种不同的趋势分解方式,以便增加典型化事实的稳健性。在对主要宏观经济变量时间序列进行趋势分解和非对称性检验的同时,我们还大量计算了一些主要宏观经济变量周期成分与实际GDP序列周期成分之间的关系,并且针对季节增长率和同比增长率进行了分别计算,这些是描述经济周期的两种主要指标方式。通过对周期成分之间的相关性和非对称性检验,我们得到了关于经济运行特征和经济政策等方面的重要结论。例如可以检验经济波动中需求和供给对经济波动的驱动作用,检验累积非对称性的形成原因,这是分析中国经济周期驱动因素的重要方法。另外,我们通过这个非对称性的比较以及时间序列周期成分之间的相关性分析,我们还可以判断各种指标的周期方向性(顺周期和反周期),对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有效性和作用时滞给出统计描述和计量检验上的判断。这样可以判断它们的顺周期(反周期)性质和相对强度,对于经济波动和经济周期过程中的经济政策作用强度和方向给出明确的指示。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将给出描述和检验非对称性的统计模型和方法,并且简单介绍时间序列趋势分解的一些方式。在第三部分将给出各种检验统计量和检验结果。在第四部分介绍经济周期非对称性和本轮经济周期拖长尾部的各种经济含义和相关的经济政策作用,并给出本文主要结论。
二、时间序列的非对称性和趋势分解
由于经济周期是主要宏观经济变量围绕着趋势水平的随机或者非随机偏离形成的,因此描述经济周期必须将时间变量的趋势成分分离出来,然后分析剩余的周期成分的统计行为,因此下面我们考察的均是时间变量序列的周期成分。
1·经济周期的非对称性目前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非对称性有两种,即偏移型非对称性和深度型非对称性。由这两种非对称性也可以组合形成其他形式的非对称性。正常的对称性周期如所示,这样的周期沿着均值线进行反折后是重合的。如果一个经济周期的扩张期和收缩期的深度基本相同,但是扩张期和收缩期的延续长度不同,这样的经济周期被称为陡峭型周期。如果周期当中的张期比收缩期过程繁荣昌盛,而且收缩期下降程度要比扩张期上升程度更为陡峭,这样的非对称性被称为缓升陡降型非对称性周期,如(b)所示。如果一个周期当中的收缩期要比扩张期更为长一些,即周期的上升期比较陡峭,则称之为陡升缓降型非对称周期,如(c)所示。如果一个周期沿着平均水平线反折后的峰顶仍然低于周期的谷底水平,这样的周期被称为深度收缩型周期,由(d)所示。如果折后的峰顶普遍高于周期对应的谷底水平,则称其为深度扩张型周期。在西方国家的经济运行当中,经常出现的非对称性类型是缓升陡降型和深度收缩型的非对称性(Hess和Iwata,1997),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们检验发现,在中国目前的经济波动当中频繁出现的是陡升缓降型和深度扩张型类型的非对称性,这可能由是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性和各种体制因素形成的。
除了上述单纯的陡峭型和深度型的非对称性,如果在一个经济周期过程中,收缩期比扩张期具有更大的深度,同时收缩期比扩张期持久,这样就体现出一种陡升型和深度型混合的非对称性,如(e)所示。这种类型的经济周期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前出现过,但目前中国经济周期的非对称性,主要以陡升缓降和深度扩张的混合型为主。对于经济波动的非对称性,可以证明使用通常高斯-马尔可夫假定条件下的线性时间序列方法是无法检验的,因为如果假设一个平稳时间序列yt满足下述ARMA模型:A(L)yt=B(L)εt,其中A(L)和B(L)分别是有限阶的滞后算子多项式,则可以得到周期变量相对于随机扰动的反应函数是:yt=A(L)-1B(L)εt,如果假设扰动序列εt是独立同分布的正态随机序列的话,那么由它的线性组合得到的yt便也具有对称分布。因此描述经济周期的非对称性,要么假设随机扰动当中存在序列相关,要么采用非线性时间序列模型。为了构造非线性时间序列模型,Hess(1997)直接将刻画衰退程度的解释变量引入到ARMA模型当中,从而通过结构方程解释波动过程当中的非对称性。在本文当中,我们采用更为直观的偏移度检验,这样可以直接检验时间变量序列当中出现的非对称性。为了检验非对称性,我们构造时间序列的偏移统计量。对于缓升陡降型非对称性,由于处于均值或者趋势曲线下面的样本数量要比处于其上面的样本数量少,因此计算出来的偏移度是负的。与此对应,如果非对称性是陡升缓降型的,那么计算出来的偏移度则是正的。
2·时间序列的趋势分解由于我们要检验时间序列当中的非对称性,因此采用的趋势分解方式需要满足一些要求。首先分解方式本身不应该在分解过程当中引入附加的伪非对称性,其次要求检验统计量具有可以采用的标准分布,再次采用的分解方式要有比较直观的解释。为此,本文当中主要采用下述三种趋势分解方法。
在本文的检验当中,我们主要使用和比较后两种分解方式,同时对比相应分解之下结论的稳健性,差分分解方法主要应用于价格水平的分解当中。需要注意的是,H—P滤波等分解没有区分各种周期不同的周期成分,近来开始普遍使用的一种趋势分解方式是BandPass滤波方法(Lawrence和Terry,1999),这是在时间序列频域中进行分解的方式,主要的优点是可以针对不同周期长度的周期成分进行趋势分解。由于中国经济中统计数据的样本容量较小,本文处理累积数据时暂时没有使用这种方法。另外,也是由于数据样本容量较小的原因,我们也没有使用著名的B-N分解方式(Beverage和Nelson,1981),本文研究可以通过扩展使用趋势分离方法得到进一步的印证和推广。本文主要采用的H-P滤波方式,本质上是一种线性滤波方式。使用线性滤波具有明显的优点,即在分解当中不会引入伪非对称性,因为线性滤波应用到对称序列以后,将仍然得到对称序列。因此线性滤波不会将原来对称的序列经过滤波以后得到非对称性。对于时间趋势脱离,在时间的二次函数上我们尝试使用了非线性的趋势脱离,但是我们发现,非对称和相关性对于趋势分解方式来说,虽然体现在数值上非常灵敏,但是在定性结论上还是基本稳健的。
三、主要宏观经济变量的非对称性和周期成分相关性的检验结果
为了给出中国经济波动中存在非对称性的一个直观的说明,我们首先在H-P滤波方式下,分别作出了一些主要宏观经济变量的趋势图。(a)是1953年以来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轨迹,其中点划线表示H-P滤波线,体现了经济增长过程当中的趋势水平(趋势曲线是否表示自然率水平,还存在着广泛的争论,但是确实可以作为一种参考)。柱形图表示当期经济增长速度同趋势水平的偏离,是经济增长的损失或者超出,也是下面将要分析的一种重要周期成分。从图中可以看出,柱形图的高度出现了明显的收敛趋势,这是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趋于稳定的明显迹象,也是我们将要检验的拖长尾部。(b)是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季度数据的自然对数值①(当年价格,加以季节调整)。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经济波动从1995年第二季度开始出现了小幅度的对称波动,这是经济处于软着陆之后调整期间的一种特定现象。(c)主要表明的是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加以季节调整)的周期成分图,清楚地可以看出从1998年到2000年投资出现了深度型的波动,这是近年来投资较大波动的体现。(d)表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周期成分,其典型特征是出现了周期较长的并且近似对称的周期类型,这是消费需求比较稳定导致的,即表明消费需求对于政策调整的滞后期比较长。(e)表示进出口总额的波动情形,显然从2000年的一季度开始,中国对外贸易开始出现了强劲反弹的迹象。(f)显示的是实际M2的变化情形,从中可以看出,从1999年二季度至今,货币供给已经开始处于一个紧缩过程当中,这是实行稳健性货币政策的直接体现。
表示政府财政支出情况,可以看出从1996年开始,财政政策幅度再次逐渐加剧,而且形成的周期深度越来越明显,这是积极财政政策诱致的加速周期形式。(h)表示近年来价格水平的周期轨迹,从图中可知,困扰人们已久的通货紧缩,已经从1999年二季度出现了缓解的迹象,但是需要引起充分重视的是,中国价格水平的波动都是大周期的,而且收缩的幅度远低于扩张的幅度,因此根据这样的经验,这轮价格回升可能将是一个较长过程,对于是否出现新的通胀,需要加以研究和警惕。上面只是根据周期波动图形简单地说明了一下时间序列的基本特征,下面我们对于一些主要的宏观经济变量的非对称性进行检验,并且计算各种趋势水平之间的各期超前和滞后关系的相关性,得到下述表1和表2的统计结果。表中第一行表示利用H-P滤波的结果,第二行表示时间趋势脱离的结果。为了进一步揭示各种变量序列周期性之间的关系,我们继续对变量的同比增长率进行了周期性分解,得到了下面的表3和表4,其中表4当中对于M2使用了差分趋势脱离方法。同比增长率是比较经济周期特征的一种主要经济指标,我们计算得到的主要结论同顺序增长率的情形是基本相同的,这从统计指标的角度进一步增加推断的稳健性。
需要注意到,我们得到的统计结果同一些其他国家的经验结果之间具有两点明显区别。首先,我们计算得到的宏观经济变量各期相关性系数的数值,显然要比美国等类似序列的相关性要小(见Stock和Watson,1998)。其次,我们得到的对称性检验的统计显著性却明显增强,(见Daniel,1993),基本上都能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对称性的原假设。上述这两点统计结论,固然同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有关,但是还需要进一步通过经济理论模型加以描述和说明。
四、非对称性和拖长尾部的主要成因和结论
通过对于上述主要宏观经济变量时间序列周期成分的非对称性检验,以及经济波动之间相关性的典型化事实描述,我们可以得到下述基本结论和经济政策启示。关于实际GDP周期非对称性出现的原因,一般有几种理论解释。第一个解释是可能出现了在工资、价格等名义变量上的非对称性调整,即在经济的收缩期出现了一些反周期的名义粘性,这一点在本文的研究当中无法体现,因为我们没有检验出价格水平当中存在的显著非对称性。第二个解释是出现了货币的非对称性需求和供给,即在经济的扩张期,货币需求扩大时,货币供给出现了相对紧张,但是在经济收缩期,即使货币需求增加,货币供给仍然偏紧。非对称的货币供给在对称性的传导过程当中对实际产出便形成了非对称作用。这种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在实际M2和名义M2的非对称性类型上得到检验结果的证实。第三个方面原因是出现了经济政策上的顺周期调控,本文主要体现为积极财政政策的灵敏性和有效性。第四个方面是经济需求方面影响的原因。刘树成(2000)给出了一个从投资需求方面解释中国经济周期非对称性十分重要的解释,即由于财政主导型的投资方式和资金预算等软约束的存在,使得银行资金和企业投资需求在经济的扩张期和收缩期出现了显著的非对称性,这样的论断无论是从货币供给还是实际投资,都在本文的检验当中得到了验证。除此以外,消费需求和进出口等存在的非对称性也是实际GDP出现非对称性的主要原因,因为这些因素是直接累加在实际GDP当中的。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国民经济整体规模的日益扩大,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也明显加强,经济周期当中拖长高位尾部的出现,是因为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实行的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发挥了显著效果。从周期成分之间的相关性来看,货币供给名义水平之间和实际水平之间的统计检验结果基本相同,这说明即使在零通货膨胀或者通货紧缩的情形下,都没有出现古典两分法的情形,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都已经将其作用传导到经济的实际部门当中,政策有效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从周期成分之间的相关性来看,财政政策具有明显的顺周期性,财政支出同实际GDP的相关性在同期达到其作用的最大值0·321,并且在一年之后体现出另一个相关的高峰,这是我国财政支出形成实际作用的大致时滞。财政支出对实际产出作用的敏感性,使得积极财政政策成为了有效宏观调控的基础。由此可以认为,_的财政支出仍然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同步或者先行指数用于经济形势预测和分析。与此不同,货币供给对实际GDP周期波动的影响具有大约一个季度的滞后性,达到0·224(线性趋势分离方式下为0·373),并且滞后的正相关性仍然继续持续,大约经过一年以后,再一次形成一个相关的高峰,这说明此时货币流通速度有所加快,并且形成了一定的乘数效应。从作用强度和时滞上,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基本相同,这同我国中央银行承担了一定的财政职能密切相关的,这就是中央银行担当的“准财政”角色所起到的作用。但是必须注意到的一个现象是,目前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形成的非对称性形式是“一紧一松”,其非对称性表现为一个是“缓升陡降”,另一个是“陡升缓降”,并且都具有扩张性深度型。我们认为,如何使得货币供给也具有与实际GDP相同的非对称性形式,是缓解和消除通货紧缩的重要途径,因此何时和如何改变货币供给的“缓升陡降”,已经成为了一种十分重要的政策组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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